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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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领导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邮政管理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管民族、卫生、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等方面工作。代管单位:州民委、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医疗保障局,州志办、州疾控中心、州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   代联系单位: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侨联、州档案馆、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杜宝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杜宝伟,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工作,协助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民政、残疾人工作,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电大临夏分校、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信访局。联系单位: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 李新军
    李新军
    李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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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夏州“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单位:

《临夏州“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临州环发〔2023〕39号+关于印发《临夏州“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8日

关于印发《临夏州“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单位:

《临夏州“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临州环发〔2023〕38号+关于印发《临夏州“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7日



《临夏州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

(市)农业农村(畜牧发展中心)州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临夏州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3月23日


临夏州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

(2022—203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依据《动物防疫法》《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结合我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困难与挑战

近年来,随着我州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日益频繁,畜禽感染病原机会增多,病原变异几率加大,个别地方出现不降反升的态势,人兽共患病危害持续增大,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一是人兽共患病传播、流行的风险因素依然广泛存在,高致病性禽流感新亚型、新毒株不断出现,疫情随候鸟迁徙传播的风险持续存在;牛羊布鲁氏菌病在局部地区发生包虫病仍有零星发生,炭疽、牛结核病、犬伤人引发的人狂犬病在其它地区仍有发生。二是养殖模式短期内仍无法得到根本转变。牛羊产业发展迅猛,正处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但养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还较低,以中小散户饲养的模式还会长期存在,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出现养殖者防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物安全水平低的情况,病畜、健康畜和养殖者频繁密切接触,疫病容易在畜间和人间形成反复传播。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县乡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建设仍较为薄弱,普遍存在专业人员缺乏、年龄老化、业务素质偏低等问题,一些地方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视不够,经费保障不足,部分县兽医实验室、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条件简陋,设施设备落后,使得动物免疫、检疫监管等防疫措施落实不细不实,不能做到全覆盖。四是境外动物疫情频发,防治任务繁重艰巨。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动物及动物产品跨境流动频繁,外来人兽共患病传入风险不断加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跨种传播感染人和畜禽的情况时有发生,气候环境和生态系统变化以及极端天气增多,进一步加大了畜间人兽共患病发生、传播和扩散的风险。

)面临的机遇

一是新时代发展战略为全面防治畜间人兽共患病提供利好环境。当前,我国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为兽医卫生事业有力支撑公共卫生体系,推动基层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和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加之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的重要指示要求,国家出台并实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为全面推进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二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加强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客观需要。三是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省第十四党代会战略性作出了“以养殖业为牵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部署。近年来,我畜牧业发展迅猛,草食畜牧业已成为我特色优势产业,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产业,各县市在发展养殖业,推动畜牧业产业优化升级的方面,更加重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组织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要求不断提升,也为做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构筑了良好社会基础。四是疫病防控法律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国家颁布实施生物安全法,修订实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省上也修订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推广、关键措施监督落实、防治策略科学精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积极防御、系统治理,完善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基层防治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防范和综合防治能力,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传播路径,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若干种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畜间人兽共患病,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则

1.源头防治,突出重点。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聚焦重点病种,织密筑牢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第一道防线,从前端阻断传播路径,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采取监督指导和激励相结合的措施,调动生产经营者主动防疫的内生动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生产经营者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防治机制。

3.因地制宜,因病施策。实行一病一策、分类指导,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差异化防治策略,根据不同病种的流行规律、传播特点和防治现状,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精准防治,逐步实现从场群、区域到整体的控制、净化和消灭目标。

4.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整合现有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资源,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各方事权,协调各方力量,强化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形成防控合力。确定全省重点防治病种,突出重点区域、聚焦重点环节、落实重点措施,统筹推进各项防治工作。

(三)防治目标

到 2030 年,逐步形成有效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畜间人兽共患病综合防治能力,动物防疫机构队伍、法律法规和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更加健全,快速感知和识别新发突发疫病能力不断提高,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力量快速发展,全社会协同防范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防治病种得到有效控制,畜间布病、牛结核病流行率明显下降,全所有县市布病达到控制标准以上,继续做好监测净化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稳定控制,实现种禽场和规模养禽场免疫无疫;牛结核病、炭疽、包虫病疫情保持平稳,犬传人狂犬病逐步消除,马鼻疽持续维持消灭状态。常规防治病种流行率稳定控制在较低水平。重点防范的外来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

专栏1 实施防治防范的主要人兽共患病

病种分类

病 种

重点防治(7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炭疽、包虫病、马鼻疽

常规防治(14种)

弓形虫病、钩端螺旋体病、沙门氏菌病、日本脑炎(流行性乙型脑炎) 、猪链球菌Ⅱ型感染、旋毛虫病、囊尾蚴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片形吸虫病、鹦鹉热、Q热、利什曼原虫病、华支睾吸虫病

外来防范(2 种)

牛海绵状脑病、尼帕病毒性脑炎

 

专栏2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治目标

病种

到 2025 年

到 2030 年

高致病性禽流感

达到控制标准,50%种禽场、20%以上规模养禽场达到免疫无疫标准。

维持控制标准,全部种禽场、50%以上规模养禽场达到免疫无疫标准。

布病

50% 以上的牛羊种畜场(站) 和25%以上的规模奶畜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

75%以上的牛羊种畜场 ( 站) 和50%以上的规模奶畜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

包虫病

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控制在1%以下、家犬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

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控制在0.8%以下、家犬感染率控制在0.8%以下

狂犬病

注册犬免疫密度达 90%,免疫犬 100% 建立免疫档案。

注册犬免疫密度达 95% 以上,免疫犬 100% 建立免疫档案。

牛结核病

25% 以上的规模奶牛养殖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存栏2000头以上规模奶牛养殖场50%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

50% 以上的规模奶牛养殖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存栏2000头以上规模奶牛养殖场75%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

炭疽

重点地区应免家畜免疫密度达90% 以上, 畜间疫情保持点状低发。

重点地区应免家畜免疫密度达95% 以上, 畜间疫情保持点状低发。

马鼻疽

维持全消灭。

维持全消灭。

三、策略措施

对重点防治病种,根据国家防治技术规范、标准和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应急实施方案,实行全统防、部门联防,一病一策、精准治理,区域协同、有效防控。对境外流行、尚未传入的畜间人兽共患病,加强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加强边境防控,强化联防联控。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总体平稳,防控工作继续实施免疫、监测、扑杀等综合防治措施。

重点防治措施。一是做好强制免疫,坚持预防为主,实施家禽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确保家禽群体免疫保护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和生物安全水平状况,探索建立免疫退出机制。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实施家禽和野禽监测计划,密切监视禽流感病毒流行动态、毒株变异、致病力变化等情况,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防控措施。三是严格检疫监管和市场准入,严禁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家禽及产品入市销售,严格执行活禽市场防疫条件管理,定期开展病原监测,发现禽流感病毒污染立即采取休市、消毒等应急处置措施。县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活禽交易。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加快推进“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生产消费模式。四是推进区域化管理。鼓励、支持养殖场户不断提高家禽养殖场所生物安全水平,有计划的推进种禽场、规模养禽场高致病性禽流感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

(二)布病

近年来布病形势严峻,对牛羊健康养殖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较大威胁,要把动物布病防控作为兽医工作重中之重来推动,按照分区域、分畜种的区域化管理原则,继续实施检测净化防控策略,严格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逐步降低畜间布病流行率。

重点防治措施。一是实施专项防控行动,按照《临夏州“十四五”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控方案》,强化条件保障,做好技术支持和督促指导,确保监测、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人员防护等关键措施落实落地,实现预期目标。二是推进区域化管理。要坚持主动检测和跟踪检测并重,有针对性地开展持续检测,根据布病流行程度确定检测数量和频次,扩大检测覆盖面,每年羊只检测数量至少达到饲养量的10%以上。按照《临夏州“十四五”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控方案》,在全推进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牛羊场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建设,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三是强化牛羊调运检疫监管,全面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跨省调运动物检疫监管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调引前检疫申报、过站查验、到达报告和落地隔离观察制度。切实加强活畜跨区域调运监管,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主体备案制度,从外省调入我用于饲养的羊只,需经整群检测、提供布病阴性检测报告后方可调入。调往省外的,按农业农村部或调入省的规定管理。实施免疫后,按照省内活羊调运要实行有条件的限制流动政策,从免疫区到免疫区或直接用于屠宰的不受限制;禁止活羊从免疫区向非免疫区跨县域流动。加强对牛羊冻精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供精单位和购买冻精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未开展布病检测的,不得供种。四是加快推进奶牛布病净化,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和兽医机构监管责任,按照奶牛规模养殖场自检、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检测技术指导和抽检,散养户由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检测的方法,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全部存栏奶牛开展两次布病检测,及时扑杀无害化处理阳性畜,探索建立生鲜乳布病等病原微生物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全省奶牛布病净化工作进程。

专栏3  十四五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控方案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夏州“十四五”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控方案(临州农发〔2021〕186号) ,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分区防控、人畜同步、区域联防、统筹推进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机制,控制和净化布病。力争通过5年时间,有效降低畜间布病总体流行率,提升牛羊群体健康水平,所有县达到净化标准,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牛羊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

(三)牛结核病

牛结核病在防控工作继续实行监测净化、检疫监管、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

重点防治措施。一是加强疫病监测,加大养殖场、屠宰场和交易市场奶牛、肉牛监测力度,准确掌握病原分布和疫情动态,当前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奶牛个体档案和可追溯标识,对感染牛及时追踪溯源,并对溯源牛群进行持续监测。二是加快推进奶牛结核病净化,按照分类指导、一场一策、逐步净化的原则,支持奶牛养殖场户开展牛结核病自检,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进全域奶牛结核病实现净化。三是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购入牛落地报告、隔离观察和奶牛结核病检测等检疫监管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防控,落实日常消毒措施,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及时扑杀牛结核病感染牛,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加强奶牛群体风险监测,探索建立生鲜乳牛结核病等病原微生物风险监测评估制度。

(四)狂犬病

狂犬病是国家法定报告传染病中病死率最高的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要强化犬只免疫、监测流调、疫情处置、流浪犬管控等关键防治措施的落实。

重点防治措施。一是严格实施犬只狂犬病免疫,加强犬类的摸底调查、免疫注射、免疫证发放、免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同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依托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县、乡级动物防疫机构等单位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动物狂犬病免疫接种点,规范免疫接种点接种管理。二是开展监测流调,对出现异常攻击行为或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疑似患病动物及时开展病原学监测,发现确诊病例及时开展疫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定期对犬狂犬病和狂犬病免疫效果进行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预防、控制措施。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对确认的疑似动物狂犬病疫情,及时组织对疑似狂犬病动物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对被疑似患狂犬病动物咬伤的其他动物,及时进行隔离、限制移动。对确认的动物狂犬病疫情,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依法采取扑杀无害化处理患病动物和被患病动物咬伤的其他动物、对所有犬猫等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或者强化免疫、停止犬交易等紧急防控措施,及时控制、扑灭疫情。

(五)炭疽

我州为炭疽疫情发生老疫区,为重点防控区域,防控工作继续实行强化监测排查、应急处置、针对性免疫、检疫监管等综合防治措施。

重点防治措施。是做好排查监测,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包村包场和“一对一”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牛羊养殖、交易、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场点的巡查,提高例行监测采样和检测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二是严格规范处置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做好疫情规范处置。对患病动物作无血扑杀处理;对病死动物及排泄物、可能被污染饲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动物舍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掩埋点进行水泥封固、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三是做好针对性免疫,根据疫情动态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重点地区免疫计划,对易感牲畜实施紧急免疫,必要时进行连续三年的常规免疫。四是强化检疫监管和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动物检疫制度,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严禁染疫动物离开产地,严厉打击收购、加工、运输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死亡动物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 (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措施,做好病死畜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地区要加强病死草食动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根据防控需要配备可移动大动物尸体焚化设备。

(六)包虫病

我州包虫病疫情总体比较平稳,要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与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

重点防治措施。一是做好家犬驱虫,要强化家犬登记管理,按户建立家犬驱虫登记卡,全面实行家犬拴养,因地制宜实施限养。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犬只管理和驱虫、犬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体系,定期开展犬驱虫工作,做好犬粪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工作。二是加强流浪犬防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采取措施控制并减少流浪犬数量,定期进行数量调查和收容、处置,在流浪犬聚集场所或经常出没区域定期投放驱虫药饵,并集中收集犬粪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强综合防疫管理,做好家畜监测,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监测方案,对牛、羊及家犬做好病原学监测。强化家畜屠宰管理,规范开展屠宰检疫,对病害动物和病变脏器严格按规范做好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家畜脏器。四是加强流行区宣传教育,对民和养殖、屠宰、交易等环节从业者做好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意丢弃家畜内脏,不用生鲜内脏喂犬,对病变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其他畜间人兽共患病

针对畜间人兽共患病传播流行的三个环节,实施综合防治,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和消杀,加强饲养管理,不断提高养殖场所生物安全水平。

重点防治措施。按照省局防控措施,对马鼻疽,继续实施监测和移动控制等措施,做好防范,持续维持消灭标准。对日本脑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猪链球菌Ⅱ型感染和鹦鹉热,在流行区域对猪、马、牛、羊等易感家畜进行有计划的疫苗接种。对旋毛虫病、囊尾蚴病,以屠宰场为重点,严格宰后检疫检验,做好污染肉品无害化处理,实施旋毛虫病、囊尾蚴病风险监测评估,开展净化、消灭考核。对其他常规防治病种,加强饲养管理、环境消毒、无害化处理、药物治疗、疫病净化,加强人员防护和个人卫生。对牛海绵状脑病、尼帕病毒性脑炎等外来病种,加强监测和联防联控,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入境检疫,提高人兽共患病发现识别和防控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防治措施

深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完善以养殖场户为责任主体,以企业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和特聘防疫专员等社会化服务队伍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网络。夯实动物疫情责任报告主体责任,健全疫情报告责任体系,明确疫情报告标准和程序,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各项制度。完善畜间人兽共患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各级应急物资和能力储备;强化省级炭疽、狂犬病等疫苗和诊断试剂等应急物资储备,统筹调度应对全省点状突发疫情。严格贯彻落实《甘肃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深入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坚决取缔私屠滥宰行为,健全完善牛羊屠宰场基础信息系统,强化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对接,实现牛羊从产地到屠宰的全程闭环监管。在牛羊饲养量大的县,在严格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可探索开展布病、牛结核病监测阳性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二)抓好监测净化

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以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乡镇畜牧兽医站为补充的畜间人兽共患病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发挥企业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和特聘防疫专员等社会化服务队伍在动物疫情监测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专项监测,有针对性地开展常规监测、净化监测和无疫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感知、准确识别。加强宠物疫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外来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强化同卫生健康、林草等部门沟通协调和资源共享,及时相互通报监测信息。强化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工作,推进防治工作从有效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建立完善相关奖补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的建设,建成一批高水平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领,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

专栏 4  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支持、整体推进点面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通过明确净化范围、净化病种、目标步骤,集成净化技术、完善净化模式、做好净化指导、开展净化评估等措施,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养殖场为对象,稳步推进布病、牛结核病等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以种畜禽场和规模养殖场为切入点,探索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净化。

(三)强化科技支撑

农业农村部门要组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技术专家团队,建立防控专家咨询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和防控形势研判;组建应急防控专业队伍,加强技术人员培养,提升规范处置突发疫情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同省内重点兽医研究机构和大中专院校合作交流,吸收和推广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相关技术研究成果。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为基础,联合有关科研院所、企业科研资源力量,开展多部门、跨学科联合攻关,构建基础性、前沿性、实用性技术研究、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平台,增强防治技术原始创新、集成推广和引进吸收转化能力,解决制约防治工作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强畜间人兽共患病治疗药物、中医药技术、新型疫苗和快速诊断与鉴别诊断技术等方面的成果推广应用。

(四)推进智慧防治

实施智慧防疫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畜间人兽共患病系统治理能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织牢织密监测预警网络。对接省级平台,拓展级平台建设功能,实施动物检疫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动物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以动物移动监管为核心的全链条智慧监管体系,实施动物养殖、运输、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投入品等全链条精细化监管,实现养殖档案电子化、检疫证明无纸化、运输监管闭环化。将信息系统配备和与政府监管系统对接情况,纳入养殖场、屠宰场等标准化示范创建,以及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评估验收内容,不断提高智慧监管能力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

制定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培训计划,对动物养殖、屠宰加工、动物疫病防控等高风险从业人员,加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技术培训,分类编制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指南,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健康教育监督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人员防护制度,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措施,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健康检查。利用多种方式和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倡导健康饮食和良好生活习惯,不食用未经熟制牛羊肉,不饮用未经消毒灭菌的生鲜奶,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六)完善服务体系

以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为主体,其他兽医从业人员和社会力量为补充,加快培育覆盖全省的多元化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目前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严重滞后问题。鼓励、支持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疫病检测、诊断和治疗等防治服务。积极推进将强制免疫、采样监测、协助检疫等兽医公益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化服务体系承担。同步建立完善兽医社会化服务相关制度和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兽医社会化服务与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兽医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

(七)夯实基层基础

严格按照《甘肃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开展运行效能评估,重点强化县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明确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充实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力量;足额配齐配强乡镇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专业能力。协调建立分级投入、分级管理机制,协调各级财政加大兽医实验室投入,建强级兽医实验室、建好县级兽医实验室,充分发挥各级兽医实验室在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快速检测、诊断等技术支撑作用。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

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调度全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发展中心)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成立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方责任。级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发展中心)要结合本地畜间人兽共患病流行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本规划,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或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条件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要采取措施稳定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队伍,将畜间人兽共患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净化、消灭以及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公益性事业经费支出,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等相关待遇,确保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要建立畜牧业发展项目投入与疫病防控保护投入相匹配的资金投入机制,防止出现产业大发展、疫病大流行的被动局面;探索不同形式的扑杀补助机制,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畜禽人兽共患病保险;指导奶制品企业将布病、结核病净化场、无疫小区纳入奶价定价体系,促进净化场、无疫小区建设。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等经费鼓励加大本级财政配套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流调、扑杀、净化、评估、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应急处置、人员防护等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

专栏5  重点支持政策项目

1.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 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提高无疫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场的补助标准和比例,在 2025 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2.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主要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补助。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销毁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所有者。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 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4.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在畜禽养殖密集、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复杂、防控任务重的地区,依托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更新改造升级病原学监测实验室,提升病原学监测和预警分析能力。

5.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动物防疫指定通道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配备监督执法和信息化装备设施,提升查证验物能力,堵截染疫动物,控制流通环节动物疫病传播扩散风险。

(三)强化机制创新

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发展中心)要理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机制,健全行政管理、技术支撑和监督执法体系,明确各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加强统筹协调调度,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合力做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完善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参与的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协作机制,建立情况通报、联合会商、分析研判、风险评估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探索利用大数据信息、人工智能技术确定重点人群和对象,精准推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信息,及时发布疫病监测情况和风险提示,增强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公众的防疫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督促指导

州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划制定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任务清单和监测指标,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价;继续实行将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目标任务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春秋季动物防疫检查工作,定期调度和通报有关进展,客观评价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结果与动物防疫补助等项目经费分配挂钩。对在动物防疫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动物疫情扑灭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要将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倾斜。

文件:

解读:临夏州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政策解读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扣解决广大缴存职工住房问题这个民生保障主线,努力实现制度扩面、缴存归集、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再上新台阶。

预计2025年底,全州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54.4亿元,归集余额达85亿元;累计职工购建房提取公积金68.4亿元;累计向34682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01.18亿元累计回收贷款本金37.06亿元,贷款余额达63.75亿元,个贷率达到75%贷款风险充足率达到100%,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

一、不断深化学习,持续抓好贯彻落实。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加强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必修课,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党员干部为主体的学习模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稳步推进归集扩面工作。加快推进“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开展“新市民”扩面专项行动,建立各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形成各县(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发力的扩面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扩面工作机制建设,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全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广泛覆盖。

三、加强规范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中心续开展“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通过强化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前台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一条例”(《住公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两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三办法”《临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临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临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四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办理业务。严格按制度、按规章、按流程办理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坚决杜绝骗提、骗贷现象的发生,不断完善业务管理办法,努力实现业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同时,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管控,严格内审稽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强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逾期贷款催收工作机制,减少或杜绝逾期贷款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四、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以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为抓手,充分借助全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加快住房公积金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与住建、人社、民政、公安、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对接,实现住房公积金与房产交易、社保缴纳、婚姻登记、个人身份、工商登记、征信等信息共享;不断扩充丰富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网办业务功能,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和“秒批”,不断提高“零跑腿”业务率,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更加多元化、智能化的政务服务,提高网上办事覆盖率

五、强化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红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锤炼政治能力,着力推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全力提升中心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二是要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格执行党的纪律,将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重要精神以及中心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做实政治监督,同向发力,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临夏州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行动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省教育厅《甘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临夏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等精神,2022—2025年全州教育信息化工作以信息技术教育助推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县市推进、分类指导、应用驱动、深度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目标,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用信息化赋能助推临夏美好教育振兴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发展行动计划。

第一部分 总体目标

2025年,通过创新机制,项目建设,企业合作,加大培训、保障措施等途径,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即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推动从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转变、从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全面提升信息素养转变、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变,努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

2025年,基本建成全州教育信息化的保障机制,组建优良的骨干教师团队,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树立一批典型的标杆校,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育资源供给、教育精准管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创新取得新突破。

一、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临夏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借助各类教育项目建设,大力夯实教育信息化基础,改善信息化教学环境,基本实现了全州中小学网络进校、多媒体设备、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得到了极大改善,教师教学综合素养得到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培训诸方面成效显著。   

1.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显著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化装备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少到多、从多到精。过去,仅靠黑板、录像机、卫星等电教设备的应用;如今,发展到精品录播教室、多媒体教室、电子白板一体机、智能黑板等设备广泛应用于教学之中,夯实了中小学信息化硬件基础和网络设施基础。目前,全州所有中小学已全部接入互联网,中小学(含教学点)出口带宽均在100M及以上,中小学(含教学点)多媒体教室达到全覆盖。

2.“三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各类项目,截至目前,已建成“宽带网络校校通”的中小学为1193所,实现中小学网络全覆盖;“优质资源班班通”教室达到11579个,占教学班教室数的98%;“网络学习人人通”空间已注册教师达到22005名,占专任教师数的95.58%;已注册学生达到215530名。全州中小学配备计算机68054台,师机比为3:1,生机比为6:1,录播教室739间,创客教室203间。   

3.优质资源覆盖面显著扩大。为进一步加快全州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2020年投资470万元(中央福利彩票基金会捐赠项目)建成临夏智慧教育云平台(州级),州级顶层规划设计,分级筹措县(市)级建设经费,统一模块同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搭建完成了“一朵云(借用天翼云),一张网(教育门户网)、一个平台(教育智慧云平台),一键登录(管理员、师生、家长)”的临夏智慧教育云平台,集同步课堂、平安校园、远程巡课、远程培训、数字校园五大系统和办公OA系统、备课大数据、在线报名、网上阅卷、题库系统、综合素质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集中化、网络化、专业化、智能化”的教育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实现了云、网、端共建共享融合模式。同时,州教育局机关已建成使用无纸化会议室和OA系统办公,为局机关办文办会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高效便捷运行提供了信息化支撑。

4.教师信息素养得到全面提升。通过国培省培、州培、县培等培训,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技能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信息化教研工作广泛开展于教师之间、信息化设备广泛应用于课堂之间。

5.信息化助教效果日益显现。“互联网+教育”丰富了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了师生实现个性化需求,引领了教学模式创新、使课堂教学方式、课程结构、学习模式、评价标准发生了变革,师生运用信息化手段教与学,信息化教育赋能助推各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通过云平台的“同步课堂”系统,深入开展了三个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有效提升了部分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实现了跨县市、跨学校同步授课的功能。

6.师生资源应用能力逐步增强。为了解决优质资源匮乏,利用各种渠道为师生提供优质资源服务,师生资源应用能力进一步增强,我们罗列的四种资源在教育教学中逐步得到应用。一是在临夏州智慧教育云平台部署了50万条优质资源和300万条题库系统;二是与陕西师范大学合作,提供了小学学科教学通用500G的优质资源;三是与企业合作,引进了从小学到高中适用的“百度智慧课堂”智能备课系统、《最美课本》、情系远山课程库、“希望在线”平台资源、“K12教育智库”网络资源、厦门优雅创新教育资源、济南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优质资源平台和课程资源;四是推广应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资源,提供了从防疫教育、品德教育、课程学习、生命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经典阅读、研学教育、影视等方面的数字资源,师生自主选择使用。

7.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得到规范。按照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要求,州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州教育信息化实施意见》;临夏州教育局出台印发了《临夏州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临夏州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标准》《临夏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临夏州“1+N'同步互动课堂建设标准》《临夏州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标杆县评估办法》,有效地推进全州教育信息化建设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由于受自然、历史、经济等原因,全州教育信息化发展起步较晚,但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与国家及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师生对教育信息化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当前还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各级教育部门对教育信息化赋能作用的认识还有待深化,运用教育信息化手段推进教育发展的意识还不强,缺乏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合作开发的有效机制,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仍不够深入,基础装备有待更新和升级,城乡教育信息化设备配置差异较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亟待提高,信息化管理在教育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服务中的作用尚未形成,基础网络带宽不够、运维服务能力不强;州、县市统筹中小学网络资费、中小学设备运用维护经费、设备采购资金、教师信息化培训经费不够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将在“十四五”期间亟待研究解决。

    三、发展目标

为了加快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提出重点发展目标:学前教育要拥有自己的资源开发能力。州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发园本精品课程资源,推进优质活动课程共享、网络教研和园本研修。基础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大基础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加强师生信息化素养培训,强化优质资源共建共享、配齐配强信息化应用系统,着力强化教育教学应用工作,重点对“同步课堂、平安校园、远程巡课、远程培训、数字校园”的智慧校园建设,纵向达到“国家、省、州、县、校”五级贯通,横向到达县与县互相融通,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要在100人(100人以下按100人计算)以上的学校建设一个计算机教室和一个录播教室,要在每个班级配备班班通等设备;要在500人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一间录播室和创客教室、两间计算机教室,要在每个班级配备班班通等设备;要在300人以上的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录播室、多媒体教室、VR/AR等功能室,要在每个班级配备班班通等设备。高中教育要有多元化的信息化综合教学能力。各类高中学校基本实现满足信息化教育教学的基础上,要加大学校走班选课备考智慧校园平台建设,包括智慧黑板、录播室、多媒体及虚拟实验室、生涯规划、教师研修、名师资源库、高考备考资源库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建成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全州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职校要按照“职教20条”“技能甘肃”的要求,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资源应用机制。围绕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网络课程和虚拟仿真实训课程建设,建成州内职业教育全专业的数字资源平台。依托网络开展“人人技能竞赛”,探索推进“理虚实一体”的教学方式,提供远程实验实训指导和教学服务,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特殊教育要有特色教育资源应用能力。鼓励各级各类特殊学校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引进个别化特色教育资源,提高特殊教育信息化教育应用能力,促进特殊教育美好发展。开放大学教育信息化教学能力要逐步规范,探索建设创新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化教学软硬件建设,提高教师应用信息化的教育技能,搭建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提供有效载体。

第二部分 行动计划

2022—2025年发展期间,持续坚持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基础,以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为支撑,以数字资源普及、应用驱动、创新管理、融合模式、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设临夏美好教育做好信息化教育服务为目标,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以信息化手段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重点围绕“6个普及行动”提质增效。

一、数字资源应用普及行动。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引导教师合理使用优质资源,创建县市区域、校级之间的优质资源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国家、省教育厅、临夏州智慧教育云平台为师生提供的优质数字资源,统筹利用各类项目建设开发的优质资源平台和课程资源。把数字资源应用纳入各县市、各学校的教育发展规划,积极为师生创建信息化教育教学的网络环境,鼓励广大教师应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甘肃省智慧教育云平台、甘肃省基础教育公共资源服务与管理平台提供的免费资源,努力实现“人人皆用、处处能用、时时可学”的良好氛围,为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基础保障。

二、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行动。

依托国家、省级和州级资源平台,各县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网络教育、网络教研、空间应用能力培训等活动,各级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考核目标。要引导广大教师建立实名个人教学网络空间,分类指导开展网络培训、教学、教研等工作。要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利用网络学习空间自主选择教师,开展网络学习和网络交流,实现师生、生生、家校的多元互动,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的常态化应用,做到“人人用空间”全覆盖。

三、“三个课堂”应用普及行动。

各县市、各学校充分发挥教研室、电教馆、督导室的协同作用,加强“三个课堂”应用能力建设,要制定分年度落实《甘肃省中小学“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指南》计划,建立健全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机制,制定分类指导分学科分年级推动“三个课堂”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应用的工作方案。州级组建跨县市校际教育联盟和“联校网教”协同指导组,推动跨县市跨学校开展“三个课堂”应用,促进州级优秀教师资源在线共享。强化教研训支撑,邀请州内外专家每年开展两次各县市的基教、教研、电教、督导负责人对“三个课堂”的应用培训和教学指导,推动主讲端与接收端协同备课、协同授课、协同教研,促进薄弱学校教师教学教研能力提升,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本地化,助力乡村教育振兴发展。

四、平台系统应用普及行动。

按照《临夏州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县市教育局要完成县级教育云平台互联互通建设。一是深入应用“三个课堂”。利用临夏州智慧教育云平台资源,深入推进“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深入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城乡学校互动教学、远程培训、远程教研,建立名师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助力教育教学工作。二是增强应用“平安校园”系统。强化校园动态监管,有效保障学校安全,健全完善监控系统完备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为师生营造安全工作学习环境。三是广泛应用“远程培训”系统。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制定年度信息化素养培训计划,邀请国家、省和州名师专家,利用线下和远程培训系统开展全员各类教育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四是全面应用“远程巡课”系统。利用远程网络平台实现远程视频监管课堂教学秩序,实时音频互动反馈、在线听课巡课、远程交流评课,借助推进教育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高效化发展,提高管理效率和教学效果,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五是探索建设“数字校园”应用。重点围绕学校的“教学、教研、管理、服务”四大核心,各级各类构建资源数字化、应用集成化、传播智能化的信息环境,建设可共享的优质校本资源库;构建全方位的网上教学质量测评系统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立有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构建信息化教务管理系统,提升管理工作水平和实效;构建协作化、移动化的网上家校交流社区和师生空间,实现家校共育。

五、标杆校创建达标普及行动。

结合全州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创建达标年度计划,到2025年,计划认定2个典型县(市)、100所标杆学校、1000堂示范课例,汇聚优秀案例,推广典型经验。建立2个典型县(市)。通过东西协作,从山东省内选择优秀的信息化示范县区,培育一系列全州教育信息化整体推进的样本县市,探索利用信息化优化教育供给的典型路径,为同类学校的发展提供参照,引领全州教育信息化提质升级发展。培育100所标杆学校。从各县市高中、初中、小学、教学点信息化样板校中遴选100所教育信息化标杆校,通过总结经验树典型推广,发挥标杆校信息化教育引领作用,探索在信息化教学条件下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的典型途径。遴选1000堂示范课例。汇聚全州电教系统、教研系统等各方力量,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为依托,设定专门制作标准和评价标准,4年累计遴选1000堂优秀课堂教学案例,为一线教师提供数字精品课程,发挥示范课例的辐射效能。汇聚推广优秀案例。总结全州典型经验,汇聚优秀案例,通过《临夏教育》书刊、临夏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及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优秀案例,积极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

六、数字校园规范建设普及行动。

各县市、各学校要参照《临夏州数字校园建设标准》,制定推进年度计划,靠实实施责任部门、培养辖区学校骨干团队,优化运维保障机制,力争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同时,网络教学环境保障纳入州级督导评价学校办学条件建设标准,数字教育资源列入全州中小学教材配备要求范围。加强5G课堂教学环境建设,服务信息化教学需要。

第三部分   发展任务 

一、资源建设

针对全州教育现状,逐步形成“以国家、省平台资源为龙头、州、县市级资源为主线、学校资源为命脉”的教育优质资源发展格局。各县市、各学校要统筹数字资源建设规划,推广应用国家、省、州平台资源,培育县域学校优质资源,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全覆盖,形成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数字资源体系;深入推进“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利用“三个课堂”充分发挥名师辐射带动作用,将优质资源推广到各级同类学校,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分年度开展遴选典型县(市)、标杆学校、示范课例达标活动,建立州、县(市)级优质资源库,总结推广全州典型经验。

工作任务:

1.建立县级资源库。完成时限:2022年底

2.普及应用“三个课堂”。完成时限:2024年底。

3.分年度开展典型县(市)、标杆学校、示范课例达标活动。完成时限:2022—2025年底。

二、硬件建设

积极推进全州教育信息化硬件建设,按照前瞻性、实用性、可扩展性、规范性和我州实际情况,对教育信息化硬件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

(一)升级改造教育专网。依据《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建设教育专网,要加强国家主干网、省市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的衔接,实现网络地址、域名和用户的统一管理,按需扩大学校出口带宽,实现中小学固定宽带网络升级和相关数据运算机构的高速互联,深入推进IPv6等新一代网络技术的规模部署和应用。各县市、各学校升级改造校园网络,通过5G、千兆无线局域网等方式,基本实现县(市)教育网、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工作任务:

1.中小学要升级改造网络环境。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2.深入推进IPv6等新一代网络技术的规模部署和应用。完成时限:2022年底。

3.县市统筹谋划,建设教育专网工作,探索5G课堂教学环境建设,服务信息化教学需要。完成时限:2025年。

(二)开发应用监测系统。教学质量是教育教学的生命线,研究开发建设学校教育质量分析系统、教师发展系统、学生成长评价系统,采集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学生质量画像工作,采集基础大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为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精准分析数据。

工作任务:州教育局研究开发教育质量分析系统、教师发展系统、学生成长评价系统。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升级校园“4+1”模块。各县市、各学校要按照《临夏州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临夏州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标准》《临夏州“1+N'同步互动课堂建设标准》,加大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借助临夏州教育智慧云平台,实现“同步课堂、远程巡课、平安校园、远程培训、数字校园”等应用模块,逐步建立健全区域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融合机制,网络资源和平台使用效益最大化。

工作任务:

1.县市完成辖区内学校的“4+1”模块建设。完成时限:2024年底。

2.严格落实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各县市要参照《临夏州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临夏州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标准》《临夏州“1+N'同步互动课堂建设标准》要求,借助各类项目建设,配齐配足信息化设备,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校园“4+1”模块全覆盖。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提高师生机比率。要着力加大各级各类学校计算机配备和补充更新力度,学校师机比不低于3:1,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学校生机比要分别达到12:1、10:1、8:1和5:1。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一人一机”的目标

     工作任务:各县市、各学校完成辖区内学校师生用机建设。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五)新建智慧教育教室。各县市、州直各学校要加大投入力度,新建智慧教育教室,探索混合式教学、STEAM(科学、技术、工程、艺术和数学)教育和创客教育,有能力的学校创建电子书包教室、STEAM教室、创客教室、VR/AR/MR实验室等,不断提升智慧教育教室教学环境,提高师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工作任务:各县市、州直各学校创建电子书包教室、STEAM教室、创客教室、人工智能教室、VR/AR/MR实验室。完成时限:2025年底。

三、创新教学

各县市、各学校要组织教研和督导团队,认真探究不同学科的信息化课堂教学策略和方法,用信息化手段研究如何实现学生有效学习、高效学习;用信息化方式研究课程的科学设计,用信息化分析系统研究如何提高课堂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信息化大数据应用研究有效评价的基本原则、科学标准、策略方法,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

工作任务:

1.制定县市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工作方案,完善评价体系。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2.制定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指导意见。完成时限:2022年底。

3.加强电教、教研和督导团队信息化教育指导评估能力建设。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四、应用能力

应用驱动是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硬件建设是基础,应用是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着力点。

(一)提升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州教育系统推行OA综合办公系统,公文收发、文件审批、邮件收发、会议通知等,采用电子化起草、传阅、审批、流转、归档,实现办公的无纸化电子处理,创新传统的公文办理模式,缩减办公成本提升工作效率。

工作任务:

1.启动教育系统OA综合办公系统。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2.全面推广启用OA综合办公系统。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二)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素养。依托教师“国培”“省培”“州培”计划,制定全州校长、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信息化应用素养培训计划,提升信息化领导力和信息素养,提高应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州、县市级要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工作,3年不少于3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力争实现“提升一全面”的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工作任务:

1.州、县级教师发展部门研究制定校长、管理员、骨干教师的信息化培训计划。完成时限:2022-2025年。

2.建立信息化培训体系。完成时限:2022年。

3.州级年培训校长300名,教师培训1000名,四年完成一轮的目标。完成时限:2022—2025年。

4.县市级年培训校长、副校长的30%以上,中层管理员全覆盖,教师培训30%以上,四年完成两轮的目标。完成时限:2022—2025年。

(三)加强“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空间的应用工作。全面升级临夏智慧教育云平台,平台与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甘肃省智慧教育云平台、甘肃省基础教育公共资源服务与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师生“一号登录,资源共享”,师生拥有专属于自己的空间账号,形成“教师满足教学研讨、学生享受个性化学习,师生互动交流”的“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空间环境,实现“数字化学习”环境下教学应用的创新。要利用甘肃省智慧教育云平台的“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空间,到2025年全州各级各类学校任课教师利用空间开展课堂教学全覆盖。

 工作任务:

1.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完成师生“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空间开通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春季学期末前。

2.各县市教育局完成辖区学校任课教师利用空间开展课堂教学。完成时限:2022—2025年年底。

(四)用信息化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提升信息化素养。一是每年组织参加全国各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是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的各类应用竞赛活动、中央电教馆组织的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和教育技术论文活动;三是组织参加教育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深化各级资源平台的应用,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教学融合;四是州级举办中小学创客竞赛活动;五是利用州教育云平台举办州级学科信息技术应用网络竞赛活动。组织举办参加竞赛活动,促进师生信息化综合素养

工作任务:

1.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州教育局组织师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完成时限:2022—2025年。

2.州级组织举办各类竞赛活动,完成时限:2022—2025年。

3.各县市,州直各学校举办各类学科技能竞赛等活动,完成时限:2022-2025年。

五、网络环境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加强网络建设环境,“一把手”要负责辖区网络环境建设,成立网络建设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网络建设与信息安全工作。健全网络建设与信息安全工作机构,提高风险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保障学校内宽带达标环境,按照“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要求,保障城镇学校班均出带宽不小于200M,农村学校(教学点)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100M。要加强校园内网络安全环境,不断提升学校网络带宽条件,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在线教学提供网络支撑,倡导教师利用信息化手段教学,构建“轻负、优质、高效”课堂。各县市、各学校要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网络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确保教育系统网络建设与信息安全环境不受影响,完善网络安全建设与信息化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应急预案,确保网络保障常规化、日常化。

工作任务:

1.中小学联网提速降费,保障城镇中小学网络出口带宽达到200M,农村学校到达100M以上。完成时限:2022-2025年年底。

2.各县市、各学校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22-2023年。

3.落实网络安全舆情检测工具。完成时限:2022年年初。六、队伍建设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各县市普遍存在管理队伍、技术骨干力量十分薄弱的情况,“十四五”期间,确保按编制保障电教部门技术人员,组建教育信息化工作“评审”“教研”“保障”三支队伍建设,全力支撑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化指导服务工作。一是要分类组建教育信息化工作评审专家团队,各县市教育局组建县级信息化评审专家团队,负责县域内各类信息化竞赛活动的评审;州教育局从县级团队中遴选州级信息化评审专家团队,负责州级各类信息化竞赛评比评选的评审工作。二是要组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教研团队,州教育局教科所组建信息技术教研团队,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各学科与信息技术融合的教学研究工作,分类指导课堂教学,跨县市开展应用研究,全面提升教师的信息技术学科应用水平。三是分类组建教育信息化设备运维管理团队,州教育局要建立州级运维团队,负责州县两级信息化硬件保障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县级运维团队,配合县市电教部门处理各类设备故障等问题,提高维护服务效率,保障校园网络质量,使学校的信息化教学应用常态化运转。

工作任务:

1.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组建信息化设备管理运维团队。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2.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组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教研团队。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3.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组建教育信息化工作评审专家团队。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强化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县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财政、发改、住建、工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完善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协同机制。研究制定本地本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由教学和管理业务主管部门统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应用、融合和创新。

二、保障技术服务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强化信息化技术运维管理团队建设,强化技术保障团队队伍培育,制定信息化教育管理制度,保障辖区内学校的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转。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教育信息化运维机制,探索建立教育部门和运营商技术保障合作模式,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三、落实经费投入

要健全完善州县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各县市统筹支付中小学网络资费,统筹中小学设备运用维护经费、县级设备采购资金、县级教师信息化培训经费,切实加大各类资金保障力度。各级各类学校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不低于公用经费的10%。同时,积极利用“校企合作、社会捐赠、公益项目”等模式,不断配置和更新设备,持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要加强经费监管,确保教育信息化投入资金发挥效益。

四、强化督导评价

要将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州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复评工作中,督促各县市、各学校建设好、使用好信息化设备、资源和平台。各县市督导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督导评估教育信息化工作,对教育信息化突出的先进典型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激励。要把教育信息化工作作为考核的一票否决项,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不予评先评优。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教育领域
水电气热
通信领域
邮政
金融领域
卫生健康
公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