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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10月10日,州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尹宝山带领重点提案督办组到州人社局督办重点提案。
尹宝山一行先后到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临夏州阳光大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实地了解劳务输转平台搭建、技能培训等工作情况,观看全州劳务输转工作剪影,听取州人社局关于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我州对外劳务输出工作提案的办理情况。
尹宝山说,相关提案交办后,州人社局高度重视,针对政协33号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他要求,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从践行初心使命的高度出发,把劳务输出工作做实做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要认真履行提案办理职责,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继续认真思考、研究谋划全州对外劳务输出工作,全面做好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做好舆论宣传,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工扩就业、稳就业、增收益,推动提案各项意见建议落实落细。要切实加强提案办理协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跟进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各县市工作的指导力度,抓好提案成果转化,积极发挥提案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和优势。
2023年,州人民政府共承办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1件,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09件、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214件,共计324件。
为持续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2023年的办理结果继续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统一行文答复代表委员。州政府办公室按照办理工作职责,加强与州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州政协提案委的联系沟通,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通报工作进展,对逾期未完成办理任务或在办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办理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以真督实查的措施共同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突出发展主题,聚焦民生民意,发挥提案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269件,经审查立案255件,立案率94.8%,其中集体提案48件,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207件,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结果为已经解决或采纳的A类提案180件、占立案总数的70.6%,计划解决或采纳的B类提案65件、占立案总数的25.5%,留作参考的C类提案10件,占立案总数的3.9%。
据了解,提案涉及经济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培育、文旅融合、生态文明、民生福祉等多个方面,提案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建议务实,凝聚了提案者的智慧和心血,集中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参政议政水平。提案的办理落实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州上为民办实事项目,2020年全州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10个小区、239栋楼、涉及居民8805户,共争取落实各类资金2.40亿元,目前除临夏市正在施工收尾外,其余各县均已完工;2021年全州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16个小区、142栋楼、涉及居民4094户,共争取落实各类资金0.53亿元,目前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东乡县已提前完成改造任务;2022年全州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37个小区、206栋楼、涉及居民7152户,共争取资金0.42亿元,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前期手续。
一是结合开展的《临夏州规范化小区创建活动》,要求各县市在老旧小区门卫处配备消防灭火器,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与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性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防火意识。
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难两乱”工作整治,在重点关注需求迫切而且消防车辆能够进入的小区,通过压缩绿化带、人行道,拓宽小区内消防通道,实现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明显、道路畅通。
三是按照《临夏州规范化小区创建活动》、《城市蜘蛛网治理》活动有关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对充电桩设置少、住户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等现象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整改力度,逐步推进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是协调消防救援、社区、物业等部门,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在老旧小区的管理上形成长效机制,社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楼道杂物、闲置物品进行清理,并规范小区内车辆停放,严格按照规范化小区要求,做到“生命通道”时时刻刻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建筑消防设施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沿太子山旅游大通道地跨临夏回族自治州四县(康乐县、和政县、临夏县、积石山县),28个乡镇,4个国有林场,大通道长度286km(延伸到莲花山),总规划面积1730km2。在规划中提出以贯彻“全面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利用”总方针的基础上,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为理念,遵照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指示精神,以生态旅游建设为手段,以优质旅游为目标,逐步加强沿太子山旅游大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旅游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整合大通道沿线资源,发挥资源特性,深挖资源潜力,策划落地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旅游体验产品。
在旅游环卫体系建设中,建设绿色生态旅游厕所,采用国内先进的智能型全自动免水冲环保型生态厕所;大力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对标《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创建第三卫生间;推进“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机制,探索“厕所+商铺、厕所+售票点、厕所+停车点”等模式,推动厕所长效化、常态化管理;强化旅游厕所创建的科技创意元素融入;加强旅游厕所宣传与考评;开发旅游厕所智能查询拆卸、可回收的垃圾桶,专人定期清理垃圾,沿线乡村旅游点配备垃圾站、环卫车等。
积石山县已开展大通道沿线牛羊圈棚拆除整治行动,坚持拆改并举,应拆尽拆,对旅游扶贫大通道沿线视野范围内的破旧牛羊圈房全部进行拆除,造成的植被创伤有效修复,对个别房屋比较完整,有效使用的进行整体改造。同时,科学合理分布旅游空间与放牧空间,有效解决游客活动与放牧的矛盾。和政县香花坪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临近耳子屲梁,自开工建设以来,修建了木栈道,观景亭等景观配套设施,配备垃圾箱,修建停车场、旅游厕所,成立专责组,每天在耳子屲梁沿线巡查值班,确保良好的游览秩序和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临夏县派遣三个专责人员在大通道沿线,进行辅助城管进行环境治理及维护,并利用新媒体公众号进行保护环境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一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资金投入。今年和政县争取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1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及敷设污水管网、污水检查井等,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康乐县争取到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中央有效衔接资金558万元,主要用于污水主管和入户管网埋设,污水检查井砌筑,米路面恢复,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是多措并举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中央补助资金1100万元,实施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在广河县、东乡县、永靖县推广应用高标准地膜35万亩,由点带面、示范带动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降低传统地膜的使用量,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探索回收机制,落实省级农业生态环保补助资金197万元,实施以奖代补项目,用以旧换新方式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力度,做到废旧农膜应收尽收。强化宣传引导,累计组织宣传培训次数共计58次,宣传培训人数达7000人次。开展降解膜试验示范,推进减量替代,开展生物降解膜与普通地膜对比试验2个,示范面积25亩。截至目前,全州共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8家,建立回收网点89个,其中新建3个。废旧农膜回收量共计9212.51吨,回收率达到79.73%。
三是推进尾菜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紧抓尾菜产生的关键时节,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直接还田、行间还田等处理利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群众将尾菜就地就近处理利用。组织宣传培训场次54次,宣传培训1411人(次)。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资本等多方投入机制。截至目前,全州蔬菜流通环节蔬菜仓储购销企业6个(临夏市1个、永靖县3个),蔬菜流通环节产生尾菜3.93万吨,处理利用1.99万吨,处理利用率5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