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
现将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补充通知》(甘医保发[2024]31号),转发至你处,请做好贯彻落实。
工作中如遇问题及时反馈州医保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
附件:《关于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补充通知》(甘医保发[2024]31号)
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临夏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