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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甘肃省省长任振鹤主持召开十四届省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听取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工作进展汇报。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贡献甘肃力量。
会议强调,要坚持保护为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三北”工程建设,着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扎实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绿满陇原”行动。要注重系统施策,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化建设,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加快绿色转型,不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11月13日晚、14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先后到临夏市、临夏县、东乡县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副州长马显锋参加。
何东先后来到临夏市折桥镇折桥村、甘费村,临夏县北塬镇钱家村、崔家村、朱潘村,东乡县东塬乡东塬村、包家村,随机走进煤炭二级网点销售配送点、群众家户、农家乐,了解群众温暖过冬、清洁能源使用、劣质煤炭管控等情况。他强调,当前正值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形势严峻、压力持续增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系统施策,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连续作战、攻坚克难,全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加强精准预测预警,强化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会商研判,提高预报频次和准确度,抢抓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提供科学支撑。要更加突出源头治理,紧盯企业排放、燃煤取暖、机动车尾气、建筑工地、餐饮单位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控煤”行动,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和超标车辆监管,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抑尘要求,提升道路保洁精细化水平,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强化企业排放监管,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取暖方式,多措并举促进空气质量提升。要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靠实各级责任,聚焦劣质煤回流使用、露天焚烧等突出问题,逐户摸排取暖方式,建立完善煤炭来源和销售台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地见效,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直有关部门和临夏市、临夏县、东乡县负责同志参加。
开栏语
五年,是时间的标尺,也是发展的刻度。五年一瞬,却足以让一座城拔节生长、花开满城。当“十四五”的画卷徐徐展开,我们看到临夏市把“打造魅力花都、建设公园城市”写进发展蓝图,也写进了每一道街巷、每一片绿地、每一张笑脸——
这五年,我们坚持生态优先,让绿色成为城市最动人的底色。大夏河、红水河两岸风光旖旎,公园绿地星罗棋布,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幅增长,15分钟健身圈让城市会“呼吸”也更“贴心”,群众推窗见绿、出门进园,尽享生态福祉。
这五年,我们聚焦产业转型,亿农国际鲜花港的玫瑰娇艳欲滴,年产鲜切花7000万枝、产值达1.96亿元;牛羊肉产业向生物医药赛道迈进,心脏瓣膜产品正式投产;园区经济聚能成势,创新产业园区稳步建设,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比翼齐飞。
这五年,我们深耕民生福祉,让幸福在家门口“升级”。老旧小区焕然一新,交通路网日益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持续优化,“老有颐养”“幼有善育”的幸福生活圈加速构建。
这五年,我们深挖文化富矿,让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八坊十三巷古韵新风交融,牡丹嘉年华、冬春季旅游节、美食消费季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文旅产业蓬勃发展,临夏市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
站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篇的关键节点,临夏市融媒体中心特别推出 “回眸‘十四五’·临夏市答卷” 专栏,与您一同回望这五年的奋进足迹,见证一座城的美丽蜕变。
五年答卷,写满奋斗;未来图景,更加可期。让我们携一缕花香,共赴下一程山海。
十四五以来,临夏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无废城市”建设的号召,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临夏市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之路。如今,在临夏市,曾经令人头疼的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正通过一个个创新项目,实现着“变废为宝”的华丽转身,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今天的【回眸“十四五”·临夏市答卷】专栏播出第一期 生态篇丨无废城市建设:不是“零垃圾”,是让临夏更“轻盈” “现在,我所处的位置是临夏市建筑垃圾再生处理项目现场。大家可以看到,这里机器轰鸣,一片繁忙景象。曾经,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清运滞后,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严重影响城市周边生态环境。而如今,随着临夏市建筑垃圾再生处理项目的建成运营,这一难题得到了有效破解。”
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1.32亿元,总用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自项目建成试运行以来,它便以高效的处理能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成为了临夏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通过一系列复杂而精细的工艺流程,建筑垃圾被转化为粗细骨料,生产出的粗骨料可作为建材直接销售,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生态透水砖、市政用砖、生态护坡砖、路沿石、PC 仿石砖等砖类制品。项目平均年处理建筑垃圾可达60万吨,可生产出标砖3880万块,综合利用率高达80%。
临夏城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祁敬仁:这些再生建材可广泛应用于当地的市政道路铺设和公园建设,既降低了建筑成本,又减少了对天然资源的开采,实现了“建城”与“利废”的良性循环,为临夏市的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临夏城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车间里,一场神奇的“餐厨垃圾变形记”每天都在上演。
走进车间,可见一套完整先进的处理系统。每日收运的餐厨垃圾,先进入密闭式物料接收系统,再经自动分选系统精准剔除塑料、金属等杂质。固液分离环节中,垃圾被高效分解为固态与液态两条资源化主线,分离后的物质分别导入油脂回收系统、蝇蛆养殖系统及好氧发酵系统。
经过这一系列科学严谨的工序,餐厨垃圾摇身一变,成为了宝贵的资源。如今,在这里,每日接收的16吨餐厨垃圾,经多重系统“消化”后,可产出0.8吨蝇蛆蛋白饲料,为养殖业提供优质的饲料来源;1吨粗油脂,可用于工业生产;以及2吨有机肥,为农业种植增添肥力。
临夏城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范多静:这些产品重新回归经济循环,不仅实现了餐厨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还从源头上避免了餐厨垃圾流向非正规渠道,杜绝了“地沟油重上餐桌”等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市民的健康。
为了确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顺利运行,临夏市依托政府监管体系。餐饮单位在当地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时,需签订《餐饮垃圾回收协议》,这一举措从源头保证了餐饮垃圾能够得到统一回收、规范处理。目前,该项目的业务已覆盖临夏市,并逐步向周边3个县延伸拓展,形成了区域内较为完善的垃圾处理服务网络。
从建筑垃圾年处理60万吨、再生利用率达80%,到餐厨垃圾日转化出蛋白饲料、工业油脂与有机肥,临夏市用“变废为宝”的实效,既解决了城市发展中的环境痛点,又打通了“废物—资源”的循环链路。
如今,走在临夏市的街头,广大市民真切地感受到“无废城市”建设带来的变化。这场垃圾“变废为宝”的实践,不仅让临夏市的城市环境更整洁、市民生活更舒心,更让绿色发展理念深植于每一位市民心中,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筑牢了坚实生态根基。
临夏市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双碳”战略目标与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持续探索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新路径。大力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清洁能源普及等关键举措,以精准施策激活“变废为宝”的循环动能,以久久为功的韧劲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真正实现点“废”成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未来,临夏市将继续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实际行动畅通低碳循环体系,厚植生态优势、擦亮绿色底色,为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绘就美丽中国的生态画卷贡献临夏市的坚实力量。
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夏市公安持续加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近日,市公安局依法处罚4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
案例一:
11月15日,临夏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发现辖区一小区内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蒲某某、王某以贺亲戚乔迁之喜为由,明知该地点属于烟花爆竹禁放区,但仍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蒲某某、王某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临夏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蒲某某、王某二人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11月15日,临夏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某餐厅门口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经查,马某以结婚办喜事为由,明知该地点属于烟花爆竹禁放区,但仍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马某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临夏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马某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
11月15日,临夏市公安局折桥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工地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经查,田某某以工地楼盘封顶为由,明知该地点属于烟花爆竹禁放区,但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田某某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临夏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田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对违规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在临夏市城区及各镇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临夏市城区及各镇辖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有效防治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称禁燃区域):临夏市城区及各镇辖区。 二、允许燃放时间: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 三、禁止燃放时间:除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外的所有时间段。 四、下列场所(以下称禁燃场所),任何时候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餐饮、宾馆服务场所及殡仪馆; (六)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七)国家及省州市规定禁燃的其他区域。 五、市直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规定。 六、全市各镇(街道)、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社区)及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七、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临夏市公安局、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临夏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禁止在禁燃时间段和禁燃区域(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临夏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禁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之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之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之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三)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之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四)临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禁限放区域内排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五)临夏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禁限放区域内排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九、凡阻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围攻、谩骂工作人员,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有效期为五年。 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二、举报电话 : 临夏市公安局:0930—6313008 0930—110 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局临夏市分局:0930—6214228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30—12315 临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3884000122 临夏市应急管理局:0930—6310758 特此通告 临夏市公安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临夏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
大气污染防治从来不是单纯的行政任务,而是关乎城市发展、民生福祉的底线命题,是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与使命。当前,临夏市正以全方位治污举措攻坚突围,背后折射的是大气污染形势的严峻——不利气象条件与多重污染叠加,传统取暖污染、扬尘扩散、零散排放等问题仍未根除,空气质量改善成果面临反弹风险。这场蓝天保卫战,没有旁观者,更容不得丝毫懈怠。昨夜气温骤降、寒潮来袭,临夏市的环保干部、各镇街道干部职工、网格员,依然顶风冒寒坚守大气污染防控一线,以寒夜里的执着坚守筑牢生态防护屏障。唯有凝聚“治污必成”的全民共识、拿出“向污染宣战”的坚定决心,才能守住“魅力花都、公园城市”的生态根基。
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传统取暖,全民参与严控污染源头。冬季取暖期,小煤炉违规使用仍是污染主源,劣质煤回流更是加剧污染的“隐形推手”。这些传统取暖方式看似“接地气”,实则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直接侵蚀群众健康,让“温暖过冬”与“清新呼吸”形成尖锐对立。广大群众应主动转变用能观念,积极选用环保煤,自觉抵制劣质煤,主动将自家存量散煤与有关部门联系置换为清洁煤炭 。清洁能源替代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煤炭质量管控不是“软指标”而是“硬底线”。守护蓝天需要每个人拿出主动作为的担当,主动选用空气能、量子能等清洁取暖方式,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使用生态环保煤炭,用实际行动为污染防控添砖加瓦 ,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毕竟,污染颗粒弥漫时,没有谁能独善其身,主动参与就是守护自己与家人的健康。
强化扬尘管控重点领域,全民监督筑牢洁净防线。建筑工地违规作业、渣土车黑烟上路……这些行为看似微小,实则是空气质量下滑的重要诱因。扬尘污染不仅让“花都”颜值“打折”,更让群众饱受“呼吸之痛”,尤其是老人、儿童等群体直接面临呼吸道疾病风险。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抑尘要求、加强重点路段交通管制与渣土车闭环监管,绝非多余的“条条框框”,而是守护公共利益的“防护墙”。施工单位应压实主体责任,司机师傅应遵守交通规则,市民发现扬尘污染主动监督举报,唯有各方协同发力、规范言行,才能让“车过无尘、路净天蓝”成为常态,不让健康权益为粗放行为“买单”。
深化网格责任覆盖全域,全民共治破解面源难题。露天秸秆焚烧、餐饮油烟、违规排放,这些“零散式”污染看似影响范围小,实则“涓滴之污”可汇集成河,叠加起来破坏力惊人。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在于每个责任主体都扛起应尽之责——企业要合规排放、餐饮商户要规范处理油烟、市民要杜绝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岗,闭环式处置确保问题及时解决,而更根本的是每个人都摒弃“一己之失无关大局”的侥幸心理,主动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参与监督。唯有人人重视、人人尽责,才能让污染行为无处遁形,避免“人人污染、人人受害”的恶性循环。
践行禁燃禁放新规要求,全民共护蓝天净土。烟花爆竹燃放的“一时喧闹”,换来的是空气质量的“断崖式”下滑,更暗藏安全隐患。禁限放政策不是“剥夺节庆氛围”,而是用更文明、更环保的方式守护共同家园。电子鞭炮的清脆、鲜花装饰的雅致、灯光布置的璀璨,同样能传递喜庆,更能守护蓝天与平安。从“要我禁燃”到“我要禁燃”,从“事不关己”到“主动参与”,观念的转变是治污的根本动力。企业主动扛起绿色转型责任、市民自觉践行低碳出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劝阻,唯有形成“人人都是治污者、人人都是受益者”的共识,才能让文明过节成为新风尚,让节庆氛围与蓝天白云相得益彰。
大气污染防治没有“旁观者”,只有“责任人”。它不是政府单方面的“任务清单”,而是全体市民的“幸福账单”。干部职工在寒夜坚守,只为守护共同的蓝天,只要我们人人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用实际行动回应这份坚守,就能让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当蓝天成为奢侈品,当呼吸需要“过滤”,再优美的城市规划也会黯然失色,再富足的物质生活也会大打折扣。临夏市的全方位治污举措,本质上是为每一位市民的健康“保驾护航”,而这份守护更需要每个人用行动回应。
敬畏自然才能赢得自然,守护蓝天就是守护未来。让我们摒弃“与我无关”的冷漠、放下“等待观望”的侥幸,以共识凝聚力量、以行动践行担当,从选用清洁能源、践行绿色出行、抵制污染行为等点滴小事做起,共同为临夏市的蓝天碧水而战——毕竟,清新空气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蓝天白云才是“魅力花都、公园城市”最动人、最持久的底色。
冬日的临夏市,寒意渐盛,农家院落里却是暖意融融。走进折桥镇祁牟村、城郊镇堡子村等地,昔日冬季冒黑烟的煤炉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整洁的量子能取暖设备,村民家中窗明几净,空气中少了煤烟味、多了清新感。
“十四五”以来,临夏市始终锚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将清洁能源改造作为统筹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关键抓手”,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企业协作、群众参与的多元模式,在城乡全域推进“煤改电”清洁能源项目,既让群众告别了“烟熏火燎”的生活,又为区域生态环境改善注入了绿色动能,书写了一份生态效益与民生福祉双赢的答卷。 眼下,走进临夏市折桥镇祁牟村,映入眼帘的是整洁的村道与错落有致的农家院落。村民黄发的家中,安装的量子能取暖设备正源源不断地输送着温暖。 “以前冬天烧煤,屋里总是脏兮兮的,还得时刻操心添煤、倒煤灰,既麻烦又不环保。”黄发回忆道,“自从安装了这个‘煤改电’设备,不仅屋里干净暖和,而且操作简单,政府还有补贴,很划算。”像黄发这样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家庭,在祁牟村已不在少数,大家纷纷为这一惠民工程点赞。 临夏市折桥镇祁牟村村民 黄发:我们去年安装了量子能取暖设备,用了一个冬天,环保干净,污染少,对老人的身体健康也比较好,家里也干净了。 “清洁能源改造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关键之举。通过减少燃煤使用,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排放。”祁牟村党支部书记冯晶晶告诉记者,为扎实推动这项民生举措落地,她们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深入群众家中,详细介绍“量子能”设备取暖的显著优势,特别是针对村民普遍关心的供暖面积、用电量、电价等核心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详细说明。 临夏市折桥镇祁牟村党支部书记 冯晶晶:在改造过程中,我们采取“宣传引导+政策扶持+精准服务”的工作模式,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开展政策宣讲,并现场讲解设备优势和使用方法,帮助群众算好经济账、环境账。 同时,据临夏城发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煤改电项目负责人宋斌介绍,临夏市还配套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极大地提高了大家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临夏城发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煤改电项目负责人 宋斌:我们通过“财政补贴+农户自筹”的方式,在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及使用习惯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持续推动清洁能源改造项目,今年改造总户数达3200户,总面积超19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2780户。同时,政府还将对完成改造的农户发放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及峰谷电价补贴,努力把这项惠民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暖心工程,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既要天空蓝,又要百姓暖。未来,临夏市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论述为指引,继续加大清洁能源改造力度,不断完善后续运维服务,以更实举措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稳步迈向生态宜居、民生幸福的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