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配分类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民委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有关规定,编制《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民委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2.规范性文件;

3.相关发展计划、规划;

4.全州性表彰、评奖、竞赛、命名等重大活动;

5.工作动态;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网址: 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州民委”微信公众号;

3.其它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夏州民委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  话:0930—6214299

传   真:0930—6224527

电子邮箱:lxminwei@163.com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州民委办公室或州政府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也可在临夏州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请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4.申请受理时限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附件:临夏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夏州民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要求,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入人心。委党组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不断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必学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共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余次。加强基层干部理论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11月份,举办全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主要内容,培训基层民族工作骨干200余人。

二是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委党组全面落实《临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专题述法等内容,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委党组充分发挥总览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将普法工作做实做细,形成“一把手”负责、分管负责人主抓、业务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普法宣传组织领导。二是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党组会、专题会等方式研究推进法制建设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扎实有序地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督促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要求委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工作问题。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纵深发展。四是按时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2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换证新申领网络培训,培训率100%,通过率100%。组织机关公务员在“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在线参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学习和学法考试,积极号召职工参与在线各类专项答题活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用党内法规和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

三是全方位法治宣传形式不断丰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百场万人”大宣讲、法律“八进”、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精准化开展法治宣传“六项行动”。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开展“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行动。认真实施民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能力。开展以案释法行动。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 深入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开展以案释法行动,通过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引导,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开展法律进学校行动。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组织各类特色活动,对各族学生进行法治安全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法治意识植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开展法律进乡村行动。将法律进乡村与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保障民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相结合,引导各县市和相关部门组建法律宣传小分队,向各族群众送法律、问需求、提升法律服务,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邀请专家学者、部门负责同志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讲,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培训等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引领带动信教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报道行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融媒体中心专栏,定期推送以案说法、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是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坚持把民族事务依法治理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民族事务,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民法治信仰进一步筑牢,推进临夏市八坊街道等4个省级基层法治联系点建设,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民意调查等工作,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稳慎推进民族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修订出台《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传承条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其中。持续开展城乡综合整顿整治十大行动,推动各领域工作规范有序。持续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截止目前,与16个省(区)的45个市(州)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协作机制,实现双向服务、双向管理。

临夏州民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职责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州民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不断加大民族工作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州民委作为国家民委和省民委信息直报点之一,信息宣传工作得到国家和省、州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2024年,我委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我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类信息834在政府网站公开民族工作信息100条,包括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案例24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22条、民族政策法规1条、民族工作信息60余条。微信订阅号“临夏州民委”转载发布国家、省、州各类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类信息680余条。本年度信息报送工作在全国、全省民委系统排名持续靠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省、州相关工作要求,编制《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修订《州民委信息公开制度》《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要求,按时发布民族职责工作信息动态,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严格按照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对单位制发的各类文件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标注。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委没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情况,对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和“今日临夏”下设的“民族团结”专栏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借力“新媒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订阅号“临夏州民委”,以图解、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积极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新媒体日常监管,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严格监管、分工负责、专人维护”的原则,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确定一名县级领导为信息审核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确定2名兼职人员为信息发布人和审核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和整理职责存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州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其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民族工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


我要申请
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
  • 机构设置
  • 领导班子

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临夏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设置情况:州民委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共同发展科3个行政科室下设临夏州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办公室、临夏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中心2个事业单位

办公地点: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话:0930—6214299 

       真:0930—6224527

       箱:lxm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