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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临夏州分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精准治理工作,全力筑牢反诈“第一道防线”,取得显著成效。
聚焦源头治理,守牢“资金链”首道关口。指导金融机构规范账户开立业务,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要求,健全客户尽职调查机制,强化对异常开户情形的审核力度;督导金融机构完善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存量银行账户开展精细化梳理与定向排查。今年,已成功堵截诈骗犯罪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拦截涉案资金147万元。
凝聚警银力量,强化风险监测管控。深化与公安等部门协作,精准揭示新型非法资金转移手法,指导金融机构优化并运用账户风险监测系统,提升对涉诈账户及可疑交易的监测、识别与管控能力;组织银行机构对涉案账户逐户开展倒查,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及时纠偏整改。上半年,累计核查涉案账户400余户。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反诈氛围。拓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通过网络直播宣讲、情景短视频展播等形式,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多维度、高频次开展反诈宣传活动。结合典型案例讲解账户风险防范知识,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与警惕性。今年,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覆盖群众超1万人次。
9月16日,临夏市中天健广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以“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开幕。此次活动由临夏金融监管分局、州财政局、人行临夏州分行共同举办,州银行业协会、州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城区9家银行机构、17家保险机构开展宣传。
活动现场,各金融机构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设立展板,通过趣味游戏、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吸引往来群众,聚焦非法荐股等“黑灰产”行为、非法存贷款中介、虚假征信修复、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热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宣传,积极普及金融常识,以案说险进行风险提示。 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色,搭建起主题鲜明的宣传展台。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市民发放《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等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讲解,拆解“虚假投资理财”“仿冒金融APP”“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常见诈骗套路。针对老年群体,工作人员还手把手指导使用手机银行风险识别功能,演示如何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帮助老年市民跨越“数字鸿沟”,掌握实用金融技能。
互动体验区成为现场“人气焦点”。主办方设置的套圈圈、转盘等游戏环节,吸引大量市民参与。市民王女士在完成“识别诈骗短信”互动任务后笑着说:“以前总觉得诈骗离自己远,今天才知道骗子的手段这么多,这些知识太实用了,回家也得给孩子们讲讲。”此外,活动还邀请金融监管部门专家设立“咨询问诊台”,现场为市民解答信用卡还款、贷款纠纷、保险理赔等实际问题。
据活动主办方负责人介绍,此次金融教育宣传周并非“一次性活动”,后续还将组织系列活动,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享、VR反诈体验等形式,将金融教育从“广场”延伸到“日常”。下一步,将持续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金融宣传教育常态化、精准化,让更多市民懂金融、用金融、护金融,切实将金融服务转化为助力美好生活的“新动能”。
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受众数量1800余人次,现场接待咨询6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防风险意识,增强了识别防范非法金融活动能力。
今年以来,我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系统治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全力加强黄河干流防洪治理,切实维护河道行洪安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在涉河项目管理上,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开工前依法依规办理防洪评价手续,坚决做到未批不建。截至目前,已完成防洪评价审批7项,印发防洪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审核意见6项。
在河道采砂方面,科学编制黄河干流采砂规划,合理划定禁采期、禁采区,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和作业方式,确保采砂活动不影响行洪安全。目前,黄河干流临夏州段规划采砂总量为50.76万立方米。
持续推进河湖“四乱”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河道、偷采河砂及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全面消除行洪隐患。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17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清零,逐一调查核实177个疑似图斑,其中162个已通过省级审核确认。
作为甘肃省唯一全域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的地区,我州通过多项举措,推动企业融资成本应知尽知、稳中有降,有效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试点工作的核心在于通过银行与企业共填“贷款明白纸”,全面呈现贷款利息及非利息支出,明确收费主体、支付方式及周期。这一做法改变了传统的“利率单报”模式,让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一目了然”,方便企业理清融资“明细账”,帮助银行进一步优化融资方案,精准降低企业成本。
人民银行临夏州分行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搭建“人民银行+试点机构”双向沟通机制,通过常态化调度压实各方责任;拓展线上线下宣传渠道,以可视化清单提升政策透明度,引导银行主动承担非利息费用、为企业减免相关费用,切实让利企业。今年7月,全州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至3.12%,创历史新低;自试点启动以来,企业、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贷款加权平均综合融资成本较5月分别下降28个BP、30个BP和2个BP;银行已主动承担非利息费用15.87万元。
目前,我州正通过机制建设、政策传导与多方协同,持续优化融资环境,为实体经济稳健发展注入动力。
李海默在全州政法领导干部
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
坚持不懈铸忠诚强能力优作风
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全面提升
8月19日,全州政法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履职依法履职勇于担当推进主动创稳全面提升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举行,州委书记李海默出席并作辅导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懈铸忠诚、强能力、优作风,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全面提升,为临夏现代化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鹏主持,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亢卫忠,州法院院长宋学功,州检察院检察长杨鹏参加。
李海默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州政法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研究分析了当前维护安全稳定存在的风险、政法队伍建设面临的挑战,并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政法铁军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忠诚警魂,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保持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发自内心地高度认同、积极主动地自觉实践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能力建设、练就过硬本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李海默强调,要全面履职担当、维护安全稳定,主动预警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精准打击处置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加强法治保障、夯实基础支撑,凝聚多元共治、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政法工作整体效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临夏、平安临夏。要砥砺优良作风、锻造政法铁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严守纪律底线,改进工作作风,关爱政法干警,以高素质政法队伍和现代化政法工作服务全州高质量发展。
8月8日上午,州委副书记、州长何东到东乡县实地督导“8·7”强降雨受灾及险情处置情况,看望慰问转移群众和一线抢险救灾人员。州委常委、东乡县委书记马斌,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毛鸿博一同督导。
何东先后到东塬乡毛沟村、龙泉镇何汪村及G248线汪集段,实地了解受灾情况,现场督导应急抢险、灾情处置、群众转移避险等工作。他强调,近期我州强降雨天气频发,极易引发洪涝、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防汛减灾形势异常严峻。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汛期当战时、把汛情当命令,全力以赴抓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要抓严抓实应急救援,加强防汛物资储备调度和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动员,抓紧抢通恢复受损道路,疏通排洪沟道,帮助群众清除淤泥,切实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科学精准监测预警,高效运行“1263”气象监测预警机制,到位落实强制叫醒、叫应直达响应措施,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及时上传下达相关信息,守好防汛第一道关口。要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关注河道、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城市低洼易涝区、地下车库、地下通道、老旧小区等区域,突出加强汛期项目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汛备汛措施,做到风险源头防范管控。要严防地质灾害风险,落实监测预警员和责任人,对已查明的地灾等各类风险隐患点,逐一明确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并广泛宣传告知群众,发生险情果断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8月8日下午,何东还到州数字经济产业园(智算中心),通过综合指挥平台查看应急管理、地灾监测预警、智慧水利等系统运行情况,连线调度各县市防汛备汛工作。
州政府秘书长马福俊,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