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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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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本局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机关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公开范围 

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对以下信息进行公开: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地方性法规。

3.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相关信息。

4.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相关统计信息。

5.州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6.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linxia.gov.cn/lxz/zwgk/bmxxgkpt/lxzgyhxxhj/index.html)。

2、本单位微信公众号(临夏工信)。

3、本单位宣传栏或宣传窗。

4、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工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30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4915  传真0930-6212564

通讯地址:临夏市环城东路53

邮政编码:731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州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临夏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xia.gov.cn/)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申请处理

1)登记。受理科室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2)审查。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3)答复。本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公开。

8)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5、费用。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州政府办公室举报。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人员履行职责有意见的,可向州科技局举报。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临夏回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印发《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

为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等落实回收主体责任,方便消费者规范交售,推动锂电池安全、高效回收利用,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为指导各地更好落实《建设指南》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建设指南》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快速发展,据测算,目前共有存量电动自行车约3.8亿辆,装配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占比约20%。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缓解其随意丢弃及二次利用流入市场带来的安全风险,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锂钴镍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支撑保障资源供应安全,助力电动自行车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指南》旨在为各地建设安全、便利、可靠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供指导,推动废锂电池“应收尽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

二、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原则是什么?

《建设指南》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全链联动、安全便民”的原则,重点考虑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企业主体。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承担锂电池回收主体责任,通过自建、合作共建、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建立回收网络,提供回收服务。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作用,指导各地基于工作机制及职能分工、电动自行车区域分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等,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符合地方实际的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三是坚守安全底线。回收服务网点应落实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运输企业应遵循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确保锂电池回收、贮存、转运、利用等各环节的安全。四是做好关键环节衔接。包括流入不同回收渠道锂电池的衔接,以及从报废端到回收端、再到处理端的衔接。

三、各地可选择哪些模式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工作?

《建设指南》提出,各地建设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应符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回收服务网络布局,选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提供回收服务:

(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可在有本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自建锂电池回收服务网络。也可由地区销售量大、综合实力强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牵头,在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的行政区域建设运营回收服务网络,其他生产企业可通过委托、合作等方式共享网点的回收服务。

(二)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可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合作,建设锂电池回收服务网络,提供回收服务。

(三)用好现有各类回收途径,如依托再生资源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或组织经销售后服务网点、机动车拆解企业、第三方回收企业(机构)、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等构建回收网络,提供回收服务。鼓励发挥中国资源循环集团、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等企业的作用。

(四)各地也可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回收模式。

四、不同主体在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中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一是承担锂电池回收主体责任,通过各类途径在有产品销售的行政区域提供回收服务。二是鼓励产品销售量大、经销服务网络覆盖广、工作基础好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构建回收服务网络。三是在车辆用户手册或其它随车交付文件中,说明回收服务网点查询方式、不当处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信息。四是支持开通锂电池回收热线、开发移动应用程序,建立“线上预约、线下回收”的便民服务模式,开展锂电池回收。

(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应安全贮存在产品研制、生产、装配等过程中产生的待报废的锂电池,规范移交至综合利用企业。

(三)电动自行车共享运营企业、电池租赁运营企业、经销售后服务网点以及电动自行车维修网点应将使用、运营、以旧换新、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待报废的锂电池安全贮存,通过规范渠道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

(四)消费者个人用户,应将电动自行车更换、报废等过程中产生的待报废的锂电池通过规范渠道及时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

(五)鼓励发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作用,做好锂电池处理。

五、各地可采取哪些措施,方便消费者移交待报废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一是支持各地发展锂电池回收、运输、处理一体化模式,做好回收服务与健康评估工作的衔接,减少中间环节。二是指导回收服务网点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信息,标识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便于消费者规范移交。三是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宣传阵地优势,公开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加大对锂电池的规范回收和科学处理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规范移交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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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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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临夏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设置情况:州工信局现有内设科室共6个,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运行科、循环经济与技术创新科、政策法规与规划发展科、信息化发展科、中小企业科。

通信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环城东路53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电话:0930-6214915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