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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电梯,加装,工作,施工,实施,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建发〔2025〕8号临夏市住建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甘建设〔2025〕11号)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州住建局制定了《临夏州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抓好工作落实。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建发〔2025〕8号临夏市住建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甘建设〔2025〕11号)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州住建局制定了《临夏州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抓好工作落实。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临夏州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5年继续开展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下达电梯加装任务5部,均在临夏市。实施范围及基本原则与2024年度相同。一、组织实施1、同一小区内增设电梯需保持外观、风格协调一致,沿街建筑加装电梯应当符合退红线及城市景观要求。鼓励和支持采用现场操作占地面积小、施工周期短、产生噪音少、钢结构施工质量有保障的整体装配式电梯,可参照《既有建筑装配式电梯构造》(甘22G02DBJT25-197-2022)进行设计。2、项目承包单位应为同时具备土建施工和电梯安装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鼓励实施主体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3、加装电梯使用前,实施主体应当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安装、制造单位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在加装电梯使用过程中,对无法落实使用单位的,由项目属地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加装电梯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电梯使用单位,防止出现脱管,无使用单位的不得运行使用。二、工作任务(一)进度安排1、县(市)住建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2月底前完成)2、会同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做好动员宣传工作,遴选并报送实施加装电梯项目清单。(3月底前完成)3、会同相关部门完成联合审查并开工建设。(5月底前完成)4、做好工程实施工作。(6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电梯设备采购;7月底前完成钢结构施工,开始电梯安装;8月底前完成电梯安装调试)5、做好加装电梯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及财政补助拨付等工作。(9月底前完成)(二)工作要求1、靠实责任。坚持“省级指导、州级监督、市级落实、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州住建局负责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过程指导和工作监督。县(市)住建局要建立每部电梯的进度台账,加强电梯加装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做好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工期安排,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建筑设计单位、电梯制造企业应做好加装电梯的技术服务工作。原房屋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予以协助支持。2、优化服务。县(市)住建局要制定具体的办理服务指南和材料清单,开通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绿色通道,指定专门受理窗口,公开公平进行项目遴选,确保群众利益。同时,要整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老旧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楼栋加装电梯的,应给予优先支持,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建设。3.强化监督。为全面实时掌握全州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审批、建设、运维等相关情况,实行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周推进、月督查”制度,县(市)住建局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度、质量管控、系统运用、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电梯工程质量安全。要高度重视系统运用工作,及时更新电梯施工形象进度。州住建局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系统信息更新等工作进行抽查指导。省住建厅将严格以系统内形象进度为唯一依据对加装电梯工作进行督办调度。4.严格资金监管。县(市)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进一步规范奖补资金使用,维护资金权威性。州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大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奖补资金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多措并举对资金拨付不到位的进行督办调度,切实加大资金拨付工作力度,确保资金按要求规范拨付。三、保障措施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州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配套补助,鼓励县(市)财政给予补助。已预留电梯井道内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州级财政给予5万元的配套补助;已预留电梯井但加装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引导加装意愿强烈的业主自筹全额资金加装电梯,并将其纳入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库内,进行统一管理,除不享受政府奖补资金外,在项目审批、建设等方面与政府奖补项目采取相同方式管理,享受统一优惠政策。鼓励县(市)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制造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电梯加装工作,积极探索代建租赁、分期付款、委托运营、共享电梯及建设、运营、维保一体化等市场化运作。 |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临夏州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企业,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临夏州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州建发〔2025〕20号临夏市、临夏县、永靖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各县住建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甘肃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建房〔2025〕27号)要求,持续提升我州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营造安全宜居的居住环境,现将《2025年临夏州物业管理工作要...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临夏州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州建发〔2025〕20号临夏市、临夏县、永靖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各县住建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甘肃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建房〔2025〕27号)要求,持续提升我州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营造安全宜居的居住环境,现将《2025年临夏州物业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2025年临夏州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物业管理服务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直接最现实的体现。各县市要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努力推动物业管理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为群众创造更加方便、舒心、安全、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请各县市认真对照各项工作任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靠实工作责任,对有时限要求的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工作要点具体如下:一、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一)健全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体系,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完成时限:2025年6月前完成)。州、县市两级物业服务行业党委配齐人员,制定完善工作规则,全州物业服务行业党委架构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建成。推动物业行业党委成员联系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州、县市物业行业党委每名成员至少联系1-3家具备发展潜力、存在工作差距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指导工作。(二)开展共治引领物业服务行动(完成时限:2025年6月前完成)。按照州委、州政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精神和州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联合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共治引领物业服务行动,推动建立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运行机制,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中的问题,在全州物业领域持续营造民族团结、邻里和睦的良好氛围。在充分尊重群众生活习俗差异的基础上提供多元服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团结意识。各县市持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吸收党员或物业服务行业党委(社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方式,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三)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前完成)。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部署要求和《临夏州开展创建“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选树标准,各县市认真组织开展“美好家园”小区的培育、创建、选树、推荐、公布、宣传等工作。到2025年底,全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优秀的10个小区入选州级“美好家园”小区,力争择优1-2个小区入选国家级“美好家园”小区,2-3个小区入选省级“美好家园”小区,不断建成一批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以点带面,促进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四)推动“陇原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前完成)。结合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相关要求,持续实施提升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兜底清零行动,探索有效改进“三无小区”的物业兜底管理工作,巩固全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成果,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全覆盖,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的组织实现全覆盖,争取再创5个以上“陇原红色物业企业”。(五)大力实施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整顿物业乱收费行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前完成)。各县市同步结合物业小区物业乱收费“问题整治”,“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行动,“三无小区”管理等内容全覆盖开展物业领域行业管理工作。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着力破解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指导社区、物业以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为目标,扎实推进居住小区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引导物业企业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提升居住品质,打造高质量物业服务项目,确保2025年底物业服务达到提质增效。 二、加强物业服务行业日常监管(一)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监管及抽查检查(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前完成)。州、县市科学制定抽查计划,有序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州物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市场主体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建立完善的物业行业信用监管制度,探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物业市场秩序。(二)深入开展规范化物业小区创建活动和星级评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前完成)。各县市按照《临夏州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的开展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定的职责,建立完善的星级评定工作机制,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临夏州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定办法》和各县市政府颁布的《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定办法》所列标准,加强对物业服务项目开展星级评定并实施动态管理,2025年完成全州100%的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定和80%的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创建目标。(三)推动物业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前完成)。落实住建部“数字住建”、省政府“数字政府”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广河县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物业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州住建局协调广河县积极与“甘肃省智慧房产监管平台”的“物业服务平台监测”模块对接,及时、全面上传相关数据,为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四)配合完成省厅第三方评价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前完成)。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对全省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评价的通知》要求,州、县市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2024年全省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情况和服务水平进行评估,全面了解行业现状,及时发现问题不足。三、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安全防范(一)参与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前完成)。一是各县市督促物业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责任,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共有部位和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排查、维修、养护、管理,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室内装修涉嫌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立即报告并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二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等重点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会同业主、使用人和其他管理人联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三是做好夏季防汛抗汛、冬季防滑防冻、平时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强节假日值班值守和巡查。(二)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完成时限:2025年8月前完成)。各县市在2024年摸排的基础上,持续督查有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在完成4:1配建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不断完善提升充电设施。积石山县重点对8个灾后重建住宅小区项目按照4:1配建充电设施,全面完成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的建设。各物业企业配合消防部门建立本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登记台账并加强动态管理,加强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劝阻,广泛向广大业主宣传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案例警示片。四、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发展(一)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前完成)。深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各县市深化“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至少发展2家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并鼓励引导更多的物业企业充分发挥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的优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提供老年助餐、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等服务,参与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二)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前完成)。深入落实《甘肃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至少发展3家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启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平台,为小区业主提供各类线上线下服务,鼓励支持更多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平台,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助推智慧社区建设。(三)参与建设骑手友好场景(完成时限:2025年6月前完成)。各县市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社区,完善骑手指引标识、优化进门方式、设立配送寄递终端、设立临时停车点。同时加强保安等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引导其与网约配送员、快递员文明沟通、友好交流,指导行业协会联合物业服务企业发出自律倡议,帮助解决网约配送员、快递员进门难、上楼难、停车难等问题,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从业环境。五、依法依规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一)推进建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前完成)。各县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临夏州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结合物业行业发展实际需要,积极主动推动《临夏州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制定出台相应的物业管理配套制度文件,以高质量建章立制助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保障,为物业服务企业指明清晰、具体的法律路径。(二)及时解决业主合理诉求(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各县市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聚焦物业服务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依规依物业服务合同甄别业主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确认责任主体,及时推动解决,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满意度、降低投诉率。(三)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各县市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不断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使用效率,加快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业主查询、办理。(四)严格居民住宅区噪声管控(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各县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企业相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遵守装修作业时间规定并采取有效噪声控制措施,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报告。配合推动宁静小区建设,积极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五)缓解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难”“充电难”问题(2025年12月前完成)。各县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对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位合理规划和管理、实行“租售并举”等手段,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最大限度盘活停车资源,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对符合机动车充电桩安装条件的,物业企业应积极配合业主安装,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六、加强普法宣传,抓好示范引领(一)开展普法宣传(2025年12月前完成)。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电视、报刊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小区”活动,发放、张贴宣传资料,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开展典型宣传(2025年12月前完成)。积极通过多渠道,争取在物业领域行业媒体上正面宣传各县市物业管理工作亮点,以及服务水平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物业服务市场良好舆论环境。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未成立协会的县市学习借鉴临夏市、临夏县、积石山县协会的经验做法,积极引导成立物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和争议处理规则等。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职业培训、技能评比等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小区业主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从业人员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促进全州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协会成立调解组织,搭建调解平台,培养“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员,协助解决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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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夏州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全州,改造,棚户区,资金,实施,2022年临夏州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全州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36043套,占全省总量的53%,概算总投资174.6亿元。截至目前,全州已争取到位中央、省级资金5.44亿元,已发行第一批棚改专项债券11.13亿元,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2.68亿元。2022年临夏州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全州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36043套,占全省总量的53%,概算总投资174.6亿元。截至目前,全州已争取到位中央、省级资金5.44亿元,已发行第一批棚改专项债券11.13亿元,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2.68亿元。 |
临夏州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临夏州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州委对全州未来发展形势的科学判断,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对照“五个十项目集中突破行动”的总体要求,着力实施好全州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进一步明确任务、制定措施、靠实责任,确保今年全州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临夏州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144.22亿元建设单位:各县市住建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3142套,其中:新建安置住房13263套,改、扩、翻建9511套,货币化安置368套。分县市为:临夏市6685套、积石山县6000套、东乡县5253套、永靖县2318套、广河县2100套、临夏县2000套、康乐县1600套、和政县1100套。建设年限:2021年至2024年目前工作进展:2020年11月19日,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临夏州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待省上批转下达任务。各县市住建局目前正在开展入户调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委托设计院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指标3.96亿元,分县市为:临夏市12226万元,积石山县9345万元,永靖县3714万元,东乡县3598万元,广河县3271万元,临夏县3115万元,康乐县2750万元,和政县1616万元。1月19日,会同州发改委向省发改委上报申请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92元。二、目标任务2021年3月31日前全州棚户区改造开工3500套以上,开工率超过15%;6月30日前开工12000套以上,开工率超过50%;10月31日前2021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开工建设。到2024年10月底全面完工。三、包抓责任包抓领导:马 军 副州长责任领导:马国全 州住建局党组书记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市政府责 任 人:各县市政府分管县市长四、工作措施1.提高思想认识,推动棚改项目落地落实。严格按照州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把棚改项目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常抓常议,充分认识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重要意义。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前期手续办理等基础工作和前期工作,对标目标任务,全力做到早推动、早开工、早见效。2.加强服务帮助,大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针对棚改项目开通特事特办绿色通道,采取帮办代办、容缺受理、免费邮寄、窗口前移等有力措施,对施工许可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3.定期督导检查,实行县级干部包县抓项目。州住建局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县抓项目制度,对标县市2021年棚改计划任务,紧盯棚改项目开工、政策执行、资金拨付、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定期到县督查指导,协调解决困难,坚持做到“周推进、月通报”,逐级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推动棚改项目顺利实施。4.加大协作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与发改、财政部门和政策性银行进行沟通衔接,多渠道筹措棚改项目资金。指导县市申报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加大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更多的国家补助资金,为棚改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5.严格改造标准,避免触碰棚改政策红线。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六个严禁”规定,规范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坚持精准谋划、精准推进、精准制定安置方案,避免触碰政策红线的问题发生。6.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棚改项目质量安全。严格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适时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棚改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 |
2019年临夏州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临夏州,改造,棚户区,附件,任务,2019年临夏州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2019年,省上下达临夏州棚户区改造任务6755户,其中临夏市1989户、东乡县2037户、临夏县2636户、和政县47户、永靖县46户。附件:2019年临夏州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pdf2019年临夏州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2019年,省上下达临夏州棚户区改造任务6755户,其中临夏市1989户、东乡县2037户、临夏县2636户、和政县47户、永靖县46户。附件:2019年临夏州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pdf |
2019年全州棚户区改造开工情况2019年全州棚户区改造开工情况2019年,临夏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和举措,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的切入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政策机遇,多渠道筹资资金,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难题。2019年,省上下达临夏州棚户区改造任务6755户(其中:临夏市1989户、东乡县2037户、临夏县2636户、和政县47户、永靖县46户),截至2019年10月底,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 |
关于临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4年州批第二批),资质,企业,意见,审查,临夏州,关于临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4年州批第二批)各有关单位、企业: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相关规定,我局对临夏州政务大厅受理的永靖县泽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专业承包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请有关单位和企业查阅。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关于临夏州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4年州批第二批)各有关单位、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相关规定,我局对临夏州政务大厅受理的永靖县泽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专业承包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请有关单位和企业查阅。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意见。现将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下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政务服务科咨询。联系地址:临夏人防大厦503号(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科) 电 话:0930-6212818监督电话:0930-6212827邮 编:731100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6月4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新办、增项审查意见汇总表(2024年州批第二批)2024年6月4日序号企 业 名 称拟申请资质申请事项审查意见1永靖县泽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增项拟同意: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
州政府组织召开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州创建活动专题安排部署会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州创建活动的开展,3月10日上午,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州创建活动专题安排部署会,州委常委、副州长刘富祯主持会议并讲话,州政府副秘书长杨凯斌、州建设局负责人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政府分管县市长、建设局长参加会议。 刘富祯强调,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州创建,是州委、州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按照州委州政府《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组建保洁队伍,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做到县市主要领导亲自抓,乡镇领导具体抓。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建筑垃圾处理、垃圾设施建设等工作的研究谋划,进一步靠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具体工作责任,真正把思想统一起来、把责任扛起来、把工作抓起来,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各县市要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修改实施方案,完善工作细则,明确工作标准。督促指导各乡镇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做到工作责任化、任务具体化、落实标准化。四是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各县市要强化网格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市、街道(乡镇)、村(社区)管理网络,根据劳动强度,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实行划片包干,配置保洁人员,负责区域内清扫和垃圾收集、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坚持标准化、精细化、流程化、常态化管理,注重细节、着眼细节、做美细节,变粗放型、运动式治理为精细化、常态化治理。五是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网络。各县市要严格实行“社保洁、村收集、乡运转、县市集中处理”的的收运方式,建立州抓总、县统筹、乡办负责、村社区收集、企业转运的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垃圾清扫、收集、运转、处置网络体系,做到垃圾日清日洁。六是进一步加快设施建设。各县市要按照垃圾不落地的标准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设施建设,配备清运车辆,做到环卫设施覆盖到户,回收站点设置到村,中转设施覆盖到镇,清运设施覆盖全县。七是进一步组织学习考察。各县市要由县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乡镇党委书记赴甘南州合作、夏河和州内较好县市乡村参观考察学习先进做法,开阔眼界,用心谋划,立足实际,积极补齐“短板”,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八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要结合“明察暗访活动年”的开展,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开展督查,要把督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督查要严格有力,敢于亮丑,敢于暴光,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
环境整治做到“四个全” 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做到“四个全” 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州委常委、副州长刘富祯对和政县、康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域无垃圾现场推进会精神,扎实开展美丽临夏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持续改善城乡卫生面貌,7月19日,州委常委、副州长刘富祯对和政县、康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州政府副秘书长杨凯斌、州建设局、州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和政县政府、康乐县县委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参加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和政县县城、新营乡、买家集镇、新庄乡、松鸣岩镇,康乐县八松乡、鸣鹿乡所辖区域,竹子沟景区,对和铁公路、吊漫公路沿线、乡镇集镇、村社道路两旁、景区景点等进行监督检查。 每到一处,刘富祯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具体工作要求。针对公路沿线、旅游景区景点沿线两旁的“三堆”(土堆、粪堆、柴草堆)、“三乱”现象(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和沿线占道堆放、集镇商铺门前三包不落实等问题,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解决集镇道路两侧乱搭乱建问题,使公路、旅游景区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营造清洁、畅通、优美的道路环境;针对集镇道路两侧、公路沿线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清运设施设备配备不全的问题,要求县乡政府要将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的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加垃圾收运频次,增加垃圾箱,及时清扫、及时拉运。针对道路两边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农用车载人、货运车载客、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要求县上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处罚力度,加大路检力度,杜绝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景区景点脏乱差、环保基础设施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县上和景区管理部门完善景区景点垃圾收运和污水处理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经常性开展垃圾清理整顿,清除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做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 刘富祯强调,一是对环境整治要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摆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县乡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阵、亲自负责,靠实责任,一抓到底,确保抓出成效。二是环境整治要做到四个“全”:政策上全面调,形成了一套长效机制;主体上全参与,动员辖区所以力量;空间上全覆盖,囊括每一个角落;时间上全天候,做到了及时随时保洁;三是要重视发挥政府主导和群众参与积极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全民参与,协力攻坚。五要积极引进有实力、经验丰富的保洁企业,对乡镇保洁、垃圾收集、清运进行一体化服务处理,全面解决垃圾污染问题。 |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州总监理工程师超范围承揽业务进行处罚的通知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州总监理工程师超范围承揽业务进行处罚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各监理企业:按照州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夏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监理单位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通知》(临州建发〔2022〕31号)文件要求,州住建局对全州434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总监理工程师任职3个以上项目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共核查出超范围承揽业务项目总监10人,涉及监理公司7家。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决定对以上违规总监和监理公司进行处罚,监理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限期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参与临夏州内招投标业务。总监理工程师如拒缴纳罚款的,将撤销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附件:违规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监理单位处罚情况表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
一图读懂《关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
《甘肃省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强县域行动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一),县城,建设,发展,县域,重点,《甘肃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强县域行动的若干措施》出台背景、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及主要内容一、背景情况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有助于强化县城与城市的衔接,县城发展得越好,我省城镇体系微观活力就越足,新型城镇化基础就越稳固。《甘肃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强县域行动的若干措施》出台背景、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及主要内容 一、背景情况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有助于强化县城与城市的衔接,县城发展得越好,我省城镇体系微观活力就越足,新型城镇化基础就越稳固。4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7号),要求各省市区要明确具体任务举措,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督导。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强县域行动的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主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接,在全面吃透中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把县城建设发展摆在城镇化建设更为突出的位置,强化提升配套设施,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弱项。全力以赴提升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千方百计壮大经济规模,打造一批工业强县、经济大县、农业富县、文旅名县和生态美县,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繁荣兴旺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二是强化与强县域行动衔接融合。把《若干措施》与《甘肃省强县域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简称《实施方案》)有效融合,在内容形式上形成与《实施方案》互为补充、互为支撑;在推动实施上与强县域行动通盘考虑、一体推进,做到目标一致、任务一致、行动一致。以强县域行动为抓手,加快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为做大做强县域经济规模夯实基础。三是树立鲜明的目标导向。通过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稳步扩大县域投资和消费规模。力争到202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全省县域经济规模达到1.2万亿元以上,超100亿元以上县域增加24个,总数达到46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到150万人次以上;打造12个地区生产总值超百亿元的园区。推动强县域行动阶段性目标基本完成,与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统一衔接。二、主要内容《若干措施》共9部分,44条措施。其中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并提出重点布局和相关举措,第二部分为功能定位,第三至第九部分为35项推进任务。突出以下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城镇建设规划布局。凸显“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以兰州都市经济圈为核心、省内其他县城为支点,打造覆盖黄河沿岸、河西走廊和陇东南三个区域板块的城镇带发展格局,进一步细化明确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县城57个,其中兰白核心经济圈重点建设皋兰县、平川区、陇西县、永靖县等13个县城,河西走廊经济带重点建设玉门市、高台县、永昌县、古浪县等11个县城,陇东南经济带重点建设庆城县、华亭市、甘谷县、西和县、宕昌县等19个县城,黄河上游生态功能带重点建设临潭县、夏河县、岷县、肃南县、天祝县等14个县城。二是突出因地制宜引导分类发展。结合各地发展实际,分门别类,提出城市服务型县城构建中心城区与县城组团发展模式,重点支持兰州市主城区、兰州新区、肃州区、甘州区等地级市城区辐射带动周边榆中县、玉门市、民乐县等48个县城示范建设,打造与邻近区域中心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工业主导型县城发挥工业基础优势,强化园区平台支撑,按照一县一主业打造产业县城;农业优先型县城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主,提升辐射带动乡村振兴能力,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10个以上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打造城乡融合的新型县城;文旅赋能型县城依托历史文化根脉,加快县城面貌更新,提出建设“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中国黄河之都”都市文旅产业集聚区、“陇东南始祖文化旅游经济区”、绚丽民族风情特色国际文化旅游经济区,打造以文塑旅、开放包容的魅力县城;生态功能型县城通过有序承接转移人口,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县城。在五大发展类型基础上,筛选出3个人口流失率20%以上的县城作为重点,引导人口持续流失县城加快转型发展。三是突出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把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弱项作为重中之重,按照轻重缓急,将制约县城发展的短板弱项分为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文旅体育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9项突出短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养老托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县城公共厕所、县城智慧化改造、配送投递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农贸市场8项一般性短板,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同时,以一览表的形式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水利、市政、防洪排涝等12项基础设施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四是突出建立有效推进机制。坚持省级统筹、市州协调、县区抓落实;坚持“一县一策”、规划引领;坚持县城为主、兼顾乡镇;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初步选择敦煌市、榆中县、皋兰县、瓜州县、清水县、东乡县、灵台县、庆城县、环县、陇西县、宕昌县、高台县、永昌县、民勤县、平川区、夏河县16个条件好的县城作为示范县重点发展。 |
临夏州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全州住房保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州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房保障支持政策措施,突出惠民利民导向,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把群众最关切、最烦心的住房问题解决好,推动全州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扎实推进计划任务落地落实。各县(市)要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切实加强科学防控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前期手续办理等基础工作和前期工作,对标计划抢抓时间早谋划、早开(复)工、早见效。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积极申报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资金,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2020年计划实施的棚改项目要在6月底前实现时间过半开工过半,9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对历年续建的棚改安置房项目,要继续落实台账式管理,抢抓工程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2016年开工的棚改安置住房项目在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并完成回迁安置。要抓住疫情期间中央、省州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机遇,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按下项目建设“快进键”,跑出加速度,把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双胜利。二、严格执行棚改政策,加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各县(市)要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对照“六个严禁”政策规定,规范签订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协议,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严禁触碰政策红线的问题发生,坚持精准谋划、精准推进、精准制定安置方案,提升改造整体水平,特别是实施改(扩、翻)建的项目,要突出房屋结构主体加固和使用功能完善,严禁搞“穿衣戴帽”、“修修补补”面子工程;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棚户区改造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先中央、后省级、再地方”的原则,及时拨付使用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避免资金滞留问题。要严格按照《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要求,建立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台账,切实用好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三、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各县(市)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文件要求,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研究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将住房保障方式由以政府投资为主转向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为主,将住房对象以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坚持推行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进一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满足不同保障群体的住房需求。因地制宜,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退役军人、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家政服务人员等纳入保障群体,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要研究建立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切实解决公租房退出难、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等问题。要对历年公租房的建设和分配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将公租房建设分配和保障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确保2020年底存量信息补录完成70%以上。四、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县(市)要严格落实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棚改安置住房和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督促参建单位依法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把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关和竣工验收关,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积极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和绿色建筑等先进建筑模式,提升棚户区改造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努力打造品质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绿色环保、宜居宜业的新型社区。五、研究新阶段住房保障任务,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总体要求,准确认识住房保障工作在现阶段的定位,充分认识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长远的政治任务,是建立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住房保障工作,关键要摸清保障需求,明确战略重点,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保障补好位”的原则,探索研究“一城一策”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建立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着力解决新市民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六、开展专项整治,解决住房保障领域突出问题。各县(市)要组织开展住房保障领域乱点乱象和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对棚改回迁安置、历年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租售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建立整治台账,挂牌督办,销号清零,确保及时整改到位。要将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深化住房保障领域整治攻坚行动,对及时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处理。要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住房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尚未完成甘肃省城乡投资发展集团代建项目回购工作的县(市),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衔接,尽快对接制定回购计划和还款协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
关于转发《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住房公积金监管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甘肃省2020年第一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住房公积金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年第一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现将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住房公积金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年第一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甘建保金〔202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计划任务落地落实。各县(市)要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切实加强科学防控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前期手续办理等基础工作和前期工作,对标计划抢抓时间,早谋划、早开(复)工、早见效。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积极申报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资金,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2020年计划实施的棚改项目要在6月底前实现时间过半开工过半,9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对历年续建的棚改安置房项目,落实台账式管理,抢抓工程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2016年开工的棚改安置住房项目在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并完成回迁安置。二、严格执行棚改政策,加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各县(市)要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对照“六个严禁”政策规定,规范签订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协议,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严禁触碰政策红线的问题发生,坚持精准谋划、精准推进、精准制定安置方案,提升改造整体水平,特别是实施改(扩、翻)建的项目,要突出房屋结构主体加固和使用功能完善,严禁搞“穿衣戴帽”、“修修补补”面子工程;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棚户区改造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先中央、后省级、再地方”的原则,及时拨付使用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避免资金滞留问题。三、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县(市)要严格落实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棚改安置住房和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督促参建单位依法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把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关和竣工验收关,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积极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和绿色建筑等先进建筑模式,提升棚户区改造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努力打造品质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绿色环保、宜居宜业的新型社区。 附件: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pdf 临夏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2020年5月8日 |
2022年全州计划新开工重点投资项目之保障性安居工程篇2022年全州计划新开工重点投资项目之保障性安居工程篇 安居才能乐业。“住有所居”承载着人民群众对住房的期待与梦想。住房问题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长期以来,我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尤其是近年来,州委、州政府着力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让群众实现了从“有居”到“优居”的转变。一路走来,临夏大地安居工程步步扎实、步步精彩。在临夏市北滨河路河州大道旁边,一栋栋住宅楼拔地而起,小区内道路干净平整,绿树成荫;楼宇之间的空地上,休息长椅、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这就是位于城郊镇肖家村的肖家木场棚户区安置小区。眼下,已有不少群众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房,开始了新的生活。临夏市肖家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是近年来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项目之一。数据显示,2021年,全州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3万套,占全省计划任务的三分之一。随着一批批项目的日渐完工、一幢幢高楼的落成,许多老百姓盼望已久的搬新居、住新房的梦想实现。不仅要实现所有居民“住有所居”“住有安居”,更要实现“住有宜居”。近年来,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一个个老旧小区不仅换了新颜,还补齐了“幸福宜居”的短板。临夏市金德小区建于20世纪90年代,但走进小区,崭新的道路、墙面,很难让人相信它已是一个楼龄“20+”的老旧小区。尤其是部分小区单元门前竖起的加装电梯,让老年人上下楼不再是难题。这项民心工程得到了老旧小区住户们的一致称赞。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按照州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打造“五个区”、建设“六个临夏”的目标要求,新一轮城市建设方兴未艾,全州吹响保障民生高质量发展的号角。2022年,计划新开工重点投资项目30个,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3.6万套,老旧小区改造7152户。和政县西关片区棚户区经过改造,将实现老城变新城、旧貌换新颜的转变,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县城核心区;临夏县新集镇古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将有效改善县城及周边重点集镇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快新旧县城一体化、市县一体化发展步伐;康乐县棚户区(城中村冯家庄片区)改造项目突出棚户、棚区“户区”结合,实现当地群众多年的安居梦;广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盐业公司、宗教局家属楼等3个小区进行改造,将助力提升城市品质,实现城市更新;临夏市棚户区改建项目结合中心城市定位,按照产城融合思路,规划建设棚改安置区,着力融入牡丹文化、民俗文化,科学设计、一体推进改造区域整体风貌;永靖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带动城市发展、整合土地资源、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相结合,综合解决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设施缺乏问题;东乡县沿洮河经济带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通过安居工程,将有力解决贫困群众稳定就业问题,实现“农民变身产业工人”;积石山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优化了城区环境,提升了县城品位。这些项目的实施,必将带动就业岗位、拉动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品质,稳定房地产市场。同时,随着保障面的扩大、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切实让大批住房困难家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极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路走来,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高效推进,演绎着民生工程的“加速度”,为实现“居者有其屋”、建设安居乐业的幸福临夏续写美丽新华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