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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和省审计厅安排,州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一年来,重点对财政管理、预算执行、项目建设、民生资金使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审计。
一、总体情况
过去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州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认真落实积极有效财政政策,经济保持平稳向好发展。用足用活国家扩大内需稳增长等政策机遇,确保必要的财政支出规模,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下达直达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持续推进减税降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先安排基层“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二)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民生事业得到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投入比重持续增加,全州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等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和疫情防控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州统筹,继续提高重点困难人群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面落实稳就业惠民生政策,及时安排就业财政补助和创业担保贷款资金。
(三)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和投入力度,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高效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建设乡村振兴的希望临夏。
(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财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压实县(市)、部门和企业债务管理责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实时监测州县(市)债务情况,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州政府债务风险等级均在可控范围。财政依法理财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巡察审计监督,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全州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更趋规范。
(五)重视做好“后半篇文章”,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提升。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甘肃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模式,将被审计单位、行业主管、审计机关“三方责任”落到实处。
(六)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在审计工作各方面,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更加显现。依法规范州委审计委员会对县(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导。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科学谋划和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工作要点。
二、主要项目审计工作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民生支出、“三公”经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领域保障有效,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州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财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还不高;决算草案编制全面性准确性还不够。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州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发现的问题和违规金额逐年减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不够到位;往来款项和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三)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广河、和政2个县2020-2021年度县级财政决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个县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财政收支真实性还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加强;过紧日子要求还需落实;财政财务管理还需精细。
(四)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主要是对临夏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临夏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二期道路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资金结算不准确、支付不规范;部分项目实施制度不严格、程序不规范。
同时,根据省审计厅统一要求,审计了州级3个单位2021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网络安全制度未落实到位;信息化平台使用率偏低。
2.民生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1)公共医疗服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按照“3+3+3”的模式,对3家州级医院和临夏市、永靖县、东乡县三个县级医院及以上每个县3家乡镇卫生院公共医疗服务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药品采购、管理政策执行有偏差;医用耗材管理水平不高;医疗设备管理欠缺;信息化建设工作滞缓;医院综合管理层次不齐;基层医院财务管理相对薄弱。
(2)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县未按规定上解医疗保险基金;部分县医疗保险基金存储银行未执行优惠利率;部分县未及时撤销医疗补助专户;个别县未按规定清退定点医疗机构保证金。
(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情况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项目实施不精准不规范;部分政策执行不够全面;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规范;就业培训不精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效果不明显。
2.东西部协作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个别县未及时调整消费帮扶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3.2018至2020年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县补贴资金支付不规范;部分县补贴资金兑付不及时;部分县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比较薄弱;高标准农田项目进展缓慢;部分财政资金监管不力。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主要是结合州级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关注了州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等2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1.州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不真实;会计核算不规范;项目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合规;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国有资产信息不实;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高;个别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省审计厅、州委州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当前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二)全面准确吃透政策精神,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三)重视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生态和粮食安全底线;(四)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研究型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拓展广大审计人员思维,提升审计队伍专业技术水平,临夏州审计局探索审计干部教育培训新模式,通过开设“审计业务大讲堂”,增强学习针对性,营造研究型审计工作氛围,强化审计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构建培训工作新格局。
5月16日上午,州审计局举办了第一期“审计业务大讲堂”,财金审计科负责同志以《预算执行审计基本情况介绍》为主题,从“财政审计重点内容”、“常见问题”、“搞好财政审计的几点看法”等方面进行了讲解,社保审计科负责同志以《浅谈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及征地补偿资金审计》为主题,从“为什么审”、“审什么”、“怎么审”三个方面对相关社保政策资金审计进行了讲解。授课内容聚焦审计工作重点,结合现场审计实践经验,通过深入细致的讲解,使广大审计干部进一步补强了业务能力短板,提升了综合业务素质。
局主要领导对培训情况进行了总结点评,强调指出,两场授课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实用性强,讲解逻辑清晰,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指出,开展“审计业务大讲堂”,进行经验传授和理论指导,是发挥“传、帮、带”作用的需要和展现;是提升 “审、写、说”能力的需要和展现;是拓宽审计思路,加强“学、思、悟”能力的需要和展现。今后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定期举办“审计业务大讲堂”,组织县级、科级和一般干部多层次开展授课,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审计事业发展和审计干部成长同频共振,相得益彰,真正使“审计业务大讲堂”成为传播先进理念、优秀文化的新载体,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临夏州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1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1年7月9日至8月6日,临夏州审计局对州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临夏回族自治州2019年全州和州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州和州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81亿元,预算支出20.7亿元。
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9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73亿元(含再融资债券收入0.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3亿元,收入总计40.18亿元。
支出总计38.7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6亿元,债券还本支出0.7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48亿元;州级决算当年收支平衡。
临夏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22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2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等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减去上解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支出预算变动为7095万元。2020年临夏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95万元,占变动预算的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4873万元,其中:本级收入3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495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1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4870万元,年终结余3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度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6.1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1.51亿元,上年结余4.66亿元。支出28.6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5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财政部门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战,州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账务处理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项结算基本准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暂付性款项规模超标、垫付专项债券利息、以实拨方式拨付国有企业资本金、未及时收回盘活资金等问题;二是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汇划、代管资金利息未及时上缴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要求州财政局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和预算管理水平。一是积极化解暂付款规模,确保暂付款余额控制在规定的总额之内,制定化解方案限期收回;二是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偿还债券利息;三是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管理资金拨付方式;四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资金统筹,及时汇划上缴收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州财政局积极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暂付款管理、严控暂付款规模,按已制定的暂付款化解方案,明确年度化解任务逐年进行化解;二是进一步强化债券资金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单位及时偿还债券本息;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集中支付制度;四是州财政局将按政策规定对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各部门单位对符合盘活条件的资金,一律上缴盘活使用,及时汇划上缴专户收入,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临夏州2019州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1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0年6月18日至8月6日,临夏州审计局对州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临夏回族自治州2018年全州和州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州和州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52亿元,预算支出16.53亿元。
2019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亿18.5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2亿元,收入总计22.02亿元。
支出总计22.0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6亿元,债券还本支出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4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0.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0.2亿万元,州级决算当年收支平衡。
临夏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53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7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等各类专项资金后,支出预算变动为5658万元。2019年临夏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39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7.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9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552万元,其中:本级收入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49万元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549万元,年终结余3万。
(三)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2.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9.7亿元,上年结余2.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6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9年财政部门在减收增支因素增多、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预算平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开源节流,优化结构,着力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账务处理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执行及决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项结算基本准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以实拨方式拨付国库资金6100.91万元。
(二)资金未上缴国库81.16万元,其中:机构改革撤销单位结余结转资金55.21万元、物资代储经费25.95万元。
(三)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建议州财政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草案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州财政局积极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预算资金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坚决杜绝以实拨方式拨付预算资金;二是机构改革撤销单位代管资金已全额上缴了国库。三是今后在编制财政预算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准确编制预算草案,并在执行过程中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审计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