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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州审计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商务、招商引资和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招商局、州疾控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 联系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州残联、州科协,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杜宝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杜宝伟,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委员(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职。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生态环境、教育、体育、民族、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体育局,州志办、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州档案馆。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 杨志军
    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 联系州文联、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 李新军
    李新军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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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近日,康乐县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筑牢农业生产安全防线。

检查以涉农企业为重点,覆盖养殖场和种植基地。在养殖场,检查人员重点检查饲料存储区、养殖设施设备,排查饲料霉变、过期等问题,保障畜禽饮食安全,同时对电路线路、通风温控设备进行隐患排查,防范漏电、短路及设备老化风险。此外,还检查了粪污处理设施运行及防护措施,杜绝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针对部分场所存在的饲料堆放杂乱、电路排布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督促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在种植基地,检查组深入农用物资存放点,规范农药、化肥储存条件,防范火灾、中毒等风险;同步检查农机操作人员资质、设备故障排除和安全防护装置有效性等情况。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种植户普及应急技能,强化安全操作意识。

此次检查有效提升了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州安委办“把脉问诊”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安全生产

近日,州安委办组织州住建局、州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邀请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对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家会诊式”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积石山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国网积石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积石山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灾后恢复重建及维修加固项目、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供水设施配套项目和欣悦府、瑞景园等重点建设项目现场,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督导检查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临时用电安全、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等内容。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责令整改,要求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强调各施工单位要深刻汲取省内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紧盯现场管理薄弱环节,加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临夏州水务局关于东乡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审批的通知

东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上报东乡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东县交发〔2025〕1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东乡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东乡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审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东乡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临夏州水务局      

2025年6月13日


东乡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2月25日,临夏州水务局在临夏市组织召开《东乡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州水务局建设管理科、河湖中心,东乡县水务局等单位代表。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东乡县交通运输局对项目背景、主体设计单位中环城乡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工程设计情况和防评编制单位甘肃中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会议形成修改意见,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2025年4月30日组织召开复审会议,最终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桥建于2004年,旧桥为2-8m的小桥,经甘肃智通科技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检测,评定技术状况为4类,拆除重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东乡县达板镇舀水沟桥危桥改造工程旧址重建位置。 该桥位于东乡县达板镇红庄村,跨舀水沟布设。

三、基本同意桥梁建设方案。拟建达板镇舀水沟桥全长19.84m,宽7.5m,桥梁上部结构设计采用1-19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台采用柱式台,基础采用摩擦桩基础,桩长20m,直径1.3m。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56°。设计桥梁最低下弦高程为1762.757m,0#、1号桥台桩基础埋深高程分别为1740.482m、1740.387m。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分析与计算成果。达板镇舀水沟桥采用25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桥位处设计2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4.0m3/s,相应洪水位为1760.66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评价2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4.2m3/s,相应洪水位为1760.64m;满足25年一遇防洪要求梁底高程为1762.43m,桥梁满足设计行洪要求。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深度等计算成果。25年一遇洪水条件下,桥址断面处最大冲止高程为1758.56m;桥墩桩基埋深满足冲刷要求。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七、基本同意防评提出的消除减轻影响措施。

1.调整施工工期,桥台施工避开主汛期。

2.当该沟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进行交通管制。

3.施工期及建成运行期三年内建设管理单位对桥台及防护工程进行观测,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空间情况、施工度汛方案,进行施工安排备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

十、建设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恢复河道面貌,由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十一、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应征得州、县水务部门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化,需重新报审。

十二、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督管理。

临夏州水务局关于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祁家集镇徐牟家沟便民桥及庄窠集镇大庄村便民桥跨漳河防洪评价审批的通知

广河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上报〈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祁家集镇徐牟家沟便民桥防洪评价报告〉和〈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庄窠集镇大庄村便民桥跨漳河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广财农〔2025〕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祁家集镇徐牟家沟便民桥防洪评价报告》、《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庄窠集镇大庄村便民桥跨漳河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1、2),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祁家集镇徐牟家沟便民桥、庄窠集镇大庄村便民桥跨漳河防洪评价审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1.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祁家集镇徐牟家沟便民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庄窠集镇大庄村便民桥跨漳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临夏州水务局

      2025年6月12日 

   

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祁家集镇徐牟家沟便民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4月30日,临夏州水务局在临夏市组织召开《广河县 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祁家集镇徐牟家沟便民桥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及州水务局建设管理科、河湖中心,广河县水务局等单位代表。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广河县财政局对项目背景介绍、设计单位四川鑫宇通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工程设计情况介绍和防洪评价单位甘肃华瑞金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质询、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建设位置。拟建徐牟家沟便民桥位于广河县祁家集镇徐牟家村。

二、基本同意桥梁建设方案。拟建徐牟家沟便民桥全长15.04m,宽7.5m,上部结构采用1-11m长UHPC工字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一体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基本一致,桥梁设计最低下弦高程为1906.63m。

三、同意徐牟家沟便民桥采用25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成果。徐牟家沟便民桥25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下,桥位处设计洪峰流量为21.9m3/s,相应洪水位为1904.28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评价2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9.7m3/s,相应洪水位为1904.41m;评价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9.36m3/s,相应洪水位为1904.03m;满足25年一遇防洪要求梁底高程为1905.95m,桥梁满足设计行洪要求。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深度等计算成果。徐牟家沟便民桥25年一遇洪水条件下,桥址断面处最大冲止高程为1902.19m,0号、1号桥台桩端高程为1887.156m,满足冲刷要求。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七、基本同意防评提出的消除减轻影响措施。

1.调整施工工期,河堤施工避开主汛期。

2.当该沟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进行交通管制。

3.施工期及建成运行期三年内建设管理单位对桥台及防护工程进行观测,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空间情况、施工度汛方案,进行施工安排备案。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

十、建设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恢复河道面貌,由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十一、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应征得州、县水务部门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化,需重新报审。

十二、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庄窠集镇大庄村便民桥跨漳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4月30日,临夏州水务局在临夏市组织召开《广河县2025年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庄窠集镇大庄村便民桥跨漳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及州水务局建设管理科、河湖中心,广河县水务局等单位代表。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广河县财政局对项目背景介绍、设计单位四川鑫宇通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工程设计情况介绍和防洪评价单位甘肃华瑞金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质询、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建设位置。拟建庄窠集镇大庄村便民桥(以下简称大庄桥)位于临夏州广河县庄窠集镇大庄村。

二、基本同意桥梁建设方案。拟建大庄桥全长32.04m,宽6.5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13mUHPC工字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台,桥墩采用双柱式墩。桥墩轴线与水流方向基本一致,桥梁设计最低下弦高程为2243.84m。

三、同意大庄桥采用25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成果。25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下,桥位处设计洪峰流量为64.4m³/s,相应洪水位为2241.52m(1985高程基准,下同);评价2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54.40m³/s,相应洪水位为2241.41m,阻水比5.27%,壅水高度0.34m,满足25年一遇防洪要求梁底高程为2243.29m;评价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8.50m³/s,相应洪水位为2241.16m。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深度等计算成果。25年一遇洪水条件下,桥址处最大冲止高程为2238.19m;1号桥墩桩端高程为2224.40m,满足冲刷要求。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七、基本同意防评提出的消除减轻影响措施。

1.调整施工工期,1#桥墩施工避开主汛期。

2.当该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进行交通管制。

3.施工期及建成运行期三年内建设管理单位对桥台及防护工程进行观测,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4.桥址处河道上下游护岸(格宾石笼)应顺应岸线,并满足河道管理部门的治理规划要求。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空间情况、施工度汛方案,进行施工安排备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

十、建设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恢复河道面貌,由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十一、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应征得州、县水务部门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化,需重新报审。

十二、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临夏州开展安全教育专题培训

5月26日、27日,州应急管理局举办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领域安全教育专题培训班,为360余名行业负责人、监管干部及业务人员集体“充电蓄能”。

培训邀请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围绕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展开深度解读,针对不同行业风险特征,精准指导危化品储存管理、非煤矿山边坡监测预警等关键环节管控要点,通过播放“双盲”应急演练实录视频,学员直观掌握事故科学处置流程,以“案例剖析+专家问诊”沉浸式教学模式,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实战能力。

此次培训直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虚化”、隐患排查“走过场”、应急处置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州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事故背后的深层原因,从压实责任、隐患治理、能力提升3方面开出“怎么防”的治本良方,构建安全生产闭环管理体系,深度解读今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核心任务。学员们表示,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以更扎实的本领筑牢行业安全发展根基。

省级专家服务组为我州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把脉问诊”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专家指导服务组走进临夏州,对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开展“起底式”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线。

检查中,专家组深入永靖县三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盐锅峡LNG调峰储备站等企业,严格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多维度开展细致检查,全面核查企业自查自纠、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及各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聚焦现场一线,帮扶指导员工安全处置培训落实情况等。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专家组现场逐一反馈,结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通过此次指导,专家组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把脉问诊”,助力精准查摆问题,有效促进了我州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教育领域
水电气热
通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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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
卫生健康
公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