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结合临夏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州住建局栏目下查阅。
(一)公开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4.业务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信息,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保障性住房等;
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
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企业资质、星级公示公告等。
5.资金信息: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服务窗口公开(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二楼);
3.其他方式:通过“临夏住建”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微信视频号,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未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二)公开原则
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快捷便民、服务公众。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构办公地点或临夏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当场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将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受理机构: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办公室;临夏市红园路临夏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2827
通信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7楼);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7楼)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0-6212827
邮政编码:731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投递电子申请,也可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邮箱。
受理机构: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网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
邮箱:zjsj2827@163.com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登记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登记、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四)监督和权利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或未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