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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临夏州司法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司法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本部门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司法”微信公众号;

  3.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司法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公众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夏州司法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2357

  传真号码:0930-5918699

  电子邮箱:lxzsfjbgs@126.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通讯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5号林业大厦4楼,临夏州司法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司法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司法局”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临夏州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目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

临夏州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目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命题,亟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度阐释与实践指引。临夏州作为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承载着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双重使命,既需要在破解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上探索新路径,又面临着城乡区域差距与民族文化差异交织的复杂挑战。本文立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结合临夏州发展实践,系统剖析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目标的理论逻辑、现实困境与实现路径,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当代诠释,也为民族地区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范式。

一、理论基石: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发展逻辑

马克思主义理论为理解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辩证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其核心逻辑蕴含于社会再生产理论、共同富裕理论与城乡融合理论之中,共同构成分析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理论框架。

(一)社会再生产理论: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社会再生产包含生产资料生产(第Ⅰ部类)与生活资料生产(第Ⅱ部类)的动态平衡。农业作为第Ⅱ部类的核心,其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社会再生产的可持续性。资本主义条件下,农业从属于工业资本积累导致乡村衰败;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有计划地调整两大部类比例关系,可实现城乡要素循环重构。这一理论启示我们:乡村振兴不能孤立于工业化进程,而需通过产业融合与要素流动,构建工农互促的城乡经济循环体系。

(二)共同富裕理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批判拉萨尔主义“公平分配”谬误,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其实现依赖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与按劳分配原则的彻底贯彻。在乡村场域中,共同富裕既要求破除封建土地所有制遗留的剥削关系,也需警惕资本主义市场逻辑对农民利益的侵蚀。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观不是平均主义,而是通过发展生产力、消除阶级差别,最终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享发展。

(三)城乡融合理论: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通过“农业与工业结合、城乡对立消灭”实现“所有人共享福利”。这一论断揭示: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具有内在统一性,需通过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打破乡村对城市的单向依附。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为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提供了方法论支撑,即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新型关系。

二、现实挑战:特殊性与普遍性矛盾交织

临夏回族自治州作为多民族聚居区,其乡村振兴实践既体现中国“三农”问题的普遍性,又因民族、地理、文化等因素呈现特殊性,形成三重矛盾交织的复杂图景。

(一)民族地区特殊性与发展普遍性的矛盾

临夏州生活着42个民族,由于历史、地理、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存在不均衡的现象。例如,回族聚居区因商业传统较强形成一定经济活力,而东乡族聚居区因地理阻隔发展滞后。这种民族群体间差异与全国范围内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普遍性问题叠加,要求政策设计兼顾民族特色与普惠性。

(二)生态脆弱性与发展迫切性的矛盾

作为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临夏州面临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全州86.3%的国土面积被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含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传统种植业亩均收益较低。2024年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03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8.9%。如何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同时实现产业转型,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三)资本下乡机遇与农民权益保障的矛盾

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尚未完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资本下乡过程中,土地流转纠纷、农民利益受损现象的发生,暴露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制度性障碍。如何在利用资本激活乡村资源的同时,防止农民陷入“去资产化”风险,考验着政策智慧。

三、实践路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临夏探索

临夏州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本土实际创新实践模式,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探索了可行路径。

(一)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完善乡村生产关系

针对小农户分散经营困境,临夏州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将党组织政治优势、合作社组织优势与农户主体优势结合。例如,东乡县布楞沟村通过集体资产量化到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与乡村旅游,实现整村脱贫。这种实践既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又通过股份合作制赋予农民财产性收入,印证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整合资源、抵御风险方面的优越性。

(二)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破解保护与发展难题

立足“黄河文化重要承载地”定位,临夏州探索“生态+文化+产业”融合模式:在永靖县打造黄河三峡文旅融合示范区,在积石山县发展花椒、核桃等林下经济,实现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双赢。这种实践运用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将民族文化转化为可资本化的文化产品,延伸了产业链价值链。

(三)数字技术赋能治理:构建共享发展机制

针对山区公共服务短板,临夏州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治理效能:建设“智慧临夏”平台整合教育、医疗资源,通过“云诊疗”破解看病难问题;推广“数字乡村”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这种实践以信息平等化缩小城乡差距,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技术进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临夏州的乡村振兴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生动注脚,也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民族地区的创造性落实。通过坚守社会再生产理论揭示的物质基础逻辑、共同富裕理论确立的价值目标逻辑、城乡融合理论指明的实践路径逻辑,在破解民族地区发展难题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强大生命力。未来,随着“党建+集体经济”“生态+文化+产业”“数字技术赋能治理”等模式的深化推广,临夏州必将为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更具普遍意义的经验范式。

(作者系临夏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研究员 祁金芳 魏林军 马娟 胡昌兰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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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司法局是州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中共临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

州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单位负责人:马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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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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