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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已于3月10日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原公告“引进条件中的第7条”及其他内容作出补充,公告如下: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二)引进条件
7.应聘初高中教育类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高中教育类岗位的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岗位(J001至J024)的人员,须在上岗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临夏开放大学(J025)的人员,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另,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报考可不受岗位和专业限制。根据工作和实际需要,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其他事宜不变,按照2025年3月10日发布的《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执行。
联系电话:0930-6216227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临夏州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将于3月15日、3月16日进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此次考试顺利进行,对组织考试作弊、破坏招录考试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考试作弊。对发现组织考试作弊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严禁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有关考试试题、答案等内容的,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三、严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对违纪违规考生。依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按情节轻重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等处罚。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广大考生、考生家长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要保持警惕,不要听信不法宣传,要遵纪守法,诚信考试,不要购买、使用各类考试作弊设备,决不要因一念之差,造成终身悔恨。
六、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教育局、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各部门将对举报人、证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证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930-12380
临夏州公安局举报电话:0930-5920163
临夏州教育局举报电话:0930-6219937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930-6216381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临夏州2025年春季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才共设置岗位205个,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344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3)。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往届毕业生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上岗;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面向定向院校(学科)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附件4)。
(二)引进条件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16227
中共临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36816
中共和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521056
中共东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932820
中共康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4421310
中共永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8833739
中共积石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7721911
中共临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3222080
附件:1: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综合类岗位).pdf
2: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教育类岗位).pdf
3:临夏州2025年春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卫生类岗位).pdf
4:定向院校(学科)名单(仅限报考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pdf
12月1日,202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临夏考区笔试工作顺利结束。省上巡考组一行,州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等深入考点巡视检查考试工作。
此次临夏考区笔试考点设在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我州共报名2343人,其中1类62人,3个考场;2类425人,15个考场;3类1856人,62个考场,加1个备用考场,共计81个考场。
为确保笔试工作顺利开展,11月26日,州人社局会同州委组织部召集州委宣传部等20个成员单位召开了统筹协调会议,会上对笔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靠实了各成员单位和各专项工作小组责任。为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及时发布了“考生须知”“温馨提示”,从考前准备、考试当日、部分违纪违规处理、考生指南等方面做好提示工作。11月29日,召开了考务培训会议,具体安排国家公务员临夏考区笔试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分工负责按要求抓好落实。
根据《临夏州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马龙海等150名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现予以公示(后附名单)。若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调查核实,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无影响聘用的问题,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0-5920058
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0-6219961
受理时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临夏州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根据《临夏州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临夏州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现将临夏州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拟引进人员(往届生)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若不存在影响引进的问题,将按有关程序办理引进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2:30-6:00
受理部门: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联系电话:0930-12380
网络受理:012380@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6号
邮政编码:731100
附件:临夏州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人才拟引进人员(往届生)名单.pdf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