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来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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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临夏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0年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临夏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补充资金分配方案》、《临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临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工作的实施意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管理费用预算的请示》、《关于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同步及安全改造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关于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增加运行维护服务费用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夏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临夏州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3人,其中,在编49人,非在编4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66家,净增单位28家;新开户职工0.56万人,净增职工0.38万人;实缴单位1642家,实缴职工8.94万人,缴存额14.66亿元,分别同比下降5.79%、增长5.91%和14.55%。2020年末,缴存总额85.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76%;缴存余额45.31亿元,同比增长14.8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0年,2.0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81亿元,同比增长20.4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0.08%,比上年增加2.94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39.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2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1万笔11.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5%、17.11%。其中,营业室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28笔3.58亿元,永靖县管理部发放个人贷款272笔1.07亿元,临夏县管理部发放个人贷款445笔1.7亿元,和政县管理部发放个人贷款376笔1.34亿元,康乐县管理部发放个人贷款313笔1.22亿元,积石山县管理部发放个人贷款255笔0.99亿元,东乡县管理部发放个人贷款257笔1亿元,广河县管理部发放个人贷款214笔0.75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14亿元。其中,营业室2.25亿元,永靖县管理部0.94亿元,临夏县管理部0.85亿元,和政县管理部0.62亿元,康乐县管理部0.55亿元,积石山县管理部0.8亿元,东乡县管理部0.68亿元,广河县管理部0.45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8万笔63.97亿元,贷款余额34.0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3.71%、22.27%、15.3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08%,比上年末增加0.3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1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87笔3054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41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749.7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中心目前没有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中心目前没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中心目前没有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3.42亿元。其中,活期1.1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28亿元,1年以上定期11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5.08%,比上年末增加0.3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10407.02万元,同比下降4.33%。存款利息478.1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924.28万元,其他4.5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7447.68万元,同比下降10.3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936.7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10.34万元,其他0.5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2959.34万元,同比增长14.93%。增值收益率0.7%,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65.1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94.2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0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94.24万元。上缴上年度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00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399.1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0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269.6万元,同比下降3.77%。其中,人员经费381.39万元,公用经费558.41万元,专项经费329.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78.99万元,逾期率0.5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399.12万元。2020年,中心没有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1.04%,国有企业占7.52%,城镇集体企业占0.40%,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0.8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6%,其他占0.15%;中、低收入占99.98%,高收入占0.0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4.89%,国有企业占9.88%,城镇集体企业占0.49%,外商投资企业占0.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1%,其他占2.13%;中、低收入占10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1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4.72%,租赁住房占0.28%,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86%,出境定居占1.03%,其他占1.9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8%,高收入占0.02%。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9.7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3.25%,比上年末增加2.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05亿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6%,90-144(含)平方米占75.39%,144平方米以上占22.45%。购买新房占83.99%,购买二手房占16.01%。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4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5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5.95%,30岁-40岁(含)占42.55%,40岁-50岁(含)占23.86%,50岁以上占7.64%;首次申请贷款占91.4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59%;中、低收入占100%。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9.56%,比上年增加4.7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在疫情期间,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心及时出台了《关于临夏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贯彻意见的通知》,阶段性调整了相关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疫情期间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办理,鼓励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通过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等举措,最大限度支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业务办理量不仅没有减少,而且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临夏州医药公司在疫情期间缓交了住房公积金。

(二)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的核定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临夏州上一年月平均工资5790元的3倍17370元,最低不得低于省政府发布的临夏州、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按年冲还的基础上,新增加按月提取冲还贷业务,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三)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出台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加载完成12345民情热线知识库,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了办理事项和办事指南,扩大“一次办”事项范围,完善了可共享数据信息目录清单,完成了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深度对接,实现了数据实时互传、共享,完成了与政务服务网“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完成了与州政务服务共享平台的对接,实现了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实时共享。

       (四)在全系统开展信息化系统运用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中心驻州、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多次被评选为“政务服务工作明星窗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新时代文明实践政务服务平台志愿者服务先锋岗”“优质服务窗口”、“服务明星”、“政务服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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