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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州科技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临夏州外国专家局牌子。
一、机关职能
州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推进全州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拟定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州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及审计监督管理。
(四)拟订全州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布局全州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等。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研究全州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统筹推动全州各类创新资源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州科技保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州科技期刊。
(十)拟订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省州会商、院地合作事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全州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州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在临工作外国专家。拟定全州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推动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十三)组织推荐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和离退休干部等人事工作。牵头组织起草有关地方科技法规和规章并开展普法宣传。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和监督实施州级财政科技计划。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配合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农业科技科(外国专家管理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拟订农业类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提出农业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和科研诚信建设。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来临工作的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拟订出国(境)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三)企业科技科。拟订促进相关领域技术创新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创新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和其他国际合作计划。拟订工业类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和科研诚信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创新调查和科技统计。
(四)综合科技科。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定社会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推进全州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拟订社会事业类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和科研诚信建设。承担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
负 责 人:马海俊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新村路8号
办公电话:0930-628239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一、机关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州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州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州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州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州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七)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执行国家和省上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规划、指导全州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州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州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州库区移民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
(十六)负责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
(十七)负责州国防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
(十八)承办州委、州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动力。
1.强化全州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州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州级发展规划的导向作用。
2.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经济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拟订或调整州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机构设置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职能科室16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农村经济科、交通科、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经贸能源科、价格科、审批督导科、价格监测认定科、水库移民管理科、地区振兴科。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档案管理、建议提案、保密、机要、信访、文稿起草、督查督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发展改革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和重要工作报告。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州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州直接融资的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按分工组织开展全州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上报和存续期监管工作。推动全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推进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措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合法性审核。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州招标投标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212026)
(三)发展规划科。提出全州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州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州级发展规划。统筹全州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州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整合发展政策建议。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承担区域合作相关工作。推进跨地区经济合作。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拟订我州国际产能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国际产能合作年度实施方案。承担与国外(地区)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事宜,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成果落实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重大涉外项目。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要事项,承担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全州国民经济潜力的定期调查。(联系电话:6216376)
(四)国民经济综合科。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州国家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州国家经济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州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名单,编制下达全州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项目投资完成、工程进度的定期督查及信息报送、目标考核等工作,参与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牵头起草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章草案。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建议。牵头管理中央预算内和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城建、机关、团体重大项目。拟订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牵头协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联系电话:6214150)
(五)经济体制改革科。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改革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承担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系电话:6211267)
(六)农村经济科。研究分析全州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改革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负责权限内项目的审批、协调、指导工作。(联系电话:6216376)
(七)交通科。统筹全州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交通项目的整体布局。组织协调全州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统筹全州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审批、核准权限内的综合交通运输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级国防交通工作的具体规定。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编报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指导交通、民航部门拟订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应急交通保障方案,负责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交通动员和运力计划、方案。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战时组织领导本级交通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联系电话:6222831)
(八)产业发展与高新技术科。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协调全州工业和服务业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协调国家布局的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全州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权限内项目的核准。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全州发展规划,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联系电话:6213125)
(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节能环保产业以及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节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州节能监察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212026)
(十)社会发展科。综合拟订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政策。提出促进全州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联系电话:6211267)
(十一)经贸能源科。监测研判全州市场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物资等地方储备调控工作。申报和分配农产品进出口关税配额。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州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核准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质能源项目,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指导县市发展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资源,组织开展新能源科技进步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新能源发展。组织拟订全州电力发展规划。研究火电、核电、电网有关发展布局、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初审)火电、热电(含自备电站)和电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电网调度运行。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炭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拟订油气开发、炼油、油气管道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查上报相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相关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联系电话:6212073)
(十二)价格科。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提出修改有关价格和收费法规、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州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州级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查及成本监审。负责价格听证、价格综合工作,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实施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服务价格政策。督促指导各县市价格工作。(联系电话:6213125)
(十三)审批督导科。拟订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负责项目备案、核准、审批、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单位组织的联合审批,签署印发相关批复文件和联合审批事项会签意见等权限;负责行政审批电子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承担本委政务窗口即时办理事项的决策,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头协调和督办,牵头负责本委“放管服”工作,对入库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全程进行随机督导,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和运行工作。
(十四)价格监测认定科。组织实施全州价格监测工作,分析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建立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并提出预警建议。综合研判全州消费变动趋势,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布价格监测信息,适时引导市场预期。负责对州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进行认定,对县市价格认定结论、复核结论的复核。负责价格纠纷的调解。协调指导全州价格监测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联系电话:6221333)
(十五)水库移民管理科。协调、帮助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建设项目的筛选、审查、上报、审批,监管项目工程的实施,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处理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海甸峡等大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编制上报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海甸峡水库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下达库区后期扶持及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全州新建或在建水库的移民安置管理,监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落实工作。(联系电话:6213177)
(十六)地区振兴科。负责提出全州以工代赈相关政策建议,起草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制定扶贫开发的相关政策,参与编制扶贫开发规划。按程序申报、审批并管理全州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年度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上报下达。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动态监测和信息统计,重大问题调研,负责州以工代赈考核和成果宣传工作。(联系电话:6210746)
负 责 人:马福华 党组书记、主任
办公地址: 临夏市红园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4324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州教育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和教育体制改革。
(三)抓好州直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指导全州基层学校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好党内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好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和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及党内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州学校安全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制定全州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校办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服务、寄宿制学校管理、校办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负责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全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规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八)负责全州教育督导工作,履行督政、督教、督学职责,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九)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协调下达全州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负责统计全州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及体育、卫生、艺术、安全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主管全州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系统人才资源。
(十二)主管全州各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和有关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宣传,教育理论研究,教育资料统计和信息系统开发与建设工作,管理教研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十四)拟订全州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五)负责全州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全州教学仪器装备工作。
(十六)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七)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州教育局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职教成教科、教师发展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8个职能科室,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电化教育馆、教育科学研究所、发展规划办公室、学生管理中心、教育装备办公室、校产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成人自学考试办公室、学前教育发展中心13个下属事业单位。
负 责 人: 张小林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临夏市大西关路13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0930—6214328
一、职责调整
(一)州政府办公室对外加挂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州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设在州政府办公室,接受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直接领导。
(二)划入的职责
1.划入州委编办牵头推进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的职责。
2.划入州财政局管理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机构的工作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1.将侨务管理职责划转到州委统战部。
2.将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转到州侨联。
3.将应急管理职责划转到州应急管理局。
4.将公共机构节能职责划转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5.将管理临夏饭店的工作职责划转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6.将州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房产管理及有关后勤服务工作职责划转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增加的职责
增加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相关职能。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设立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主要职责:审核、申办、呈报出国(境)和来访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对出国(境)人员进行政策纪律教育;了解掌握本州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活动和掌握外国人在本地的活动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接待来本州访问的重要外宾的接待;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出国(境)人员违犯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事件;负责办理我州与外国有关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工作。
(二)撤销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公共机构节能科2个科室。设立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信息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加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牌子。主要职责分别是:
秘书一科:负责州长、副州长分管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的起草、初核和校对工作;组织州长、副州长的办公会议,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会议决定、决议。
秘书二科:协助分管秘书长、主任负责州长、副州长公务活动的安排、协调、联络、服务工作;协助州政府部门筹办会议;办理州长、副州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督查一科:负责督查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对州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决定、指示的实施和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办理州政府和有关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督查二科:负责组织承办全国、省、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意见、建议和提案;负责在临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准备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情况督查工作。
信息科:承担临夏州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州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以及州级电子政务云平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州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各县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州政府办公室牵头的统筹全州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并向州政府领导传递重要情况和政务信息。
政务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法规;研制定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策并组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省属在临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协调推动“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负责拟订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将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更名为州政府总值班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州政府总值班工作,接收上级紧急批示、电话、通知及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紧急情况的报告、请示;收集、汇总、上报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州政府领导处理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组织开展预警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上报值班期间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检查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
(四)调整优化部分科室职责:
组织联络科: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管理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党支部、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联系工、青、妇等工作。
调整后,州政府办公室内设职能科室10个,即综合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文档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信息科、州政府总值班室、组织联络科、政务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负 责 人:马福俊 州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综合协调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州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安全生产新闻报道,及时报告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全州工矿商贸行业、州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全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负责全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五)负责全州工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和规章;监督检查全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全州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州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全州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负责全州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组织、指导、监督全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监督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管理;会同州财政局负责全州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会同州财政局负责全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安排、管理和使用。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财务、安全保卫及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机关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应急救援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三)教育训练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州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协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承担重大政策和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对全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等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组织起草有关应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准入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理论武装、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发布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编制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应急综合执法队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建立统一指挥、跨区协作、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应急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调机制;负责全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五)综合协调科。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州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应急数据管理工作。
(六)防灾减灾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州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协调水早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全州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洪涝灾害救援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火灾预防、扑救工作,负责重大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七)预案管理科:统筹全州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州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州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州综合、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相应层次的综合、专项应急演练工作。
(八)临夏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执法一科(危化、烟花爆竹执法科)、执法二科(矿山、工贸执法科)、执法三科(应急救援执法科)、执法四科(防灾减灾执法科)。主要职责分别是:
执法一科(危化、烟花爆竹执法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全州危险化学品安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装及运行情况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12350”投诉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查办汇总及相关考核等工作;负责执法全过程记录。
执法二科(矿山、工贸执法科):负责非煤矿山、治金、有色等八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工商贸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装及运行情况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上级交办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负责协调解决全州较大、跨区域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负责参与全州突发事件现场查处工作;参与举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执法全过程记录。
执法三科(应急救援执法科):负责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应急抢险、救援、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负责检查权限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救援、应急抢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负责指导各县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负责执法全过程记录。
执法四科(防灾减灾执法科):负责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检查权限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参与全州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现场查处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举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执法全过程记录。
(九)临夏州应急科技信息培训中心: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送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起草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协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理论武装、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发布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防灾减灾救灾等公众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十)临夏州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具体承担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4个指挥部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指挥部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等指挥机构联络工作。
负 责 人:刘国顺 党委书记、局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办公地点:临夏市解放路43号群艺馆院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322006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州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州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作、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外事等工作。拟定全州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联系方式:0930-6228019 0930-6228029(传真)
就业创业科:组织落实计划分配我州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联系方式:0930-6228083
拥军优抚科:承担、协调指导全州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州级机关负责的烈士评定和全州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联系方式:0930-6228023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0930-6220938
下属单位
临夏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指导市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2)协助做好州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社保接续和档案移交工作,协助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與情收集、引导等工作;(4)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全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5)全面模清、动态掌握全州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6)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7)协助开展全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8)完成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联系地址: 甘肃省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
联系电话:0930-6228059
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体制;为军休干部提供休养场所与相关服务;服务管理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遗属及生活福利,医疗保障等;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
联系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爱民路14号
联系电话:0930-6213357
负 责 人:牟玉忠 党组书记 局长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原工商局二楼)
联系电话:0930-6228019 0930-622802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