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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水务(水保)局(站),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切实提升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全州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现将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标准检查指导手册(2025 年版)>的通知》(甘水办监督发〔2025〕9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2025年全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覆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请各县市、各单位参照《指导手册》建设标准,每县市择优推荐1-2个“六项机制”建设成效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水利建设项目和水利运行管理单位(原则上运行和建设各一个单位),于12月19日前将推荐项目或运行单位的建设总结、佐证资料等相关材料打包后报送至监督科,省水利厅、州水务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标准检查指导手册(2025年版)>的通知》
临夏州水务局
2025年12月15日
冬季寒冷干燥
并伴有低温、强风、冰冻
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容易发生冻伤、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
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
我们应如何有效排除隐患
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平稳进行?
跟永宁一起来学习
冬季安全生产“七防”
冬季安全生产——防冻
冬季安全生产——防滑
冬季安全生产——防静电
冬季安全生产——防大风
冬季安全生产——防火
冬季安全生产——防中毒
冬季安全生产——防机械伤害
近日,永靖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旨在精准防范化解学校实验室、危化企业等重点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提升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校园安全三道防线。县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业务民警辅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监管主体及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全县初、高中实验室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参训。
培训中,专家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系统讲解了危化品储存分区分类规范、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以及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标准化应急处置流程,现场演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台账建立方法及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清单,通过案例研讨为企业答疑解惑。针对校园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聚焦教学实验中常用易制爆、易腐蚀化学品,系统讲解了从采购审批、储存保管、领用登记到废液无害化处理的全链条管理要求,重点演示了个人防护装备规范穿戴、应急喷淋与洗眼器使用等实操技能。
近年来,永靖县公安局通过开展精准覆盖危化品安全管理关键群体培训,促进校园安全与企业安全生产有机融合,构建“校园+企业”双重安全防控体系,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和监管民警的风险辨识能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了更加安全的环境。
近日,州应急管理局邀请行业专家,采取“前置服务+严格监管”方式,对我州2021年以来5个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核查,持续巩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成效。
检查组坚持“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依据《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点内容检查表》,重点核查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实地检查高后果区日常联防联控、定期会商研判、协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运行及监控设备运转状况。检查组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并以此次核查整改为契机,梳理“三同时”管理中的漏洞短板,健全项目全流程安全管理体系。针对部分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的问题,检查组围绕政策核心要点和实务操作规范进行系统解读辅导,帮助企业准确掌握政策要求,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现场交办,要求相关企业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逐项落实整改;切实加强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风险识别与评价;强化管道巡查巡护和附属设施标准化管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切实筑牢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安全防线。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上报临夏市规划三十六路(刘临路至北滨河东路)道路工程红水河中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临住建发〔2025〕9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临夏市规划三十六路(刘临路至北滨河东路)道路工程红水河中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临夏市规划三十六路(刘临路至北滨河东路)道路工程红水河中桥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行政许可。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应征得州、县水务部门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化,需重新报审;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临夏市规划三十六路(刘临路至北滨河东路)道路工程红水河中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临夏州水务局
2025年12月11日
临夏市规划三十六路(刘临路至北滨河东路)道路工程红水河中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5年8月15日,临夏州水务局组织召开《临夏市规划三十六路(刘临路至北滨河东路)道路工程红水河中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州水务局建设管理科、河湖中心,临夏市水务局等单位代表。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项目情况的介绍,主体设计单位北桥中七设计有限公司对主体设计情况和洪评编制单位甘肃鑫昌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据此进行了修改完善,经2025年10月29日复审,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实施将连接刘临路和北滨河东路,有利于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增强道路通行能力,方便两岸群众出行,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推荐拟建桥梁位置。红水河中桥跨红水河布置,桥址左右岸均位于临夏市东区街道,属红水河临夏市段岸线控制利用区。
三、基本同意桥梁建设方案。桥梁全长25.7m,上部结构采用1-25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桩基础,桥梁轴线与河道主水流方向垂直。桥梁设计最低梁底高程1868.64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0#、1#墩台基底高程分别为1865.34m、1865.292m。
四、同意桥梁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但应确保桥梁结构在100年一遇洪水频率下的安全。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洪水影响分析计算成果。
设计50年一遇洪峰流量60m3/s,相应水位1866.95m;100年一遇洪峰流量78m3/s,相应水位1867.34m。
评价50年一遇洪峰流量65m3/s,相应水位1867.18m;100年一遇洪峰流量82.5m3/s,相应水位1867.54m。50年一遇洪水标准下,满足防洪要求的最低梁底高程1867.82m。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七、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措施。
1.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水情联动机制,加强汛期桥梁运行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2.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桥址河段河道冲刷,河势与岸坡稳定观测,必要时提出处置措施,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3.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治理及相关规划的实施。
八、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空间情况、施工度汛方案,进行施工安排备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
十、建设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
十一、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近日,和政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在聚兴时代广场共同举办“应急有我 安全同行”冬季安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引领,聚焦冬季安全防控重点,着力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平安。
围绕冬季安全核心需求,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群众精准普及安全知识。针对低温冰冻天气,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了道路结冰防护、室内取暖一氧化碳中毒预防以及水管防冻裂等实用技能;结合冬季森林防火要求,宣传了森林火灾“十不准”规定,引导群众增强防火意识,自觉履行防火责任。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工作人员耐心接待每一位咨询群众,详细解答冬季安全相关疑问,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本次活动不仅弘扬了志愿精神,也拉近了应急队伍与群众的距离。据统计,活动累计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筑牢社会安全防线、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贡献了应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