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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本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州卫生健康委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制发《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动公开《目录》确定的内容。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和“健康临夏官微”“健康临夏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新闻发布会或者其它相关会议;

(3)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4)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

3.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州卫生健康委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4366

传真号码:0930-6215665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40号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wjwbgs@163.com

2.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子栏目中“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本机关。

(2)当面申请。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本机关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本机关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本机关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4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4366 传真:0930-6215665

电子邮箱:lxzwjwbgs@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附件:临夏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关于印发《2024年临夏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临州卫函〔2024〕100号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州卫生健康委委属有关单位: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推动我州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现将《2024年临夏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夏州民政局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临夏州总工会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临夏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局、疾控局、总工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甘肃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活动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二、活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甘肃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为主要内容,通过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形式及宣传内容

各县市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周活动,营造氛围、凝聚力量,为实现“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大动力。

(一)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来职业健康工作成效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关心关怀,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国家卫健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将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人员按时收听收看,并利用医疗机构电子屏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电子大屏进行播放,同时,积极动员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收听收看。

(二)围绕实施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开展宣传活动。要聚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三项行动,突出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面向用人单位和职业病防治机构深入宣传解读《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着力推进用人单位依法申报并严格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帮扶中小微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促进职业病防治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推动职业健康工作迈上新台阶、创出新水平。

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州疾控中心主动邀请省级疾控专家,积极开展“专家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同时组建州级宣传队(疾控、监督、健康检查机构)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定点宣传、健康知识“五进”等活动。

(三)围绕宣贯实施省、州“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议事协调作用,卫生健康、民政、人社、医保、疾控和总工会充分利用本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平台和医疗机构候诊室、公共场所宣传大屏等,滚动推送或播放专家在线视频讲解、一图读懂、印发宣传图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宣传解读“十四五”时期和新形势下职业健康工作重点任务和“防、治、管、教、建”各项保障措施,精准有效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巩固壮大职业健康奋进新时代的思想舆论,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四)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和相关单位在宣传周活动期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积极转发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鼓励引导劳动者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典型模范。深入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机构、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五进”活动,加大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力度。要贴近基层一线、贴近工作实际,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专家访谈、网络公开课等活动,着力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擦亮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品牌。发动并依托各类企业及其工会组织,通过微信小程序,鼓动劳动者积极参加“劳动者健康知识答题活动”。围绕推进2024年职业健康重点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干预项目有关活动,深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或工作计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把宣传周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各司其职,协调督促,扎实推进具有本行业、本系统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扩大宣传范围。各县市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钉钉、微信及公交车、厂区广播、工地标语等媒介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等方式,开展群众愿意看、记得住的线上线下宣传,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及有效举措。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期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州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县市卫健局及州疾控中心及时总结本县市本单位活动情况,于5月4日前将总结报告、统计表(见附件2)、现场照片、宣传报道图文等印证材料报州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健康监管中心。

联系人:汪 兰    

电  话:0930- 6214142  邮箱:785483324@ qq.com

附件:1.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3.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2024年临夏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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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临夏州中医药管理局、临夏州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州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40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电话:0930-62143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投诉电话:093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