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核发甘肃洮河富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来源:临夏州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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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洮河富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于2023年5月24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因原证到期届满,经评估论证实际取水量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申请发证,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重新核发你单位取水许可证(原证书编号:编号:C622924S2021-0013(取水 临州水电 字(2018)第A29000001号)),并委托广河水务局为你单位日常取用水的监督管理机关。

甘肃洮河富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民滩水电站取用洮河广河县齐家镇新民滩村段地表水,为水力发电用水,取水方式为低坝无调节引水发电,年取水量为392407万m3,取水口位于洮河广河县齐家镇新民滩村左岸段,设计最大取水流量220m3/s,总装机容量12.52Mw,设计年发电总量59180000 kw.h,设计年利用4727 h。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8年5月25日,现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1.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保护相关要求,发电取水必须遵循“电调服从水调、发电服从灌溉”的原则,务必保证下游农田得到适时、正常灌溉。

2.引水发电期间必须保证丰水期12.95m3/s、枯水期 11.98m3/s的生态下泄流量,不得使减水河段出现断流现象。

3.按时报送发电量、发电取用水月报表和年度总结,严格按经批准的年度取水总量取水。

4.确保取退水、生态流量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定期检测校核且正常运行,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5.严格按照危废管理要求,设置专门的废机油贮存场点、容器及警示标志,建立完善危废管理台账、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废旧机油收集处理工作,严防水体受到污染,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6.加强水情雨情监测,便于及时掌握水情,有效做好防范措施,保证防洪安全。

7.加强取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适时检查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确保取水工程安全、高效运行,严格防止用水浪费。

8.在取用水过程中应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照、资料,如实反映有关问题。

9.要严格遵守各项水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用水资源,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取水有效期届满仍需取水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临夏州水务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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