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2024年省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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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为认真做好2024年省列为民实事办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10号)精神,州政府办公室、州直各责任单位加大与省直部门的衔接沟通,进一步明确了涉及我州为民实事指标任务、实施范围、资金保障、完成时限等要求,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经征求各副州长和州直各责任单位意见,制定《临夏州2024年省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2024年省列为民实事共10件,其中建成投用景电二期提质增效工程、农村水利惠民工程2件实事不涉及临夏州。8件《实施方案》中每个方案分目标任务、实施范围、资金安排、实施步骤、责任主体、完成时限、保障措施七个部分。具体为:

1.关于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建宿舍扩食堂”项目

目标任务:实施和政中学县中振兴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能力。在康乐县和东乡县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教师周转宿舍115套。通过学校建设、内功能调整、设备配备等方式,在临夏市义务教育学校增补学位1450个。在临夏市、康乐县、和政县、永靖县和广河县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食堂23个。

资金保障:2024年全年筹措资金6645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5225万元,县上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资金1420万元,具体为:

筹资2675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上配套资金675万元,用于和政中学强县中工程,开展普通高中优质高中创建工作。省级专项资金1600万元用于增补临夏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筹资124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495万元、多渠道筹措资金745万元,用于东乡县和康乐县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省级专项资金113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食堂新建和改扩建。鼓励项目所在县(市)政府按薄改能力提升及普通高中学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和统筹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任务。

        实施范围:临夏市、康乐县、和政县、永靖县、广河县、东乡县

2.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

目标任务:2024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全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

资金保障: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人员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通过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和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

完成时限: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2024年11月底,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2024年12月中旬。

实施范围:各县(市)

3.改造建设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

目标任务:在全州建设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

资金保障:省、州、县(市)三级对村级互助幸福院每个补助30万元,按照1∶1∶1的比例进行分担。省级财政每个补助10万元,州财政每个补助10万元,县(市)财政每个补助10万元。省级安排补助资金20万元,按标准一次性下达到项目所在州,州县(市)两级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实施范围:临夏市、永靖县

4.继续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

目标任务:对具有临夏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4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4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4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资金保障:学生资助项目经费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和团省委向社会募集资金予以保障。

完成时限:2024年2月开始实施,11月完成学业资助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实施范围:各县(市)

5.万民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项目

目标任务:结合我州低保困难老年人眼健康需求,为有需要的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对手术费用给予补助,使符合手术条件的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

资金保障:省级按每人1000元标准为实施复明手术的低保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予以补助,资金补助到定点医院,主要用于手术患者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手术患者筛查费用由各县市统筹解决。

实施范围:各县(市)

6.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建设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

目标任务:2024年计划对动态更新数据库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638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改造(全省5000户)。积石山县对现有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

资金保障: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投入中央彩票公益金改造补贴资金223.3万元,户均补贴资金3500元。建设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项目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州级财政配套安排资金30万元。积石山县可根据实际,安排落实配套资金。

实施范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涉及各县(市)政府,建设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项目涉及积石山县政府

7、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目标任务:对全州10200名三年内未受检的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和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

资金保障:妇女“两癌”检查费用为120元/人,包括初筛费用和复诊费用。10200名目标人群需检查费用122.4万元,按照省州县5:2:3的比例分担。省级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61.2万元,州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4.48万元,县(市)政府落实配套资金36.72万元。

实施范围:各县(市)

8.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目标任务:2024年全州计划搬迁1615户7287人(全省2万户),鼓励先行先干,资金据实结算。按搬迁类型划分:地质灾害威胁区278户1026人,占比17.21%、生态敏感区1337户6035人,占比82.79%。按县分:和政县500户2200人、临夏县320户1524人、永靖县311户948人、东乡县285户1651人、广河县106户540人、康乐县93户424人

资金保障:对搬迁户每户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同时,对有贷款意愿的搬迁户,每户发放不超过5万元的贴息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省、州、县(市)按8∶1∶1的比例贴息,期限5年。同时,州、县(市)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各类补助资金,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草、地震、住建、应急等部门各类政策或项目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20日

实施范围:和政县、临夏县、永靖县、东乡县、广河县、康乐县

三、保障措施

各县(市)、州直各责任单位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认真对照省州《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全力抓进度、保质量、促规范,加大与省上对口部门的衔接力度,加强与配合单位的沟通协作,统筹好时序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实事任务。

州政府办公室将省列实事办理工作列入年度督查计划,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工率低、资金拨付不到位,影响全州进度的县(市)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相关链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省列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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