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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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 王希辉
    副州长
    王希辉,男,土家族,1980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临夏州副州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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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审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临夏州审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23年,临夏州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2023年临夏州依法治州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紧扣州委州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审计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机关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结合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党组(扩大)会议28次,研讨交流5次,引领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努力提升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审理科,具体负责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法治宣传、审计项目审理和审计质量检查等日常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科室各负其责、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靠实工作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并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全体审计干部增强学法意识,不断提高单位整体法律素养。各分管负责人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确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和省委、州委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在审计机关落实落细。

(二)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依法行政。一是细化工作任务。按照《2023年临夏州依法治州工作要点》和《临夏州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制定印发了《临夏州审计局“八五”普法规划》《临夏州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临夏州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整改方案及报告、普法工作要点等文件,建立普法任务清单,明确法治建设的方法步骤、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二是推动建章立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临夏州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业务文书管理办法》《项目审理管理办法》《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实施办法》等五项业务制度和《党组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等五项行政类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来全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了审计工作流程,经济责任、离任交接工作规程、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工作制度(试行)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流程等,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行为,提升了审计监督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坚持依法执审,发挥保障作用。一是强化审计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重大审计事项局党组集体审定,审计报告业务审定会集体研究决定。从加强审计现场管控着手,严格执行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度,促进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法规审理人员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加强对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力度,防范、化解审计风险。通过强化对审计项目管理,不断推动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二是加强审计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临夏州审计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执法质量要求,全面规范审计行为.一年来未发生审计人员违纪违规的现象,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审计监督,推动各部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共完成重点审计项目4大类76项,出具审计报告65份,审计决定16份,审计移送处理书14份。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凸显,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州审计局作为“未承担考核指标单位综合排名前三”,连续四个季度得到州政府通报表扬。

(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按照州委、州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积极完善更新审计工作内容,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一是定向公开。利用每年向州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整改报告的有利时机,如实反映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整改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是定点公开。以《审计通知书》为依托,公开审计项目、审计工作纪律、审计机关受理举报和接受监督电话等内容。三是向社会公开。按照州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审计结果公告规定,及时发布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持续加大审计动态类信息的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宣传教育,加大保障力度。一是深入开展“三个一”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审计过程变为普法过程,不断加大审计普法宣传力度,特别是向被审计单位推送一套法规资料、组织一堂法治宣讲、开展一次普法测试的“三个一”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和好评。二是多层面开展宣传。在省审计厅组织的线上答题活动中,组织全州审计系统并积极动员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参与,参与答题人数位列全省第三,得到了省厅的通报表扬。组织全州审计系统和州直三十余个部门开展了“学思践悟新思想 砥砺奋进新征程”庆祝审计机关成立40周活动,通过演讲、知识竞赛、现场互动答题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政治理论、审计法律法规、审计业务知识等相关知识学习和宣传,达到了宣传普及审计法规、营造良好外部执法环境的效果。三是推动以审促改促治。制定印发《临夏州州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口袋书”“案前卷”“窗前镜”,推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以审促改以审促治工作加强审计普法强化源头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审计局和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审计法》为主线,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推动形成普法宣传常态化机制。四是做好行政执法换证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法确认执法、监督资格,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依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审计署省审计厅业务骨干培训、审计大讲堂等完成审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体审计干部按时完成法治教育网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并通过考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信息档案并按时上报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基本信息。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严格对照新时代依法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存在普法宣传和培训学习还不够全面的问题。普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常抓不懈,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进。目前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方法措施还比较单一,对全系统的法治培训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工作的专业性还有待加强。二是推动依法执审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难度。主要表现在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审计部门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人员编制少等等。存在这些不足的原因一是缺乏专业普法人员。审计全覆盖背景下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缺少普法专业人员且普法人员日常承担着大量的审计项目和审理任务,对政策法律和审计业务的学习不够及时。二是思维观念创新不够。审计理念、工作机制、执审能力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审计管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审计手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以上存在的不足,我们要认真谋划研究,积极推动解决。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聚焦政治引领,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落具体,始终保持审计工作正确前方向。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实践要求,找准与审计的结合点,更好以新精神指引我州审计事业新发展。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健全党领导审计工作的机制制度,把党内法规作为指导审计工作的“准绳”,体现到审计全过程,提升审计的整体战斗力。

(二)聚焦思想建设,加大法治学习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法治学习教育,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持续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采取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各科室和局机关各党支部分类指导学、审计一线实践学、集中培训跟进学、分散自主查补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依法审计理念。

(三)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推动依法执审。自觉把新修订《审计法》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聚焦主责主业,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全州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审计。坚持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统筹推进审计全覆盖,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保障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四)聚焦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始终。不断加大常态化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临夏州审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pdf

临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度,临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临夏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局党组书记、局长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临夏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立足退役军人工作职能,按照《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退役军人所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牟玉忠同志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法治建设工作。带领局系统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临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坚持把法治退役军人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部署要求,围绕退役军人重点工作,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一规范两方案”落实落地。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和体系,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退役军人建设相关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权益维护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常抓不懈、有序推进,确保退役军人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三)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为推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有机融合。二是以开展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国家安全、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等内容,深入开展常态化学习宣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信访接待316问》等集中培训,开展专题辅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思想要提升,我该学什么”专题研讨活动,在广河县阿力麻土乡巴家村组织100多名群众进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让广大退役军人在展现‘十有临夏’美好形象中发挥优势作用”的宣讲,以学促做。三是为做好落实工作,综合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传统手段等多种宣传形式,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不断让法律走到退役军人身边、走进退役军人心里。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和志愿服务,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以法律手段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四)健全机构,着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设立法律服务工作机构。建成州服务中心1个,县(市)级服务中心8个,乡镇(街道)服务站130个,村(社区)服务站1175个。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包括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建立)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乡镇(街道)司法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站,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130个法律援助联络点,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二是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及时督促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经过培训和考试,2023年我局有5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三是着力推动主动创稳机制完善。建立风险清单、预防化解、应急处置“三项机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提升维稳工作层次水平,制定印发一系列方案、办法,签订目标责任书,成立临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平安临夏建设领导小组、重信重访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州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专班,明确主要目标责任和重点任务,在源头治理、疏堵结合、强化保障、协同作战上下功夫,全面建强主动创稳工作机制。

(五)依法依规,全面落实政策待遇。坚持把落实政策作为治本之策,下大力做到不因政策不落实引发问题,退役军人有1%的政策没落实就落实1%,100%的政策没有落实就落实100%。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全面梳理本部门本领域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着眼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典型示范引领、落实各项补助资金,营造尊崇优待氛围、优化就业安置服务,抓好退役军人待遇落实落地,不断提升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民利的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就业创业稳步推进。组织100余名全州系统安置业务干部举办全州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培训班,完成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档案接收、审核、移交、安置工作。按时足额核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逐月领取军官退役金。组织接收2023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申报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二是服务保障扎实有效。按照省中心要求,摸查上报全州出现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完成甘肃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各类帮扶援助物资发放工作。发放医疗保健爱心卡上千张,积极指导激活并使用。发放帮扶援助衣物。为临夏市、永靖县、和政县困难退役军人发放由金徽酒股份公司捐赠的标准采购米、面、油等相关慰问物资。为全州困难退役军人发放由佛慈大药房捐赠的红枣、消毒液。三是助力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将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作为推动“三抓三促”行动和“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活动走深走实的重要着力点,摸排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库,局党组深入各县(市)将帮扶援助资金送到困难退役军人手中,有效解决困难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困有人帮、难有人管、愁有人解,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更足。四是优待抚恤和褒扬纪念深入推进。按标准足额发放全年优抚补助资金。发放医疗保障金。解决“三难”问题资金。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开展的以老红军、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等老兵为拍摄对象的“老兵记忆”短视频征集和展播活动评选结果公布,我局报送的11个短视频全部获奖。五是认真落实军休各项政策。局党组带队看望了年迈行动不便、伤残及生病住院后居家康复休养的军休干部,为他们送上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和问候。军休所坚持定人包户常态化联系制度,每周电话探视。关注军休干部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中存在的具体困难。组织军休干部和革命遗属,进行了年度健康体检工作,健全完善了健康档案,确保军休干部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有一定的预见性,合理安排生活起居,切实做到“早诊断、早预防、早治疗”。

二、亮点特色

经过我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级共同努力,我州在第十一届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验收工作取得良好成绩。临夏州(临夏市),永靖县、和政县、康乐县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永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政县松鸣镇人民政府被评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4位个人被评为爱国拥军模范个人。驻临某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东乡县人民武装部被评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

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得到新突破,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治理念不足,执法水平不高,没有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意识。

二是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实效不够。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虽然涉及的执法工作较少,但现有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当前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法治培训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有效,法治培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当前,利用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网等信息公开栏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够,法治宣传还存在滞后现象。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系统学习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推行优抚对象数据化管理。三是持续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有序推动主动创稳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守住“北京不去、省内不聚、网上不炒”的底线,为推动临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力量。

 

 


临夏州民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是落实《临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州委发[2022]34号),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民族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将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二是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扎实有序地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制定印发了《临夏州民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措施保障,保证了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机关行文由办公室统一把关,对重要的行文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实行双签制度,确保了行文规范;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我委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之后,按程序提交州法制办审查,上报州政府研究。按时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21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换证新申领网络培训,组织机关公务员在“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在线参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学习和学法考试。

    (二)注重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单位集体学、个人自学、干部上讲台、交流研讨等形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反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本,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持不懈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三)抓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我们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百场万人”大宣讲、法律“八进”等活动为载体,精准化开展法治宣传“六项行动”。开展“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组集体学法制度,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部门会前学法,提高议事决策水平,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能力。开展以案释法行动。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梳理近年来发生的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已依法办结的具有一定普遍性、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各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以案释法行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开展法律进学校行动。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对学生进行法治和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宪法诵读、法治演讲比赛、安全教育等活动。开展法律进乡村行动。将法律进乡村与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保障民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相结合,组建法律宣传小分队,深入村落户院、田间地头,向广大村民上门送法律、问需求、提升法律服务,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每年邀请安全、政法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讲,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培训等活动,引领带动信教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行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融媒体中心专栏,定期推送以案说法、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我们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民族工作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突出重点人群,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政策法治观念。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计划,坚持集体学、个人自学和集中培训等方式,重点学习中央、省委和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创新举办“石榴花开”大讲堂,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培训班,对基层和民委委员单位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加大各族青少年宣传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的重要标准,与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教育局联合举办“石榴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演讲比赛。实施“河州少年手拉手,石榴花开新时代”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主题系列活动,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植根各族青少年心中。三是强化社会面宣传。扎实开展全州第2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持续发送民族团结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在高速路口、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宣传牌、绘制文化墙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

 2.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认真落实《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督促教育部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的重要标准,把推广普通话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推动形成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3.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我们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有效手段,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平安临夏、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及示范单位评选的硬性指标,确保评选对象的典型性和示范性。推进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入,大力实施思想铸魂、文化引领、品牌提升、聚力发展、依法治理“五大工程”,打造“四个十”示范样板建设,打响叫亮“创建+乡村振兴”、“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基层治理”、“创建+示范带动”、“创建+美好(丽)临夏”五个品牌模式。截至目前,临夏市等6个县、5个单位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80个单位创建为省级示范区示范单位,555个单位受到州级命名。

(五)加强依法治理,提高民族事务管理水平。

       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行动,定期不定期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加载等工作,严格规范办理事项程序,每半年向省民委上报备案。2023年共办理民族成份变更16件。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今年先后与兰州市、西藏、海西州签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议。截至目前,已与15个省的41个市(州)建立了协作机制,实现双向服务、双向管理。始终坚持把维护好民族领域的团结稳定作为民族工作的重点,全面摸排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截至12月底我们未发现民族领域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还需巩固提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质效还需提升。虽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推介,但学习宣传方式相对单一,联系实际不够紧密。法治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思维与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有待加强。法治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对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主动性激发还不够,只能结合日常工作对法治建设工作加以贯彻落实,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三、下一步打算

2024年,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职能职责,开展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通过组织集体学习、邀请专家讲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全面系统学习,力求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三是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利用法治宣传月、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平台,通过制作小视频,推送普法漫画、普法短剧等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和州依法治州委员会有力指导下,临夏州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压实学法责任。坚持集体学、专题学、网络学,确保完成学法活动数量和质量。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主题教育学习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中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部门法规。坚持以“三抓三促”行动为载体,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推行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上台讲课,举办“学习大讲堂”4期;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次,开展专题学。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平台、公务员学法考试学习平台,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系统平台上,州生态环境系统共有130人参加学法培训,考核通过率超过95%,完成州上的要求。二是坚持大力普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履行“法律八进”活动。借助“4·15安全日”、“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活动日开展普法活动,在永靖县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环保袋、现场答疑群众咨询等形式,有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重要环保法律法规,倡导人民群众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邀请省上业务专家、州委党校知名教授、州人大学者在全系统开展讲法、普法活动,共举办了3期讲座,培训普及了生态环境督察规定、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约有1500余人参与培训普法。制作两册《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策汇编》,对州环委会成员单位、各级领导层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及时传达当前法规政策。每月开展1次理论知识测试,提升业务能力,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环保铁军”队伍。

(二)高质高效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迅速行动、及早着手,紧盯程序规定,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临夏州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建立全州配合保障“1+6”工作机制,组建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资料、举报办理、宣传、保障、现场6个工作小组,建立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配合保障机制,为省协调联络组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供高效的服务保障,坚持把群众举报件办理作为倾听群众真实呼声、感知群众殷切诉求的重要窗口,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加强交办督办,高质量开展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督察期间,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州转办群众举报件共98件,办结79件,阶段性办结19件,责令整改问题单位23家、立案处罚4家、罚款15.4万元、约谈7人、问责9人。我州信访举报件办理率位居全省14个市州前列。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具体工作中将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时谋划、同时推进。强调事事先讲法,件件工作先学法,把法治放在所有制度前,把法治放在所有工作中,会前必学法、汇报工作必说法已经成为常态。二是制定了《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临夏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临夏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学习计划》《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安排》《临夏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十大行动)等文件。三是不断完善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工作决策机制。

(四)不断规范法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会前充分沟通,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资金使用以及重大环境执法处罚决定等事项,都由局党组集体开会讨论决定,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确保决策依法依规、合法合规。坚持以案促改,及时通报全州违规违纪案例,时时提醒、事事监督,保障临夏州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顺利开展。

(五)全面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制定《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投入33.5万元,共购置各类生态环境执法设备11类21台套,不断提升州执法队标准化建设水平。二是行政执法全部使用执法记录仪开展调查工作,建立执法记录、音响资料管理制度;执法记录、音响资料等由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归档管理制度。在州政府网站、民族日报等主流媒体公示处罚情况。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力量。成立了临夏州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引进法学研究生到督查法规宣教科室工作,指导开展法制审核工作;聘请一名法律顾问,确保执法案件合法合规。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建立健全了全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研究部署相关专项行动,有效形成打击合力。联合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临夏州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与公、检、法部门间联席会议2次,对积石山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涉嫌弄虚作假行为联合督办,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七)严格环境准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把“两高一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将1490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核发排污许可证132张,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整改76张,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整改82份,全面完成排污许可双百任务。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制定印发了《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3年本)》和《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成立保障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专班,开辟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全州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74个,有效保障了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坚决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自觉把环保工作融入全州发展大局,坚持一手抓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一手抓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临夏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18条措施的贯彻意见》,优化环评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时限,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间由法定的60(30)个工作日压缩到18(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成立专班推进创新审批模式,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精简办理程序,涉及生态环境领域25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减80.6%,申报材料数压缩至2.48,办结率为100%。

)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防范环境风险。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十大行动”,全州共排查发现问题68项,整改完成64项,剩余4项问题正在持续整改,有效防范化解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全州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7件(含不予、免于处罚5件),共处罚款135.5908万元,追缴2021年作出处罚决定1件案件罚款43.7万元。共受理环境信访问题262件,已办结262件,办结率为100%,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化解,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州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深入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和“两打”专项行动,对涉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行为的3家检验机构依法立案查处,向公安部门移交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线索3件,公安部门立案侦查1件、受案审查2件。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结合正面清单制度,发布执法检查计划8批120项任务,开展单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州级共检查监管对象105家,其中企业79家、建设项目16个、水源地10个。组织全州执法骨干对广河县经济开发区开展异地交叉执法,发现问题全部交办广河县政府跟进落实。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对交办我州的20个问题点位全部进行了现场复核,对核实的6个问题点位全面开展整改。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监管,督促引黄济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家畜禽养殖企业全部有序退出。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全州累计处置医疗废物781.94吨,扎实开展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全州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安全运行,放射源有效管控,全州辖区内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全面推行分类监管、柔性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原则,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符合不予、免于处罚情形的5件案件,依法不予(免于)处罚,以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警告等方式督促纠正违法行为,推进柔性执法。

(九)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执法效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制定印发了《临夏州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按照全员、全年、全过程要求,常态化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联合州总工会举办全州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暨案卷评查活动,强化日常监督执法,注重培养业务尖子,利用监督帮扶、日常检查等充分调动所有执法人员大练兵积极性;通过评查过程中相互查找问题、发现问题促进相互学习、相互提高,使环保执法工作人员对于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明确;组织召开全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会,不断推进全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迈进。全年共通过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专家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执法业务培训5次以上,对重点难点执法业务进行了专门培训,受训人员280人次以上。选派3名执法业务骨干积极参加了甘肃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通过知识竞赛、现场比武等环节,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局法治建设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是生态环境执法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全州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与任务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人少,执法力量弱,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发现问题、固定证据、分析案情、依法办案的能力有限,特别是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执法规范化水平都有待提高。二是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一些长期困扰基层的体制机制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未完全体现,难以适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三是现有人员学历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存在比例失衡现象。全州普遍存在执法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偏低、工勤人员占比高等问题,一部分人员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能力不足,单兵作战能力不强,与生态环境铁军的任务与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受机构改革的影响,执法队伍的职责与性质暂未明确,部分人员在岗不在编,导致归属感不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存在消极应付和等待观望的现象,制约了环境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按照《临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以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上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安排部署落地见效。二是持续开展好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整治成效,形成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隐患,维护区域环境安全。三是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和方式,创新普法手段,继续发掘新媒体平台资源,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和相关网站中对普法内容的充实,保证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持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待我州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人员锁定解除后,通过招录、调入等方式,新进入一批能力强、素质好的人员,并通过加大业务培训和党建引领,着力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并积极汇报衔接配齐配强各类执法装备,提高队伍战斗力。五是进一步加大练兵力度。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和省厅组织的各类监督帮扶、执法练兵和业务培训,加大对县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稽查,不断提高全州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六是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做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水源地保护、排污口整治、土壤风险管控、医废固废收集处置,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全面开启美丽临夏建设新征程。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临夏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临夏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压紧靠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州的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推进、高标准落实。一是主动扛牢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责任。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州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依法治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州政府主要领导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全面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围绕落实《临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细化措施、靠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全面拧紧法治建设责任链条,制定出台《临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临夏州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扎实组织开展年度述法考评工作,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不断健全。三是充分发挥督察调研推动作用。聚焦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扎实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实地督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全面检验全州法治建设成效,着力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全力抓好全省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工作。认真开展“加强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法治保障”情况专项调研和“基层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难点与对策”调研,积极破解基层法治建设难点难题。

    (二)注重强化法治意识,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把培养全民法治观念、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着力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一是持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坚持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印发党委政府年度学法计划和临夏州州级层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州委、州政府全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36次。同时,不断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力度,在州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课程,组织举办全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二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基层,选聘13名法学专家组建全州“八五”普法讲师团,州、县(市)组建120多支宣讲小分队,以“流动讲台”“板凳会”“炕头会”“文艺+”等形式,开展宣讲活动1300余场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州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法治教育课程专题学习内容,同时组织中小学生通过“青年大学习”“智慧中小学”等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头脑。三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组织法学理论工作者撰写发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深入推进临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西部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规范化建设研究》等理论文章,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思考和实践探索。充分发挥主流媒体阵地作用,开设“法治在线”“法治临夏”专栏,积极刊播法治类新闻、通讯文章1021篇(条),全面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实践新成效。

    (三)不断优化政府职能,着力加强高质量法治服务供给

    立足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推动政府权力“瘦身”全州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333项,认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累计67696项;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坚持抓好便民服务“健身”,推出惠企利民服务“六加六减法”,全面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模式。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州网办率达99.97%、承诺时限压缩比达92.75%、平均跑动次数降至0.03次。二是持续加大营商环境营造力度。全面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召开全州民营经济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制定出台《临夏州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意见》《临夏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涉企政策措施,积极运用法治手段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州政法系统破获、审结涉企案件共5401件、挽损1188万余元、帮办实事226件、破获不良资产清收案件26起、协助清收资金2.7亿元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57场次,举办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37场次,提供法律咨询931次。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临夏州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三是全面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聚焦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加强内部流程控制,严格防止权力滥用。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全面推进廉洁政府建设。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实现重大项目、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领域审计监督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09件、政协委员提案214件,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平台,全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四是坚持办好法治为民实事。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情用力办好法治领域民生实事,组织实施完成“预防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动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10项州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四)加快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始终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坚持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着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始终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注重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刚性约束,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作用,确保政府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州政府96件(含重大合同及框架协议19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常务会议题,做到了合法性审核“应审必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备州政府规范性文件4备案审查县(市)政府及州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2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快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执法改革,全州各乡镇(街道)累计赋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699项,各县市初步建立基层综合执法工作体系。坚持抓好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组织开展全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学习培训,累计培训执法人员2.8万人次,考试通过率达92%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审核,与全省同步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不断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着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公安和交通运输系统自查自纠问题132条,整改到位99%;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影响营商环境执法行为。组织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断加大柔性执法推广力度,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切实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万余件,适用“两轻一免”规定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836件,做到了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五)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围绕落实省委主动创稳创安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公共法律服务能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能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持续提升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健全完善“1+47+N”临夏州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印发《临夏回族自治州总体应急预案》,全面明确47个州级专项应急预案和责任单位,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响应能力。持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二是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整合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持续推进全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州、县(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03个,基本实现了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全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州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案件3196件,司法鉴定所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086件,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8件。三是持续提升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能力。全面总结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结合矛盾风险发生特点,创新提出“三三制”分层分类治理创稳模式,坚持服务保障群众、畅通诉求表达、排查化解矛盾“三条线”有机协调,细化落实情报信息为核心、“549”联防联控机制、“三重”节点平战结合的“153”马鞍式工作法,推动实现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州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96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四是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全力推动行政复议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州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6件,已审结184件行政复议纠错29件,纠错率15.8%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各级行政机关共参加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2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全州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全州各族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县市和部门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全面系统、深入扎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的思想行动还不够主动自觉,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成效不够明显。二是依法行政工作还有短板不足。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仍然存在执法程序不完善、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成效不够明显,赋权执法事项存在接不住、不会用、管不好的现象。三是依法治理水平还需提高。基层综合治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推进自治、德治、法治深度融合力度有待加大,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仍需加强。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新的一年,临夏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围绕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实施《临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项目创建活动,以示范引领促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力度,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我州发展软实力。

三是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推动执法重心、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下沉。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安排部署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年度任务。加快构建全州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持续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提升执法服务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立法服务水平。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期盼所求,积极提升立法服务能力水平,主动参与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积极推进合法性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
    五是进一步抓实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结合推进主动创稳创安走深走实,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畅通群众诉求、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坚持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作用,积极将矛盾纠纷、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临夏州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夏州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送和公开工作的通知》(临州法办明电2024〕1号)要求,我局对照部门工作实际,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逐项梳理,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深入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知行合一,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必学内容,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辅助读物。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用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平台,“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进行以案释法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

   (二)持续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州的集中统一领导

1.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带头部署推动,协调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并将法治建设责任履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州“一规划两方案”落实落地及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2.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始终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党组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持续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全州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1.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照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10大项28小项清单要求,对政策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进行精简优化,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并充分利用微信、电话、纸质宣传彩页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着力实现“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路”的目标。

2.全面落实“两轻一免”工作。根据临夏州医疗保障系统“两轻一免”清单对照行政处罚事项,认真梳理认领行政处罚情形,明确适用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同时严格落实医保统一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减少执法的随意性,确保柔性执法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根据发布规范性文件规定,我局从文件规划、起草、审查、审议、公布、存档、清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进一步规范,形成了完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机制。将涉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文件,由相关科室提出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审定办审核,定期组织对文件进行清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局党组议事规则》,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决策责任倒查和终身追究制度。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3.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严格履行局党组推进医保系统法治建设主体职责,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夏州医疗保障局案件评审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案件法制审核。

4.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接受外部监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率达到100%;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信访按期办结率100%。高度重视相关舆情线索动向,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办理程序,建立工作台账,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要求查办举报线索。二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视执法能力建设,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执法过程及处理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保障了执法程序的合规性,适用法律的正确性。三是健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借助部门职能优势,构建基金监管安全防线。会同州纪委建立了行纪衔接机制;会同州公安局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与公安和卫健部门成立州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联合工作专班。同时定期召开卫健、公安、纪委等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推进了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发挥了部门合力促进综合监管。

持续实化法治社会建设措施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州委、州政府“八五”普法规划和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主题宣传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会前学法内容,举办知识测试提升运用民法典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和素养。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进行领导干部保密知识学习,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宣传,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工作亮点特色

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宣传成效在今年以“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全国第5个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中,我局推送的宣传文案在省级评比中分别获得两个等奖,个优秀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各级医保部门(除临夏市外)未配置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医保基金专职监管人员偏少,兼职现象普遍,导致执法力量明显薄弱。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调查询问笔录质量还需提高

      法制宣传的力度不够,由于医保领域违法违规的隐蔽性,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医保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了解较少,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认识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

   (二)创新方法,多种方式相结合,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创新方法,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通过创新宣传方式,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的宣传矩阵,增强普法形式的针对性、时效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良好氛围。

 

 

                                 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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