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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民委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有关规定,编制《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民委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2.规范性文件;

3.相关发展计划、规划;

4.全州性表彰、评奖、竞赛、命名等重大活动;

5.工作动态;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网址: 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州民委”微信公众号;

3.其它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夏州民委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  话:0930—6214299

传   真:0930—6224527

电子邮箱:lxminwei@163.com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州民委办公室或州政府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也可在临夏州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请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4.申请受理时限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附件:临夏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互观互鉴强交流 观摩学习共提升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鉴活动在临夏州举办

8月6至9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鉴活动在临夏州举行,省民委及14个市州的统战、民族工作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40余人参加观摩活动。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宇卫出席交流座谈会并讲话,州政府副州长马显锋主持会议。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先后深入我州临夏县韩集镇易福社区、县人民医院、尹集镇新发村,和政县松鸣岩大中小学劳动综合实践基地,临夏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临夏市融媒体中心,积石山县刘集乡团结村、胡林家乡朝阳社区,临夏州彩陶馆(州博物馆)等点位,实地观摩工作成效,详细了解我州在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推动互嵌式社区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8月8日下午,召开交流座谈会。临夏州汇报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开展情况,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等6个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共同分享了各自的实践成果与思路举措。王宇卫指出,互观互鉴活动作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机制,其核心作用在于破除地域与认知局限,搭建起跨区域、跨层级的直接交流平台,通过实地考察与深度交流,深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的理解,提升工作的系统性、前瞻性和精准性。他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把准创建工作的方向;要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工作,从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加强对培育单位的宣传指导,扎实做好储备工作;要找准本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重点,聚焦群众认知、干部教育、社区交往、学校教育等关键领域,通过精准施策让“铸牢”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地见效;要持续深化“一廊一区一带”联创共建行动,各牵头市州要聚焦年度联创共建工作实施方案10项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26年度联创共建行动有关牵头市州要提前谋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他强调,要全力做好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迎检、铸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等工作,全方位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

       大家认为,此次互观互鉴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仅为各市州拓宽工作思路、学习借鉴经验搭建了开放共享的交流平台,也充分展示了临夏州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中的特色与成效,实现了学习观摩拓视野、互学互鉴补短板、成果转化提质效的目的,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努力方向。

       大家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紧扣主线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拓展创建成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炼有效做法经验,以互观互鉴进一步激发示范创建动力,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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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临夏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设置情况:州民委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共同发展科3个行政科室下设临夏州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办公室、临夏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中心2个事业单位

办公地点: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话:0930—6214299 

       真:0930—6224527

       箱:lxm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