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张朝俊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朝俊,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工作。联系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 王希辉
    副州长
    王希辉,男,土家族,1980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临夏州副州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协助丁肃静副州长的工作。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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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2024年第一季度不动产登记情况

第一季度,全州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4918本,不动产权证明7648本。

我国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将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

  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机制,将从长三角走向全国,逐步实现重点区域“跨省通办”全覆盖。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14日对记者表示,2023年以来,长三角区域共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信息查询等网上业务近1100万件,有效服务了异地办事需求,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感,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助力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最近3年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三省一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了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开展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跨省金融信贷+不动产抵押登记”并在登记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把这一机制作为制度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在长三角逐步落地实施。从2021年“跨省通办”首证在苏州吴江区发出至今,三省一市已经构建了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一体化“跨省通办”机制。

  今年上海市为一家注册在金山的外商独资企业“全程网办、四证齐发”,交地、发证、抵押联办,支撑了企业开工建设新厂房。实践表明,在严守安全底线基础上,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更好满足了市场交易和抵押融资需求,助推了长三角加快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

  据上海等地的工作思路,首先要在域内选取试点城市,按全领域、全业务类别“全程网办”总体目标,推动“网络实人认证+证照免于提交+补充资料邮寄”工作模式运用,后续全区域落地,最后推广至全国各地。



临夏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首次办证)流程→



2023年临夏州不动产登记发证统计数

1月份发放不动产证书19939本,不动产证明575份。

1-2月发放不动产证书22363本,不动产证明14728份

1-3月份发放不动产证书27007本,不动产证明16831份

1-4月发放不动产证书30623本,不动产证明23745份。

1-5月份发放不动产证书36223本,不动产证明27689份,

1-6月份发放不动产证书40398,不动产证明30737份,

1-7月份发放不动产证书46304本,不动产证明33975份,

1-8月份发放不动产证书49900本,不动产证明37123份,

1-9月发放不动产证书53010本,不动产证明37724份,

1-10月发放不动产证书54736本,不动产证明43209份,

1-11月份发放不动产证书56662本,不动产证明46409份。


化解“登记难”用心解民忧

化解“登记难”用心解民忧

——定西市创新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扫描 

  

  “小小一本证,牵动万家心”。近年来,定西市将不动产登记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抓手,摸索经验,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2016年化解“登记难”以来,全市累计登簿总量108.4万件。

  优化服务传递温度

  初冬乍寒,定西市政务大厅内暖意融融,安定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7个窗口繁忙且有序。

  2019年,安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探索尝试非公证继承登记,进一步破解不动产“登记难”。截至目前,累计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725件。

  定西市起重机厂职工家属院的任家兄弟姐妹7人,年纪最大的80岁,年纪最小的60岁,最远的在上海,最近的在天水。老人去世后,留下房屋的继承手续始终没有办理。

  今年8月份,得知安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兄弟姐妹7人相约回到定西。因家中房屋是20世纪90年代修建的职工家属楼,当时没有办理不动产证,继承手续异常复杂。工作人员孙晓明得知这个情况后,将两套手续并作一套手续办理,向相关单位调取资料。仅3个工作日,便办理好了不动产继承手续。

  “我们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设置党员先锋示范岗,推出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送证上门工作新模式,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安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韩光明说。

  破解生活生产难题

  “有了证,我心里就踏实了。”手拿不动产登记证,陇西县巩昌镇河那坡村堡子坪社村民吴改成说。

  2017年,陇西县被列入全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示范点。为了做好试点,陇西县成立了农房调查登记办公室,吴磊担任负责人。

  “当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根据陇西县的实际情况踩着石头过河。”吴磊说。

  土地面积测量与房屋建筑面积核算同步进行,房地一体调查……吴磊和同事们跑遍了陇西17个乡镇203个行政村,调查了10多宗宅基地,圆满完成了不动产登记。

  “房地一体确权之后,邻里宅基地矛盾纠纷处理起来就方便了。”不动产证发下来之后,河那坡村党支部书记陈红兵十分高兴。

  同样开心的还有陇西县碧岩镇珠帘村寺沟社生猪养殖户张忠林。

  2019年,张忠林养殖的生猪卖了好价钱,想扩大养殖规模,但苦于资金不足。正在他犯难的时候,不动产登记证下来了。第二天,张忠林就用房地一体不动产证抵押贷款贷了8万元,解了发展难题。

  在张忠林的带动下,珠帘村有30多户养殖户抵押贷款,扩大养殖规模。

  掀开为民服务新篇

  2023年6月,渭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了一个特殊的诉求——周女士和任先生请求中心协助办理一笔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

  周女士与任先生因诸多原因离婚,双方名下有一套抵押贷款于县住房公积金的商品住房,按照离婚协议,产权证将申请办理在周女士名下,且由周女士继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内容要求。

  这种情形在以往的登记业务中没有遇见过,没有前例可以遵循和借鉴。渭源县不动产中心本着“便捷为民”的宗旨,探索办理了“带押过户”业务。仅用0.5个工作日,周女士如愿领到了单独所有的不动产权证。

  这是定西开展的首笔“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启了全市不动产登记的新篇。

  “我们将继续推出包容性更强、更贴合各方需求的‘带押过户’业务新模式,精简业务环节,缩短办理时间,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利化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渭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桑君瑞说。



甘肃省首届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竞赛省级决赛举办

  近日,甘肃省首届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竞赛省级决赛暨全国竞赛甘肃选拔赛在兰州举办。来自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的15支代表队、60名选手同台竞技,以赛促学,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推动我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双改进、大提升。

  本次竞赛由省自然资源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联合主办,省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和省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承办。竞赛设置理论考试、业务操作、代表展示、知识竞答四个环节,考察内容既涉及政治理论学习、党建党史知识、政策法规学习等理论部分,又包含登记操作规程、窗口服务规范等实操内容。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陇南市代表队获团体一等奖,任静、万坤获个人一等奖。本次竞赛个人前10名且成绩双合格的选手将按程序申报“甘肃省技术标兵”,第11名及以后且成绩双合格的选手将按程序申报“甘肃省优秀选手”;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35周岁以下青年选手由团省委授予“甘肃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女性选手由省妇联按程序评选“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核准后评定为“甘肃省技术能手”。

  据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竞赛既是我省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最高水平竞技,也是对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一次大检阅。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水电气热
通信领域
邮政
金融领域
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