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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结合临夏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州住建局栏目下查阅。

(一)公开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4.业务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信息,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保障性住房等;

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

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企业资质、星级公示公告等。

5.资金信息: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服务窗口公开(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二楼);

3.其他方式:通过“临夏住建”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微信视频号,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未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公开原则

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快捷便民、服务公众。

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构办公地点或临夏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当场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将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受理机构: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办公室;临夏市红园路临夏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2827

通信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7楼);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7楼)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0-6212827

邮政编码:731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投递电子申请,也可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邮箱。

受理机构: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网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

邮箱:zjsj2827@163.com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登记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登记、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监督和权利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或未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州建发〔2025〕8号

临夏市住建局: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甘建设〔2025〕11号)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州住建局制定了《临夏州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抓好工作落实。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州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2025年继续开展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下达电梯加装任务5部,均在临夏市。实施范围及基本原则与2024年度相同。

一、组织实施

1、同一小区内增设电梯需保持外观、风格协调一致,沿街建筑加装电梯应当符合退红线及城市景观要求。鼓励和支持采用现场操作占地面积小、施工周期短、产生噪音少、钢结构施工质量有保障的整体装配式电梯,可参照《既有建筑装配式电梯构造》(甘22G02 DBJT25-197-2022)进行设计。

2、项目承包单位应为同时具备土建施工和电梯安装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鼓励实施主体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

3、加装电梯使用前,实施主体应当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安装、制造单位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在加装电梯使用过程中,对无法落实使用单位的,由项目属地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加装电梯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电梯使用单位,防止出现脱管,无使用单位的不得运行使用。

二、工作任务

(一)进度安排

1、县(市)住建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2月底前完成)

2、会同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做好动员宣传工作,遴选并报送实施加装电梯项目清单。(3月底前完成)

3、会同相关部门完成联合审查并开工建设。(5月底前完成)

4、做好工程实施工作。(6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电梯设备采购;7月底前完成钢结构施工,开始电梯安装;8月底前完成电梯安装调试)

5、做好加装电梯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及财政补助拨付等工作。(9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靠实责任。坚持“省级指导、州级监督、市级落实、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州住建局负责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过程指导和工作监督。县(市)住建局要建立每部电梯的进度台账,加强电梯加装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做好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工期安排,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建筑设计单位、电梯制造企业应做好加装电梯的技术服务工作。原房屋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予以协助支持。

2、优化服务。县(市)住建局要制定具体的办理服务指南和材料清单,开通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绿色通道,指定专门受理窗口,公开公平进行项目遴选,确保群众利益。同时,要整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老旧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楼栋加装电梯的,应给予优先支持,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建设。

3.强化监督。为全面实时掌握全州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审批、建设、运维等相关情况,实行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周推进、月督查”制度,县(市)住建局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度、质量管控、系统运用、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电梯工程质量安全。要高度重视系统运用工作,及时更新电梯施工形象进度。州住建局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系统信息更新等工作进行抽查指导。省住建厅将严格以系统内形象进度为唯一依据对加装电梯工作进行督办调度。

4.严格资金监管。县(市)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进一步规范奖补资金使用,维护资金权威性。州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大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奖补资金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多措并举对资金拨付不到位的进行督办调度,切实加大资金拨付工作力度,确保资金按要求规范拨付。

三、保障措施

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州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配套补助,鼓励县(市)财政给予补助。已预留电梯井道内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州级财政给予5万元的配套补助;已预留电梯井但加装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引导加装意愿强烈的业主自筹全额资金加装电梯,并将其纳入2025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库内,进行统一管理,除不享受政府奖补资金外,在项目审批、建设等方面与政府奖补项目采取相同方式管理,享受统一优惠政策。鼓励县(市)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制造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电梯加装工作,积极探索代建租赁、分期付款、委托运营、共享电梯及建设、运营、维保一体化等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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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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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机构简介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单位,加挂临夏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临夏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内设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建筑业管理科、政务服务科、城乡建设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6个行政科室。

所属临夏州建设行政执法稽查队、临夏州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站、临夏州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站、临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临夏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心5个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和临夏州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临夏州城市建设和园林服务中心、临夏州人防信息保障服务中心、临夏州城乡建设服务指导中心、临夏州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临夏州住房信息中心、临夏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7个正科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