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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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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本局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机关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公开范围 

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对以下信息进行公开: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地方性法规。

3.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相关信息。

4.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相关统计信息。

5.州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6.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linxia.gov.cn/lxz/zwgk/bmxxgkpt/lxzgyhxxhj/index.html)。

2、本单位微信公众号(临夏工信)。

3、本单位宣传栏或宣传窗。

4、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工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30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4915  传真0930-6212564

通讯地址:临夏市环城东路53

邮政编码:731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州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临夏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xia.gov.cn/)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申请处理

1)登记。受理科室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2)审查。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3)答复。本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公开。

8)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5、费用。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州政府办公室举报。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人员履行职责有意见的,可向州科技局举报。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临夏回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工信部联原〔2024〕205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建设方案》解读如下。


一、《建设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新材料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关乎新材料技术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新材料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


近年来,我国新材料产业蓬勃发展,布局建设一批材料数据平台,积累了大量的材料科学、技术、生产、应用等数据,但数据作为新要素流转共享不通畅、开发利用不深入、潜值释放不充分等问题突出,材料数据“孤岛化”现象严重,难以充分发挥数据基础资源和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作用,亟需提高数据服务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能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大数据对新材料产业的重要支撑作用,构建材料研发与应用的新模式,培育新质生产力,特制定《建设方案》。


二、《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建设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着力打造资源富集、高效贯通、应用繁荣、治理有序的材料大数据生态,通过“材料+数据”助力新材料原始创新,服务新材料企业发展,培育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新引擎,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构筑全球竞争新优势。


目标到2027年,材料领域数据资源汇聚能力、流通活力明显增强。搭建形成“1+N”的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形成30个以上数据资源节点、30项以上材料大数据算法软件和工具,20种以上典型关键材料和产品的数据赋能应用示范。到2035年,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体系全面建成并稳定运行。实现全国材料领域数据的汇聚、处理和开发,持续提供引领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大数据技术产品和服务,形成数据驱动的材料创新发展范式和市场化的可持续运营能力。


三、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的定位与功能是什么?


《建设方案》明确了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的定位,是促进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型研发基础设施,着力实现科技、产业等材料数据融通和应用。一是立足机制创新,汇聚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材料重点平台等各类创新主体材料数据,构建新材料数据资源中心;二是立足协同创新,增强材料数据产品研究、应用和推广等创新链各环节创新能力,构建加速新材料应用数据产品开发的研发中心;三是立足成果转化,提供材料数据基础产品和定制化服务,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产业整体能力提升的服务中心。


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的六大功能:一是构建材料数据汇聚标准和融通平台,打造辐射全国的材料数据资源体系;二是加强共性和前沿技术研究,提升数据赋能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开展材料数据产品开发应用,提升材料研发效率,降低材料研发成本,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提供材料数据公益服务,助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五是加强材料基因领域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材料大数据应用提供多层次创新人才;六是推进材料数据和技术国际合作,促进材料大数据和技术水平提升,推进标准规范建设。


四、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建设方案》提出,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任务包括3方面8项具体工作。


(一)搭建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建立中心主平台,统筹建门户、出标准、定规则。负责建设相关硬件基础设施及系统;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分类分级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无偿共享和有偿使用相结合的数据管理共享机制;收集汇聚公开材料数据、公共财政支持项目数据、知识产权数据等资源;推动数据资源节点的遴选、搭建和管理;组织开展材料数据共性、前沿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应用;牵头遴选一批算力中心,支撑大数据中心稳定运行;提供公益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技术合作。布局数据资源节点,依托各类创新载体,负责采数据、用数据、保质量。聚焦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材料等6个材料领域,以及1个材料综合应用领域,分科技、产业和计算三类,支持建设数据资源节点。


(二)建立数据流通应用技术体系。一是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全链条技术标准体系、数据安全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二是建立管理共享机制。探索统一共享服务模式,构建差异化的数据产品使用和服务机制,建立数据管理和融通机制,打通科技、产业数据汇聚共享通道。三是建立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安全技术应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技术手段,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和数据安全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贯标。


(三)优化新材料大数据技术应用生态。一是研发关键技术和软件。开展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安全可靠软件开发,创新突破和持续输出材料大数据关键技术和软件。二是实施应用示范。开发成分优化、工艺改进等数据产品,开展关键材料数字化研发、生产、应用中的典型场景打造,推动材料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融合发展。三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公益服务。培养和引进多学科复合型人才,集聚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在符合安全规范条件下,向社会免费提供数据查询、软件开源等数据产品。


五、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模式是什么?


《建设方案》提出3方面的创新管理机制,支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长期运营。一是中心主平台要建立开放透明的运行管理机制,组织研究提出建设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实施计划,统筹协调推进;二是研究建立数据资源节点分级会员制度,确定对非公共属性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会员级别权限,构建数据资源节点内部评价和退出机制;三是通过市场、标准及技术等手段,逐步打通科技、产业等相关材料数据资源的融通和应用。


新材料大数据中心运营分为主平台和数据资源节点两个方面。主平台坚持公益性服务为主,向社会免费提供具有公共属性的基础产品,可根据发展需要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服务,并充分发挥新材料大数据创新联盟作用,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通过无偿捐赠、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运营。数据资源节点以商业化运营为主,重点发挥数据产品开发应用和推广功能,鼓励无偿提供具有公共属性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展材料数据汇聚和数据产品开发应用,提供多类定制化数据产品,实现运营收益。


六、推动《建设方案》落实有哪些保障措施?


《建设方案》提出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推动建立总体架构,实施绩效评价;发挥地方优势,组织动员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建设运营。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利用现有政策资金渠道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资源,支持大数据中心建设、承担或参与有关任务;鼓励地方出台配套政策,加大对数据资源节点的配套支持。三是建立多元化资金和数据渠道。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资金投入模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等数据持有单位作用,加强数据共享与交换。四是加强人才激励、培养和引进。鼓励建立人才激励和奖励机制,加大人才政策倾斜;强化材料大数据应用创新高端人才培养,支持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五是强化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各相关方依法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做好风险监测、事件处置和报告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核心关键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加大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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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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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临夏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设置情况:州工信局现有内设科室共6个,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运行科、循环经济与技术创新科、政策法规与规划发展科、信息化发展科、中小企业科。

通信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环城东路53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电话:0930-6214915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