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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近日,甘肃省首届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竞赛省级决赛暨全国竞赛甘肃选拔赛在兰州举办。来自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的15支代表队、60名选手同台竞技,以赛促学,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推动我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双改进、大提升。
本次竞赛由省自然资源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联合主办,省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和省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承办。竞赛设置理论考试、业务操作、代表展示、知识竞答四个环节,考察内容既涉及政治理论学习、党建党史知识、政策法规学习等理论部分,又包含登记操作规程、窗口服务规范等实操内容。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陇南市代表队获团体一等奖,任静、万坤获个人一等奖。本次竞赛个人前10名且成绩双合格的选手将按程序申报“甘肃省技术标兵”,第11名及以后且成绩双合格的选手将按程序申报“甘肃省优秀选手”;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35周岁以下青年选手由团省委授予“甘肃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女性选手由省妇联按程序评选“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核准后评定为“甘肃省技术能手”。
据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竞赛既是我省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最高水平竞技,也是对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一次大检阅。
记者从近日有关会议获悉,自2021年8月全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完成首次登记85.23万套,首次登记化解率达到96.49%,有办证意愿的群众绝大多数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我省化解“登记难”工作顺利完成既定目标。
长期以来,因建设主体灭失、用地手续不完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影响群众落户、子女入学、房产买卖,成为一大“顽疾”。对此,省委、省政府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把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列入重点民生项目清单,高站位部署,大力度推进,想尽一切办法为群众办证。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省委、省政府出台全省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利益不受损、无过错群众先行办证”的基本原则,全面实行“证缴分离”“并行办理”,在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设立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点1148个,为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证。同步跟进解决消防、工程质量、人防、配套设施等影响群众居住质量的各类问题,真正让百姓买得放心、住得安心。
目前,全省不动产登记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12家省直单位实现户籍、婚姻、市场主体等信息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等3项高频业务“跨省通办”变成现实,全省累计摸排“登记难”问题房屋86.91万套,总体登记率88.54%。同时,12个“交房即交证”试点县中的87个试点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5.7万套房屋实现“交房即交证”,真正用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二手房“带押过户”是指购房人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二手房过户、抵押权变更和抵押权转移等手续。该模式是临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在既不违背原则,又能为企业群众解决问题的前提下,切实为民办实事又一项便民利企新举措。“带押过户”模式启动,买卖双方仅需在贷款审批通过之后,共同前往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综合受理、交易窗口提交申请,就可完成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合并办理,实现抵押与产权同步转移,既有效防范交易风险,防止“一房多卖”,又能保障银行抵押权得到落实,减少办事环节,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助力活跃二手房市场,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临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住建局通过认真研判政策、实施部门联动、促进机构协同等一系列方式,积极和银行对接交流,即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降低存量房买卖双方资金、时间成本,又将保障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和交易登记安全。
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实施,是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一项新的探索。下一步,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业务流程,完善和延伸“带押过户”的应用场景,从点到面进行普及推广,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省厅《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暨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扎实开展全州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我局制定了《临夏州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暨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县(市)局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6日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临夏州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暨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融入日常 抓在经常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暨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为推动全州不动产登记领域“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确保为民服务意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临夏州自然资源局持续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暨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通过学习教育、督查指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围绕是否落实“三个经常”、不动产登记“六不准”、“好差评”、“五好一满意”等既定事项,着重整治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流程不到位、廉洁防控不到位等五方面问题,助力推动了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双改进、大提升,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特别是“三抓三促”行动开展后,临夏州自然资源局着力深化持续深入推进,组成专项工作督导组,深入不动产登记大厅与工作人员座谈交流,走访开发企业和办证群众,详细了解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要求是否落实,服务态度是否改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任务是否开展,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严真细实快”作风能力提升,深化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到思想大洗礼、问题大起底、精神大振奋、工作大改进。
下一步,临夏州自然资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州委“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要求,将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暨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一体部署、一同推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持续在“学查做改”上发力,锻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已售城镇住宅“登记难”问题是历史遗留的一块“硬骨头”,为了化解此项难题,连日来,州自然资源系统结合“三抓三促”行动,采取高位部署推动、组织带办帮办、开辟绿色通道、以点带面推进、建立闭环机制等措施,促使化解工作走深走实、抓实见效。
制定化解“登记难”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措施保障与时限要求,建立“一小区、一方案、一专班”工作机制,为问题小区“量体裁衣”,做到有的放矢;建立“排查梳理、建立台账,精准交办、限时办结,督办通报、销号管理”全链条闭环式化解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小区业主座谈会、入门入户访谈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化解政策,解答群众疑惑,鼓励动员办证;联合住建、税务部门在政务大厅运行全部工位,实现不动产登记“即来即办、即办即结”。截至目前,全州摸排发现问题小区187个、房屋43565套,已化解小区186个、房屋43381套,化解率99.58%;已发不动产证书40573套,发证率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