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临夏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部门的机构简介、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本部门制发文件中主动公开的文件。

    3.中央、省上、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5.重大项目实施信息。

6.临夏市城镇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动态情况。

7.发展改革业务工作信息。

8.本部门专项工作会议、专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情况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xia.gov.cn

  2.“临夏州发改委”微信公众号

3.《发展和改革信息》刊发。

4.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

  5.州档案局查阅。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负责受理公众向州发展改革委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2026  传真:0930-621583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州发展改革委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一是在临夏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二是在州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领取;三是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首页中政府组成部门“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栏目中“依申请公开”子栏目“附件”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发展改革委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8号(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

  (2)当面申请。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临夏州人民政府前楼三楼317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标准。

  三、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发展改革委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同志就《物流网建设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物流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物流网由枢纽节点、骨干通道、装备载具、规则标准、信息数据等有机构成,是支撑全社会商品和资源高效流转的复合型基础设施体系和综合性服务网络,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围绕物流网建设,加强规划政策制定,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推动重大设施建设,加快数智化升级和安全化提升,目前我国物流网建设已具备较好基础。同时,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国物流网建设在枢纽组网运行、通道衔接能力、城乡设施布局、国际物流保障、数智化绿色化水平、信息数据共享利用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方面,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通过系统优化网络布局、补齐设施短板、强化技术赋能,推动物流基础设施从“布点畅线”向“成链成网”转型升级,更好服务提升实体经济运行质效,支撑国民经济循环畅通和高质量发展。

  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大动脉”和“微循环”、“硬建设”和“软联通”、“内流通”和“外联通”,加快补短板、畅联通、提能级,坚持做优增量与提升存量并重,强化技术赋能和系统集成。到2030年,物流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实现枢纽与产业紧密协同、通道与网络内外联通、设施与装备绿色智能、规则与信息全域互通,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率降至13.1%,较“十四五”末降低0.8个百分点,更好服务提升实体经济运行质效,支撑国民经济循环畅通和高质量发展。

  问:《实施方案》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实施方案》围绕物流网建设的重点环节,部署了七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

  一是推进物流枢纽建设和互联互通,包括提升重要物流枢纽组网运行质效、发挥物流枢纽辐射带动作用等,推动枢纽从单点布局向功能性组网发展。

  二是提升物流通道承载力,包括完善国内骨干物流通道、健全多式联运和集疏运体系等,强化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不同运输方式衔接。

  三是补齐城乡物流设施短板,包括提升城市物流设施功能、完善农村物流设施、健全重要物资仓储设施和应急物流设施等,提升城乡物流服务质效。

  四是织密国际物流设施网络,包括筑牢国际物流境内支撑、夯实国际物流服务保障基础等,提升国内国际物流融合衔接能力。

  五是推动物流设施设备数智化绿色化发展,包括加快物流设施设备数智化转型升级、推广绿色设施设备、研制应用新型物流装备等,创新引领物流领域新质生产力。

  六是提高物流信息共享利用水平,包括推动物流信息标准化规范化、扩大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开放等,促进物流市场供需有效衔接和全社会物流资源优化配置。

  七是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包括培育壮大物流企业、完善规则标准体系、优化要素供给等,优化物流网建设的政策环境。

  问:《实施方案》在“软建设”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支持措施?

  答:《实施方案》从企业培育、规则标准、要素供给三个方面强化“软建设”的政策支持引导。

  一是企业培育方面,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交通物流领军企业和综合物流集成商,鼓励具备资源整合能力的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在物流网建设中发挥串接作用,引导物流企业与先进制造、商贸流通等企业融合互促发展。

  二是规则标准方面,加强物流基础通用技术标准建设,加快多式联运、枢纽园区、数智绿色等重要领域标准制修订;推动跨运输方式、跨区域物流规则标准衔接贯通和信息数据整合;完善仓单法律法规,拓展仓单法定物权凭证功能。

  三是要素供给方面,统筹运用相关资金渠道支持物流网建设,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多种市场化金融工具带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鼓励金融机构为物流网建设提供成本合理、期限匹配的信贷资金;将物流网领域设施建设项目及空间布局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一张图”上落位,依法依规做好土地、水域、空域等要素保障。

  问:推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答: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中央层面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综合统筹和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动态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同时加强与水网、新型电网、新一代通信网等协同发展。

  二是压实地方责任。各地区要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与运营,率先推动重大战略区域间及区域内、重点城市群物流组网运行,加强沿通道跨省市物流协作,推动物流网建设与综合立体交通设施建设、区域产业布局、城乡融合发展深度衔接,及时掌握本地区物流网建设运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积极作用,行业组织要发挥在物流标准推广、统计监测分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推动物流网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我要申请
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
  • 机构设置
  • 领导班子

单位地址: 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4324

传真号码:0930-6215838

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