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司法局全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来源:州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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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纲   严格审核

——临夏州司法局全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近年来,临夏州把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将合法性审核贯穿到行政决策各环节和全过程,用法治的缰绳拴牢权力,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和实施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使依法行政成为临夏的鲜明印记。

严格落实审核工作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入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各部门学法的内容。州政府先后两次修订《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法定程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州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的意见》,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纳入了年度依法治州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目标考评体系,从制度层面全力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合法。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政府修订了政府和部门工作规则,健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向基层全面延伸。

建立科学的审核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及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纳入合法性审核范畴,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一律不予上会研究。州司法局建立了“五位一体”合法性审核流程(承办人员初审、承办科室会审、法律专家论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注重实体和程序相统一,从主体是否适格、法定程序是否履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严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为政府决策把好“合法性”关口,坚决杜绝减损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等规范条款,确保企业群众最大限度享受相关政策红利。今年以来,共审核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常务会议议题112件、重大合同及协议7件、疫情公告2期,提出修改意见125条。

提升审核工作公众参与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特别是征地拆迁、物业管理、价格调整等方面的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介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采纳吸收合理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反映民智、体现民意。特别实在涉企政策制定方面,要求决策承办单位将征求企业意见作为提报合法性审查要件,切实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召开座谈会5场、听证会1场,征求意见建议112条,采纳吸收85条。

实行审核工作档案化管理。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过程中,决策承办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向司法行政部门报送决策方案、起草说明、法律依据、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初审意见等资料。合法性审核完成后,及时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将审核全流程原始资料梳理归类、建档立卡,明晰各环节责任单位、责任人,统一登记编号,实行档案化管理,做到“一决策一档案”,确保了行政决策“全程可追溯、责任能倒查”。同时,积极运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等格式文本,供各县市各部门参照执行。

实现审核队伍专业化。州司法局将立法科和政府法律事务科作为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的专门机构,以选调、岗位调整、人才引进等形式配备法律专业人才作为合法性审核工作业务骨干。为进一步提升县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编印《临夏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工作手册》,先后与康乐县、永靖县、临夏县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核经验交流与培训。建立起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其专业化、职业化优势和智库作用,法律顾问广泛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最大限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于法有据、切实可行。法律顾问出席政府常务会议实现常态化,把好了行政决策出台的“最后一道关口”,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71次,提出意见建议86条,出席州政府常务会议23次。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大行政决策经审议通过批准后,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公开向社会发布。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督促起草部门做好评估工作,在决策公布后加强舆情收集,及时研判处置,主动回应关切,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社交媒体等加强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科学评估决策实施效果,及时向政府反映决策执行情况,提出动态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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