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司法局 中共临夏州委宣传部 中共临夏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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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州司发2024〕44

临夏州司法局  中共临夏州委宣传部

中共临夏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夏州全媒体公益普法

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司法局、党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县市委员会办公室,州委各部门,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在临各单位:

现将《临夏州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州司法局           中共临夏州委宣传部

                       中共临夏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临夏州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促进各县市各部门(单位)积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媒体公益普法作用,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影响力,以有形、有感、有效的方式打造立体化、全方位普法宣传新格局,根据《甘肃省司法厅、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通知》(甘司发〔2024〕52号)精神和州人大常委会决议、全州“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紧扣临夏高质量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治需求实际,立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新部署新要求,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的优势,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实现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言、社会有“点”的普法宣传生动局面,构建全天候、立体化、广覆盖的普法传播体系,增强人民群众普法获得感、满意度,以媒体公益普法“小切口”,带动全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大成效”,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引导全州广大党员部群众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奋勇前进。

(二)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众化传播、多维化解读,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弘扬文明新风,增强遵规守约意识。

(四)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宪法法律正确实施。

(五)深入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州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州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和伟大成就,讲好临夏法治故事,推动全各方面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七)深入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的和谐社会环境。

(八)深入宣传临夏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和成效,培树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临夏红色法治资源优势,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法治认同。

三、宣传平台

按照全省部署,以在全范围内建立公益宣传平台为总目标,协调各县市各部门(单位)积极承担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利用频道、频率、版面、点位等不同类型宣传平台落实公益普法宣传任务。

(一)传统媒体平台:电视、广播、报纸、期刊杂志等。

(二)新媒体平台:新闻网站和各县市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客户端、抖音、快手等各类新媒体平台账号、自有客户端。

(三)户外媒体平台: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大型广场、大型交通枢纽、立柱、墙体、候车亭、交通护栏、灯箱、橱窗、建筑工地围挡(围墙)和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

()移动媒体平台:公交、出租车、客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以及移动通信等。

四、发布标准

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将公益普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做好普法宣传。

(一)传统媒体平台。电视广播类:融媒体中心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充分利用《法治临夏《法官大讲堂》栏目,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新渠道,每月播出普法宣传题材内容不少于20分钟,主要频道每月播出普法公益广告2次以上各县市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每周安排播出普法宣传类节目不少于15分钟报刊类:民族日报发挥主阵地作用,利用新媒体手段做好《法治在线》栏目,每月刊载法治宣传动态报道2次以上,利用新媒体手段,全平台做好法治临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宣传报道;积极协调省级媒体单位在相关平台刊载全州普法工作宣传报道。

(二)网络媒体平台。州、县融媒体中心应开设普法专题版块,每周应刊(播)发法律法规宣传、法治资讯、法治文化、以案释法等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投放公益普法广告应占到公益广告总量的15%以上。各县市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普法宣传专栏,每周应刊(播)发法律法规宣传、法治资讯、法治文化、以案释法等信息不少于1篇。

(三)新媒体平台。县市各部门单位“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账号,每周应刊(播)发普法宣传、法治文化、以案释法等信息不少于1篇。

(四)户外媒体平台。公共场所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等广告经营管理单位,全年发布普法宣传标语、普法公益广告、法治微动漫微视频等应占到公益广告总量的20%以上。

(五)移动媒体平台。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发布普法公益广告应占公益广告总量的20%以上。全移动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应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法律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手机短信、彩铃、彩信等方式,将公益普法内容免费发送至临夏在网用户。

五、工作要求

法治宣传工作是一项社会性、长期性、渐进性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现代社会和受众的特点,进一步增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级媒体在其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项目,使公益法治宣传常年进驻户外媒体,向社会开展大规模、高密度的法治宣传。

(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彰显法治正能量,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把媒体公益普法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要手段,精心谋划部署,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地落实,取得实效,更好服务临夏高质量发展社会大局。

(二)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州县(市)依法治州、县(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普法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把全媒体公益普法列入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州县市委宣传部门要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公益普法作品制作、刊播等工作。州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广告经营、发布主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的监督指导,鼓励、支持、引导广告发布者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部门所辖各单位公益普法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效应。各类媒体要将公益普法作为宣传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精心策划、制作、刊播优秀公益普法作品,不断提高媒体公益普法工作水平。

(三)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县市各部门单位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落实情况作为普法工作考核和“八五”普法终期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内容,对工作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申报推荐为全国、全省“八五”普法终期表彰对象,对优秀媒体公益普法作品予以上报推广和通报表扬,对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不力的县市部门单位予以通报督办,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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