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临夏州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临夏州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临夏州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了加强临夏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整合现有回收网点,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中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任务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的原则,构建布局合理、网络健全、便捷环保、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服务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政府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企业市场化运作,社会积极参与,共同推进。 (二)坚持便利购销、方便居民、保护环境的原则。培育规模化、规范化的龙头企业连锁经营,设置社区回收站(点),保持合理的服务半径,方便城乡居民,有利保护环境。 (三)坚持合理布局、点面结合、有序竞争的原则。建立以循环经济园区为基地、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专业分拣中心为核心、乡镇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序竞争,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四)坚持统一规划,全面覆盖、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先城区、后郊区、再乡镇的步骤,统一规划、全面覆盖、分期实施、递次推进。 三、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积极推动、市场化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方式,整合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资源,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州建设140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成1个辐射全州的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成4个再生资源集散市场,4个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形成“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15年,废钢铁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8%,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4.4%,废纸回收利用率提高到47.2%,废塑料回收利用率提高到54.4%,废橡胶回收利用率提高到80.5%,力争使城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平均回收率达到75%。 四、规划布局 (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地建设 依托和政县经济循环园内的甘肃陇滇钢铁有限公司,建设临夏州再生资源钢铁回收加工基地,包括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废旧钢铁分拣中心、报废汽车拆解分拣中心等项目。 (二)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龙头企业 在各县(市)各培育壮大1—2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龙头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承担本县(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站点建设任务。 (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 1.规划布局 按照我州行业发展实际,在临夏市、和政县、广河县、永靖县建设4家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2.建设原则 遵照《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郊区选址。 3.建设标准 由“五区一中心”构成,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市场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要求和当地再生资源总量而定,集约用地,原则上不少于30亩。 (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 1.规划布局 按照全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实际,在临夏市建设报废汽车拆解分拣中心、和政县建设废旧钢铁分拣中心、广河县建设有色金属分拣中心、临夏县建设废塑料分拣中心。 2.建设原则 遵照《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近郊地区选址。 3.建设标准 分拣加工区建筑面积根据当地再生资源总量而定,原则上不少于6000平方米,采用轻型建筑材料进行封闭处理,分拣中心内服务区、分拣加工区分离,在设计、装修方面必须符合环保及消防的要求,着重防止废弃物溢散、散发恶臭、污染地面及影响四周环境。 (五)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 1.规划布局 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的原则,结合物业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统筹设置,城区每1500—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乡、镇每2000—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 站(点),全州共规划建设140个回收网点。 2.建设原则 严格按照“七统一、一规范”(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及经营规范)要求进行建设。 3.建设标准 回收站(点)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平方米,门面招牌采用统一规范的站(点)名和设计,鼓励企业配备标准的流动回收车辆。 五、实施步骤 (一)2012年1月—6月完成和政县再生资源回收基地、临夏市报废汽车拆解分拣中心、广河县有色金属分拣中心建设的项目论证、土地征用。 (二)2012年6月—12月在临夏市建成20个回收站(点),和政县废旧钢铁分拣中心、临夏市报废汽车拆解分拣中心、广河县有色金属分拣中心完成改建,和政县集散市场完成项目论证、土地征用,争取动工建设。 (三)2013年1月—12月制定完成有关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建成60个回收站(点),临夏市、广河县集散市场完成项目论证、土地征用,争取年内动工建设。 (四)2014年1月—12月建成40个回收站(点),永靖县集散市场、临夏县废塑料分拣中心完成项目论证、土地征用,争取年内动工建设。 (五)2015年建设完成20户回收站(点),和政县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全面竣工,在全州形成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处理有效监管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是一项长期努力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州上成立临夏州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州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州商务、规划、发改、财政、工信、建设、国土、环保、公安、工商、税务、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同时,按照各部门职责,分解任务,各负其责,协同合作,狠抓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扶持引导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县(市)政府对规划确认的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设立的社区站(点)安排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部门给予配合。商务部门做好规划的组织落实,规划部门做好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发改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立项指导,土地部门做好建设用地保障,环保部门做好项目环评,税务部门按照国家和州、县(市)的有关规定在税费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工信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深加工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州、县(市)两级财政安排一定配套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加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商务、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固体废物回收与综合利用的现有企业进行整合、规范,提高企业的规模和管理水平,防止废弃物回收与拆解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科普教育,加大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使公众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形成全民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