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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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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临夏州营商环境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简介、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中央、省州、本部门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

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事项办事程序。

4、营商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5、财政预决算。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2.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且不属于保密要求的营商环境相关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由办公室受理公众向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传真):0930-6215033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当面申请。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收)。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四)申请处理 

1、登记 

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登记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即时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2、承办 

所有接到的申请由局办公室统一处理,按照职责分工转到相关科室,由具体承办的业务科室提出答复意见、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作出答复。

3、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营商环境工作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2)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标准。

(六)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信函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我局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营商环境相关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甘肃多措并举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今年以来,甘肃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中央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涉外法治全链条发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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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统筹协调督促作用

推动重点难点攻坚突破


  一是部署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部署要求,出台《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建设、整治涉企历史遗留问题、推动“积案”“挂案”清理集中攻坚、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等15项重点工作任务,以点带面、重点攻坚。

  二是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把加强政府守信践诺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持续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信用评价体系,制定甘肃省《政务诚信专项提升行动方案》《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建立4类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结果共享机制,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修复682条,累计归集信用信息达19亿条。

  三是优化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一键举报”平台。健全问题线索“受理登记、甄别研判、移交转办、督察督办、跟踪回访、追责问责”闭环工作流程,完善记录单、转办单、反馈单、回访单“四联单”,建立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机制,累计受理问题线索760余条、办结730条,有效办结率96%。总结梳理典型案例48个、公开发布12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47件,惩处问责11人,依法维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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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策法规支撑保障

构筑透明开放制度环境


  一是加快推进营商环境领域立法。紧盯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一批涉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加快推动《甘肃省数据条例》《甘肃省开发区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等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是全面开展涉企政策文件清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关于“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涉企政策文件清理,梳理全省25家省直部门和14个市州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4491件,从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监管执法等方面严格审核,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121件、废止4件。

  三是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创安主动创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依法高效办理71件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建议220余条,完成数字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等20余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30余条,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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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优化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印发《实施方案》,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专项整治,明确5类重点问题、9个重点领域、3类重点地区、13个重点整治部门,梳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7312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开设甘肃省“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示省市县乡四级6140个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信息,省市县同步公开发布公告多渠道征集涉企行政检查问题线索。

  二是规范现场检查程序和标准。制定《甘肃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5年版)》,梳理归纳行政处罚、检查、强制文书160余种。发布《2025年度省级部门联合执法计划》,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聚焦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整合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20余个省级部门行政执法力量,确定14项联合执法行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创新推进“扫码入企、亮码检查”。建设全省统一的涉企行政检查系统,实现全省10.86万名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全面上线应用。建立“扫码入企”机制,通过检查主体“亮码”、企业“扫码”方式把好涉企检查关口,实现执法人员“亮码”检查、部门执法协同、企业反馈评价等功能,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次检查等行为进行系统平台预警,用信息技术手段遏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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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司法权力运行

打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一是高效实施“积案挂案”清理集中攻坚。巩固深化“积案清理”攻坚、“陇原风暴”执行等专项行动成果,紧盯久押不决、久拖未决等重点涉企案件,采取分级管理、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一案双查”等方式,全面梳理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和涉党政机关执行难问题案件,查处欠薪案件3.19万件,为9.8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2.4亿元。实施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全省法院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进度位居全国法院第一,审限内结案率达97.56%,同比上升5%。

  二是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治理。聚焦经济金融、非法集资、房地产、劳资就业等重点领域现实矛盾纠纷,全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全面推进诉调、警调、访调“三调”对接,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得到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2025年以来,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全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27万件,同比上升70%。对接流转矛盾纠纷8.78万件,占总数的32.2%,群众主动到综治中心调解化解3.05万件、占11.2%。

  三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把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与信访工作协调联动,一体推进源头预防、矛盾化解、制度完善、机制创新、责任落实。今年以来,省市县三级信访机构登记信访事项4342件,同比下降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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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构筑惠企利民服务环境


  一是持续做好涉外法治工作。推动建立甘肃省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机制,组织引导律师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研究,指导省律协组建涉外法律服务专门委员会和“一带一路”专业委员会,举办甘肃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暨涉外法治业务系列活动,为省内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支撑与服务路径,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经营。

  二是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深化“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全省676个律师专业团队、3821名律师,开展法治体检1864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3万余份。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24小时不间断公共法律服务,受理电话法律服务热线咨询28.2万余通。部署“百场法治大宣讲”活动,紧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普法活动1300余场次,覆盖121万人次。

  三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一企一策”实现精准对接,向5478家企业推送服务信息,发放“暖心服务卡”9000余张。实行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我在现场”专项活动,走访企业2300余家,解决问题380个。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省市县召开工商联、民营经济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活动320余场次,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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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临夏回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经州委州政府同意,2024年5月10日,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委办发〔2024〕70号),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营商环境科、信用体系科3个行政科室,下属临夏州营商环境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