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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州审计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商务、招商引资,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商务局,州招商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杜宝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杜宝伟,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委员(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职。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生态环境、教育、体育、民族、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体育局,州志办、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州档案馆。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 杨志军
    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州疾控中心、州供销社、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院、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 联系州文联、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州残联、州科协、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农投公司。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 李新军
    李新军
  • 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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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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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临夏供电公司销户客户退费公告

尊敬的广大用电客户:

  近期,我公司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对长期未用电客户进行核查销户处理,其中部分客户存在预购电费需进行退费,涉及372户,预购金额22487.22元,现将客户名单公示在临夏供电公司微信公众号中,请广大客户登陆微信公众号确认并相互告知。请涉及本次销户退费的客户,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携带退费资料前往辖区内供电公司各营业厅办理清退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清退手续的,我公司将视作自动放弃退费,退费资料如下:

  1.居民用户:用户申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退款银行卡复印件前往辖区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

  2.企业用户:提供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如有疑问请前往任意营业厅或向辖区客户经理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代理购电服务有问必答


  1.什么是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答: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要求,我省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取消了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进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以代理方式从电力市场进行购电。

  2.用户选择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话,具体需要做什么?

  答:用户选择由我们代理购电的话,可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咨询,与我们签订《购售电合同》、建立代理购电关系。在签订《购售电合同》时,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若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

  3.代理购电是否收取服务费?

  答: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不向用户收取代理费用。

  4.代理购电后,电价会不会上涨?

  答: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随电力市场供需情况波动,波动部分将影响用户电价。

  5.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与选择代理购电,哪个更划算?

  答:市场交易价格由电力市场供需情况决定,哪种方式更划算无法准确预测。国家要求各地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但是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6.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购电与选择代理购电的用户,电网企业在供电服务上会差别对待吗?

  答:电网企业无差别向各类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收费、抢修等各类供电服务。

  7.能不能既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购电,也不选择代理购电,而是继续维持以前的购电方式?

  答:不能。根据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和省发改委文件要求,已经取消了我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无法继续执行原来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8.用户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购电,或者选择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后,后续还能不能改?

  答:可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退市后,默认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输配电价、基金及附加组成。

  9.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什么电价?这个电价是怎么定的?

  答:电网企业会在每月末3日前,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公布下一结算周期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的电价水平及构成,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按照公布的电价执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是根据电力市场交易情况,按照政府规定的方式计算形成。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等仍按国家政策规定和《供用电合同》执行。

  10.代理购电以后,还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吗?

  答:根据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要求,持续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具体执行要求以甘肃省分时电价政策为准。

  11.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电价是一样的吗?

  答: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统一的代理购电价格,同一用电类别、同一电压等级用户电价标准一样。

  12.选择代理购电后,电费缴纳方式有没有变化?

  答:缴费方式没有变化,用户可以继续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第三方代收机构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交纳电费。

  13.用户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工商业用户、公益性事业用户、高耗能用户和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用户?

  答:工商业用户:是指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和农业生产外,原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及非居民用电电价的用户。公益性事业用户:是指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用户。高耗能用户和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用户:以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认定为准。

  14.用户在交易平台注册过,但没有实际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购电,这次如果选择代理购电,要执行1.5倍价格吗?

  答:在交易平台注册过,但没有实际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购电的用户不需要执行1.5倍价格。在交易平台注册过且实际参与过市场化交易(包括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用户属于市场化用户,根据1439号文件,由市场化用户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应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15.居民、农业用电的电价是否会发生变化?

  答:没变化。根据发改价格〔2021〕1439号要求,居民、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各省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16.选择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后是否还需要执行有序用电?

  答:执行有序用电和电价市场化改革性质不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与是否执行有序用电没有关系,有序用电按照各地政府规定的有序用电方案执行。

  17.电网企业发布的代理购电价格是测算的还是实际的?代理购电价格是如何形成的?

  答:电网企业发布的代理购电价格





居民供用电合同

居民供用电合同.png

新装(增容)送电单

新装(增容)送电单.png

高压电能计量装接单

高压电能计量装接单.png

低压电能计量装接单

低压电能计量装接单.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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