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水务局关于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0+533.0和K5+113.0处跨红水河桥梁防洪评价审批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字号:
收藏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评审、批复〈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5+113.0跨红水河桥)、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0+533.0跨红水河桥)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报告》(临市建发〔2023〕111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0+533.0跨红水河桥)防洪评价报告》《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5+113.0跨红水河桥)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形成了审查意见,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0+533.0和K5+113.0处跨红水河2座桥梁防洪评价审批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1.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0+533.0跨红水河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5+113.0跨红水河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临夏州水务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

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0+533.0跨红水河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3年5月27日,临夏州水务局组织召开《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0+533.0跨红水河桥)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及州水务局相关科室、临夏市水务局、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防评编制单位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代表,主体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视频形式参加了会议。专家组及与会代表会前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防评编制单位对项目背景、工程设计情况介绍和《评价报告》的汇报,经专家组质询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临夏市环城北路工程的建设,对加强临夏市城东与城西间的沟通交流,构建临夏市新的重要交通走廊,连接临夏市主要经济发展轴线,完善交通路网结构,拉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0+533.0跨红水河桥项目建设位置。该桥位于临夏市枹罕镇青寺村,距红水河分洪枢纽下游约100m,跨红水河布设。

三、基本同意桥梁建设方案。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0+533.0跨红水河桥全长22m,桥宽36.5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16m单孔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桩帽式桥台,分两幅布置,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轴线的法线与水流方向夹角为30°。

四、同意该桥采用100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成果。100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下,红水河分洪枢纽处相应洪峰流量为306.9m3/s,分洪枢纽最高洪水位运行工况下,桥址断面处相应下泄流量为11.4m3/s,桥址处相应洪水位为1955.49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桥梁最低下弦高程为1956.67m,梁底对应的防评要求最低高程为1956.09m。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深度等计算成果。10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设计桥台桩基底高程为1925.37m、1925.29m,桥址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1953.77m。

七、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建议及防治与减轻影响措施。

1.建设管理单位应对红水河分洪枢纽至桥位处河道实施清淤疏浚,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2.该桥建成后,建设单位负责拆除桥址下游临时便道,恢复原址处行洪断面,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由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其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工程运行后5年内,建设单位需对工程运行范围内河势、防洪工程进行观测,观测和分析成果报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应征得州、县水务部门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化,需重新报审。

十、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附件2:

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5+113.0跨红水河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3年5月27日,临夏州水务局组织召开《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5+113.0跨红水河桥)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及州水务局相关科室、临夏市水务局、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体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防评编制单位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代表。专家组及与会代表会前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防评编制单位对项目背景、工程设计情况介绍和《评价报告》的汇报,经专家组质询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临夏市环城北路工程的建设,对加强临夏市城东与城西间的沟通交流,构建临夏市新的重要交通走廊,连接临夏市主要经济发展轴线,完善交通路网结构,拉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5+113.0跨红水河桥项目建设位置。该桥位于临夏市城郊镇堡子村,距红水河分洪枢纽下游约5.1km,跨红水河布设。

三、基本同意桥梁建设方案。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K5+113.0跨红水河桥全长22m,桥宽40.25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16m单孔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桩帽式桥台,分两幅布置,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轴线的法线与水流方向夹角为0°。

四、同意该桥采用100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成果。100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下,桥址断面处相应洪峰流量为93m3/s,桥址处相应洪水位为1909.15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桥梁最低下弦高程为1909.86m,梁底对应的防评要求最低高程为1909.76m。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建议及防治与减轻影响措施。

七、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八、该项目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恢复河道面貌,由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九、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应征得州、县水务部门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化,需重新报审。

十、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X

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