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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临夏州体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体育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本部门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体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临夏州体育局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体育”微信公众号;

3.其他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体育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公众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夏州体育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5152

传真号码:0930-6210357

电子邮箱:1686321268@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通讯地址:临夏州河州大道161号,临夏州体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州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体育局”的“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体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体育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政府机构”子栏目中“临夏州体育局”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体育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就《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意见》出台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持续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促进学生体质强健,教育部联合相关部委研制印发了《意见》。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对青少年体质念兹在兹,反复强调要强健学生身体,体育锻炼是增强体质最有效的手段。在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正确处理知识学习和全面发展的关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纲要》提出,“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以下简称‘2小时’)”。制订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学校体育综合改革、促进学生体质强健的实际行动。

二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客观需要。当前,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寄予更大期望。从监测情况看,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总体有改善,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但“小胖墩”“小眼镜”等问题依然突出。理论和实践都一致表明,解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体育是最简便、最有效的途径。

三是推动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近年来,教育部提出一系列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举措,部署推进深化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指导各地以落实“2小时”为重点,深入推进学校体育综合改革,涌现出一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这些创新经验,经过系统梳理、科学论证,吸收固化为国家层面政策,将对推动我国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二、问:《意见》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一是科学把握定位、明确目标。立足强国建设对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提出的新要求,锚定强健学生体质这一根本目标,改革发展学校体育这一主要途径,全面总结凝练近年来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和探索,力求制定一份富有时代性和引领力、系统性和推动力、针对性和执行力的政策文件,以高质量的政策供给,激发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推动各地各校切实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针对长期以来学校体育存在的时长不保、质效不高、师资不强、场地不足、评价不尽科学等重难点问题,围绕“统筹校内外保障体育时间”“一体化推进体育教学改革”“构建新型体育师资队伍”“挖潜拓展体育运动空间”“探索实施数字赋能”等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

三是注重系统集成、构建体系。全面梳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文件及要求,深入研究各项政策措施的现实有效性、内在逻辑性和改革发展的规律性,聚焦促进学生体质强健,以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综合活动不低于2小时为切口,从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健全训练竞赛与人才培养体系、壮大体育骨干力量、改进体育监测评价、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条件保障、培育体育文化、推进社会协同等八个方面提出20项工作举措,对学校体育进行系统性重构。

四是勇于创新突破、注重实效。坚持守正创新、破立并举,注重基于学校体育实际工作形态和运行逻辑,科学构建“时间+质量”“普及+提高”“人人+骨干”“教师+教练”“评价+激励”“学校+家庭”的学校体育发展新格局,树立学校体育新理念新模式,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真正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切实提高体育工作实效。

三、问:《意见》提出了哪些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是明确《意见》实施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以体育人,守正创新,深化改革,体教融合,推动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二是明确提出近远期目标。到2027年,以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要求全面高质量落实,学段衔接的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全面深化,面向人人的课外体育活动竞赛普遍开展,结构更加合理的师资队伍初步建成,满足师生需求的场地设施条件更加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优良率,毕业生运动习惯养成率显著提升。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体育健康类国家级示范性学校,打造一批新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一批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地区,学校体育更加多样化、个性化、项目化,成为校园新风尚、新气象。到2035年,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基本形成,学校体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教育强国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

四、问:《意见》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

《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从保障体育时间和提高教学质量2个维度推进教学改革。基础教育阶段重点统筹课内外、校内外积极推进落实“2小时”要求,通过增加课时、开展课间体育活动、丰富体育课后服务等措施加强体育时间保障,高等教育阶段强化体育课程落实和锻炼频次要求。在此基础上,一体化推进教学改革,从课程设计、实施形式、内容与负荷等方面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喜欢体育、掌握技能、形成习惯,提升体育课程育人质效。二是健全训练竞赛与人才培养体系。把握学校体育定位和任务,科学设计群体性体育活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群体性活动强调面向人人,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周周有比赛的发展新样态。竞赛体系聚焦牵引带动,构建定位清晰、层级分明、衔接有序、优质高效的竞赛体系。人才培养着眼畅通规范,鼓励各学段在现有招生政策范围内进一步畅通体育人才培养机制与成长通道。三是壮大体育骨干力量。统筹中央政策要求和学校体育发展现实需求,提出建设国家级示范性学校(体育健康类)、探索体校与中小学结对发展模式,建设新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措施,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学校体育骨干力量建设。四是改进体育监测评价。深化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将体质提升、技能增强、运动参与、习惯养成等作为评价重要指标,淡化考试选拔性、强化正向激励、加强过程性评价,引导各地进一步明确工作导向。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建立结果互为监督、突出过程评价的监测体系,建立“监测—干预”联动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特别是针对大学生体质健康问题,要求各高校“一校一策”实施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五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出探索构建以专职体育教师为主体、体育教练员为辅助、兼职体育教师(教练员)和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体育师资队伍,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缓解师资不足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体育师资培养激励的相关措施。六是强化条件保障。针对学校体育场地空间不足问题,鼓励创设小型化运动锻炼场景,打造校内“微运动场”,加强社会资源共用共享。紧跟科技发展和教育治理趋势,创新提出实施数字赋能学校体育系列工作措施。强调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和学校各方力量,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保障等,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七是培育体育文化。首次将校园体育文化培塑作为独立条目,引导各地重视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树牢健康第一理念,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涵养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把体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校园生活全方位。八是推进社会协同。强调落实教联体协同工作方案,为学生参与体育锻炼提供全方位保障,充分发挥学校、家庭作用,引导学生注重劳逸结合、科学锻炼。强调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劳动教育的融合,共同形成育人合力。

五、问:如何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一要完善部门协同。教育部门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责任。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方面对学校体育予以支持,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体育部门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专业优势,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各项工作。

二要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各校要把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省级统筹,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教育部在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中,围绕学生身心健康等监测指标,强化督导评估。各地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学校体育综合改革。

三要做好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地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有效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共同关注和支持开展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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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
  • 机构设置
  • 领导班子

州体育局为州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为负责统筹规划全州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队参加全省运动会和承办全省性的体育竞赛,指导各类体育学校建设,拟订全州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州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体育社团。共有人员68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现有县级干部6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二级调研员2人,四级调研员1人),科级干部3人,工勤人员1人。设有人事秘书科、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科、青少年体育科等4个行政科室。

局属事业单位5个,共有58人,其中:体育产业化办公室3名、体育馆4名、体育总会3名、全民健身中心10名。州重点体育学校38名,为财务独立科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