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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夏州州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技,特派员,州,单位,服务,临州科发〔2021〕25号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委组织部、科技局(和政县教科局)、人社局、工信局:现将《临夏州州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州科发〔2021〕25号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委组织部、科技局(和政县教科局)、人社局、工信局:现将《临夏州州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 临夏州科技局临夏州人社局 临夏州工信局2021年7月5日临夏州州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人才助推产业发展“五大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发〔2020〕65号)、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推动创新驱动突破若干措施》的通知(临州办发〔2020〕92号)、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17〕13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州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组织领导第一条 科技特派员工作坚持党委统揽、政府引导、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由科技部门牵头,组织、人社、工信部门协同配合,合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第二条 州科技局会同组织、人社、工信等部门负责州级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管理、指导和督查。第三条 州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具体办理日常工作。第二章 人员选派第四条 选派范围与条件(一)选派范围:州级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除教育、卫生、公检法系统外)获得发明专利的公职人员。(二)选派条件: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创新创业,自愿到基层从事科技服务,所学专业与驻点单位需求相一致。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5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驻点单位条件:在临夏州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五条 选派程序(一)需求摸底。州科技局对驻点单位科技特派员需求开展摸底调查,按实际需求确定选派数量,做到少而精、按需选派。(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须所在单位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持书面申请、驻点单位需求证明,提交有关资料,到州科技局报名。(三)部门联审。由州科技局牵头,组织、人社、工信部门参加,共同就申请材料进行会议联审,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填写《科技特派员审批表》。(四)审批备案。通过联审的拟选派人员名单,在州政府网站公示,报请州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后,四部门联合发文下派。州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颁发科技特派员证书,建立人员电子档案。第六条 服务期限科技特派员每年选派一次,服务期为一年。驻点单位需要、本人愿意、单位同意,可办理续派手续。第三章 职责任务第七条科技特派员的职责(一)开展技术攻关活动。针对服务对象技术需求,帮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促进企业和农户技术进步,支撑农村富民产业发展。(二)开展技术推广活动。精准对接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结合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开展技术服务、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四)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推动建立微观领域“利益共同体”,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研发服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五)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根据农村产业现状、特点和技术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地方技术带头人。第四章 工作制度第八条 科技特派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任务,搞好驻点单位服务。(一)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记录。(二)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00天,具体服务时间以实际需要为主。(三)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结束驻点服务工作,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驻点单位和所在单位同意,经州科技局审核后回原单位。第九条 所在单位负责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考勤驻点服务情况,切实提高工作实效,严格杜绝吃空饷、两头跑。第十条 驻点单位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管理,实行签到制,如实记录任务完成情况,不得虚设、空设科技特派员岗位。若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不再派驻科技特派员。第五章 检查考核第十一条 州科技局会同组织、人社、工信部门至少一年一次对科技特派员进行随机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情况作为服务期满时考核的重要依据。(一)首次检查中发现缺岗,给予诫勉教育。(二)两次检查中发现缺岗,进行通报批评。(三)检查中发现长期无故缺岗,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通知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科技特派员、晋升职务或职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科技特派员一年服务期满时,州科技、组织、人社、工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科技特派员履职情况、服务绩效、创新创业成果、驻点单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装入本人档案。第十三条州组织、人社部门每年按照科技特派员人数单独下达15%的优秀等次名额,且不占本单位的优秀比例。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派。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十四条 全面落实科技特派员相关优惠措施。(一)科技特派员原职务、职称、编制及相应待遇不变,其服务期限作为基层工作的经历。(二)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申报省、州级科技项目。第十五条 所在单位要从技术、信息等方面对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活动提供支持,确保专心从事驻点单位服务工作。驻点单位对科技特派员在项目申报、考察学习、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要给予支持。第十六条 州科技局会同组织、人社、工信部门对业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员进行宣传报道、表彰奖励。适时安排培训学习、观摩交流。第十七条 州科技经费中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培训学习、检查考核等。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州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州级科技计划项目(B类)的通知,项目,科技,州,计划,单位,各有关单位:经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州直科研单位组织推荐,州科技局组织专家开展了项目立项可行性评审,评审结果经州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并公示无异议,确定2022年度第二批州级科技计划项目(B类)立项21个项目。现将计划下达,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各有关单位:经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州直科研单位组织推荐,州科技局组织专家开展了项目立项可行性评审,评审结果经州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并公示无异议,确定2022年度第二批州级科技计划项目(B类)立项21个项目。现将计划下达,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管理项目推荐单位、承担单位要按照《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甘科计规[2022]5号、《临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临州科发(2022)37号)有关规定,强化监管,保障项目按期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项目实施期间,发生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州科技局,项目任务书规定执行期到期后,要按规定完成项目验收结题、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二、工作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落实项目自筹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项目承担单位应细化各类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资金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附:2022年度临夏州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B类)汇总表.xls临夏州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13日 |
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力 为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强劲支撑,科技,创新,工作,发展,科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加强科普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在当前背景下,文件出台的意义何在?怎样理解科普工作步入“新时代”,我们又面临哪些新任务?针对科学普及发展中的难题,文件亮出了什么破解举措?9月4日,科技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力为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强劲支撑——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解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加强科普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在当前背景下,文件出台的意义何在?怎样理解科普工作步入“新时代”,我们又面临哪些新任务?针对科学普及发展中的难题,文件亮出了什么破解举措?9月4日,科技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记者:《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王志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科普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科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2016年“科技三会”上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在2020年科学家座谈会上强调“对科学兴趣的引导和培养要从娃娃抓起”;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让更多的青少年心怀科学梦想、树立创新志向”。《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重要指示的切实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从制度上统筹推进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创新工作。此次《意见》印发,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科普工作提出新的明确要求,是推动新时代科普创新发展的重大契机。 多年来,我国科普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进入新时代,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都对科普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也是时代赋予科技创新的历史使命。《意见》着力解决科普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为科普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充分发挥科普在国家战略任务和使命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科普在培育科学精神、培养科技创新人才、营造社会创新氛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深入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和有效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意义。记者:怎么理解文件中提及的科普工作进入“新时代”?王志刚:从国际上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化。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公共卫生等全球性问题,亟须形成国际科技治理的共识。这就需要科学普及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化科技人文交流,推动文明互鉴,学习借鉴更多的国际先进经验,并向世界分享更多的中国科技成果,在应对全球性挑战中贡献更多“中国智慧”,更好地服务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要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科学普及在策源创新发展中的基石作用,构建科普“软实力”战略支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从科技发展态势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学的社会功能、科学与人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科学普及大力推动科技与人、科技与经济、科技与社会、科技与文化的相互融合,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记者:为促进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意见》对构建“大科普”格局作出哪些部署安排?王志刚: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科普工作覆盖了经济建设、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有关部门、企业、学校及科研机构、广大科技工作者乃至每个公民都有密切关系,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完成。为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市场化运行的大科普工作格局,《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持续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科普工作统筹协调。《意见》强调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政策衔接。同时,强化科普工作统筹协同,切实发挥科普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形成分工明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推进机制,构建央地与部门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科普工作体系。 二是不断强化关键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见》对科普工作的6类关键部门作出明确要求: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履行科普工作领导责任,把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科技创新协同部署推进;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科普行政管理责任,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科普规划和督促检查;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强化科普工作职能,提供科普决策咨询服务;各类学校和科研机构要强化科普工作责任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科普资源供给;企业要履行科普责任,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创新创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各类媒体要发挥传播渠道重要作用,主流媒体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科技宣传,增加科普内容。新兴媒体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科普作品的科学性审核。 三是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公民的积极性。《意见》要求科技工作者要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事业,自觉承担科普责任。运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准则,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表率。《意见》还号召公民要积极参与科普活动,把提升科学素质、掌握和运用科技知识作为终身学习重要内容,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等不良现象。记者:《意见》强调要促进科普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如何推动形成新时代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的良好局面?王志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面向现代化建设全局,把科技创新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科普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必然要求。《意见》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化“两翼理论”的认识,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推动形成新时代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在科普发展导向上强化战略使命。强调新时代科普工作要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动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厚植创新沃土,以科普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是发挥科技创新对科普工作的引领作用。强调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加大具备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向公众开放力度;在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中加强与科普工作衔接和系统部署;积极利用科普方式,宣传国家科技发展重点方向和科技创新政策,引导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发挥科普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聚焦战略导向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科普。运用科普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公众。鼓励在科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营造新技术应用良好环境。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搭建科技成果科普宣介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记者:针对科普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意见》作出哪些安排?王志刚:《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科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为科学普及的重要方向,通过全面提升科普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公众理解科学,调动社会力量参加科普,引导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使蕴藏在亿万人民中间的创新智慧充分释放,不断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意见》明确加强科普领域舆论引导,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强化科普舆论阵地建设和监管;增强科普领域风险防控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建立科技创新领域舆论引导机制,掌握科技解释权;坚决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反对伪科学、反科学,打击假借科普名义的抹黑诋毁等活动。 《意见》倡导弘扬科学家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优秀品质,加大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精神内涵,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引领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业。 《意见》还要求加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科普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下乡入村进户等科普活动;并提出促进科普对外交流合作,健全国际科普交流机制等。(来源:科技日报 记者 刘垠)原文链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数字,发展,经济,服务,数据,国发〔202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发〔202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1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一、发展现状和形势(一)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数字经济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信息基础设施全球领先。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光纤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和应用加速推进。宽带用户普及率明显提高,光纤用户占比超过94%,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108%,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活跃用户数达到4.6亿。 产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农业数字化全面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工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更多企业迈上“云端”。 新业态新模式竞相发展。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加速融合,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移动支付广泛普及,在线学习、远程会议、网络购物、视频直播等生产生活新方式加速推广,互联网平台日益壮大。 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度提升,“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服务管理新模式广泛普及,数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线政务服务水平跃居全球领先行列。 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等在全球赢得广泛共识,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取得明显成效,“丝路电商”合作成果丰硕,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加速出海,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链供应链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间数字鸿沟未有效弥合,甚至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数据资源规模庞大,但价值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二)面临形势。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数字经济是数字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世界主要国家均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纷纷出台战略规划,采取各种举措打造竞争新优势,重塑数字时代的国际新格局。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不断凸显,成为最具时代特征的生产要素。数据的爆发增长、海量集聚蕴藏了巨大的价值,为智能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协同推进技术、模式、业态和制度创新,切实用好数据要素,将为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带来强劲动力。 数字化服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数字化方式正有效打破时空阻隔,提高有限资源的普惠化水平,极大地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数字经济发展正在让广大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规范健康可持续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快速扩张,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转变传统发展方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水平,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和国际,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为构建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突出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作用,促进数字技术向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各领域广泛深入渗透,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融合创新,形成以技术发展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以领域应用带动技术进步的发展格局。 坚持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坚持以数字化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广阔市场空间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以数据流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高效贯通,推动数据技术产品、应用范式、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协同创新。 坚持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突出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健全完善协同监管规则制度,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宏观调控、政策法规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坚持系统推进、协同高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经济社会各主体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机制。结合我国产业结构和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系统谋划、务实推进,更好发挥政府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建成,利用数据资源推动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成效显现,数据确权、定价、交易有序开展,探索建立与数据要素价值和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农业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加深入,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速普及,生活性服务业多元化拓展显著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 ——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大幅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在部分领域形成全球领先优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广泛普及,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基础设施广泛融入生产生活,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数字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电子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网络化、数字化、智慧化的利企便民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数字鸿沟加速弥合。 ——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协调统一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基本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机制基本健全。政府数字化监管能力显著增强,行业和市场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数字经济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数字经济安全体系进一步增强。展望2035年,数字经济将迈向繁荣成熟期,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三、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 (一)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有序推进骨干网扩容,协同推进千兆光纤网络和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商用部署和规模应用,前瞻布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网络技术储备,加大6G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积极参与推动6G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加快布局卫星通信网络等,推动卫星互联网建设。提高物联网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等领域的覆盖水平,增强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二)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区布局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数据中心集群,结合应用、产业等发展需求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推进云网协同发展,提升数据中心跨网络、跨地域数据交互能力,加强面向特定场景的边缘计算能力,强化算力统筹和智能调度。按照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原则,持续推进绿色数字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持续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动智能计算中心有序发展,打造智能算力、通用算法和开发平台一体化的新型智能基础设施,面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自动驾驶、语言智能等重点新兴领域,提供体系化的人工智能服务。 (三)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稳步构建智能高效的融合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水平。高效布局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提升支撑“智能+”发展的行业赋能能力。推动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和生产装备智能化改造,推进机器视觉、机器学习等技术应用。建设可靠、灵活、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支撑制造资源的泛在连接、弹性供给和高效配置。加快推进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物流、环保等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智能化水平。构建先进普惠、智能协作的生活服务数字化融合设施。在基础设施智能升级过程中,充分满足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需求,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生活。 四、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一)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支持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聚焦数据的标注、清洗、脱敏、脱密、聚合、分析等环节,提升数据资源处理能力,培育壮大数据服务产业。推动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和数据质量,探索面向业务应用的共享、交换、协作和开放。加快推动各领域通信协议兼容统一,打破技术和协议壁垒,努力实现互通互操作,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推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统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基础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释放数据红利。(二)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治理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鼓励市场主体探索数据资产定价机制,推动形成数据资产目录,逐步完善数据定价体系。规范数据交易管理,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提升数据交易效率。严厉打击数据黑市交易,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三)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适应不同类型数据特点,以实际应用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数据开发利用机制。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促进数据、技术、场景深度融合,满足各领域数据需求。鼓励重点行业创新数据开发利用模式,在确保数据安全、保障用户隐私的前提下,调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参与数据价值开发。对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允许加工利用的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通过数据开放、特许开发、授权应用等方式,鼓励更多社会力量进行增值开发利用。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城市数据融合及产业生态培育,提升城市数据运营和开发利用水平。 五、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一)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强化数字化思维,提升员工数字技能和数据管理能力,全面系统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全面整合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强化全流程数据贯通,加快全价值链业务协同,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能力,提升企业整体运行效率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率。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从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的环节入手,加快推进线上营销、远程协作、数字化办公、智能生产线等应用,由点及面向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延伸拓展。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平台、行业龙头企业等立足自身优势,开放数字化资源和能力,帮助传统企业和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技术和资金壁垒,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全面深化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立足不同产业特点和差异化需求,推动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大力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推进“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各环节数字化水平。纵深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动装备数字化,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完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培育推广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等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商务,全面加快商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优化管理体系和服务模式,提高服务业的品质与效益。促进数字技术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领域的深度应用,引领咨询服务和工程建设模式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智慧能源建设应用,促进能源生产、运输、消费等各环节智能化升级,推动能源行业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推动产业互联网融通应用,培育供应链金融、服务型制造等融通发展模式,以数字技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三)推动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引导产业园区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园区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丰富技术、数据、平台、供应链等服务供给,提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资源共享水平,引导各类要素加快向园区集聚。围绕共性转型需求,推动共享制造平台在产业集群落地和规模化发展。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依托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各类产业集群跨区域、跨平台协同新机制,促进创新要素整合共享,构建创新协同、错位互补、供需联动的区域数字化发展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 (四)培育转型支撑服务生态。建立市场化服务与公共服务双轮驱动,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多要素支撑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解决企业“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的难题。面向重点行业和企业转型需求,培育推广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聚焦转型咨询、标准制定、测试评估等方向,培育一批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市场规模和活力。支持高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协同,建设综合测试验证环境,加强产业共性解决方案供给。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衔接集聚各类资源条件,提供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打造区域产业数字化创新综合体,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六、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 (一)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瞄准传感器、量子信息、网络通信、集成电路、关键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新材料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以数字技术与各领域融合应用为导向,推动行业企业、平台企业和数字技术服务企业跨界创新,优化创新成果快速转化机制,加快创新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鼓励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创新联合体等新型创新主体,打造多元化参与、网络化协同、市场化运作的创新生态体系。支持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开源项目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创新模式开放化演进。(二)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强化关键产品自给保障能力。实施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加强面向多元化应用场景的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5G、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加快平台化、定制化、轻量化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新兴数字产业新优势。协同推进信息技术软硬件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加快集成适配和迭代优化,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三)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数据、产品、内容等资源整合共享,扩大协同办公、互联网医疗等在线服务覆盖面。深化共享经济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应用,拓展创新、生产、供应链等资源共享新空间。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经济,加快优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运营,培育智慧销售、无人配送、智能制造、反向定制等新增长点。完善多元价值传递和贡献分配体系,有序引导多样化社交、短视频、知识分享等新型就业创业平台发展。(四)营造繁荣有序的产业创新生态。发挥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资源共享和数据开放,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鼓励开源社区、开发者平台等新型协作平台发展,培育大中小企业和社会开发者开放协作的数字产业创新生态,带动创新型企业快速壮大。以园区、行业、区域为整体推进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技术研发、标准制修订、测试评估、应用培训、创业孵化等优势资源汇聚,提升产业创新服务支撑水平。七、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一)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利企便民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数字身份统一认证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公文等互信互认,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向基层深度拓展,提升服务便利化、共享化水平。开展政务数据与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增强基于大数据的事项办理需求预测能力,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聚焦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实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 (二)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加快推动文化教育、医疗健康、会展旅游、体育健身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复用。充分运用新型数字技术,强化就业、养老、儿童福利、托育、家政等民生领域供需对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智慧广电网络,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升级改造。深入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加强面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的远程服务,拓展教育、医疗、社保、对口帮扶等服务内容,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提升面向特殊群体的数字化社会服务能力。促进社会服务和数字平台深度融合,探索多领域跨界合作,推动医养结合、文教结合、体医结合、文旅融合。(三)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协同优化城乡公共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完善农村地区信息化服务供给,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形成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构建城乡常住人口动态统计发布机制,利用数字化手段助力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四)打造智慧共享的新型数字生活。加快既有住宅和社区设施数字化改造,鼓励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智能系统,打造智能楼宇、智能停车场、智能充电桩、智能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引导智能家居产品互联互通,促进家居产品与家居环境智能互动,丰富“一键控制”、“一声响应”的数字家庭生活应用。加强超高清电视普及应用,发展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新业态。创新发展“云生活”服务,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8K高清视频等技术的融合,拓展社交、购物、娱乐、展览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鼓励建设智慧社区和智慧服务生活圈,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整合,提升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支持实体消费场所建设数字化消费新场景,推广智慧导览、智能导流、虚实交互体验、非接触式服务等应用,提升场景消费体验。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打造数字产品服务展示交流和技能培训中心,培养全民数字消费意识和习惯。 八、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一)强化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发展和监管两手抓。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创新协同治理模式。明晰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明确监管范围和统一规则,加强分工合作与协调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分类清理规范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鼓励和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市场监管,建立完善信用档案,推进政企联动、行业联动的信用共享共治。加强征信建设,提升征信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完善协同会商机制,有效打击数字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推动监管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提升监管的开放、透明、法治水平。探索开展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联合监管试点,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 (二)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强化政府数字化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有效发挥对规范市场、鼓励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支撑作用。建立完善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统计监测和决策分析体系,提升数字经济治理的精准性、协调性和有效性。推进完善风险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和机制,强化重大问题研判和风险预警,提升系统性风险防范水平。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机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有效衔接,强化对平台经营者及其行为的监管。(三)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形成治理合力,鼓励良性竞争,维护公平有效市场。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建设和行业自律,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培育多元治理、协调发展新生态。鼓励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和渠道,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数字经济治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畅通多元主体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九、着力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 (一)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强化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要求,确保重要系统和设施安全有序运行。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跨领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事件预警通报机制,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威胁发现、应急指挥、协同处置和攻击溯源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电信、金融、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重要行业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支持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支持网络安全保护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信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强化针对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研究管理,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加快发展网络安全产业体系,促进拟态防御、数据加密等网络安全技术应用。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支持发展社会化网络安全服务。 (二)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研究完善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研究推进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销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数据使用者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依法依规加强政务数据安全保护,做好政务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的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网络安全审查、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等,有效防范国家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推动提升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增强重点行业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规范身份信息、隐私信息、生物特征信息的采集、传输和使用,加强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安全监管能力。 (三)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综合研判,防范各类风险叠加可能引发的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原创性、引领性创新领域,避免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盲目跟风炒作等,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业态和模式创新。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加强动态监测,规范数字金融有序创新,严防衍生业务风险。推动关键产品多元化供给,着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引导企业在法律合规、数据管理、新技术应用等领域完善自律机制,防范数字技术应用风险。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完善灵活就业的工伤保险制度。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探索建立新业态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着力推动数字经济普惠共享发展,健全完善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各类特殊群体的网络保护机制。 十、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一)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以数字化驱动贸易主体转型和贸易方式变革,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环境。完善数字贸易促进政策,加强制度供给和法律保障。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探索放宽数字经济新业态准入,引进全球服务业跨国公司在华设立运营总部、研发设计中心、采购物流中心、结算中心,积极引进优质外资企业和创业团队,加强国际创新资源“引进来”。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针对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鼓励各业务环节探索创新,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海外仓领军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二)推动“数字丝绸之路”深入发展。加强统筹谋划,高质量推动中国—东盟智慧城市合作、中国—中东欧数字经济合作。围绕多双边经贸合作协定,构建贸易投资开放新格局,拓展与东盟、欧盟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与非盟和非洲国家研究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统筹开展境外数字基础设施合作,结合当地需求和条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跨境光缆建设合作,保障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基于区块链的可信服务网络和应用支撑平台,为广泛开展数字经济合作提供基础保障。推动数据存储、智能计算等新兴服务能力全球化发展。加大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合作模式创新,支持我国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三)积极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倡导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积极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加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数字经济相关标准和治理规则。依托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数字经济标准国际协调和数字经济治理合作。积极借鉴国际规则和经验,围绕数据跨境流动、市场准入、反垄断、数字人民币、数据隐私保护等重大问题探索建立治理规则。深化政府间数字经济政策交流对话,建立多边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拓展前沿领域合作。构建商事协调、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防范各类涉外经贸法律风险,为出海企业保驾护航。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形势研判,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务实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各地方要立足本地区实际,健全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政策的解读与宣传,深化数字经济理论和实践研究,完善统计测度和评价体系。各部门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强跨部门协调沟通,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数字经济薄弱环节的投入,突破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短板与瓶颈,建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拓展多元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数字经济细分领域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引导,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 (三)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计划,扩大优质数字资源供给,鼓励公共数字资源更大范围向社会开放。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数字技术技能类人才培养,深化数字经济领域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支持企业与院校共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制定实施数字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提高老年人、残障人士等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切实解决老年人、残障人士面临的困难。提高公民网络文明素养,强化数字社会道德规范。鼓励将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纳入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范围,积极探索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及激励政策。 (四)实施试点示范。统筹推动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完善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机制,构建引领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高地。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的改革举措,采取有效方式和管用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支持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采取产业、财政、科研、人才等政策手段,不断完善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鼓励跨区域交流合作,适时总结推广各类示范区经验,加强标杆示范引领,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监测评估。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并推动落地。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成效分析,抓好重大任务推进实施,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评估,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摘自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微信公众号 |
解读《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做好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问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科技创新是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组织编制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实施方案》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为全国科技界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地方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起到指导作用。 二、《实施方案》的定位与编制原则是什么? 《实施方案》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针对我国各重点行业碳排放基数和到2060年的减排需求预测,系统提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创新方向,统筹低碳科技示范和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低碳科技企业培育和国际合作等措施,推动科技成果产出及示范应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在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统筹当前和长远。按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基于我国2030年和2060年经济社会发展和碳排放的情景预测,研究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构建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 二是统筹科技创新与政策创新。科技创新和政策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两个重要方面,缺一不可。结合科技部的职能,《实施方案》更加侧重于科技创新,着力于加强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技术供给,同时也适当考虑了低碳技术标准等政策创新方面的内容,以促进低碳技术产业化。 三是统筹科技部门和相关方面的工作。在科技部已开展和正在部署的相关工作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在低碳科技创新方面的科技需求,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吸纳。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与相关部门编制的实施方案做好协调和对接。 三、《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加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涉及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成果推广、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10项具体行动。 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支撑行动。立足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并降低碳排放; 二是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突破行动。是以原料燃料替代、短流程制造和低碳技术集成耦合优化为核心,引领高碳工业流程的零碳和低碳再造; 三是建筑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是以围绕交通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以脱碳减排和节能增效为重点,大力推进低碳零碳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 四是负碳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能力提升行动。聚焦提升CCUS、绿色碳汇、蓝色碳汇等负碳技术能力,对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和减量替代技术进行针对性部署; 五是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创新行动。围绕驱动产业变革的目标,聚焦基础研究最新突破,加快培育颠覆性技术创新路径,引领实现产业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迭代升级; 六是低碳零碳技术示范行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技术引领的节能减碳技术综合解决方案,并开展一批典型低碳技术应用示范,促进低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七是碳达峰碳中和管理决策支撑行动。加强碳减排监测、核查、核算、评估技术体系研究建议,提出不同产业门类、区域的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径和技术支撑体系; 八是碳达峰碳中和创新项目、基地、人才协同增效行动。着力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对低碳科技创新的系统部署,推动国家绿色低碳创新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项目、基地和人才协同,提升创新驱动合力和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九是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培育与服务行动。加快完善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低碳科技领军企业,优化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创业生态; 十是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国际合作行动。持续深化低碳科技创新领域国际合作,构建国际绿色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网络,支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如何确保《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科技部将通过以下三方面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机制保障,建立双碳科技创新部际协调机制和国家碳中和科技专家委员会,同时持续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营造适宜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的创新环境。二是加强碳中和技术跟踪监测,重点关注碳中和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投入,通过科技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技术优选与迭代。三是加强技术成果的产权保护,推进完善国家科技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建立低碳技术侵权行为信息记录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共享平台。(来源: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原文链接:科技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的通知 |
州科技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 各县(市)科技局,各科、局属各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水平,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州政府部署要求,围绕《临夏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对照7个方面35条重点工作,结合科技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明确措施,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结合、政策落实到位、便民惠企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全州科技创新发展。二、重点工作(一)全力抓好任务落实。一是对照《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临夏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精神和我州《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梳理我局任务清单,制定落实方案,逐一明确落实措施,确保我局“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围绕“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认真对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第一、第二季)各项指标和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局整改方案,继续开展自查自评,确保每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二)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临夏州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实现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网上申报审批,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立项程序。二是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结合科技工作实际,进一步对照梳理涉及我局的共享信息和共享需求,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继续加载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在网上调用共享信息,推进科技政务数据的共享率和应用率。三是推行电子文件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在共享网上加载完成的电子文件,按照电子文件标准化制作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并录入电子文件系统。(三)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一是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二是进一歩标准化政务事项办事流程,细化政务事项申请条件、审批时限、办理要件,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对进驻大厅人员不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放管服”政策、业务流程、注意事项、业务知识,更好服务办事企业和民众。(四)规范审批执法行为。一是清理整治变相审批。认真对照省州政府1-24批次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下放、承接情况“回头看”,核查该取消的事项是否已经取消,部分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承接到位。加强对县级部门业务指导,确保事项要素内容统一规范。二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中所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监督检查。全面归集公示涉企信息,认真做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及时推送失信企业信息。四是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权责清单,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五)推进惠企政策落实。一是全面梳理本部门各类利企惠民政策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公开。二是对本行业各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巩固提升成效,针对问题强化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三是加强政策精准推送到位。利用企业负责人为主的科技政策宣传微信群,及时发布项目申报、科技、银企合作等政策信息,让企业及时了解科技政策。建立“包县服务”工作机制,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个县市,实行“一对一”对接联系,助推企业发展。利用“科技三下乡”、科技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宣传解读相关科技优惠政策。四是认真落实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六)优化科技项目管理。一是修订《临夏州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经理管理、结题验收、公示公开等各环节工作机制,提升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二是优化科技项目申报方式,建成州级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实现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网上申报审批。三是简化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程序,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合二为一,实现“一个本子管到底”的目标。(七)加强12345热线工单办理。进一步更新完善临夏州12345民情服务热线知识库信息,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办理12345热线平台转办工单。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及时部署、推进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以企业调研发现的问题为依据,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力促科技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二)靠实责任机制。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分管领导要及时跟进、督促指导,各责任科室要紧盯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三)强化学习培训。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省州“放管服”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核心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迅速推进。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州上举办的“放管服”改革培训班,提升业务人员能力和水平。 临夏州科技局 2021年4月8日 |
科技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床研究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强化疫情防控科技项目支撑,临夏州科技局立即行动,2020年2月8日会同财政部门安排科技经费35万元,迅速组织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和州疾控中心实施了《临夏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发病特点研究》、《玉屏风散加味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共卫生事件的疗效观察》等5个州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床研究。项目实施以来,承担单位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并不断完善调查内容。熬制了玉屏风散加味中药药液2000副,进行服用疗效的临床观察。同时,采购了额温仪、肺功能仪、呼吸机管路、过滤器等医用器材。特别是不锈钢立式灭菌器的购置到位,对州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实验室科研设施得到了提升。目前,各项目正在进一步实施中。 |
靖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通过省科技厅评审近日,永靖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顺利通过省科技厅评审。近年来,永靖县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总要求,立足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高起点、高标准创建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提升科技水平,培育壮大新型农业产业,提升了群众依靠科技加快增收致富的能力。据了解,永靖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规划面积为34.2万亩,分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3个区,其中:核心区0.5万亩,示范区8.5万亩,辐射区25.2万亩。该园区的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助推脱贫攻坚,实现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增强广大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现代意识、科技意识和发展意识,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
关于发布《临夏州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2019)》的通知临州科发〔2019〕81号各县市科技局,和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科技对水污染防治的支撑作用,按照《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5〕103号)和《转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水污防领办发〔2019〕17号)要求,我们参照省科技厅2019年发布的《甘肃省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结合我州实际,编制形成了《临夏州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2019)》,现予发布,供参考。附件:临夏州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2019).doc 临夏州科技局 2019年11月14日 |
州县科技局联合开展食用菌种植实用技术培训12月24日,州科技局邀请州农科院“三区”科技人才,康乐县科技局组织康乐县景古镇景古村食用菌种植户及当地群众在景古村村委会联合开展了临夏州“三区”人才冬春季食用菌种植实用技术培训。 培训会上州农科院食用菌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贾西灵从羊肚菌菌丝结构、习性特征、菌种培育、种植模式、生产管理、注意事项及产业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对羊肚菌种植关键实用技术做了系统全面地讲解,州农科院高级工程师常全华围绕当地食用菌重点产业--香菇,详细讲解了香菇的种植模式、管理方法及如何培育优质香菇等的先进科技实用技术。参训群众认真聆听,积极提问,纷纷表示专家的讲解通俗易懂、关键实用,及时纠正和帮助了食用菌种植和管理中所遇到的很多细节难题及管理困惑,切实帮助了他们的生产生活,也为加快全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和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据统计,此次培训会给群众散发食用菌种植技术资料及临夏世界地质公园宣传册等200多份(册),发放碳氨复合肥80袋,培训食用菌种植科技明白人80余人。 |
2021年临夏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举行6月9日,州、市科技局组织干部职工在临夏市红园广场参加了以“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为主题的2021年临夏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展示展板、散发科技书籍和科普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了科技先进实用技术、展示了科技新技术及新成果、弘扬了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展出科技展板4幅(块),向群众发放各类科普宣传资料和科技书籍5类800多册(本)。 |
2018年省科技奖与专利奖结果出炉1月16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决定,授予“油水分离材料的仿生设计制备与性能调控”等150个项目获科学技术奖、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甘肃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王有云甘肃省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动力和活力,省政府决定,对为全省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科技工作者给予奖励。根据《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授予:“油水分离材料的仿生设计制备与性能调控”和“几类非线性方程解的分歧、爆破及行波的波速”两项成果甘肃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中生代以来化石植物多样性演变与古气候定量重建”等5项成果甘肃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动物重要寄生虫线粒体基因组解析及系统发育研究”等5项成果甘肃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高技术工业用聚合物基动密封材料关键共性技术及工程应用”和“边坡工程灾害防控技术创新及应用”两项成果甘肃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新型Al-Ti-C-RE细化合金制备工艺研究及其产业化应用”等4项成果甘肃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一种PVC-U球阀阀体注塑成型工作台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等5项成果甘肃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环境与气候灾害集成探测技术与应用”等11项成果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梨新品种选育及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51项成果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甘肃省定西市道地中药材产业化推广及惠民示范工程”等65项成果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甘肃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王有云甘肃省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此外,根据《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规定,省政府决定,同时授予:“一种降低铝电解阳极效应的控制方法”等5项专利甘肃省专利奖一等奖。“一种麻杏止咳胶囊及其制备工艺”等20项专利甘肃省专利奖二等奖。“用于通信基站智能新风节能系统的监控单元”等25项专利甘肃省专利奖三等奖。——摘自《甘肃科技报》 |
临夏州市科技局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5月11日,州市科技局组织干部职工在临夏市红园广场参加了以“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的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展示防灾减灾展板,散发科技书籍和科普资料等形式,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了科技先进实用技术、展示了科技新技术及新成果、弘扬了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 本次活动中州市科技局共展出防灾减灾挂图3幅(块),向群众发放各类科普宣传资料和科技书籍5类800多册(本)。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大家防灾救灾和避灾自救互救的技能。 |
州科技局积极组织开展全州劳动力实用技术暨科技明白人培训根据《临夏州劳动力培训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精准脱贫工作要立足农业地区实际,把产业扶贫作为重要抓手,引导和帮助群众发展特色种植、畜牧养殖、劳务等富民产业大发展的脱贫工作要求,州科技局认真研究部署,依托科技项目、科技人才等优势,2020年4月立项实施了《临夏州科技局“三区人才”实用技术暨县(市)科技明白人培训》项目。在全州八县(市)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和劳动力实用技术暨科技明白人培训活动。这次培训由州科技局组织开展,各县(市)科技局承担实施,项目经费来源为州科技局“三区三州”科技专项经费。培训活动以促进农林牧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含量,增加群众收入为目标,以牛羊标准化养殖、温室蔬菜种植、中药材种植、花椒树修剪及病虫害防治、啤特果树修剪及果园管理等为重点的种养实用技术培训。邀请州农科院、州畜牧站、州种苗站、州林技站等单位的“三区三州”科技人才专家,以集中授课、实地操作、示范讲解和现场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因地制宜宣传推广了适宜于当地的先进实用技术。截止10月底,培训项目已全部完成培训任务,在全州八县(市)共计举办培训班14期,受训群众达2100多人,发放各类物资价值12万元,发放实用技术书籍3种5000多本,科普宣传资料5000多份,制作关键实用技术短视频30多个,并通过微信工作群转发到了群众的手机端。此次培训活动安排周密,组织有序,培训内容丰富多彩,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对提高农民科技意识,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增强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和科学素养,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发挥了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的作用,对科技助力脱贫攻坚,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促进我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发挥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
“三区”科技人才开展花椒产业冬季管理培训11月11日,州科技局联合州林木种苗服务站在积石山县银川乡柏杨树村开展了花椒冬季防冻、防病虫害实用技术培训。 州种苗站站长,高级林业工程师常承源、州林木种苗服务站和州科技局“三区”人才深入柏杨树村花椒园,手把手传授石硫合剂涂抹剂配制、如何塗抹花椒树防病虫害等科学实用技术。培训椒农75人,给群众发放了石硫合剂、阿维菌素和呲虫啉等花椒专用药,发放林果栽培实用技术书籍等宣传资料75册。 通过培训,提升了当地群众花椒冬季管理意识,为来年的花椒增产增收提供了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