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州审计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商务、招商引资和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招商局、州疾控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 联系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州残联、州科协,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杜宝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杜宝伟,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职。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生态环境、教育、体育、民族、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体育局,州志办、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州档案馆。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 杨志军
    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 联系州文联、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 李新军
    李新军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临夏州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州关于全面深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部署要求,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州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2025年,我州将在以下8个县(市)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临夏市、临夏县、永靖县、康乐县、和政县、广河县、东乡县、积石山县。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州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59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13名),聘期为3年。

(二)实施县(市)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临夏州2025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州、县(市)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三)设岗学校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四)“特岗计划”实施由州上统筹安排、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县(市)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化协同,认真做好宣传报名、配合开展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发布、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培训、上岗等工作。

(五)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足球方向)、英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六)鼓励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报考“特岗计划”。

(七)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报考“特岗计划”。

四、报考事项和要求

)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要求已由实施县(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州上将各县(市)制定的岗位计划表进行了汇总发布,详见《临夏州2025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除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外,报考考生须为临夏州户籍。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为临夏州各县(市)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5.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项目人员不得报考。

)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生,应参加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如果符合设岗县(市)专业要求,可以报考小学全科岗位。

(三)其他要求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3.报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文科类笔试;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理科类笔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须参加音体美类笔试;报考英语、心理学、小学全科岗位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笔试。不按照要求参加对应类别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五、报考程序

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8:00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5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特岗计划’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白色或蓝色背景均可,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

(3)签定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在诚信承诺的基础上确认承诺书内容并提交,提交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4)填写报考信息。考生以各设岗县(市)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市)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8:00

(1)报考信息提交。“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仅保存报考信息但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2)信息修改

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特岗计划”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现场向报考县(市)教育部门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县(市)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州教育局汇总,州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上报时间截止为2025年5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报考县(市)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各报考县(市)应当引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其他报考岗位信息修改

除“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3.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8日9∶3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县(市)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配合州上做好笔试考务实施和考场安排工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5年6月28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5年6月28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各类测试内容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内容。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6.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左右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是“特岗计划”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请勿登录点击山寨网站、虚假网站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已参加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市)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数字进行四舍五入,下同)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文理兼报的岗位在进行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时不区分报考类别,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各实施县(市)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结合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最低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可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工作由州教育、人社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县(市)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开展。面试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备课、现场讲课方式开展,具体要求以州上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各县(市)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2×7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面试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实施县(市)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不加试优先录取)。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州上在本州跨县(市)、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市)调剂人员笔试成绩达到调剂县(市)设置的本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州上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县(市)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市)按照当地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由设岗县(市)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上岗通知,设岗县(市)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措施

(一)中央财政继续以4.18万元/人/年的标准对特岗教师进行补助,各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县(市)财政负责补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强留任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永靖县等开展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地区应将特岗教师纳入首席岗位教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已签约的符合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计划”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师德师风要求、学校规章制度和合同相关规定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州、县(市)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全面加强考务组织与管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监督、公平公正”原则,成立县(市)政府分管县(市)长为组长,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纪委监委、公安、机要保密、卫健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考务日常事务和具体组织实施。

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1.多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州、县(市)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5年全州“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县(市)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县(市)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5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2.按要求设置考场。考点设在临夏市,要按照择优原则设置考点,考场须为标准化考场,各县(市)须积极配合州上组织开展笔试工作,并提前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笔试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州考务实施机构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3.按规定报送实施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市)于2025年7月24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表(附件3)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州教育局,由州上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

各县(市)要对标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围绕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市)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指导

州上将加强对所辖县(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全面指导,重点监督招聘计划完成、特岗教师各类待遇保障以及入编入岗等政策要求落实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县(市),州上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八、资格审核地点

1.临夏市资格审核地点: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203室(临夏市前河沿路6-104号浙临批发商城隔壁)

2.临夏县资格审核地点:临夏县教育局人秘股313室(临夏县韩集镇双城村光明社区主干道5号)

3.永靖县资格审核地点:永靖县教育局302室(永靖县古城新区太极中路6号)

4.康乐县资格审核地点:康乐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康乐县附城镇永乐路1号)

5.广河县资格审核地点:广河县教育局218办公室(广河县城关镇二号统办楼)

6.和政县资格审核地点:和政县教科局323办公室(和政县2号统办楼)

7.东乡县资格审核地点:东乡县教育局2号楼203人秘股(东乡县锁南镇东西大街)

8.积石山县资格审核地点:积石山县教育局2楼会议室(积石山县移民初级中学向下200米)

九、咨询方式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主要以县(市)为主,广大考生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县(市)教育局联系。若遇到疑难问题,经县(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向州教育局汇报,州教育局请示省教育厅后统一答复。如有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948645、4810240)。各县市教育局咨询电话如下:

1.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 杨老师 联系电话:0930-6312398

2.临夏县教育局办公室 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0-3222157

3.永靖县教育局 办公室 杨老师 联系电话:0930-8832243

4.康乐县教育局人事股 张老师 联系电话:0930-4421366

5.广河县教育局办公室 马老师 联系电话:0930-5621678

6.和政县教科局办公室 易老师 联系电话:0930-5581361

7.东乡县教育局人秘股 马老师 联系电话:0930-6923003

8.积石山县教育局办公室刘老师 联系电话:0930-7721245

附件:

      附件1:临夏州2025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附件3:临夏州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专业目录.zip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夏州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

临夏州2025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项目公告

为认真做好临夏州2025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甘肃省关于统筹实施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公告》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招募条件

报名时间、流程及招募条件详见《实施方案》,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交叉,否则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

(二)考试内容

详见《实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时需要的表格、具体招募政策详见《实施方案》,

考生可登录“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linxia.gov.cn)查询或联系咨询;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二)项目报名及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向考生收取。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6320114

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3224196

积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7721738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5921033

和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5521091

东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7121755

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4421344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5911009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6213722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8948645、4810240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5525


临夏州2025年选拔招募普通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募计划

2025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州选拔招募(具体名额按省人社厅分解下达的指标为准)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其中支医岗位指标单列),服务期为2年。

二、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2025年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202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三)普通高校2023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

(四)2023年及以后年度退出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报考支医岗位。

招募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户籍在临夏州或高考时家庭户籍在临夏州;

3.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6.报考支医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为医学门类或医药卫生大类;

研究生学历专业必须符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必须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或《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必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医学门类或医药卫生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7.报考其他岗位不限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以往从事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网上报名

(一)报考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报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并签署《“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考试后愿意接受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禁止代为承诺行为。

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况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1.实际情况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

2.不属于招募对象或不符合招募条件;

3.资格审核时不能提交有关证件、说明等资料。

(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8:00

(三)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核,由报考人员对照招募对象和条件,自主填报个人信息报名。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5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白色或蓝色背景均可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

3.填写报考信息。①“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②报考人员只限填报现户籍地县(市)(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5月26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的服务岗位;③报考信息修改保存后,务必再次点击“提交”;④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确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仅保存报考信息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5.信息修改

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向报考服务地县(市)人社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5月3012:00,逾期不予受理。县(市)人社审核盖章及时报州人社汇总,由州人社向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上报汇总后的修改申请,上报时间截止为20255月3016:00,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当地县(市)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县(市)人社局应当引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其他报考岗位信息修改

“(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了“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五、指标分解

指标采取因素分配法分解,由省人社厅依据临夏州报考人数、岗位需求数和“三支一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解下达,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拔指标单列,由省人社厅负责分解下达州上参照省上分解办法向非单列县(市)分解下达指标。(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指标由州调配至其他县(市)相同岗位,考生参加调配县(市)考录和岗位分配。根据省上文件精神,各县(市)少数民族考生选拔指标仍按当地常住人口民族比例分解下达,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指标分解方案624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人社厅备案。

、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56月239∶00至6月289∶30

打印流程: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进行打印。

注意: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个人准考证,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未携带《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考试或录取资格。

)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违纪处理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要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本次考试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因违纪或违反《“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20257月15日左右

查询流程: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三支一扶”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切勿随意登录培训机构等虚假网站,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县(市)人社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县(市)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必须下载填写《甘肃省2025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等到县(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各县(市)人社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县(市)可安排至州综合性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市)人社局报州人社局复审,复审内容重点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四)公示

州人社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县(市)、岗位招募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录取发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人社局形成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730日前报省人社厅,由省统一发文录取。

、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县(市)人社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县(市)财政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各县(市)人社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服务。对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也可安排。各县(市)务必要将所有新招募人员于9月安排服务,并同步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

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市)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县(市)财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市)人社局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县()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二)人员管理

县(市)要严格人员管理关心重视成长。可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支持选派到对应上级单位进行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跟班学习或研修培训。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人社局要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不得借调“三支一扶”人员到上级单位或其他部门帮助工作。允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人社审核,报州人社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县(市)人社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向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符合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9.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在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开展专项招聘,纳入编制管理。聘用后连续计算工龄,不再实行试用期。

1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留在基层岗位工作的人员,在提拔任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并纳入基层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附件:

附件1:甘肃省2025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xls 

附件2:甘肃省2025年“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公告

  《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已于3月10日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原公告“引进条件中的第7条”及其他内容作出补充,公告如下: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二)引进条件

  7.应聘初高中教育类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高中教育类岗位的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岗位(J001至J024)的人员,须在上岗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临夏开放大学(J025)的人员,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另,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报考可不受岗位和专业限制。根据工作和实际需要,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其他事宜不变,按照2025年3月10日发布的《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执行。

  联系电话:0930-6216227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临夏州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作弊行为的通告

临夏州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将于3月15日、3月16日进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此次考试顺利进行,对组织考试作弊、破坏招录考试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考试作弊。对发现组织考试作弊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严禁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有关考试试题、答案等内容的,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三、严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对违纪违规考生。依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按情节轻重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等处罚。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广大考生、考生家长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要保持警惕,不要听信不法宣传,要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不要购买、使用各类考试作弊设备,决不要因一念之差,造成终身悔恨。

六、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教育局、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各部门将对举报人、证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证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930-12380

临夏州公安局举报电话:0930-5920163

临夏州教育局举报电话:0930-6219937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930-6216381                    

临夏州考录办
2025年3月11日


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临夏州2025年春季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才共设置岗位205个,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344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3)。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往届毕业生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上岗;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面向定向院校(学科)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附件4)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自愿到临夏州工作。
2.符合临夏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
6.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及以后出生)。
7.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8.卫生类岗位引进人员须在上岗后三年内(包含试用期)取得相应从业执业资格证。
9.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以上引进条件外,应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本科学历同时,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硕士学位)学历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院校以当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排行榜前500名)为准,且所学专业与岗位设置专业相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重大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引进的;
7.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等的;
8.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9.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拟录用,暂未发文招聘到岗的(不含临聘人员);
10.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公示后放弃、辞职、合同期内解聘等未满三年的;
11.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12.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3.现役军人;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凡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聘用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审核登记并报名的方式。参加任一现场招聘会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登记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临夏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3月14日9:00-4月6日18:00
报名网址:http://baoming.amesoft.cn/s/lxrcyj2025
1.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现场审核有关材料原件、提交有关材料复印件,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资料并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往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及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校级、院系级与专业相关的奖励证明原件扫描件,报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本科阶段相关资料。报考初高中教育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就读证明、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及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校级、院系级与专业相关的奖励证明原件扫描件,报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本科阶段相关资料。报考初高中教育岗位的人员需在上岗前提供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在校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汉语翻译件。
5.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现场招聘同时进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束后,根据现场审核报名情况,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开展线上复审,请于2025年4月6日报名结束前将所需资料上传报名系统。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综合评价
    总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综合评价打分和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成绩为百分制,内容包括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学业成绩、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和职称、科研成果、获得荣誉和本硕专业一致性等情况。综合评价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为百分制。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视情况增加笔试考核,以加试笔试成绩为依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包含1:5)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取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考核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的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分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组进行现场面试并打分。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总成绩并列者,顺延小数位确定名次。若出现不能顺延小数位确定名次的情况,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①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总共10分钟。
    ②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总共10分钟。试讲内容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课文为准(具体要求与面试准考证同步发布)。未按指定课文准备教案和讲课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计零分。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讲课内容可自备教案教具进行讲课,讲课以板书授课方式开展;面试点仅提供粉笔、黑板,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应聘人员若需其他乐器、音乐或设备请自备,不得标记个人信息且须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带入面试考场;所有应聘人员讲课教案必须手写,教案不得表述自己的姓名、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面试成绩计零分。每套教案需复印7份(不含原件),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将教案复印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查。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现场签约
    经面试确定的拟引进人员,进行现场签约,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需在学校就业网站申请后签订《三方协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和政审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和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和政审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不通过或公示期间放弃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综合类岗位三年(包含试用期),卫生类岗位、教育类岗位五年(包含试用期)。
    四、政策待遇
    (一)职称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对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引进人才按政策规定转正定级认定职称时,初级职称由同级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认定,中、高级职称按管理权限逐级报州人社部门考核认定,定级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予以聘任,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引进时已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资格的,用人单位在岗位空缺内优先予以聘任。
    (二)生活保障待遇
    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全职引进签约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落实安家补贴等优惠政策。
    (三)编制关系
    引进人才到岗后,由用人单位和编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四)户口关系
    引进人才愿意落户临夏的,由公安部门凭引进聘用文件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五)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携带学龄子女来临夏工作的,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三个阶段中,初次申请进入我州公办学校就学的,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保障其子女入学(入园)需求,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六)其他待遇
    按照《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会行程安排
    此次引才招聘会各场次均可进行现场初审登记报名,最后统一在临夏现代职业学院进行考试考核并签约。招聘会具体行程安排如下:
    3月14日 9:00  清华大学双选会(清华大学职业发展中心
    3月17日 14:00 武汉地区重点高校2025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中南民族大学主校区
    3月19日 9:00 国防军工暨研究生招聘会(南京理工大学站
    3月21日 8:30 兰州大学宣讲会(兰州大学站
    3月24日 8:30 全国重点高校2025年春季“招硕引博”系列招聘会(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站
    3月27日 8:30 全省“组团式”引才双选会(陕西师范大学站
    4月12日 9:00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行程如有变化,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和临夏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补充公告。
   六、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16227

    中共临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36816

    中共和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521056

    中共东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932820

    中共康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4421310

    中共永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8833739

    中共积石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7721911

    中共临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3222080


    附件:1: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综合类岗位).pdf

               2: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教育类岗位).pdf

               3: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卫生类岗位).pdf

               4:定向院校(学科)名单(仅限报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pdf


2025年度“国考”临夏考区笔试工作顺利完成

12月1日,202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临夏考区笔试工作顺利结束。省上巡考组一行,州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等深入考点巡视检查考试工作。

此次临夏考区笔试考点设在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我州共报名2343人,其中1类62人,3个考场;2类425人,15个考场;3类1856人,62个考场,加1个备用考场,共计81个考场。

为确保笔试工作顺利开展,11月26日,州人社局会同州委组织部召集州委宣传部等20个成员单位召开了统筹协调会议,会上对笔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靠实了各成员单位和各专项工作小组责任。为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及时发布了“考生须知”“温馨提示”,从考前准备、考试当日、部分违纪违规处理、考生指南等方面做好提示工作。11月29日,召开了考务培训会议,具体安排国家公务员临夏考区笔试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分工负责按要求抓好落实。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教育领域
水电气热
通信领域
邮政
金融领域
卫生健康
公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