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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临夏州司法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司法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本部门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司法”微信公众号;

  3.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司法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公众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夏州司法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2357

  传真号码:0930-5918699

  电子邮箱:lxzsfjbgs@126.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5号林业大厦4楼,临夏州司法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司法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司法局”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临夏州司法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12月25日上午,临夏州司法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州委列席旁听第二工作组组长、州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丽华到会指导,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彦林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求是》杂志发表的相关文章。局党组成员围绕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工作实际,逐一开展了研讨交流。王丽华作了点评发言。 

会议指出,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深刻领会“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的战略判断,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伟力转化为推动全州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效能。立足州域实际,在重点领域立法上精准发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抓实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创新普法形式,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普法平台,让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融入日常生产生活。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司法、行政、社会等多方力量,构建多元共治的纠纷化解格局。

会议要求,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决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实干中提升本领、在担当中考验成色,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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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司法局是州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中共临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

州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单位负责人:马彦林

办公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5号林业大厦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2357

传    真:0930-591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