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做好我州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根据州委、州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司法局关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甘肃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州卫健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州卫生健康“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依法治州工作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实践相结合,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显著增强。制度规范、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普法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列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干部学习培训教育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机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宣传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原原本本学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推动全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水平,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学习,让医疗卫生人员人人掌握民法典精髓、要义。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落实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其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深刻认识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持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中医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制修订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提升全州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及时组织学习卫生健康系统新制修订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和重大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六)重点学习普及公共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生物安全等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宣传教育,加深全系统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防控,促进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能力。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及时为困难群众等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群众合法健康权益。
(七)持续学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全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访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规避决策风险。大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激发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活力的法治环境。
三、提升法治素养
(一)着力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重点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新制修订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落实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和年度述法等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强化学法考试情况结果运用。推动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立领导干部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
(二)分层分类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法治教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卫生人员法治教育,要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切实提高医疗卫生人员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要顺应医疗卫生人员不同岗位特点,特别是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临床诊疗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和依法执业。
(三)着力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加强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便民维权、服务为先的理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卫生健康行政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坚持和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对社会的法治教育引导。针对不同职业人群、老年人、妇女等,加大职业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各种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月(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组织开展系统内和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卫生健康系统热点难点问题,织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广泛开展宣传讲解,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与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领域治理
(一)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制度规范健全、依法决策履职到位、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力的法治化治理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治理环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法依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依法治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并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持续推进“法律进医院”,要在医务人员日常培训、新上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强化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培训宣贯。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切实提升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纠纷的平台和机制。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地依法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医院的需要,深入宣传反暴力伤医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舆论引导,引导群众充分认识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的社会危害性,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积极氛围。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利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引导劳动者了解职业危害,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提升职业健康素养水平。
(四)深入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治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提高普法实效
(一)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解读法律问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要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做法律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要把普法融入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要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作为普法重要抓手,建立典型案例在机关发布制度,加大行政复议人员以案释法力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切实作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二)充分利用法律专业人员开展高效普法。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建设,不断壮大普法力度。鼓励结合各地实际编写普法材料。针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和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常见法律问题,要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强释法析理。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教育培训,针对单位内部发生案件及纠纷、依法执业自查发现问题、法治审核中发现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普法,举一反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卫生健康领域行业学(协)会行业自律的作用,推动其利用举办的各类研讨会、论坛等场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适应医疗卫生人员对法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的动态平衡。在巩固培训、报刊、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基础普法宣传阵地的同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拓展普法平台,丰富普法方式,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适应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实际,开发适合在碎片化时间的普法短视频、短案例等,增强普法覆盖面和可接受度。鼓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坚持效果导向,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医疗卫生人员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认真总结推广本地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评估检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医疗卫生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终期总结验收,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