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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临夏州司法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司法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本部门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司法”微信公众号;

  3.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司法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公众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夏州司法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2357

  传真号码:0930-5918699

  电子邮箱:lxzsfjbgs@126.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5号林业大厦4楼,临夏州司法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司法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司法局”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写在全民普法40年之际

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

这是关于全民普法工作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写入国家法律,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自1985年起,国家以五年为周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后出台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这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一大创举。

40年普法历程启示我们: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全民普法为法治中国固本强基,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法治之基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洞察现代化发展规律,深刻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全民普法,这是历经沧桑的中华民族在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现代化道路上,为“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给出的具有开创性的中国方案。

辽宁本溪,全民普法从这里发端。

上个世纪80年代初,面对当时的治安问题,本溪率先开出普法这剂“药方”,群众法律素养有效提升,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本溪的探索引起全国关注,相关经验做法很快被总结推广。

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1985年11月2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全民普法,从此走进千家万户。

“法者,治之端也。”作为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曾经,在江西崇仁县,存在“信访不信法”“讲蛮不讲法”等现象,这倒逼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从2015年起,当地在全县探索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让乡风为之一变。

一地探索,遍地开花。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提出“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来,全国已培育“法律明白人”420余万名,基本实现在每个行政村的全覆盖,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落地生根。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全民普法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文化之根

“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奉法者强则国强。

将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推动全民守法成为常态,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

2023年3月10日,人民大会堂大礼堂里这庄严神圣的一幕,深深印刻在亿万人民心头——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载入史册。如今,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成为常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对全社会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发挥了巨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浙江杭州西子湖畔,观众走进“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一件件珍贵的文物和图文资料前驻足,感受宪法精神。

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上,人们肃立注目、高唱国歌,文本上的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这一刻“活”了起来,引发深沉的国家认同共鸣。

连续11年,每到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校园“宪法晨读”的琅琅书声,见证着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茁壮成长。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全民守法则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

抓住“关键少数”,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到各地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现场述法、旁听庭审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关注“未来多数”,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法治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全覆盖,全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98.9%。

贴近百姓生活,连续5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以文化人,以德润身。

不久前,安徽桐城法院将一起纠纷的庭审开进宗祠,请来了镇村干部和村民共同旁听,普法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听、辨、劝、借、让、和”,法官将“六尺巷”典故蕴含的“谦和礼让、知进退、和为贵”精神注入纠纷化解,情理法相结合,化干戈为玉帛。

六尺巷里天地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素有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一段你谦我让的历史佳话,又有了时代新篇。

全民普法是一首法治与德治的协奏曲。

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今天的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融合,植根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得到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接受和认同,进一步打牢了社会治理的文化根基。

实践之力

习近平总书记曾以我国古代徙木立信的典故,深刻阐明“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这一法治命题。

法治宣传教育如何取信于民?

答案在于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才能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体会到信法守法的好处。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一条中学生的建议,经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这部民意“直通车”,最终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如今在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的社会参与越来越多,立法过程成了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关系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从网民频频点赞的那些“教科书式执法”,到“全民反诈在行动”等普法品牌活动,执法办案也是全员普法、实时普法的过程。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司法机关以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向全社会传递出厉行法治的强烈信号。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为困难群众打开法律服务的大门,法律援助将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在引导依法办事中惠民生、暖民心。越来越触手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在一件件“关键小事”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八闽大地上,有一支“蒲公英”普法志愿队伍。从最初的7名党员志愿者,发展到今天的16.5万余人,他们已开展活动超过5.48万余场次,服务群众超过6000万人次,推动普法工作由“政府主导”向“各方协同”“社会参与”延伸。

一组组亮眼的数字,见证着社会普法力量的壮大:弘扬法治精神,2013年以来共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45.9万余场,听众1.7亿余人;服务群众需求,全国15万普法讲师团成员、222万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一线,面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

普法工作既要“走心”,更要“创新”。

将普法融入文旅、体育等活动,全国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95.7%,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从“送法入企”到“法治体检”,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深入人心,促进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

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各地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全国已建立普法新媒体账号3万多个,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普法”“大数据+普法”,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

四十载春风化雨,四十载沧桑巨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历史将不断证明,把法律交给人民,让人民信仰法治,必将汇聚起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护航“中国号”巨轮乘风破浪,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再创新的荣光!

来   源:《人民日报》(2025年11月04日 第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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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司法局是州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中共临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

州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单位负责人:马彦林

办公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5号林业大厦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2357

传    真:0930-591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