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州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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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临夏州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市平等路33号,电话:0930-6923022,邮编:731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水利政策和水利动态,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充分运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水利专栏、临夏水务微信公众号等,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水利政策和群众关切的信息,持续深化我局机构简介、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水行政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446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4条、通过“临夏水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3条、其他方式公开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共答复依申请公开3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由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贯彻落实“三审核”制度。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建立并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制度,在公文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目前,我局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梳理公开事项清单过程中查漏补缺,持续完善我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做到本部门法定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发布信息时严格落实“三审核”制度,发布后及时更新发布台账,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了管理底数清和审核把关严的要求;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积极进行正面宣传,进一步做好水利政策法规宣传和展示水利行业风采工作。

(五)监督保障。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能、靠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狠抓信息内容安全,强化政府网站子栏目、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管理,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在新媒体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核,确保所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1.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全面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内容保障仍需完善,网站公开目录需进行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三是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确定工作需进一步推进落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一梳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点,列出政务公开任务清单,明确各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按要求提供有关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保证该项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对照中央、省、州下发的各项主动公开标准规范,积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重内容轻形式、重公开轻解读等不足,不断充实政策解读、项目建设等栏目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三是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最新的政务公开目录设置,围绕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水行政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等栏目内容,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提高群众对水利行业重点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四是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严格对标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水利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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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