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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马斌
州长
马斌,男,回族,1977年6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司法方面的工作。 主管州审计局、州司法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招商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 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杨志军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民族、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民委、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张杰刚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杰刚,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中共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州国资委(侧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委员(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科技、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州商务局、州志办、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 联系州科协、州文联、州档案馆、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国全
    副州长
    马国全,男,回族,1977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挂职。
  • 何珺
    副州长
    何珺,女,汉族,1982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体育局、州医保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双城高中、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州疾控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 联系团州委、州妇联。
  • 张茂龙
    副州长
    张茂龙,男,汉族, 1977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负责公安、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司法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协助分管州司法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放管服”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面的工作。
  • 周兆明
    协助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毛鸿博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马显锋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政策法规科。
  • 李新军
    李新军
    负责济南市对口临夏州东西部协作工作。
  • 管平
  • 肖博
  • 马旭
    协助副州长王光龙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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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公开招聘39名员额管理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确定罗纯娟等11同志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拟聘用人员。现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6622日-626日。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电话: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0930-6230752


    附件: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准考证号岗位名称
1罗纯娟20263070128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01
2马  萱20263070201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01
3买彦涛20263070211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02
4张贤芝20263070214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05
5薛  周20263070213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0
6韩明辉20263070209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2
7郑兰兰20263070121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3
8魏嘉丽20263070103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6
9孙美霞20263070102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6
10马廷峰20263070111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7
11杨  旭20263070107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21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


临夏州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项目公告

  为认真做好临夏州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甘肃省关于统筹实施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公告》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招募条件

  报名时间、流程及招募条件详见《临夏州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交叉,否则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

  (二)考试内容

  详见《实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时需要的表格、具体招募政策详见《实施方案》,

  考生可登录“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linxia.gov.cn)查询或联系咨询;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二)项目报名及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向考生收取。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6320114

  临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3224196

  积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7721738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5921033

  和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5521091

  东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7121755

  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4421344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5911009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0—6213722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8948645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4日


  临夏州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募计划

  2026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州选拔招募(具体名额按省人社厅分解下达的指标为准)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其中支医岗位指标单列),服务期为2年。

  二、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2026年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2026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三)普通高校2024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

  (四)2024年及以后年度退出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报考支医岗位。

  三、招募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户籍在临夏州或高考时家庭户籍在临夏州;

  3.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6.报考支医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为医学门类或医药卫生大类;

  研究生学历专业必须符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必须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或《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必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医学门类或医药卫生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7.报考其他岗位不限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以往从事过“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项目服务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

  (一)报考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报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考试后愿意接受人社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禁止代为承诺行为。

  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况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1.实际情况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

  2.不属于招募对象或不符合招募条件;

  3.资格审核时不能提交有关证件、说明等资料。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8:00

  (三)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核,由报考人员对照招募对象和条件,自主填报个人信息报名。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色、白色或蓝色背景均可,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

  3.填写报考信息。①“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②报考人员只限填报现户籍地县(市)(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的服务岗位;③报考信息修改保存后,务必再次点击“提交”;④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确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仅保存报考信息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5.信息修改

  (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向报考服务地县(市)人社局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县(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后及时报州人社局汇总,由州人社局向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上报汇总后的修改申请,上报时间截止为2026年6月19日16:00,逾期省上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当地县(市)人社局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县(市)人社局应当引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其他报考岗位信息修改

  除“(1)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了“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五、指标分解

  指标采取因素分配法分解,由省人社厅依据临夏州报考人数、岗位需求数和“三支一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下达,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拔指标单列,由省人社厅负责分解下达。州上参照省上分解办法向非单列县(市)分解下达指标。县(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指标由州上调配至其他县(市)相同岗位,考生参加调配县(市)考录和岗位分配。根据省上文件精神,各县(市)少数民族考生选拔指标仍按当地常住人口民族比例分解下达,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指标分解方案于7月7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人社厅备案。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6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9∶30

  打印流程: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进行打印。

  注意: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个人准考证,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未携带《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考试或录取资格。

  (三)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违纪处理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要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本次考试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因违纪或违反《“三支一扶”报考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五)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2026年7月29日左右

  查询流程: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是“三支一扶”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切勿随意登录培训机构等虚假网站,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七、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县(市)人社局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对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县(市)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必须下载填写《甘肃省2026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等到县(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各县(市)人社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县(市)可安排至市(州)综合性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市)人社局报州人社局复审,复审内容重点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四)公示

  州人社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县(市)、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院校、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产生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取发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人社局形成《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于8月17日前报省人社厅,由省上统一发文录取。

  八、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各县(市)人社局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全体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县(市)财政局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各县(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基层急需技术服务人员可安排在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县(市)总数的30%。多渠道推荐“三支一扶”人员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三北”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等基层重点项目,服务新型农业、林下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产业经营主体,从事就业社保、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在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历练成长。各县(市)务必要将所有新招募人员于9月初安排上岗服务,并同步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九、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各县(市)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市)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县(市)财政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市)人社局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县(市)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为“三支一扶”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鼓励服务单位参照当地绩效考核实际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并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其食宿、体检、休假等。

  (二)人员管理。各县(市)要严格人员管理,关心重视成长。可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团干部、河(湖)长和林(场)长助理、农业服务站(所、中心)和供销社主任助理、科技特派员等,纳入基层水利服务、农技推广、林草资源管理等后备人才培养。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人社局要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不得借调“三支一扶”人员到上级单位或其他部门帮助工作。允许“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市)人社局审核,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县(市)人社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更新、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省州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省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岗位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4.支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支持政策。

  5.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6.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向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推动“三支一扶”计划与基层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衔接,在人才引进、选拔、培养、使用等方面加大支持。统筹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基层水利设施管护等重点项目,可把政治素质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村级“两委”班子后备力量进行培养使用。



关于公布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公开招聘39名员额管理人员公告》,经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罗纯娟等11名应聘人员符合条件并进入下一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体检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及考察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工作安排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2026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7:5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图书楼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或缺少上述证件之一的,按放弃体检资格对待。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规定组织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按不予聘用处理;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递补

  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期间严格遵守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自行脱离体检队伍,对不服从管理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同时,还需携带一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3.体检期间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手机须取消闹钟并关机由工作人员收缴统一管理。参加体检考生除携带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体检现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

  4.参加体检的考生当日早晨应保持空腹(不吃饭、不喝水)。体检前一天晚上八点后禁食、十二点后禁水,勿食含血性、油腻食物。

  5.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请佩戴适合自己度数的框架眼镜,请勿佩戴隐形眼镜。

  7.女性特别注意: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裤袜、连衣裙,穿着宽松为宜;怀孕及有可能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需保留小便至膀胱充盈状态再做检查(最好不排晨尿);处于生理期的体检人员确认信息时务必请告知医务人员。

  8.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按照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凡不按时到达的,取消聘用资格。

  9.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需自备500元现金,具体体检费按医院实际标准收取,需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五、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本次体检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体检名单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体检名单
序号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备注
1罗纯娟20263070128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01
2马  萱20263070201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01
3买彦涛20263070211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02
4张贤芝20263070214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05
5薛  周20263070213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0
6韩明辉20263070209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2
7郑兰兰20263070121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3
8魏嘉丽20263070103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6
9孙美霞20263070102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6
10马廷峰20263070111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17递补
11杨  旭20263070107高职院校专任教师-021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

  

  


关于公布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资格复审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39名员额管理人员公告》,现将进入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资格复审、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

  参加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笔试、面试并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3月30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考察时间:2026年3月30日开始,计划于4月10日结束。

  3.资格复审及考察地点: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图书楼7楼703办公室(临夏市北滨河东路43号)

  三、资格复审及考察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与网上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翻译件(提供具备相关翻译资质公司的汉语翻译件)。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职工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盖章证明原件及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

  4.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登录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gat.gansu.gov.cn/gsgazw/home,实名注册后开具并打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本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信息并选择全国范围后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5.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二)考察内容

  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函调、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组织考察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严格审核认定考生的资格条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对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电话: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0930-6230752

  

  附件: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pdf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26


关于公布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的通知

      根据《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公开招聘39名员额管理人员公告》,现将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查阅。

      咨询电话: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0930-6230752

  

     附件: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汇总表.pdf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26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39名员额管理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公开招聘39名员额管理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39名员额制管理人员公告》现将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公开招聘39名员额管理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面试时间:2026326日(星期)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临夏市北滨河东路43号)。

3.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系统将于20263238:30至326日上午7:30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www.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临夏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xxdzy.com)开放,请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报名系统:https://system.zhaokaocn.com:31356/examinee/lxzy

4.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备课、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甘肃省高职院校现行使用的教材为准,未按抽取题本备课和讲课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计零分。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为百分制,讲课所需教具统一由考点办提供,报考人员不得自行携带教具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在备课或面试过程中,不得表述姓名、家庭背景等信息,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报考人员完成备课教案后,进入面试考场前由工作人员审核教案,并现场复印教案(不含原件)提供考官使用,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不得将教案带出考场,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若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点于考试当天上午7∶00开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于考试当天上午7∶30前进入候考室,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考生,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作为考试的凭据。

2.考生进入考点后进入候考室候考,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考生未能在当天上午7∶45前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或中途退场的,按缺考处理。

3.考生在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行动、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不得在面试相关证件上书写任何内容,禁止吸烟和高声喧哗,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不得携带除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以外的物品(包括资料,面试用具,任何电子、通讯设备等)进入考点,违规带入者取消面试资格。

5.报考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表述姓名、毕业院校、家庭背景等信息,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

6.考生面试结束后在休息室等候,待面试全部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本次面试接受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教育局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面试通知书打印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9163

 

  附件: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39名员额管理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pdf

 

 

临夏州教育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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