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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绘好“生态图” 搬进“幸福居”
——我州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综述
一栋栋楼房整齐排列,整洁的柏油路穿行而过,小区周边党群服务中心、学校、医院、就业工厂和公交车站等各类配套设施一应俱全……这里的群众享受着就业、上学、看病和购物“足不出区”的便利,这就是东乡县达板镇拱北滩社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
过去,拱北滩社区石榴家苑居民何国良居住在山上的老宅中,周边基础设施落后、地质灾害频发,现在他搬进了安置点。
从旧居到新房,今非昔比两重天。
“搬到达板镇后,生活条件好了。在这里,从幼儿园到高中,孩子们上学方便得很。从我们老家搬到这里的人很多,都在附近工厂上班,一个月工资3000元左右,党的政策真的好!”谈起搬迁后的变化,何国良难掩喜悦。
何国良所说的好政策便是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
2022年至2026年,我州计划搬迁2.5万户、12.3万人,占全省的19.3%,是全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主战场之一。两年多来,我州围绕“搬得出、稳得住、有业就、生活好、能融入”目标,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因地制宜、攻坚克难,已完成11992户搬迁任务,让群众搬出了安全、搬出了幸福,取得了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等多重效应。
下好工作“一盘棋”
建机制压责任“办好一件大事”。我州坚持把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作为“一把手”工程,州县两级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采取“州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模式,涉及搬迁任务的8县市、126个乡镇、737个村组都有干部包抓,形成四级联动、分片包干、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制定“一揽子”方案。制定出台五年和年度州县两级搬迁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安置方式、工作步骤、保障措施、支持政策等,为搬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强化“一竿子”督查。州级层面召开13次专题调度会议、2次现场推进会,落实“周报告、月通报、季调度”制度,紧盯关键环节,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故土难离。从世代居住的家乡到陌生的地方,不只是空间环境的迁移,更是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变。如何让搬迁群众尽快适应新生活、融入新家园?
我州注重对象精准,摸清搬迁群众经济状况、住房现状、耕作条件、搬迁意愿、安置方式等情况,做到政策明、底数清、对象准、有协议、有认定。通过召开村民知情大会、“一对一”入户、组织现场参观等方式宣传解读政策,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安全账、长远账,逐步实现从“要我搬”到“我要搬”的转变。
“群众的满意度就是我们工作的衡量标准。”州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王文荣介绍,我州主动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做好集中安置点选址、设计,统筹城乡发展,把优质土地资源用于安置点建设,和政县三合镇、永靖县城北新村等平房安置群众1438户,广河县广通家园、康乐县蓝川福居、临夏县振兴嘉苑、东乡县达板石榴家苑等楼房安置群众10509户,最大限度让利于民、方便群众。
绘好建设“一张图”
我州紧盯建设任务和时间节点,干今年、谋明年,确保搬迁任务如期完成。永靖县提前进行2024年集中安置点选址、规划调整、土地报批等工作,已确定7个新续建集中安置点。临夏县2024年搬迁任务320户,已选房375户,选房率117.2%。在各项目现场公开“两单一表”,通过群众代表监督、第三方监督等方式,保障自建安置房质量,积石山县癿藏镇平房安置点经受了6.2级地震考验,所有房屋震后质量鉴定均为A级。
截至目前,我州累计投入13.49亿元,配建道路81.95公里,铺设电缆12.05万米,铺设给排水管网9.83万米,铺设供热、燃气管网4.82万米,建设污水处理设施7个,配套设立党群服务中心7个,配建学校24所、医院(卫生室)10个、文化广场16座。
“窗明几净的楼房、通达便利的交通、完善齐全的基础设施……我们的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家里什么都不缺,购物、出行、孩子上学、老人就医都很方便,生活真的特别好。”谈起新家,御景苑楼房安置小区的王福财满面笑容。
这样的笑容同样挂在达浪乡集中安置点马海英一家人的脸上。这个春天,一家人或在新家惬意地看电视,或在文化广场上锻炼身体。
而这都归功于和政县因地制宜制定了“平房集中安置和楼房集中安置”两套方案。楼房安置群众最高可享受资金补助25万元,1340户搬迁群众实现了“进城上楼”;三合、达浪、松鸣3个集中安置点都是2层小别墅,有多种户型可供选择,群众最高可享受资金补助20万元,461户搬迁群众住上了“好房子”、过上了“好日子”。
算好搬迁“一本账”
缺乏一技之长,搬离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后,如何保证群众搬出后基本生活有保障、长远发展有奔头?我州从源头考虑,政策细之又细,落地实之又实。
——强化政策配套。认真落实“10+5+N”政策包,目前,拨付省级补助资金9.43亿元、省州县贴息贷款3.53亿元、县级财政补助6.35亿元。推进拆旧复垦和增减挂交易工作,累计拆除旧房8947户,复垦复绿8336户,可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交易3728亩;
——有针对性扶持搬迁群众发展种养业、乡村旅游和“五小”产业,投资2.84亿元配套建设种植园、养殖场等项目9个;
——强化就业保障。着眼让搬迁群众成为产业工人、新市民,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累计培训13973人次、搬迁群众就业10818人。
走进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在黄芪加工厂,工人们正在生产线上加工、分拣、打包、搬运黄芪饮片;在服饰生产车间,“嗒嗒嗒”的机器转动声不绝于耳,一排排缝纫机飞快运转着;在林果经济产业园区,州上林果专家正以现场讲课和示范的方式对城北新村林果管护员、种植户开展培训……
桃园内,65岁的村民吴凡寿正忙个不停。“没想到搬到这里后,种了一辈子地的我也可以成为产业工人。”正在翻地的吴凡寿脸上洋溢着喜悦。浇水、施肥、修枝……一年里他有近10个月的时间要到桃园打工,再加上村集体经济的分红,年收入保守估计在七八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城北新村大力发展蜜桃、葡萄、金银花等特色优势产业,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320万元,发放工资280万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分红35万元。
党恩惠风暖万家,百舸争流勇向前。两年来,通过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了群众安居梦想,让党群更加密切,让人民心怀温暖,让幸福更有质感。我州正以人民之托、发展之责、奋进之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临夏新篇章。
4月15日,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主持召开积石山6.2级地震灾后重建项目调度会,听取项目责任单位进展情况汇报,逐项研究存在问题,安排调度重点工作,交办建设任务时限。何东强调,项目工作是灾后重建的“重头戏”和“顶梁柱”,事关群众安居兴业和灾区长远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切实提高抓项目的能力水平,坚决兑现“军令状”,打好打赢灾后重建攻坚战。攻坚力度要再强化,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盯住尚未开工和进展不力项目,摸清找准症结所在,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力量,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和向下指导服务,集中攻坚困难问题,推动问题早解决、项目早建成、群众早入住。项目进度要再加速,制定灾后重建项目销号清单,明确工序时限、每周通报进展,盯住不放抓前期、抓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加快施工设计,紧密衔接推进招投标程序,加强建材、用能、用地等要素保障,优化项目施工方案、加强施工力量投入,尽最大可能抵消天气等不利因素影响,确保无条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效能质量要再提升,高效运转灾后重建指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州县协作配合,对灾后重建项目大事大抓、急事急办,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加快前期要件办理进度,高效推进项目施工建设,从严把关项目建设程序,着力提升资金拨付使用效率,又好又快推进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工作作风要再务实,切实把灾后重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摸清摸透基本数据,时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强一线指挥调度,跟踪督办重点任务,做实做细“一户一策”等基础工作,把搬迁安置、产业配套等各项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以更加扎实务实的作风保障灾后重建任务如期完成。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4月12日下午,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勇在积石山县主持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卫生领域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会议对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卫生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再推动,并逐个梳理了项目前期、开工建设、实施进度等情况,就加快建设进程、提升工程质量、强化规范管理、做好集采直供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李勇强调,卫生领域项目建设工作是积石山县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所需、民生之要。州卫健委等部门和积石山县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积石山县6.2级地震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4月7日州长办公会的具体安排,坚决扛牢灾后恢复重建重大政治责任,着眼工作大局,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紧盯每一个项目,落实包抓责任和工作人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切实把项目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特别是对进度慢的项目,要限期解决困难问题,全力往前赶、往实抓。要严格项目管理,做到程序合规合法、台账健全完备,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作用,严把项目安全关、质量关,实现速度与效益的双提升。
州卫健委主要负责人,积石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各项目包抓责任人参加会议。
春季正是森林草原防火形势较为严峻的时期,为打赢春季森林草原防火保卫战,我州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值班值守“四强化”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力维护森林草原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责任落实。我州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以林长制为抓手,按照“属地管理”“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地块和人员,进一步压紧夯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
强化工作举措。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森林防火专题报道、推送科普文字图片、播放森林火灾警示案例。在林区、景区、墓区主要路口设立固定警示牌,挂设宣传横幅,护林小喇叭流动宣传,开展进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家庭“五进”宣传活动,让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常态化清理林下可燃物,定期维护检修扑火机具,常态化开展扑火队员体能技能及应急演练。
强化监督检查。会同应急、森林公安等各联防单位,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百日攻坚”行动,紧盯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等关键环节。在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围绕重点林区、城镇周边及重点保护单位等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各类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易引发火灾的情况进行集中治理。
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森林草原火灾日报告及突发情形实时报告制;充分利用林草防火视频监控平台,“临夏巡护”APP等系统,及时掌握护林员在岗在位情况。在重点林区路口设立多个防火卡口,张贴“防火码”,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及动态监管,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火种收缴工作,全方位筑牢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网”。
李海默在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会议上强调
坚定信心 咬紧牙关
全力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
4月7日下午,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第二十次会议在大河家镇召开,州委书记、州指挥部总指挥李海默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咬紧牙关,攻坚克难、加压奋进,抢抓当前有利时机,全力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州领导王鸿岳、杨福波、郭海泉、马超、陈鸿、马尚文、冯国宁、常全科、李文俊、尹宝山、韩玉林、戴永华、陈文、马晓璐出席。
在听取了积石山县及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后,李海默指出,近一段时间,各级党员干部锚定目标、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协议签订、拆危排危、原址重建、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李海默强调,当前正是灾后恢复重建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容不得丝毫松劲懈怠。要立足全局、站位高远,坚决扛牢灾后恢复重建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拔高标准、自加压力,强化工作调度,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把灾后恢复重建办成德政民心工程。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用好集中安置“政策包”,彻底改变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盯住重点、精准施策,坚持尊重群众与引导群众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突出重点群体,注重方式方法,充分赢得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要严把时限、按期完成,高效调配施工力量,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推广运用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维修加固方式,竭尽所能加快维修加固、原址重建和拆危排危进度。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挂图作战、专班专责,按期完成集中安置点建设各项任务,持续做好板房安置点服务管理、防返贫监测帮扶、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等工作,坚决打赢打好灾后恢复重建攻坚战。
会前,李海默先后到胡林家乡、关家川乡、吹麻滩镇、柳沟乡、石塬镇部分村社,随机走访正在进行维修加固、原址重建的农户,实地查看建设方式和进度,并与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和群众交流,详细了解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建材采购及家庭基本情况。李海默叮嘱受灾群众感恩奋进、自力更生,加快施工进度,早日建成入住,尽快外出务工或就近就业。监理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巡回开展技术指导,帮助群众科学制定维修加固方案,督促落实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房屋达到抗震设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