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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6月12日,“安澜河州·2026”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在临夏市南龙镇城东四路南口凤凰山下举行。
本次演练内容为“强降雨+地震”双灾种叠加,引发危害性极强的次生突发事件,我州多部门迅速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发布地质灾害红色预警,各级部门快速联动开展抢险救援,全力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群众安全。
一张张实拍高清画面,记录硬核演练现场!
临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临夏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澜河州·2026”自然灾害
综合应急演练的公告
根据《“安澜河州·2026”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实施方案》,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决定在临夏市举办“安澜河州·2026”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特发布此公告:
一、演练时间
预演:2026年6月10日—6月11日;
正式演练:2026年6月12日。
二、演练地点
临夏市南龙镇城东四路南口凤凰山下
三、演练内容
本次演练为实战演练,模拟2026年6月12日,全州出现特大暴雨,强降雨来袭,引发多县市链式灾情,同一时间,临夏州突发地震,震中位于临夏市与东乡县交界处,导致“强降雨+地震”双灾种叠加,引发危害性极强的次生突发事件。面对这一全域性、多灾种叠加的极端复杂局面,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步启动防汛Ⅱ级和地震Ⅱ级应急响应,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州、县市应急指挥体系全面进入实战响应状态,迅速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监测预警预报、会商研判分析、灾情信息汇总、综合指挥调度、应急响应联动、抢险救援处置,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演练是根据应急处突工作需求而组织开展的一次实战演练,演练期间将会有消防、医疗、公安、应急抢险等队伍和车辆进出现场,同时现场会出现警笛警报、临时交通管制、人员疏散转移等情况。
(二)请演练区域内的相关单位、居民群众积极配合演练,自觉维护演练秩序,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三)演练期间,请大家不拍照、不录像,不在网络社交媒体随意转发演练现场的相关内容,以免误导公众。对恶意传播不实内容和散布谣言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真诚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临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临夏州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州民政局安排部署,州综合福利院闻令而动,积极推广“甘肃地震台”小程序,组织全体在院儿童及工作人员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以实际行动筑牢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供养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福利院深刻认识到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关键作用,将推广地震预警小程序作为落实会议精神的“硬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在工作群内发布《“甘肃地震台”预警小程序关注启用流程图》,要求职工全员关注、开启预警通知,确保关键时刻“人人都是预警哨兵”。同时,组织护理人员对使用手机的老人开展“手把手”“一对一”操作演示,普及预警信息的识别常识,切实解决预警服务“发而不觉、知而不行”的问题,推动防灾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为全面检验地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实操性,6月4日下午,福利院采取“不预告、全流程”方式,模拟“甘肃地震台”小程序预警开展地震应急疏散,随着急促的警报声骤然响起,各楼层护理老师立即按照“先避后散”原则,指导儿童迅速就近躲避于桌下、墙角等安全区域,随后,带领孩子们沿预定疏散路线快速、有序撤离至院内空旷安全地带。整个演练过程紧张有序、配合默契,实现了“零拥挤、零遗漏、零事故”的预期目标。演练结束后,福利院负责人进行现场总结点评,在肯定各环节的快速反应和规范处置的同时,针对部分细节提出优化要求。
州综合福利院始终把“一老一小”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每日巡查、每月演练”常态化机制,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此次演练是福利院对“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的生动践行,下一步,福利院将持续深化与消防、地震、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协作,常态化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用心用情守护好每一位在院老人和孩子的生命安全,让平安成为福利院最温暖的底色。
近日,临夏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市林草事业发展中心、南龙镇人民政府,在南山造林站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实战演练。
此次演练紧扣实战要求,模拟林区因违规用火引发火情,按照火情报告、预案启动、指挥调度、现场扑救、余火清理、警戒撤离等环节有序推进。演练开始后,护林员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迅速上报,指挥部立即研判形势、下达指令,各应急小组快速集结到位,协同配合展开处置。处置过程中,灭火组熟练运用风力灭火机、灭火拖把、高压水枪等专业装备,采取“多点突破、分段围歼”战术高效压制火势;警戒组划定警戒区域,有序疏散周边人员,保障演练现场安全;保障组及时补给物资装备,做好应急准备。演练各环节衔接紧密、配合默契,短时间内成功扑灭明火,并对火场进行全面细致清理,彻底消除复燃隐患。
演练期间,专业消防员现场演示各类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详细讲解灭火器材使用规范、火场防护要点及机具操作标准等技能,进一步强化了参训人员的安全防火意识与实战操作能力。
此次演练全面检验了临夏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有效提升了多部门联动协作、快速响应及科学扑救的综合应急能力。
2月25日,州消防救援支队在海拔4636米的达力加山开展山地搜救暨通信保障实战拉动演练,全面锤炼队伍在极端环境下的山地协同救援实战能力。
演练严格对标实战标准,精心设定模拟情景,高度还原真实救援场景:模拟群众山区失联,该区域地形复杂、气候恶劣,搜救难度极大。支队接到指令后快速响应,迅速调集救援车辆、指战员、搜救犬及专业装备奔赴现场,有序开展救援行动。演练中,救援人员携带专业搜救设备,采取地毯式搜寻方式,对重点区域逐一排查;搜救犬同步追踪嗅探,精准捕捉失联线索。演练同步测试应急通信装备,重点检验山区信号联通、远距离数据传输、现场音视频回传等关键性能,全面评估信号稳定性与传输效果,摸清复杂地形下通信保障底数,为后续救援提供宝贵数据支撑,确保极端条件下指挥调度畅通。
此次演练全程紧贴实战、标准严格、科目完整,全面检验并提升了消防救援队伍在高海拔、复杂地形下的快速响应,山地搜救、协同作战及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为今后应对类似山地救援任务积累了宝贵实战经验。
1月15日,由省消防救援总队、州人民政府主办,州消防救援支队承办的高层建筑火灾灭火救援综合演练在临夏市举行。省消防救援总队长陆军,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毛鸿博观摩演练。
此次演练模拟临夏市联谊碧水景苑小区一住户家中发生火灾,楼内人员被困,情况危急。州消防救援支队调集20辆车、105人,调集联动单位14辆车、52人,增援力量11辆车、50人参与处置。演练分桌面推演与实战演练两个阶段,桌面推演围绕指挥决策、专业协同等关键环节,检验了先期、州级、省级三级响应机制的运行效能;实战演练阶段,各参演力量迅速响应,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内攻搜救、供水供电,医疗部门同步开展伤员救治,公安、住建等单位配合实施交通管制、现场警戒,多部门联动高效处置险情。
演练过程中,各单位紧密配合,从火情侦察到人员搜救,从火势控制到后勤保障,各环节衔接有序,充分展现了应急处置的专业素养与协同作战能力。演练不仅检验了高层建筑火灾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更强化了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为实战处置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