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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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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临夏州营商环境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简介、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中央、省州、本部门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

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事项办事程序。

4、营商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5、财政预决算。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2.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且不属于保密要求的营商环境相关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由办公室受理公众向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传真):0930-6215033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当面申请。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材料邮寄至甘肃省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4楼(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收)。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四)申请处理 

1、登记 

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登记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即时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2、承办 

所有接到的申请由局办公室统一处理,按照职责分工转到相关科室,由具体承办的业务科室提出答复意见、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作出答复。

3、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营商环境工作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2)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标准。

(六)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信函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我局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营商环境相关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以营商环境之“优” 促企业发展之“进”

初秋时节,记者走进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看到,现代化厂房鳞次栉比,智能化生产线高效运转,川流不息的车辆满载货物……一场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正在这里上演。

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2013年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第三批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2021年被省人社厅认定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2025年园区公司被省工信厅认定为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2024年在63个省级开发区考核中排名第16位。

服务做“加法”:让企业轻装上阵

“从签约到投产,开发区工作人员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帮助,所有流程都在加速推进。”临夏州凯诚央厨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泽光对开发区的办事效率和周到服务赞叹不已。作为东西部协作重点引进项目,这家主营速冻面米制品和餐饮半成品的企业,在落地之初就享受到该开发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营、自助式开发、一站式服务”运行机制,为企业提供从厂房租赁、证照办理到员工招聘的全流程服务。建设综合服务大厅,收集审批性诉求后向州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推送,实现“一窗办理”,对涉及的水、电、暖、气等园区事务,践行“综服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由综合服务大厅收集,推送相关部门上门办理。

“我们入驻的是开发区四期标准化厂房,不仅租金优惠,还配备完善的附属设施。”马泽光介绍,这种“拎包入住”式的服务让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抓生产、拓市场。目前,该企业研发的速冻面米制品、餐饮半成品、河州八大碗、团餐和净菜等特色产品已成功打入兰州和西宁等周边市场,特色面食还走向了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难题做“减法”:为企业排忧解难

对中健惠农(甘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石现国来说,开发区的服务远不止行政审批的提速。“我们遇到任何困难,只要一个电话,开发区的服务专员就会上门解决。”石现国告诉记者。

“我们高效对接完成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等一系列证照办理工作,积极协调新集供电所为企业解决变压器重新配备事宜,对接州农业农村局落实药食同源原料采购相关事宜,落实产业奖补资金,切实用情用心为企业纾困解难、保驾护航。”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和融资促进局局长谢宗丽说。

中健惠农(甘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药食同源原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现代化生产基地,配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产品主要销往东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开发区的工作人员让我们在最短时间内顺利拿到经营所需的所有证件并投入生产,从咨询到洽谈再到企业落地,为我们耐心解答每一个疑问,解决了企业的实际问题,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和成本,细致入微的服务让人倍感温馨。”石现国称赞道。

效能做“乘法”:促产业集聚发展

“在帮办项目落地的过程中,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始终秉持‘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都由政府办’理念,扎实推进落实‘招商引资项目代办’便企利民制度,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盼。”谢宗丽告诉记者,园区提供注册登记、项目备案、规划选址、水电暖许可及入区进园等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专人全程跟踪并实时反馈办理结果。

园区牵线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与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州上部门下放审批权限,将企业投资备案、可研、初设等权限下放至管委会,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管委会全员总动员,深挖人脉资源潜力,化身企业“推销员”,千方百计为企业拓宽市场,解决销售难题。

园区在安全生产上推行分级监管模式,以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等为依据,科学划分监管层级,对低风险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潜在风险提前预警、主动提醒,将监管端口前移,定期邀请省、州权威专家到开发区,为企业安全运行把脉问诊,实现监管精度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双向提升。

临夏经济开发区这种精细化服务带来了显著的“乘法效应”。开发区聚焦特色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通过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目前,园区已形成从原料种植到精深加工、从研发设计到终端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

堵点做“除法”: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我们将继续按照‘意向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开工’的工作思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企业反馈,及时改进服务质量,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谢宗丽说。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中,该开发区持续加大视频号和微信公众号推介力度,积极搭建电商平台,以直播形式展示和推广企业产品,提升品牌曝光度,促进销售转化,让企业在开发区安心经营、放心发展,用优质的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企业保驾护航。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临夏经济开发区正谋划更长远的发展蓝图,将对标国内一流园区,在数字政府建设、法治环境优化及要素保障强化等方面持续发力。正在推进的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将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企业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和精准服务;与兰州海关合作建设的保税物流中心,将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更大便利。

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临夏经济开发区的实践生动诠释了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深刻内涵。在这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正在发生可喜的变化,这种良性互动,推动临夏经济开发区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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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临夏回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经州委州政府同意,2024年5月10日,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委办发〔2024〕70号),临夏州营商环境建设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营商环境科、信用体系科3个行政科室,下属临夏州营商环境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