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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结合临夏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州住建局栏目下查阅。

(一)公开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4.业务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信息,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保障性住房等;

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

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企业资质、星级公示公告等。

5.资金信息: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服务窗口公开(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二楼);

3.其他方式:通过“临夏住建”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微信视频号,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未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公开原则

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快捷便民、服务公众。

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构办公地点或临夏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当场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将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受理机构: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办公室;临夏市红园路临夏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2827

通信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7楼);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7楼)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0-6212827

邮政编码:731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投递电子申请,也可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邮箱。

受理机构: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网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

邮箱:zjsj2827@163.com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登记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登记、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监督和权利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或未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印发《临夏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临州建发〔2025〕45号

州直有关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各县(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我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化管理水平,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应急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林草局、州文旅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州工信局制定了《临夏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    

临夏州水务局       

临夏州交通运输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临夏州公安局     

临夏州民政局     

临夏州应急管理局  

临夏州国家安全局  

临夏州林业和草原局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临夏州气象局      

临夏州地震局      

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我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清单化水平,现就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为切入口,工程建设项目获取项目代码后,通过临夏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项目类型、规模、区域、行业等要素生成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各相关单位对审批事项进行确认,项目建设单位在后续审批工作中,根据审批事项清单进行申报办理,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审批事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临夏州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根据政务服务有关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确保事项清单外无审批,明确审批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细化量化受理审查标准,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不确定的审批材料,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建立审批事项清单生成模块。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审批事项清单定制生成模块,规范引导各相关部门对项目提出审批事项要求,生成专项定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尚未获取项目代码时,也可使用系统“智能引导”功能,通过选择式问答等方式,由系统自动生成动态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图,供提前参考应用。

(三)进行项目登记。项目首次报建时,建设单位登录临夏州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通过“项目代码”自动获取项目基本信息,并完善项目类型、规模、区域、行业等要素信息,项目登记完成后,项目信息自动推送至该项目所属县市综合窗口审批事项定制专员。

(四)发起审批事项一次征询。综合窗口1个工作日内对接建设单位,主动帮办代办,综合窗口审批事项定制专员进一步补充完善项目建设条件和要素,通过审批事项清单生成模块,初步选择该项目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然后将项目基本信息、要素和初选的审批事项清单,推送至有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批事项一次征询,被征询部门应明确一名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为本部门审批事项反馈人员,及时通过系统反馈该项目需要办理的本部门审批事项,未及时反馈征询意见的或征询意见存在疑问的,由综合窗口负责督促协调,超过限定期限仍未反馈的视为同意综合窗口初选情况或无需申报相关事项,后果由逾期部门承担。

(五)生成审批事项清单。综合窗口汇总后,审批系统自动生成专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图》,并发送至建设单位该项目模块,同步推送至项目帮办代办模块,帮办代办专员应根据建设单位意愿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六)强化清单应用。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定制的专项审批事项清单选择事项进行申报,管理后台可根据定制清单查看建设单位阶段事项办理情况,避免体外循环,各审批单位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审批事项,实现清单外无审批。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化管理的重要意义,依照本通知及各自职能履行职责,以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清单化为切入点,及时宣传引导,抓好区域内工作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调度,健全配套制度,持续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二)建立专人联络机制。州住建局负责做好建立审批事项清单化的统筹协调工作,各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及各单位明确专人跟踪办理,主动沟通、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三)规范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审批事项清单生成后,相关审批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制定的审批事项清单开展审批工作,原则上不得变更清单事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改的,应当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和综合窗口牵头部门,遇到疑难问题,由各级工改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协调解决。


附件:1.临夏州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审批事项清单.xlsx

2.临夏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特殊环节清单.xlsx

3.临夏州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x

4.临夏州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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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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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单位,加挂临夏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临夏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内设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建筑业管理科、政务服务科、城乡建设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6个行政科室。

所属临夏州建设行政执法稽查队、临夏州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站、临夏州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站、临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临夏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心5个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和临夏州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临夏州城市建设和园林服务中心、临夏州人防信息保障服务中心、临夏州城乡建设服务指导中心、临夏州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临夏州住房信息中心、临夏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7个正科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