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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2024年第一季度
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
一、平台接收投诉、举报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470件,同比增长8.81%。其中,投诉1036件,同比增长3.91%,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0.48%;举报434件,同比增长22.60%,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9.52%;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24万元。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24年第一季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1036件,其中商品类投诉671件,占投诉总量64.77%;服务类投诉365件,占投诉总量的35.23%。
投诉量排名前十位的是:一般食品(209件)、餐饮和住宿服务(153件)、服装鞋帽(72件)、烟酒饮料(67件)、销售服务(34件)、家居用品(29件)、药品(23件)、首饰(22件)、家用电器(21件)、通讯产品(20件)。
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主要有:售后服务(256件)、食品安全(216件)、价格投诉(103件)、质量(95件)。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4年第一季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举报434件,其中商品类举报252件,占举报总量的58.06%;服务类举报182件,占举报总量的41.94%。
举报量排名前十位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110件)、一般食品(74件)、烟酒饮料(31件)、化妆品(24件)、卫生保健(10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0件)、服装鞋帽(8件)、药品(7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7件)、家居用品(6件)。
从举报问题来看,举报量较大的主要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31件)、价格违法行为(63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39件)、不正当竞争行为(37件)。
一、整体情况
2023年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6236件,同比增长33.42%。其中,投诉4463件,同比增长39.73%,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1.57%;举报1773件,同比增长19.80%,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8.43%;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12万元。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4463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561件,占投诉总量的57.38%;服务类投诉1902件,占投诉总量的42.62%。
投诉量排名前十位的是:一般食品(773件)、餐饮和住宿服务(707件)、服装鞋帽(343件)、烟酒饮料(177件)、交通工具(146件)、销售服务(141件)、停车服务(116件)、教育培训服务(110件)、通讯产品(107件)、化妆品(98件)。
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主要有:售后服务(990件)、食品安全(769件)、价格投诉(520件)、合同(513件)。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举报1773件,其中商品类举报936件,占举报总量的52.79%;服务类举报837件,占举报总量的47.21%。
举报量排名前十位的是:食品(239件)、化妆品(58件)、家居用品(34件)、餐饮和住宿服务(30件)、教育培训服务(28件)、服装鞋帽(21件)、销售服务(17件)、药品(13件)、卫生保健(10件)、通讯产品(9件)。
从举报问题来看,举报量较大的主要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491件)、价格违法行为(333件)、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202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178件)。
临夏州2023年第四季度
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
一、平台接收投诉、举报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532件,同比增长38.27%。其中,投诉1105件,同比增长49.53%,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2.13%;举报427件,同比增长15.72%,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7.87%;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9万元。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23年第四季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1105件,其中商品类投诉710件,占投诉总量64.25%;服务类投诉395件,占投诉总量的35.75%。
投诉量排名前十位的是:一般食品(218件)、餐饮和住宿服务(124件)、服装鞋帽(114件)、烟酒饮料(47件)、家居用品(31件)、通讯产品(24件)、教育培训服务(23件)、化妆品(23件)、停车服务(23件)、药品(23件)。
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主要有:售后服务(239件)、食品安全(207件)、价格投诉(132件)、质量(124件)。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3年第四季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举报427件,其中商品类举报235件,占举报总量的55.04%;服务类举报192件,占举报总量的44.96%。
举报量排名前十位的是:食品(70件)、化妆品(18件)、餐饮和住宿服务(13件)、服装鞋帽(10件)、家居用品(8件)、教育培训服务(6件)、卫生保健(6件)、销售服务(5件)、通讯产品(5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4件)。
从举报问题来看,举报量较大的主要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25件)、不正当竞争行为(54件)、价格违法行为(51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47件)。
下载:临夏州2023年第四季度1231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pdf
一、平台接收投诉、举报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738件,同比增长55.87%。其中,投诉1227件,同比增长80.97%,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0.60%;举报511件,同比增长16.93%,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9.40%;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8万元。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23年第三季度,我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122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716件,占投诉总量的58.35%;服务类投诉511件,占投诉总量的41.65%。
投诉量排名前十位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232件)、一般食品(203件)、服装鞋帽(71件)、烟酒饮料(51件)、销售服务(40件)、交通工具(34件)、化妆品(32件)、通讯产品(32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30件)、首饰(27件)。
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主要有:售后服务(286件)、食品安全(227件)、质量(140件)、价格投诉(131件。)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3年第三季度,我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举报511件,其中商品类举报288件,占举报总量的56.36%;服务类举报223件,占举报总量的43.64%。
举报量排名前十位的是:食品(76件)、家居用品(17件)、化妆品(9件)、餐饮和住宿服务(9件)、教育培训服务(8件)、销售服务(8件)、服装鞋帽(7件)、互联网服务(6件)、卫生用品(3件)、文化、运动用品(3件)。
从举报问题来看,举报量较大的主要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46件)、价格违法行为(81件)、广告违法行为(58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42件)。
下载:临夏州2023年度第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pdf
临夏州2023年上半年“两品一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
一、整体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州共接收“两品一械”投诉举报132件,其中已受理79件(已立案16件),不予受理8件,不予立案45件。从产品分布来看,药品49件,占37.12 %;化妆品74件,占56.06%;医疗器械9件,占6.82%。
对比去年同期,投诉举报接收量增加33件,各类产品投诉举报接收量均有所上升。其中,药品增加19件,主要集中在中西成药、中药材方面;医疗器械增加3件,主要集中在医用口罩、隐形眼镜、体外诊断试剂方面;化妆品增加11件,主要集中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祛斑类、美乳类化妆品方面。
二、各县市“两品一械”投诉举报情况
从各县市“两品一械”投诉举报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临夏市投诉举报50件,占全州投诉举报总量的37.87%,居全州首位。其次为积石山县、广河县,投诉举报分别为33件(占比25%)、20件(占比15.15%)。
2023年上半年全州12315平台“两品一械”投诉举报地区分布情况
三、投诉举报主要内容
(一)药品类
2023年上半年,全州接收药品投诉举报49件,占“两品一械”投诉举报总量的37.12%,对药品价格问题的投诉举报18件,占36.73%;其次是质量问题9件,占18.37%;合同及售后服务问题6件,占12.24%;流通问题4件,占8.16%;广告问题3件,占6.12%;不正当竞争问题3件,占6.12%;人身及财产安全问题2件,占4.08%;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2件,占4.08%;其他问题2件,占4.08%。
(二)化妆品类
2023年上半年,全州接收化妆品投诉举报74件,占“两品一械”投诉举报总量的56.06%,其中广告问题25件,占33.78%;质量问题22件,占29.73%;合同及售后服务问题10件,占13.51%;不正当竞争问题6件,占8.11%;价格问题1件,占1.35%;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1件,占1.35%;商标问题1件,占1.35%;其他问题8件,占10.81%。
(三)医疗器械类
2023年上半年,全州接收医疗器械投诉举报9件,占“两品一械”投诉举报总量的6.82%,对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4件,占44.44%;其次是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2件,占22.22%;售后服务问题1件,占11.11%;价格问题1件,占11.11%;其他问题1件,占11.11%。
四、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州共接收“两品一械”投诉举报132件,受理79件,目前已办结127件,办结率96.21%,其余5件正在办理,其中,立案16件,立案率12.12%。
临夏市、积石山县、永靖县、康乐县、临夏县、东乡县、和政县的“两品一械”投诉举报办结率均为100%。立案率前3位的分别是临夏市、广河县、积石山县,立案率分别为22%、20%、
3%。
全州“两品一械”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下载:临夏州2023年上半年“两品一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pdf
一、整体情况
2023年上半年,临夏州12315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2966件,同比增长21.01%。其中,投诉2131件,同比增长19.92%,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1.85%;举报835件,同比增长23.89%,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8.15%;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61万元。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23年上半年,12315共接收投诉2131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132件,占投诉总量的53.12%;服务类投诉999件,占投诉总量的46.88%。
投诉量排名前十位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一般食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停车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烟酒饮料、销售服务、首饰、房屋。
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主要有:售后服务、合同、食品安全、价格投诉。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3年上半年,12315共接收举报835件,其中商品类举报413件,占举报总量的49%;服务类举报422件,占举报总量的51%。
举报量排名前十位的是:食品、化妆品、教育培训服务、药品、家居用品、餐饮和住宿服务、物业服务、销售服务、服装鞋帽、其他服务。
从举报问题来看,举报量较大的主要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