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州审计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商务、招商引资和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招商局、州疾控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 联系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州残联、州科协,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杜宝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杜宝伟,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职。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生态环境、教育、体育、民族、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体育局,州志办、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州档案馆。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 杨志军
    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 联系州文联、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 李新军
    李新军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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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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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公告

  《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已于3月10日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原公告“引进条件中的第7条”及其他内容作出补充,公告如下: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二)引进条件

  7.应聘初高中教育类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高中教育类岗位的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岗位(J001至J024)的人员,须在上岗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临夏开放大学(J025)的人员,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另,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报考可不受岗位和专业限制。根据工作和实际需要,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其他事宜不变,按照2025年3月10日发布的《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执行。

  联系电话:0930-6216227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临夏州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作弊行为的通告

临夏州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将于3月15日、3月16日进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此次考试顺利进行,对组织考试作弊、破坏招录考试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考试作弊。对发现组织考试作弊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严禁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有关考试试题、答案等内容的,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三、严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对违纪违规考生。依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按情节轻重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等处罚。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广大考生、考生家长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要保持警惕,不要听信不法宣传,要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不要购买、使用各类考试作弊设备,决不要因一念之差,造成终身悔恨。

六、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教育局、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各部门将对举报人、证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证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930-12380

临夏州公安局举报电话:0930-5920163

临夏州教育局举报电话:0930-6219937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930-6216381                    

临夏州考录办
2025年3月11日


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临夏州2025年春季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才共设置岗位205个,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344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3)。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往届毕业生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上岗;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面向定向院校(学科)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附件4)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自愿到临夏州工作。
2.符合临夏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
6.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及以后出生)。
7.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8.卫生类岗位引进人员须在上岗后三年内(包含试用期)取得相应从业执业资格证。
9.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以上引进条件外,应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本科学历同时,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硕士学位)学历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院校以当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排行榜前500名)为准,且所学专业与岗位设置专业相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重大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引进的;
7.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等的;
8.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9.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拟录用,暂未发文招聘到岗的(不含临聘人员);
10.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公示后放弃、辞职、合同期内解聘等未满三年的;
11.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12.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3.现役军人;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凡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聘用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审核登记并报名的方式。参加任一现场招聘会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登记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临夏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3月14日9:00-4月6日18:00
报名网址:http://baoming.amesoft.cn/s/lxrcyj2025
1.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现场审核有关材料原件、提交有关材料复印件,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资料并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往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及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校级、院系级与专业相关的奖励证明原件扫描件,报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本科阶段相关资料。报考初高中教育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就读证明、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及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校级、院系级与专业相关的奖励证明原件扫描件,报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本科阶段相关资料。报考初高中教育岗位的人员需在上岗前提供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在校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汉语翻译件。
5.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现场招聘同时进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束后,根据现场审核报名情况,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开展线上复审,请于2025年4月6日报名结束前将所需资料上传报名系统。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综合评价
    总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综合评价打分和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成绩为百分制,内容包括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学业成绩、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和职称、科研成果、获得荣誉和本硕专业一致性等情况。综合评价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为百分制。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视情况增加笔试考核,以加试笔试成绩为依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包含1:5)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取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考核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的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分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组进行现场面试并打分。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总成绩并列者,顺延小数位确定名次。若出现不能顺延小数位确定名次的情况,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①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总共10分钟。
    ②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总共10分钟。试讲内容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课文为准(具体要求与面试准考证同步发布)。未按指定课文准备教案和讲课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计零分。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讲课内容可自备教案教具进行讲课,讲课以板书授课方式开展;面试点仅提供粉笔、黑板,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应聘人员若需其他乐器、音乐或设备请自备,不得标记个人信息且须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带入面试考场;所有应聘人员讲课教案必须手写,教案不得表述自己的姓名、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面试成绩计零分。每套教案需复印7份(不含原件),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将教案复印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查。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现场签约
    经面试确定的拟引进人员,进行现场签约,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需在学校就业网站申请后签订《三方协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和政审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和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和政审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不通过或公示期间放弃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综合类岗位三年(包含试用期),卫生类岗位、教育类岗位五年(包含试用期)。
    四、政策待遇
    (一)职称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对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引进人才按政策规定转正定级认定职称时,初级职称由同级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认定,中、高级职称按管理权限逐级报州人社部门考核认定,定级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予以聘任,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引进时已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的,用人单位在岗位空缺内优先予以聘任。
    (二)生活保障待遇
    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全职引进签约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落实安家补贴等优惠政策。
    (三)编制关系
    引进人才到岗后,由用人单位和编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四)户口关系
    引进人才愿意落户临夏的,由公安部门凭引进聘用文件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五)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携带学龄子女来临夏工作的,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三个阶段中,初次申请进入我州公办学校就学的,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保障其子女入学(入园)需求,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六)其他待遇
    按照《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会行程安排
    此次引才招聘会各场次均可进行现场初审登记报名,最后统一在临夏现代职业学院进行考试考核并签约。招聘会具体行程安排如下:
    3月14日 9:00  清华大学双选会(清华大学职业发展中心
    3月17日 14:00 武汉地区重点高校2025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中南民族大学主校区
    3月19日 9:00 国防军工暨研究生招聘会(南京理工大学站
    3月21日 8:30 兰州大学宣讲会(兰州大学站
    3月24日 8:30 全国重点高校2025年春季“招硕引博”系列招聘会(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站
    3月27日 8:30 全省“组团式”引才双选会(陕西师范大学站
    4月12日 9:00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行程如有变化,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和临夏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补充公告。
   六、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16227

    中共临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36816

    中共和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521056

    中共东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932820

    中共康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4421310

    中共永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8833739

    中共积石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7721911

    中共临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3222080


    附件:1: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综合类岗位).pdf

               2: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教育类岗位).pdf

               3: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卫生类岗位).pdf

               4:定向院校(学科)名单(仅限报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pdf


2025年度“国考”临夏考区笔试工作顺利完成

12月1日,202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临夏考区笔试工作顺利结束。省上巡考组一行,州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等深入考点巡视检查考试工作。

此次临夏考区笔试考点设在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我州共报名2343人,其中1类62人,3个考场;2类425人,15个考场;3类1856人,62个考场,加1个备用考场,共计81个考场。

为确保笔试工作顺利开展,11月26日,州人社局会同州委组织部召集州委宣传部等20个成员单位召开了统筹协调会议,会上对笔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靠实了各成员单位和各专项工作小组责任。为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及时发布了“考生须知”“温馨提示”,从考前准备、考试当日、部分违纪违规处理、考生指南等方面做好提示工作。11月29日,召开了考务培训会议,具体安排国家公务员临夏考区笔试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分工负责按要求抓好落实。

临夏州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临夏州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马龙海等150名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现予以公示(后附名单)。若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调查核实,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无影响聘用的问题,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0-5920058

  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0-6219961

  受理时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临夏州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关于临夏州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拟引进人员(往届生)的公示

  根据《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临夏州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现将临夏州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拟引进人员(往届生)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若不存在影响引进的问题,将按有关程序办理引进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2:30-6:00

  受理部门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联系电话0930-12380

  网络受理012380@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6号

  邮政编码:731100

  附件:临夏州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拟引进人员(往届生)名单.pdf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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