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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民委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有关规定,编制《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民委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2.规范性文件;

3.相关发展计划、规划;

4.全州性表彰、评奖、竞赛、命名等重大活动;

5.工作动态;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网址: 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州民委”微信公众号;

3.其它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夏州民委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  话:0930—6214299

传   真:0930—6224527

电子邮箱:lxminwei@163.com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州民委办公室或州政府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也可在临夏州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请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4.申请受理时限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附件:临夏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夏州多维发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临夏州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统筹谋划部署、多媒体广泛宣传、各领域深入推进,全州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断深入人心。

高位引领以上率下,统筹部署推进普法宣传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后,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第一时间专题学习,精准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法律边界和实践要求,同时,从强化学习宣传教育、全面贯彻执行落实、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对全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统战、宣传、民委、司法等部门协作联动,制定印发《临夏州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方案》,明确19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实见效。各级党委(党组)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宣讲,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研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尊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融媒赋能丰富载体,拓展普法宣传覆盖面

在州、县市融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创新传播形式,精心制作推送普法短视频、微动漫、H5图解、图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产品,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具活力。《民族日报》分期刊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条文,新媒体常态化推送“每日一学”、“一把手”谈促进法、形象代言人讲促进法、基层干部群众话促进法等系列特色宣传活动,临夏电视台黄金时段推出专题,全天候推送、多角度解读、立体化传播,持续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州直各部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线上有奖竞答等活动,利用政务微信等平台,持续推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文及权威解读,实现法律内容“扫码即阅、触屏可学”。

分层分类精准宣讲,激活基层普法内生动力

制定印发《临夏州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工作方案》,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点宣讲内容,通过州县市联动开展宣讲活动,举办百场次4万余人。州司法局举办法治集中宣讲百日攻坚行动,分领域、分群体制定宣讲内容,成立宣讲团,走进8县市,深入校园、村社、乡镇、机关、宗教活动场所等32个场所,通过以案释法、现场答疑、发放普法手册、面对面宣讲等方式,把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让群众听得进、记得牢、用得上。同时,积极对接省社会主义学院宣讲团赴八县市开展专题宣讲,共15场次2700余人。各级各类学校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法治宣讲、教师培训、思政课重要内容,州委党校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集体备课,组织教师围绕法律条文、案例解读和授课技巧进行联合研讨与示范试讲,抽调骨干深入学校等开展宣讲。州、县市利用专题业务培训、6·26禁毒宣传日、小分队小板凳宣传等各类线下活动平台,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与矛盾化解、便民服务、基层治理等深度融合,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聚焦重点任务发力,提升学习宣传贯彻质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推动“沿洮沿黄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区”联创共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实现普法与创建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研究制定三年提升行动,聚焦互联网、文体、商贸、和美乡村、新型城镇化、基层治理等领域,创新打造“铸牢+”品牌。加大临夏县、广河县等36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5个全省“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点位培育指导力度。深入实施“四个100红石榴”计划,培育打造文博场馆18个、景区景点21个、广场36个、公园14个。7月10日全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我州召开,通过实地观摩我州互嵌式发展工作、交流经验做法等形式,持续打响叫亮“河州红石榴”民族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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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临夏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设置情况:州民委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共同发展科3个行政科室下设临夏州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办公室、临夏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中心2个事业单位

办公地点: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话:0930—6214299 

       真:0930—6224527

       箱:lxm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