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2016
    · 2015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临夏州司法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司法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本部门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司法”微信公众号;

  3.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司法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公众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夏州司法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2357

  传真号码:0930-5918699

  电子邮箱:lxzsfjbgs@126.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5号林业大厦4楼,临夏州司法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司法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司法局”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临夏州司法局 中共临夏州委宣传部 中共临夏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通知

临州司发2024〕44

临夏州司法局  中共临夏州委宣传部

中共临夏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夏州全媒体公益普法

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司法局、党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县市委员会办公室,州委各部门,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在临各单位:

现将《临夏州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州司法局           中共临夏州委宣传部

                       中共临夏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临夏州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促进各县市各部门(单位)积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媒体公益普法作用,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影响力,以有形、有感、有效的方式打造立体化、全方位普法宣传新格局,根据《甘肃省司法厅、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通知》(甘司发〔2024〕52号)精神和州人大常委会决议、全州“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紧扣临夏高质量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治需求实际,立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新部署新要求,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的优势,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实现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言、社会有“点”的普法宣传生动局面,构建全天候、立体化、广覆盖的普法传播体系,增强人民群众普法获得感、满意度,以媒体公益普法“小切口”,带动全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大成效”,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引导全州广大党员部群众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奋勇前进。

(二)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众化传播、多维化解读,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弘扬文明新风,增强遵规守约意识。

(四)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宪法法律正确实施。

(五)深入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州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州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和伟大成就,讲好临夏法治故事,推动全各方面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七)深入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的和谐社会环境。

(八)深入宣传临夏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和成效,培树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临夏红色法治资源优势,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法治认同。

三、宣传平台

按照全省部署,以在全范围内建立公益宣传平台为总目标,协调各县市各部门(单位)积极承担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利用频道、频率、版面、点位等不同类型宣传平台落实公益普法宣传任务。

(一)传统媒体平台:电视、广播、报纸、期刊杂志等。

(二)新媒体平台:新闻网站和各县市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客户端、抖音、快手等各类新媒体平台账号、自有客户端。

(三)户外媒体平台: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大型广场、大型交通枢纽、立柱、墙体、候车亭、交通护栏、灯箱、橱窗、建筑工地围挡(围墙)和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

()移动媒体平台:公交、出租车、客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以及移动通信等。

四、发布标准

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将公益普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做好普法宣传。

(一)传统媒体平台。电视广播类:融媒体中心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充分利用《法治临夏《法官大讲堂》栏目,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新渠道,每月播出普法宣传题材内容不少于20分钟,主要频道每月播出普法公益广告2次以上各县市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每周安排播出普法宣传类节目不少于15分钟报刊类:民族日报发挥主阵地作用,利用新媒体手段做好《法治在线》栏目,每月刊载法治宣传动态报道2次以上,利用新媒体手段,全平台做好法治临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宣传报道;积极协调省级媒体单位在相关平台刊载全州普法工作宣传报道。

(二)网络媒体平台。州、县融媒体中心应开设普法专题版块,每周应刊(播)发法律法规宣传、法治资讯、法治文化、以案释法等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投放公益普法广告应占到公益广告总量的15%以上。各县市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普法宣传专栏,每周应刊(播)发法律法规宣传、法治资讯、法治文化、以案释法等信息不少于1篇。

(三)新媒体平台。县市各部门单位“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账号,每周应刊(播)发普法宣传、法治文化、以案释法等信息不少于1篇。

(四)户外媒体平台。公共场所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等广告经营管理单位,全年发布普法宣传标语、普法公益广告、法治微动漫微视频等应占到公益广告总量的20%以上。

(五)移动媒体平台。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发布普法公益广告应占公益广告总量的20%以上。全移动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应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法律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手机短信、彩铃、彩信等方式,将公益普法内容免费发送至临夏在网用户。

五、工作要求

法治宣传工作是一项社会性、长期性、渐进性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现代社会和受众的特点,进一步增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级媒体在其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项目,使公益法治宣传常年进驻户外媒体,向社会开展大规模、高密度的法治宣传。

(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彰显法治正能量,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把媒体公益普法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要手段,精心谋划部署,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地落实,取得实效,更好服务临夏高质量发展社会大局。

(二)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州县(市)依法治州、县(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普法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把全媒体公益普法列入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州县市委宣传部门要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公益普法作品制作、刊播等工作。州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广告经营、发布主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的监督指导,鼓励、支持、引导广告发布者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部门所辖各单位公益普法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效应。各类媒体要将公益普法作为宣传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精心策划、制作、刊播优秀公益普法作品,不断提高媒体公益普法工作水平。

(三)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县市各部门单位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落实情况作为普法工作考核和“八五”普法终期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内容,对工作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申报推荐为全国、全省“八五”普法终期表彰对象,对优秀媒体公益普法作品予以上报推广和通报表扬,对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不力的县市部门单位予以通报督办,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健康发展。


我要申请
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
  • 机构设置
  • 领导班子

临夏州司法局是州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中共临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

州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单位负责人:马彦林

办公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5号林业大厦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2357

传    真:0930-591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