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
临夏州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州委对全州未来发展形势的科学判断,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对照“五个十项目集中突破行动”的总体要求,着力实施好全州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进一步明确任务、制定措施、靠实责任,确保今年全州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夏州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总 投 资:项目概算总投资144.22亿元
建设单位:各县市住建局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3142套,其中:新建安置住房13263套,改、扩、翻建9511套,货币化安置368套。分县市为:临夏市6685套、积石山县6000套、东乡县5253套、永靖县2318套、广河县2100套、临夏县2000套、康乐县1600套、和政县1100套。
建设年限:2021年至2024年
目前工作进展:2020年11月19日,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临夏州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待省上批转下达任务。各县市住建局目前正在开展入户调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委托设计院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指标3.96亿元,分县市为:临夏市12226万元,积石山县9345万元,永靖县3714万元,东乡县3598万元,广河县3271万元,临夏县3115万元,康乐县2750万元,和政县1616万元。1月19日,会同州发改委向省发改委上报申请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92元。
二、目标任务
2021年3月31日前全州棚户区改造开工3500套以上,开工率超过15%;6月30日前开工12000套以上,开工率超过50%;10月31日前2021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开工建设。到2024年10月底全面完工。
三、包抓责任
包抓领导:马 军 副州长
责任领导:马国全 州住建局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市政府
责 任 人:各县市政府分管县市长
四、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推动棚改项目落地落实。严格按照州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把棚改项目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常抓常议,充分认识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重要意义。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前期手续办理等基础工作和前期工作,对标目标任务,全力做到早推动、早开工、早见效。
2.加强服务帮助,大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针对棚改项目开通特事特办绿色通道,采取帮办代办、容缺受理、免费邮寄、窗口前移等有力措施,对施工许可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3.定期督导检查,实行县级干部包县抓项目。州住建局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县抓项目制度,对标县市2021年棚改计划任务,紧盯棚改项目开工、政策执行、资金拨付、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定期到县督查指导,协调解决困难,坚持做到“周推进、月通报”,逐级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推动棚改项目顺利实施。
4.加大协作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与发改、财政部门和政策性银行进行沟通衔接,多渠道筹措棚改项目资金。指导县市申报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加大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更多的国家补助资金,为棚改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5.严格改造标准,避免触碰棚改政策红线。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六个严禁”规定,规范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坚持精准谋划、精准推进、精准制定安置方案,避免触碰政策红线的问题发生。
6.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棚改项目质量安全。严格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适时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棚改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