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州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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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临夏州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市民主西路194号,电话:0930-6216641,邮编:731100)。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以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商务工作动态,全面推进商贸流通、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中央和省级政策解读8篇,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商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为载体,梳理整合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4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85条,主要公开内容为部门文件、商贸流通、商务信息、临夏美食专栏等;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819条,并通过融媒体渠道及微信群等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

      ( 二)依申请公开

        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明确规定受理程序和审查、答复等工作方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们在原有信息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从严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研究制定了《临夏州商务局信息工作“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务新媒体信息宣传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数据关、保密关。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标注文件公开属性,及时发布部门文件。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在州政府网站共设立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商贸流通、商务信息等五项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并开设了临夏美食专栏,定期发布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提高发布信息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我局通过临夏商务之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根据州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临夏州商务局政务公开制度》。同时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州政府办公室、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下发的有关网络新媒体管理的各种通报和自查自改通知,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自我管理,没有出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在工作中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还不够、公开不够及时全面的问题,我们将: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2、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及时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3、认真查漏补缺,加大对本部门重点领域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信息,增加信息的发布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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