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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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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生态环境保护类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州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和职责分工。

2、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4、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5、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及环境标准等。

6、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7、本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含核与辐射项目)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发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

9、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和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情况。

10、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11、生态环境质量信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12、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实施强制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备案。

1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14、环境监管污染源信息发布和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信息。

16、土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管情况。

17、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进行公开。

2.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9楼。邮政编码:731100。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环境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且不属于保密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类相关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9楼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41668

2.邮政寄送

收件人: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0-6241669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9楼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领取,还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子栏目下载,复印有效。

三、申请处理 

(一)登记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登记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即时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我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二)承办 

所有接到的申请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处理,按照职责分工转到相关科室,由具体承办的业务科室提出答复意见,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察法规科审核,分管局长审批后,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作出答复。

(三)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类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时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2、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我局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我局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我局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生态环境保护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或者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州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解读 | 开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 引领全球低碳韧性转型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球气候治理,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根据《巴黎协定》及相关决定要求,各缔约方需在2025年提交到2035年的国家自主贡献。2025年9月24日纽约当地时间,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视频致辞,郑重宣示了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即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这是我国首次提出碳达峰阶段后全经济范围、全温室气体净排放下降等一揽子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系统性构建了涵盖能源和产业转型、政策工具创新等多维度指标的行动纲领,标志着中国迈入了更加系统全面的低碳韧性发展新征程,并将为《巴黎协定》长期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一、中国提出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彰显大国担当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国际社会高度评价。当前全球气候治理正遭遇逆风,中国领导人在国际场合多次发出坚定的中国声音,中国的“双碳”目标坚定不移,绿色低碳转型定力坚如磐石。2025年4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峰会上提出,中国将于联合国气候变化贝伦大会前,宣布覆盖全经济范围、包括所有温室气体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2025年9月23日,李强总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全球发展倡议高级别会议时强调,气候生态不分国界,地球家园需要共同守护。我们应当深化绿色发展战略对接,加强全球新能源、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协作,携手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更可持续发展。2024年11月12日,丁薛祥副总理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巴库大会世界领导人气候行动峰会上强调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的两个“全覆盖”,指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基石。发达国家应当展现更大雄心和行动,发展中国家也要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中方愿同各方一道,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合力保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高度评价和称赞中国方案对全球气候行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国际社会对中方提出新国家自主贡献表示广泛认可。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进展,为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制定和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落实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2024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8%,已提前完成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截至2025年6月底已达16.7亿千瓦)、森林蓄积量(已达209.88亿立方米)目标。当前中国已经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为全球提供了80%以上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装备,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近10年来分别累计下降超过60%和80%,创造了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46%的工作岗位,帮助其他国家实现更低成本的大幅减排。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正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有力的新动能,也是持续推动全球能源转型、创新增长路径的新标杆。

二、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全面展现行动力度

2035年是中国实现碳达峰之后迈向碳中和进程中的关键节点,2035年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紧密衔接。该“1+3+3”的一揽子目标是基于中国国情、发展阶段和长期战略,并对照《巴黎协定》及全球盘点要求,在跨学科多模型综合评估比较和“1+14”专题研究严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增长、能源保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影响,统筹发展与减排、需要与能力,尽最大努力制定的国家自主贡献。

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范围历史性扩展,全面加速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涵盖了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林业等所有部门,贯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经济环节,并首次将甲烷、氧化亚氮、含氟气体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都纳入了总量控制范围,历史性地实现了相对下降目标向绝对下降目标的转变,标志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向全经济领域、全链条综合治理纵深推进。到2035年,中国温室气体净排放较峰值下降绝对量预计将超过10亿吨CO2e,超过美欧达峰后五年下降绝对量之和,远超美国(6.3亿吨/9.4%)、欧盟(3.6亿吨/6.7%)、德国(1.1亿吨/7.8%)、英国(0.5亿吨/5.8%)、加拿大(0.4亿吨/4.9%)等发达经济体历史同期水平下降绝对量和下降幅度,符合《巴黎协定》将温升控制在2℃和1.5℃以内长期目标的减排路径及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情景范围,体现了前所未有的雄心与力度,也将指引中国未来十年的产业和技术发展路径。中国还提出,在各方面条件都允许的情况下“力争做得更好”,体现了更为积极进取的战略决心。

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将持续引领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发展,系统部署能源革命性转型。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中延续提出了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能源领域指标和森林蓄积量指标,这将持续推动能源转型,加快推动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部署和发展,实现煤炭消费比重的稳步下降,还将通过生态保护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推动全球规模最大的碳汇能力提升,充分展现了中国在碳中和愿景下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力度。其中,中国到203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六倍目标,积极呼应并强化延展了《阿联酋共识》中“到2030年三倍可再生能源装机”倡议。以此预测,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届时将大幅超过全球当前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总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和发电在中国电力系统中比重将分别有望达到75%和55%左右,电力系统的能源结构将呈现深刻变化,形成以非化石能源为主导的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这将拉动新一轮产业规模化增长和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巩固中国绿色低碳领域综合竞争优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坚实可靠保障。

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将通过加强碳市场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适应型社会全面打造绿色韧性新发展模式。中国当前已经建成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现有电力、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基础上还将纳入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行业,到2035年将覆盖全国约8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主要高排放行业全覆盖,碳价格信号将充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市场激励作用会更好发挥。以此预测,到203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是当前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3—4倍,这将极大地推动全球汽车制造业和道路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动力电池、智能充电等核心技术加快部署。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符合发展中国家一贯坚持的减缓和适应并重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相关实践也将为全球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的能力提供借鉴。

三、中国落实2035年目标需要艰苦努力与良好合作

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实施过程面临多重挑战,需持续开放和有利的国际环境。习近平主席着重提出,全球绿色转型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通过转型缩小而不是扩大南北差距。当前气候危机日益紧迫,地缘政治日趋复杂,在世界格局加速演变的背景下,个别国家推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对国际规则和秩序造成严重冲击,也严重阻碍了全球绿色低碳和韧性技术的开发及扩散,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转型面临更为复杂严峻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艰巨任务,统筹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中国实现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绝不是触手可及的,甚至不是踮起脚尖就能够到的,而是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才能实现的,这同时也离不开公平的国际环境、稳定的合作关系、互惠的贸易格局和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保障。中国与发达国家发展阶段不同,后者当前是在原有绝对量排放下降的基础上继续实现深度减排,而中国则是从达峰前的阶段过渡到绝对量排放下降的阶段,目标的力度不能简单地比较数值的大小,而是要看背后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规模和力度。个别对中国减排路径的期待不现实、不公平,历史上看,工业化国家达峰后一般都会经历一个平台期,这应该理性看待。对任何一个经济体而言,安全降碳都是底线,我们必然要兼顾多重发展目标,在此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作出最大贡献。

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将催生巨量绿色投资与就业新空间,并更好降低全球转型成本。习近平主席多次指出,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绿色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当前新一轮科技、能源和产业变革正处于加速突破期,中国以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为主要特征的新质生产力优势逐步显现,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和增长点。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实施将进一步重塑产业格局,持续释放政策、市场和技术创新活力,进一步催生绿色低碳新技术新经济。未来十年,中国绿色低碳产业规模将超30万亿元,并将进一步带动更高质量的绿色投资和消费,创造数百万高质量就业岗位,使绿色低碳的新质生产力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实现更普惠的绿色社会效益。与此同时,国家自主贡献的实施也将产生极大的正向溢出效应,显著降低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成本,为绿色技术和产品开发应用提供广阔市场,为国际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巨大贡献,塑造全球发展新引擎。

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推动构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为世界贡献中国方案。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了以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五大理念为核心要义的全球治理倡议,并始终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推动制定和实施国家自主贡献,为全球气候治理合作注入更多正能量。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切实承担了符合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的国际义务,是迈向2060年前碳中和的坚实一步,反映了最大可能的力度,这将为全面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作出重要贡献。在当前变乱交织的国际复杂形势下,中国以坚决的行动维护并践行了多边主义,作为建设性力量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展现了我国与各国携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中国还将持续加强南南合作,为全球南方国家协同实现能源转型、经济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发展路径提供中国方案,积极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中国此次提出的2035年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明确了未来十年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任务,这是一份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系统性变革的行动指南,也是引领和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繁荣的路径蓝图。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更需加强战略引领,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汇聚更强大合力。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柴麒敏、李墨宇、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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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
  • 机构设置
  • 领导班子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是临夏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设置情况:内设办公室(党建人事科)、规划发展与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保护与土壤生态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生态环境监测科、督查法规宣教科6个行政科室,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中心、生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6个事业科室及副处级建制的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

通信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9楼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电话:0930-6241668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