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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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本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州卫生健康委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制发《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动公开《目录》确定的内容。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和“健康临夏官微”“健康临夏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新闻发布会或者其它相关会议;

(3)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4)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

3.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州卫生健康委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4366

传真号码:0930-6215665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40号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wjwbgs@163.com

2.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子栏目中“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本机关。

(2)当面申请。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本机关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本机关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本机关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4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4366 传真:0930-6215665

电子邮箱:lxzwjwbgs@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附件:临夏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饮食、合理膳食”核心信息的通知

国卫食品营便函〔2025〕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食品营养相关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按照食物消费量测算结果和工作安排,2025年围绕“健康饮食、合理膳食”主题,倡导增加蔬菜水果、全谷物和水产品摄入,加大针对性科普宣传,引导形成合理的膳食结构。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相关的“健康饮食、合理膳食”核心信息。现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使用。

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代章)

2025年5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健康饮食、合理膳食”核心信息
——增加蔬菜水果、全谷物和水产品摄入


1.蔬菜和水果可提供丰富的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和植物化学物,增加蔬菜和水果摄入有助于降低肥胖和慢性病的发生风险。

2.建议餐餐有蔬菜,每天摄入新鲜蔬菜至少300克,深色蔬菜占一半以上。

3.建议增加水果的摄入,做到天天有水果,每天摄入新鲜水果200~350克。

4.建议摄入多种类的蔬菜、水果,推荐每天摄入蔬菜至少3~5种、水果1~2种,每周蔬菜和水果的种类达到10种以上。

5.蔬菜和水果营养价值、风味各有特点,不建议相互替代。

6.蔬菜营养受烹调加工方式影响,鼓励多用减少营养成分损失和保持自然风味的烹饪方式,并少放油盐糖。

7.建议蔬菜、水果适量购买、适当保存,利于保持最佳风味和营养,减少浪费。

8.鼓励多食新鲜的蔬菜、水果。选购加工制品应注意看营养标签,推荐选择糖、盐(钠)和脂肪含量少的产品。

9.肥胖或患有慢性病的人群可根据医生或营养专业人员建议,合理选择蔬菜、水果。

10.鼓励食堂、餐厅、学校等增加蔬菜、水果的供应,方便根据需要选用。

11.全谷物最大程度地保留了谷物天然营养成分,是膳食纤维、B族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重要来源。

12.全谷物是指在加工过程中保留了完整籽粒结构的谷物。没有保留完整结构的谷物,即使是粗粮或杂粮,也不是全谷物。

13.购买全谷物食品时,注意看外观、形态和色泽。购买预包装全谷物食品时,还可阅读食品配料表和营养标签,科学选择。

14.建议成年人每天摄入全谷物50~100克。目前我国居民整体摄入量较低,,可适当多吃。

15.适量摄入全谷物有助于维持健康体重。肥胖、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人群可适当增加全谷物的摄入。

16.建议一日三餐中至少一餐有全谷物,可与精制米面搭配做成日常主食或粥类。

17.胃肠功能较弱的老年人或胃肠疾病患者,食用全谷物时,要注意粗细搭配、适量食用。

18.为改善全谷物口感和烹饪效果,可采用适宜烹饪方式。

19.相较精制米面,全谷物食品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较高,保质期相对较短,要做好科学保存。

20.鼓励食品产业创新,研发生产适宜不同人群的全谷物食品,餐饮行业增加营养美味适口的优质全谷物食品供给。

21.水产品种类多样,营养丰富,是优质蛋白质、多不饱和脂肪酸和微量营养素的良好食物来源。

22.建议每周摄入鱼、虾、贝类等水产品1~2次,成年人约为300~500克。鼓励儿童、孕妇、乳母、老年人群可适当增加水产品摄入。

23.相较而言,水产品能量较低、饱和脂肪酸较低且蛋白质丰富,特别是常见的鱼类和贝类脂肪含量低,有助于更好满足日常优质蛋白质等营养需求。

24.脂肪丰富的鱼类,如三文鱼、鳗鱼、鲭鱼等,富含多不饱和脂肪酸,即常说的“鱼油”,是DHA、EPA、维生素D和维生素A的良好来源。

25.海藻类食物,如海带、裙带菜、紫菜等,富含碘、维生素K、叶酸等,可补充微量营养素不足,提高膳食丰富度。

26.贝类食物,如蛤蜊和牡蛎等,是铁、锌、碘和其他矿物质的良好来源。

27.鲜活的鱼、虾等水产品更加鲜美可口,推荐清蒸、熘炒、焖炖等适宜方式加工烹调。

28.家庭冷冻储存水产品时间不宜过长,应密封隔离、避免污染,减少营养物质和水分流失。

29.干制的海产品便于保存,适合不同地区的消费者。购买相关预包装水产品时建议仔细阅读食品标签,或咨询营养专业人员后选择购买。

30.鼓励企业产品创新,丰富适合不同消费者需求的水产品供应,推进产业营养化转型,满足群众营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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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临夏州中医药管理局、临夏州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州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40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电话:0930-62143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投诉电话:093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