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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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临夏住建7楼,电话:0930-6212827,邮编:731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州住建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州住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0条,其中州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0条,主要包括建筑行业公示公告、政策法规、部门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相关法律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建领域监管信息、政策解读等方面;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736条,其他方式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局依据相关规定,积极协调州自然资源局和积石山县住建局、积石山县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进行了答复。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务公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3件,分别于2021年、2022年立案,2023年一审判决。

(三)政府信息管理。州住建局坚持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撰写、审核、发布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编写和上报,各科室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负责初审,局办公室信息组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与规范性,有效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对于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信息,以“真实、准确、公正”的态度及时更新,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3年,我局共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涉及物业管理、自建房安全、外墙保温材料及门头广告设置四项群众利益相关事项,均及时在州政府网站州住建局专栏及时进行了发布。同时,我局按照州政府要求,对2023年印发文件进行了梳理,对需要公开发布的均在州政府网站州住建局专栏予以了发布;在文件签发稿页面增加了“公开属性”专项,从文件签发时就将公开与否明确,做到应公开发布的第一时间定性,及时发布。2023年共通过州政府网站州住建局专栏发布部门文件6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州住建局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nxia.gov.cn)政务公开专栏部门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政务信息,内容涵盖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政务信息资源,其中信息公开目录涉及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住建领域资质公示公告、住建领域监管信息等内容。同时,开通了“临夏住建”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账号、微信视频号,在抖音平台注册“临夏州住建局”账号,通过新媒体平台账号,及时发布本行业、本部门重要政策文件、公示公告、征求意见稿、行业监管等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州住建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政务公开负分管责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按业务对口的原则对具体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同时及时传达学习省、州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积极参加州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共处罚22宗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1

0

0

2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三是科室人员的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24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并更新软硬件设施,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活动,增强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关注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众能够获得准确、实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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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