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根据《临夏州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王辅豪等49人为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受理部门:临夏州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30-6234239 13993080021
附件:
临夏州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岗位 代码 | 学历 | 毕业院校 |
1 | 王辅豪 | 男 | 22506290914 | A001 | 本科 | 甘肃医学院 |
2 | 马忠云 | 男 | 22506290908 | A001 | 本科 | 甘肃医学院 |
3 | 丁 萍 | 女 | 22506290924 | A003 | 本科 | 甘肃医学院 |
4 | 马小花 | 女 | 22506290928 | A004 | 本科 | 西北民族大学 |
5 | 雒婉婷 | 女 | 22506290929 | A004 | 本科 | 河西学院 |
6 | 时夏瑞 | 女 | 22506291109 | A006 | 本科 | 西北民族大学 |
7 | 魏显花 | 女 | 22506291101 | A006 | 本科 | 辽宁何氏医学院 |
8 | 何永琪 | 男 | 22506291026 | A006 | 本科 | 西北民族大学 |
9 | 马淑燕 | 女 | 02506291320 | A006 | 研究生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10 | 马业赛 | 男 | 22506291114 | A006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11 | 耿佳伟 | 男 | 02506291305 | A007 | 研究生 | 西北师范大学 |
12 | 汪苗毅 | 男 | 02506291301 | A007 | 研究生 | 西北师范大学 |
13 | 苟玉琴 | 女 | 02506291309 | A008 | 研究生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14 | 马姣姣 | 女 | 02506291317 | A009 | 研究生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15 | 马志清 | 男 | 12506290129 | A011 | 本科 | 西北民族大学 |
16 | 马成豹 | 男 | 12506290206 | A011 | 本科 | 西北民族大学 |
17 | 马玉龙 | 男 | 12506290210 | A011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18 | 马玉龙 | 男 | 12506290119 | A011 | 本科 | 西北民族大学 |
19 | 周雅琦 | 女 | 12506290812 | A012 | 本科 | 西北民族大学 |
20 | 马若琪 | 女 | 12506290720 | A012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21 | 汪小淇 | 女 | 12506290302 | A012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22 | 王燕珍 | 女 | 12506290802 | A012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23 | 苟俊强 | 女 | 12506290404 | A012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24 | 马 青 | 女 | 12506290315 | A012 | 本科 | 甘肃医学院 |
25 | 马小霞 | 女 | 12506290218 | A012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26 | 马桂花 | 女 | 12506290729 | A012 | 本科 | 甘肃医学院 |
27 | 道杰草 | 女 | 12506290502 | A012 | 本科 | 河西学院 |
28 | 魏丽蓉 | 女 | 12506290229 | A012 | 本科 | 甘肃医学院 |
29 | 韩 冰 | 女 | 12506290528 | A012 | 本科 | 河西学院 |
30 | 羊芳芳 | 女 | 12506290807 | A012 | 本科 | 西北民族大学 |
31 | 黄婷婷 | 女 | 12506290512 | A012 | 本科 | 甘肃医学院 |
32 | 王 楠 | 女 | 12506290307 | A012 | 本科 | 甘肃医学院 |
33 | 薛 兰 | 女 | 12506290622 | A012 | 本科 | 甘肃医学院 |
34 | 马秀花 | 女 | 12506290709 | A012 | 本科 | 甘肃医学院 |
35 | 丁凯凯 | 女 | 12506290405 | A012 | 本科 | 陇东学院 |
36 | 冯小丽 | 女 | 02506291313 | A013 | 研究生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37 | 李 磊 | 男 | 02506291315 | A013 | 研究生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38 | 白金霞 | 女 | 02506291314 | A013 | 研究生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39 | 朱俊刚 | 男 | 22506291126 | A015 | 本科 | 河南医药大学 |
40 | 梁青青 | 女 | 22506291123 | A015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41 | 赵彤彤 | 女 | 22506291124 | A015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42 | 马少杰 | 男 | 22506291121 | A015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43 | 孙惠玉 | 女 | 22506291125 | A015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44 | 赵飞燕 | 女 | 22506291118 | A015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45 | 马海棠 | 女 | 32506291205 | A016 | 研究生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46 | 张娟娟 | 女 | 32506291213 | A016 | 研究生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47 | 黄伊宁 | 女 | 32506291216 | A016 | 研究生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48 | 张国玉 | 女 | 32506291214 | A016 | 研究生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49 | 王倩倩 | 女 | 42506291221 | B001 | 本科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下载:临夏州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pdf
临夏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2025年7月30日
根据《临夏州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和考务安排,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5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
临夏州临夏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25年7月30日9:00至8月2日9:30期间,使用电脑登录报名链接https://www.sydwzk.cn/gsMAkswf2025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凭准考证(考前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 )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考试所需的文具由考试组织方统一提供。考生进入考点前须接受金属探测仪监测、耳蜗监测及相关安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两证以外任何物品,考点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
(三)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并有序入场。
(四)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和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五)准考证是考生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临夏州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30人,主要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其中A岗15人,B岗1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员额管理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到临夏州工作;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
7.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含项目人员);
6.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拟聘人员;
7.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重大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招聘的;
8.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等的;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0.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11.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招聘情形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3.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在规定时间点击报名链接“https://www.zhaokaocn.com:31114/examinee/lxzp”,进入“报名入口”栏目,使用本人真实姓名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在系统上按要求逐项填写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至8月3日(星期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主管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员额管理人员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扫描件。
(2)留学归国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和相关证件汉语翻译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员额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对所需资料提供不全的,反馈报考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审核结果请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
2.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取消招聘资格。
3.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25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50分、辅导员职业素养50分,满分100分。
(3)应试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考试违纪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此次招聘工作专班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及时关注并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www.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临夏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xxdzy.com/)查询。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1:3的岗位,按各岗位实际参加的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定于2025年8月17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等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若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应试证件: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总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若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计算总成绩,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人员。若按岗位计划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资格复审及考察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及考察同步进行。考生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地点以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教育局、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及考察内容。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函调、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组织考察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等,严格审核认定考生的资格条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党员身份认定最终以本人人事档案中党员档案为准。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对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除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的人员外,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已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须在上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教育局、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州政府研究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上岗前,须参加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1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均为员额管理,社会保险缴纳按相关规定执行,在其他方面享受与招聘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教育局、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未尽事宜由临夏现代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招聘过程全程中请勿更换本人手机号码,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过程中,若A(B)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同时B(A)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时,经工作专班研究后,可在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前提下对原A、B岗位招聘计划数进行调整。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教育局、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牵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教育局、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0930-6230752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0-6219961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0-6225687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930-6223164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员额管理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2.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员额制专职辅导员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诚信承诺书.docx
3.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员额制专职辅导员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留置场所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102名(男性94名,女性8名),岗位信息详见《临夏州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其中临夏州留置场所在岗临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的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4.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米。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含4.8),无红绿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6.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7.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过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临夏州各级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州监委、州公安局牵头组织,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共同配合,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全流程进行,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州公安局(https://gaj.linxia.gov.cn)、临夏州人社局(https://rsj.linxia.gov.cn)门户网站及“临夏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及后续通知。
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5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8:00—2025年7月22日18:00。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简表》,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https://www.sydwzk.cn/gsMAkswf2025,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按要求逐项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2.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18:00。
(2)报名缴费。参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3)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18:00。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对低于3:1的岗位,调整招聘计划直至达到3:1。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临夏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临夏公安微信公众号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打印件)。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户籍等进行现场复核,对净身高(脱鞋测量)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现场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5.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测评每人不超过3次,应聘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每人不超过2次,应聘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每人只测评1次。
6.体能测评实行项目达标制,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程序。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具体安排如下: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计算。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优先招聘情形”确定名次,无“优先招聘情形”的则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面试加试确定最终成绩。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在临夏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2.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
4.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生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州公安局(https://gaj.linxia.gov.cn)、临夏州人社局(https://rsj.linxia.gov.cn)门户网站及“临夏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州公安局或县(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三年期满后,按照规定续聘。
2.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六、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待遇。
(二)留置场所看护辅警薪酬按照省、州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工资:4000元/月,岗位工资:2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层级工资:按规定考核晋升层级工资。五险一金由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工作中作弊、弄虚作假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各招聘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和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通知要求在临夏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各环节应试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本次招聘中,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五)被聘用为县(市)留置看护辅警的,有看护任务时在州留置场所执行看护任务,没有看护任务时由各县(市)公安局管理使用。
监督电话:
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0-5920057
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0-6219961
政策咨询电话:
临夏州监委机关:0930-6297219
临夏州公安局:0930-5920053
临夏州人社局:0930-622864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附件:临夏州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xls
临夏州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临夏双城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安排和发展要求,实现老、中、青相结合的学科教师结构,配齐配强教师队伍,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40名学科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学科教师共40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6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3名、历史2名、政治2名、地理2名、信息技术2名、体育2名、音乐1名、舞蹈1名、美术1名。
二、选调范围
临夏州各县市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州直中学在岗的教学一线正式教师。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违纪记录;
2.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及以后出生)。获得州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模范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州级优质课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4年7月及以后出生);
4.获得州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模范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州级优质课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仍在高中教学一线工作的,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余报考人员须具有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高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高校、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5.具有一轮(连续三年)及以上高中一线教学经历且仍在高中任教,或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且仍在教育教学(含教育研究)一线工作的人员。任教学科与选调的岗位学科一致,且持有与选调岗位学科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各县市服务期未满的引进人才或事业单位招聘教师;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8∶30-7月25日17∶00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www.linxia.gov.cn)、临夏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进入系统注册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填报前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按要求及时上传《报名申请表》等报名资料,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辨、正位上传,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报名资料为:《报名申请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高中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聘任证书或文件,高中学校工作期间任教学科、任教时间、2022-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及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所获荣誉称号、重要奖项证书或文件。以上资料均需为扫描件,每份资料为1个PDF格式文件,并将PDF文件按照资料内容命名。
(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需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国家、省、州政策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系统未反馈资格审核结果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对于报名资料提供不齐全的,将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对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将及时反馈报考人员具体原因。为不影响正常报名,报考人员需妥善安排好报名时间。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8月2日,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采取“讲课+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面试成绩末位并列情形,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考察。按照进入考察环节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察时报考人员需按要求提供高中学校工作期间任教学科、任教时间、2022-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及现实表现鉴定证明(需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各县市委编办出具的盖章版在编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将严格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动态及师德师风方面的行为表现。考察时间、地点、提供材料和具体考察内容以通知为准。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资格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体检在县级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按照体检机构收费标准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按不予聘用处理;对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或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州教育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调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无法查实情况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州政府研究审定,由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选调教师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选调单位或参加其他招聘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凡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选调工作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夏双城高级中学教师配备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并解释。
(三)本次选调工作在临夏双城高级中学教师配备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临夏双城高中选调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为保证选调工作公正公平,选调重点环节将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临夏州教育局 0930-6214328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附件:
2.临夏双城高级中学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临夏双城高级中学教师配备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为切实做好临夏双城高级中学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违纪记录。
2.本科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2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200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2007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007年6月出生)。
3.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高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位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取得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考学历毕业院校以当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排行榜前500名)为准。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临夏双城高级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岗位要求专业类或认定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临夏双城高级中学教师配备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后报考。
5.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取得有效期内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取得对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考察结束前未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对符合招聘条件未就业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考察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
(2)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含项目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临夏州2025年“三支一扶”“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才引进”已公示拟录取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11)国家和省州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5年6月23日上午8∶30-6月27日18∶00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www.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进入系统注册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填报前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招聘岗位条件”,并及时提交报名申请。填报过程中,若报考人员存在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情况,须上传由毕业院校开具的情况说明和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情况说明、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公章),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辨、正位上传,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需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或系统未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需合理安排填报时间,若最后一天扎堆填报造成提交信息不及时或网络堵塞未填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核无法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有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资料,经双城高中招聘小组(临夏市西关路132号)审核后方可修改,修改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8:30-6月27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缴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执行,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6月23日上午8∶30- 6月28日中午12∶00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缴纳费用,确认缴费结果。未按规定时间、标准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人员不予退费。
(五)查询报考人数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可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及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各岗位报名情况,最后一天报名情况不公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6日上午8∶30-7月12日上午9∶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或打印,并妥善保管,后续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
(六)笔试。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50分。考试范围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本次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报考人员需在参加笔试前到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于2025年7月20日前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及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数1:3的比例,将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违纪或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计划于2025年7月21日-23日(上午8:30-18:00)开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复审时报考人员需将相关证件和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复审材料具体为:①提供与网上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②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③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取得对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④笔试准考证、毕业院校所属学院开具的师范类专业本科盖章证明材料;⑤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职工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盖章证明。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的,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八)面试。面试人选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报考人员需在参加面试前到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备课、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临夏州现行使用的普通高中教材为准,未按抽取题本备课和讲课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计零分。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为百分制,讲课所需教具统一由考点办提供,报考人员不得自行携带教具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在备课或面试过程中,不得表述姓名、家庭背景等信息,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报考人员完成备课教案后,进入面试考场前由工作人员审核教案,并现场复印教案(不含原件)提供考官使用,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不得将教案带出考场,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九)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2/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最终成绩末位并列且有退役军人参加的,退役军人优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十)考察。按照进入考察环节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察时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考察时间、地点、提供材料和考察内容以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及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为准。除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的人员外,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已就业人员,须在考察结束前提供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考察相关资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发布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考察结束前取得为准,考察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无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十一)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按照体检机构收费标准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按不予聘用处理;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二)公示。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名单,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及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无法查实情况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州政府研究审定,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上岗前,须参加岗前培训。双城高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教师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或参加其他招聘考试。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影响招聘工作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在临夏双城高级中学教师配备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进行,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州教育局、州人社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本次招聘各环节将及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及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夏双城高级中学教师配备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并解释。
咨询电话:
临夏州教育局 0930-6214328
临夏州人社局 0930-6228643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附件:1.临夏双城高级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4.专业目录.zip
临夏双城高级中学教师配备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