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水务局关于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跨广通河防洪评价审批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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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报告》(和建建发〔2023〕63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跨广通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形成了审查意见,并同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审批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开工建设,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跨广通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临夏州水务局

2023年6月25日


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跨广通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3年6月4日,临夏州水务局组织召开《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跨广通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及临夏州水务局相关科室、和政县水务局、建设单位和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体设计单位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和防评编制单位甘肃鑫昌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防评编制单位对项目背景、工程设计情况介绍和《评价报告》的汇报,专家组质询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经复核,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后的《评价报告》基本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对完善区域交通网络和基础设施,带动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提质升级,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拟建工程位置。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起点位于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桥梁起点连接已建滨河路与香子路交汇处;桥梁终点位于达浪乡李家坪村,连接拟建广通河右岸滨河东路。

三、基本同意桥梁建设方案。新建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跨广通河布设,分为主线桥和A、B梯道三部分。其中主线桥全长134m(8跨116m桥梁+18m引道),桥面宽度3.5~7.9m;A梯道桥长42.8m,宽3m;B梯道长33.9m,涉河桥长4.3m,引道29.6m,宽3m。主线桥及A、B梯道桥上部结构采用钢板梁,A、B梯道引道采用轻质钢结构,下部桥墩均采用钢管混凝土V型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承台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四、同意和政县滨河东区人行景观桥建设项目采用100年一遇洪水设防标准。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洪水计算成果,桥位处10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761m3/s,相应洪水位为2080.8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桥梁最低梁底高程为2084.29m,满足防洪要求的梁底高程为2083.90m,桥梁满足设计行洪要求。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深度等计算成果。10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设计桥墩基础最浅埋深高程为2070.50m,理论最低冲刷线高程为2074.50m,满足冲刷要求。

七、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建议及防治与减轻影响措施。建设单位要制定可行的防汛预案,建立雨水情测报机制,落实桥梁管护责任,汛期加强河道与桥梁观测,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确保人员安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九、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批准文件、施工组织安排、工程占用河道空间情况、施工度汛方案,进行施工安排备案。施工期间,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

十、建设期间,应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弃浆;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除出河道,恢复河道面貌,由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十一、工程批准实施中如有变动,应征得州、县水务部门同意,若性质、规模、地点有较大变化,需重新报审。

十二、建设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监督;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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