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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临近,旅游进入旺季,群众出行、消费、聚餐需求集中释放,市场较为活跃,各类风险叠加。为切实规范节日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主动作为,重点围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三品一特”安全和价格秩序等重点领域,全面加强“五一”期间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力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巩固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旅游景区、商业聚集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集市庙会、城乡结合部、食品一条街、夜市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农家乐、外卖平台、食品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蔬菜、水果、礼品、糕点、方便食品、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整治,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药品安全“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聚焦药品购进验收、网络销售、储存陈列、销售复核、冷链储运、处方药分类管理等关键环节,重点围绕购销渠道合规性、产品合法性、温湿度可控性、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过程可追溯性等方面开展风险排查,落实问题清单动态跟进、清零销号管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购销假劣药品、违规储运、网售禁售品种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化解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节日消费量大、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儿童和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旅游用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抽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不合格产品迅速依法处置,严防流入市场,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五一”期间人流相对集中的实际,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公园和游乐园大型游乐设施及旅游观光车辆等设备为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要求,严厉打击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非法上路、跨区域违规经营等行为。
五是加强价格秩序监管。聚焦酒店、饭店、宾馆、民宿、公寓等经营主体,加强对住宿业市场价格秩序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防客房价格不合理上涨、毁约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针对节日期间旅游、出行、购物等消费热点,进一步加强生活必需品、生活服务业、商业零售、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严厉打击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五一”节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2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药品经营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1350家次,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经营主体和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五一”期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牢固树立“群众过节、市场监管人过关”的理念,坚持“线上巡查+线下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相统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坚决守住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让广大群众和游客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玩得舒心,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4月15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暨食品安全“三安联动”联席会议,查摆分析食品安全问题,靠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会上,集中学习了《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措施的通知》《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分别围绕“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冷链食品运输车辆管理”情况作了风险评估发言。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全流程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各领域、各环节风险问题,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治理,持续巩固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强化常态化治理工作。要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拳”“昆仑”等专项行动,聚焦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网售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围绕校园及周边、农村地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重点区域,持续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等风险管控制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建共治,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州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检验检测人员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老年群体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深入部分县市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以严监管、强排查、重实效筑牢养老领域食品安全坚固防线。
检查围绕主体责任落实、食材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规范、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环境卫生管控、应急处置准备八个方面展开。重点核查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执行情况;仔细查验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料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重点检查后厨功能分区、生熟分开、食材清洗、烹饪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操作规范,杜绝交叉污染;认真核对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流程及设备运行状况,确保消毒达标;督促落实食品留样“专人负责、专柜加锁、足量留样、记录完整”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可追溯。同时对食堂环境卫生、防虫防鼠、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各类风险隐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闭环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现场指导,向养老机构负责人及食堂工作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普及老年群体饮食安全注意事项,引导其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操作流程,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从源头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持续加大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力度,健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不断强化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把好食材入口关、加工制作关、餐具消毒关,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为老年群体安享幸福晚年提供坚实食安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健康与生命安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近期,州市场监管局聚焦校园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部分县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坚持“全面排查、精准整治、闭环整改”原则,以中小学、幼儿园为重点检查对象,覆盖校园食品经营全流程。检查人员重点围绕食堂资质、人员管理、食材管理、加工操作、餐具消毒、配送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细致核查。一是核查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落实每日晨检制度,从业人员是否规范穿戴工作衣帽;二是严查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核查粮油、肉蛋、蔬菜等重点食材的溯源凭证,杜绝过期、变质、三无食材进入校园;三是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生熟分开、餐具高温消毒等操作规范,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通风、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是否完好;四是严查食品留样可追溯性,重点核验留样冰箱是否专用、留样量及留样时间是否达标、留样标签是否清晰规范,确保每一份样品都能有效支撑后续溯源检验;五是严管添加剂“五专”落实,针对添加剂管理易出现的混放、混用、台账不清等顽疾,进行逐一核查采购凭证、出入库记录及库存实物,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专人专柜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添加剂滥用风险。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坚持“检查与指导同步推进”的原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食材台账记录不规范、餐具消毒不到位、食品留样不完整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标准与时限,实行“一问题一台账”,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闭环。同时,向学校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指导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与规范操作能力。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督查,紧盯问题整改成效,不断优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饮食环境,切实守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护航校园平安稳定。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提醒告诫书
全州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严格落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有关要求,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1. 严格落实入网资质审查责任。对申请入驻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质性审查,核验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资质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匹配,坚决杜绝无资质、证照过期、超范围经营、“幽灵外卖”等违法违规商家入驻平台。
2. 规范平台信息公示管理。督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店铺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量化分级、是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否提供堂食等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真实有效,不得隐瞒、误导、篡改相关信息。
3.强化日常巡查与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线上日常巡检、线下抽查核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清理无证经营、资质过期、超范围经营等违规商家;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立即采取暂停配送、下架店铺、终止合作等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4. 加强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送餐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加强送餐箱、配送容器清洁消毒,全面推广使用食品安全封签,防止食品在配送环节受到污染、篡改、调换。
5. 保障订单数据真实可溯。完整留存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信息、交易记录、订单信息等数据,留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消费纠纷处置等工作。
6. 畅通投诉举报处置渠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核查、处置消费者投诉,依法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1. 依法持证合规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凭证),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超条件经营,不得伪造、出租、出借、转让相关资质,不得委托无资质商家加工制作食品。
2. 规范线上信息公示。在网络店铺显著位置真实、完整、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门店实景、量化分级等信息,不做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溯、质量合格,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的食品及原料,严禁使用回收食品、地沟油等加工制作食品。
4. 严守加工操作规范。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具消毒、食品留样,杜绝交叉污染,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全过程管理。
5. 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按规定开展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做好每日晨检,严禁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6. 规范食品包装与配送。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全面规范使用食品安全封签,确保食品包装清洁、无毒、无害,保障出餐到送餐全程食品安全。
三、工作要求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于3月底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于4月至9月底持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对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采取责令整改、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依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形成有力震慑。
希望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我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良好秩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网络餐饮平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1.未对入网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查、实名登记。
2.未按规定全面、真实、及时公示入网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相关信息。
3.未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日常巡查流于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4.配送容器不洁,冷链食品配送未按要求保温冷藏。
(二)入网经营者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1.无固定经营场所、虚构经营地址、未取得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资质的“幽灵外卖”行为。
2.资质证件造假、套用、租借、冒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超范围经营行为。
4.环境卫生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及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使用腐败变质、过期原料等行为。
5.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伪造健康证明的行为。
6.未规范使用食安封签的行为。
(三)其他违法行为
1.“直播带货+餐饮食品”及预制菜外卖等新兴业态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全、未按贮存条件配送等违规行为。
2.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长期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热线或0930-6237257。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
四、举报要求
1.举报线索需清晰包含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精确地点、涉事主体名称(全称/简称/店铺名称)、详细地址、能证明违法违规事实的有效佐证材料等关键信息。
2.举报人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提倡实名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骑手、餐饮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实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符合奖励条件的,将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