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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临夏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部门的机构简介、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本部门制发文件中主动公开的文件。

    3.中央、省上、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5.重大项目实施信息。

6.临夏市城镇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动态情况。

7.发展改革业务工作信息。

8.本部门专项工作会议、专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情况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xia.gov.cn

  2.“临夏州发改委”微信公众号

3.《发展和改革信息》刊发。

4.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

  5.州档案局查阅。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负责受理公众向州发展改革委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2026  传真:0930-621583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州发展改革委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一是在临夏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二是在州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领取;三是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首页中政府组成部门“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栏目中“依申请公开”子栏目“附件”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发展改革委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8号(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

  (2)当面申请。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临夏州人民政府前楼三楼317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标准。

  三、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发展改革委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

胡昌升在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强调
加强深度研究 精心谋划项目 高质量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任振鹤主持 庄国泰石谋军出席


5月22日,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出席并讲话。(记者孟捷)


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5月22日在兰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十五五”规划编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加强深度研究,精心谋划项目,高质量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主持。省领导庄国泰、石谋军、王赋、程晓波、刘长根、张永霞、张伟等出席。

胡昌升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各方面要贯彻政治要求、遵循发展规律、把握省情实际、顺应人民期盼,编制出经得起时间、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规划。要遵循基本原则编制规划,突出全局引领性、前瞻指导性、工作连续性和实际操作性,持之以恒推进“四强”行动、“五量”文章、“七地一屏一通道”以及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等工作,做到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要深入研判态势编制规划,全面总结“十四五”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把握多重叠加的机遇,科学研判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激发潜力势能。要聚焦重大问题编制规划,深入研究制约我省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挑战,加力破解基础性问题、结构性矛盾、机制性障碍。要把牢总体要求编制规划,更加注重创新引领、市场驱动、扩大内需、数智赋能、开放带动,充分体现政策取向的高效性、集成性和公平性。要紧盯重点任务编制规划,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全方位开放、稳步推动共同富裕等加强谋划,更好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品质生活。要坚持开门问策,加强深度研究,把项目作为规划编制的核心和规划实施的载体,精心谋划一大批事关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任振鹤在主持讲话时强调,要锚定习近平总书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的殷切嘱托,立足全国大局、找准自身定位、放大比较优势,超前谋划、前后衔接、开门问策、协同配合,谋深谋实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有关高校、市州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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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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