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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临夏州商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 本部门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行政许可;

4.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情况;

6.工作动态;

7.公告公示;   

8.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审批等信息;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商务之窗公众号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商务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公众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1.临夏州商务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临夏市民主西路196号

邮政编码:731100

联系电话:0930—6216641

传真:0930-6221267

电子邮箱:lxzswjbgs@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州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临夏州政府网站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商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下载:临夏回族自治州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doc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解读《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零售业创新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就《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零售业创新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健全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零售业事关国计民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是商贸流通体系中最贴近消费者的关键环节,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发展整体保持向好态势,规模稳中有增,2021—2023年,商品零售额年均同比增长6.0%,2024年1-10月,我国商品零售额35.5万亿元,同比增长3.2%;消费拉动作用显著,2023年我国商品零售额41.9万亿元,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0%;就业吸纳功能凸显,2023年,零售业吸纳就业人数约600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数的8%;业态模式创新活跃,仓储会员店、品质化超市、社区便民商业中心、商文旅融合的购物中心、品牌集合店和连锁便利店等新业态稳步发展,电子商务、即时零售、网订店取(送)、自动售货等新模式加速成长。同时,也存在业态发展不平衡、部分设施运营低效、经营承压及优质供给不足等问题。当前,众多零售企业正在积极创新转型,行业处于变革关键期,亟待加强行业指导和政策支持。

《方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开展调研、座谈,充分总结各类主体的有益探索,认真研判行业形势,研究分析遇到的困难问题,在征求并吸纳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促进零售业创新转型和改造提升的政策措施,为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畅通经济循环、大力提振消费提供重要支撑。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对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全面部署、试点探索”的思路,聚焦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支持政策,并对试点探索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力争到2029年,初步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均衡、渠道多元、服务优质、智慧便捷、绿色低碳的现代零售体系的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推动场景化改造,鼓励融合性商业,创新时尚型商业,倡导策展型商业,培育主题式商业,完善社区型商业。推动品质化供给,以消费者为中心,诚信经营、品质当先、服务至上,优化商品和服务体验,让消费更放心。推动数字化赋能,推动实体零售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效率,让消费更便捷。推动多元化创新,鼓励业态融合,“大而强”“小而美”“专而精”与“一店多能”模式百花齐放。推动供应链提升,鼓励强化协同,优化流通渠道,高效衔接供销,促进降本增效。

《方案》细化工作路径和保障政策。从加大金融支持、优化经营环境、搭建交流平台、夯实发展基础等四个方面细化了保障措施,加强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从摸底调查、编制方案、周密策划、凝聚合力、“一店一策”改造等五个方面明晰了推进路径,增强操作性;从申报流程、方案编制、项目清单、推广案例经验等方面划定了试点路线图,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零售业实现创新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三、《方案》的主要特点

《方案》特点主要体现为“四个并重”:

一是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重。《方案》强调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国资、民营、外资等各类经营主体盘活零售商业设施,发挥运营主体作用,鼓励运营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招商,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对接改造项目。同时,《方案》重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调要系统谋划,编制方案、成立机制、政策保障、优化环境,做到统筹推进,强调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和咨询机构参与,推动实施项目更新改造,做到既有宏观谋划,又有务实举措。

二是硬设施与软环境并重。《方案》顺应零售业发展规律和趋势,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存量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对商业风貌塑造、建筑结构加固、内部设计装修、设施设备配置提出具体更新方向和“一店一策”原则要求,打造温馨舒适的消费新场景。坚持分类施策,对百货店、购物中心提出融合型商业、时尚型商业、策展型商业、主题型商业、社区型商业等转型方向,提高运营效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好商品与优服务并重。《方案》倡导回归商业本质,以消费者为中心,诚信经营、品质当先、服务至上,为顾客提供好商品、好服务。将优化品质供给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引导通过推广国货“潮品”、招引全球品牌、开展跨境直采等方式提供更多品类、更高品质的好商品,鼓励提供去“皮”称重、送装一体、贴心售后等良好服务。引导零售企业特色化发展,差异化定位,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四是促消费与惠民生并重。《方案》适应消费需求变化,鼓励百货、购物中心为消费者提供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一站式”服务,满足全方位消费需求,鼓励超市、便利店发展“一店多能”,搭载便民服务项目,提升客流、平效和场地利用率;发展精品店、集合店、快闪店、品牌折扣店等新业态,培育“小而美”“专而精”特色店铺,推广即时零售、配送到家,让居民便利消费、快乐消费。同时,鼓励完善社区型商业,发展社区型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丰富便利店、菜市场等基本保障业态,以及娱乐、健身等品质提升业态,加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举办便民生活节,体现了零售业惠民生的底色,更好发挥民生保障作用。

相关链接: 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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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商务局主管全州的商贸流通。内设办公室、商贸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场消费科、服务业管理科、外贸科、外资外经科7个行政科(室),下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夏州支会、州酒类商品管理局、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州食品流通办公室、州经济协作办公室、州信息服务办公室、州投资贸易促进办公室、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个事业单位,有干部职工80人。主要职责是研究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趋势、电子南务产业发展,拟订全州商贸流通发展战路、规划检测商务运行态势,负责消费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