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州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2〕110号)和《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临夏州质量振兴的实施意见(2011年-2015年)》(临州府发〔2011〕11号),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州总体发展思路,深入实施“4+5+5”项目行动计划,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大力实施质量振兴战略,不断夯实质量基础,依法严格质量监管,努力提升全州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二)工作方针。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促进发展,以质取胜。
——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创造高质量的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把安全为先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科学处置质量安全事件,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把诚信守法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价值取向,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完善质量信用体系,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形成特色鲜明的质量文化。
——把夯实基础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质量教育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以及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为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技术进步,实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推动质量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把促进发展作为质量工作的根本任务。全面加强质量发展工作,着力把提高经济总量与提高发展质量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与效益有机统一。
——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好中择优,好中求快,全面提高各行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依靠质量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增强我州产业、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州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由质量振兴向质量强州过渡。全州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均实现大幅提升,质量整体水平与全省同步达到国家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州人民,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生态优美的幸福美好新临夏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1.产品质量: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质量、效益大幅改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90%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清真食品、皮革毛纺、民族用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酒类饮品、旅游文化工艺品、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全部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到2020年,争创中国名牌1个、甘肃名牌3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件、甘肃省著名商标7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件,开发1—2个以上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力争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达到3个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产品分别达到45个、18个、3个;高起点、高标准实施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真正形成具备生产高品质产品的技术条件;建立健全大中型企业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力争1户以上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5户以上企业获得州政府质量奖。
2.工程质量:到2015年,全州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争创省“飞天奖”优质工程2项以上;全州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质量检测抽检率均达到100%,大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75%以上。
到2020年,全州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3. 服务质量:到2020年,建成扶贫旅游示范区1个,4A级以上旅游景区7个,其中5A级旅游景区3个;四星级及以上饭店达到11家以上,其中五星级3家。形成以临夏穆斯林物流园区、大河家物流园区、义乌国际商贸城为主的专业物流服务网络,商贸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完善公交服务能力,提升出租运输服务水平,使群众及游客出行满意度显著提高。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其他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4.环境质量:到2015年,全州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保护,生态良好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生态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明显减轻;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量达到9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农村人口饮水基本达到安全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3%、资源化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态环境与绿化水平明显提升,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农药,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行业监管,稳步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
到2020年,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比重明显增加,清洁安全、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节能环保型产品普遍应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和化学需氧量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构建产业标准化体系。一是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实用性,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标准支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时把科技成果应用于现行标准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二是加快现代农业技术标准发展。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带动优质农产品发展,不断增强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提高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分期分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标准建设。三是健全工程建设标准。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快技术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性、耐久性以及抗震设防、节能环保等要求。四是完善服务业技术标准体系。大力发展商贸、旅游、信息服务标准化。加快物流技术、信息、管理、服务和安全的标准化进程。围绕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建成与各县(市)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商贸和旅游、餐饮服务标准体系。五是完善计量工作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针对我州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强化能源计量,完善民生计量。建立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
(二)全面增强企业质量技术基础和创新能力。一是夯实企业质量基础。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二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纳入国家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审查,产品获得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计量器具特别是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企业内部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达到95%。三是大力实施认证认可。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涉及食品安全的企业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药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通过药品(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四是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进行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普及,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节能降耗以及质量管理小组、技能竞赛等活动。五是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重要抓手,加大技术改造和研发经费的投入。积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
(三)不断加大经济运行中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一要建立完善质量监管机制,认真执行省质监局公布的重点监管产品目录,依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制度。二要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退出、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区域性、倾向性的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监管执法。三要建立健全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
(四)着力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一要建立健全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伤害监测制度。强化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评估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二要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12315、12316、12319、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服务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对举报、申诉、咨询中反映的问题、暴露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市场消费,做到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置相结合。
(五)切实加强质量检测技术平台和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当前,谋求长远,以构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以扩大和实施检验检测项目为手段,以强化公益性重点检验检测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优化资源配置,共享社会资源,构建全州公共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建成甘肃省清真食品检测中心,积极申报国家级清真食品检测中心,为全州清真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中心、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州县(市)疾控中心、州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形成专业齐全、布局合理的检测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质量控制、技术培训等服务。建立健全科学、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技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为推进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六)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严格落实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按照《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实现质监、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建设、交通、商务、银行、工商、税务、保险、统计、国土、人力社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监管、旅游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的数据自动交换机制。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通过网络、电视、报刊曝光等手段,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七)切实加强宏观质量状况统计分析能力。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工程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度指数以及达标排放率、空气指数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州县(市)两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掌握质量动态和倾向性问题,比较研究省内外质量发展趋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八)严格实行市场准入退出管理。强化质量监管职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浪费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市场准入,严把行政许可关。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对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服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害的服务主体,责令其退出服务领域。
(九)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独特的资源优势,坚持“发展一批、培育一批、规划一批”的原则,围绕砖雕、手工地毯、皮革、清真食品、民族用品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实际水平,实施品牌经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标准提升工程和计量工作,培育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品牌企业,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产业园区。进一步规范名牌产品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名牌的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发展壮大的市场环境。
(十)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一是提升产品质量。在清真食品、皮革毛纺、民族用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酒类饮品、旅游文化工艺品、生物医药等特色工业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产品性能设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依靠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不断促进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特色工业的竞争力。力争到2020年,我州清真食品、皮革毛纺制品、装备制造、民族用品、酒类饮品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二是提升工程质量。全州城镇化水平有明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显著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统筹城乡发展取得新成效。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等重点领域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四是提升环境质量。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力争到2020年,我州清洁生产新技术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生产过程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资源消耗大幅降低。
三、强化基础和保障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落实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完善质量安全问题约谈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健全各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加大质量攻关活动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重点企业普及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
3.发挥优势企业骨干作用。引导优势骨干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起草制定工作,发挥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提升作用,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带动整个产业链共同发展,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4. 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经营理念,并贯穿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企业负责人要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二)创新发展机制。
1. 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大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逐步在临夏、广河、东乡达板经济开发区,永靖、和政工业园区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广泛开展质量兴区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 建立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政府和部门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继续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3. 健全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开展临夏州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逐步建立县(市)政府质量奖奖励机制,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按照《临夏州获得中国名牌和甘肃名牌产品企业奖励办法》,继续对获得国家名牌和甘肃名牌产品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奖励制度,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对质量工作突出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1.加快质量法治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 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大质量法制和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力度,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推进社会主义先进质量文化建设,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3.强化质量智力支撑。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普及质量知识。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培训,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扩大和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技术交流,积极引进高端人才。逐步实现全州企业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的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高质量队伍的业务技术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为推进质量强州,提升全州整体质量水平提供人才支撑。
4.加大质量发展投入。进一步创新质量发展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投入、多层次发展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力度,按照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的原则,将质量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在名牌培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督抽查、技术标准体系和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质量工作基础,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纳入重点支持范畴,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州政府每年对获得甘肃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州政府质量奖、贡献奖的单位和企业、个人给予奖励。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从信贷、科研、技改、政府采购等方面重点扶持名优产品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资金投入,保障质量发展有力推进。
5.切实强化质量服务。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质量协会等社会团体以及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审核认证等中介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纲要由州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2015年前,州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按照本纲要内容,制订年度行动计划,各县(市)、各部门、各企业要把年度行动计划确定的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从2016年开始至2020年,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变化需要,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每年分解任务,确保规划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各部门要将落实本纲要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要联系我州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确保本纲要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检查考核。各县(市)、各部门要尽快建立落实本纲要的工作责任制,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州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本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