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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主管州审计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商务、招商引资,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商务局,州招商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杜宝伟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杜宝伟,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委员(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职。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生态环境、教育、体育、民族、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体育局,州志办、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州档案馆。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 杨志军
    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州疾控中心、州供销社、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院、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 联系州文联、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州残联、州科协、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农投公司。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 李新军
    李新军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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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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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发改电〔2024〕18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国办发〔2024〕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4〕428号)工作部署,常态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坚决纠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落实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同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健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推动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营造良好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二、制度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整治

  切实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明确工作职责,为协同高效推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一)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11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建立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全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并承担日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严格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时更新《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甘肃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明确相关收费项目性质、收费文件依据、定价部门、行业主管单位等,便于社会查询、执行监督。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要督导收费主体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政府定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完善信息共享问题线索转办制度。建立工作信息简报制度,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整治成果、典型做法案例等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整理汇总形成简报并公开,推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加强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等方面的协作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对发现或受理的问题线索,属于自身职能的尽快办理,涉及多部门职能的由受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协同办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能的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自接到问题线索之日起,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由受理部门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方。(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常态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监管整治

  常态化聚焦重点领域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坚决杜绝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省民政厅等部门和单位聚焦水电气暖、交通物流、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整治,深入收费主体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归集问题线索,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必要时可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梳理各自负责领域的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效、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下一步措施等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系统梳理总结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估后于11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联合报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配合)

  (二)常态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综合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研究针对性监管措施,重点检查科技创新企业和制造型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创新治理机制,扩大治理成效,聚焦重点领域依法查处涉企违规行为,推进跨区域、跨系统案件查办。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分析本行业涉企收费风险点,重点整治监管落实政策不到位、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充分利用“信用中国(甘肃)”等平台,公开涉企收费主体信用记录,对失信收费主体予以公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通过网络、电视等予以公开曝光。(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

  (三)常态化推进涉企收费监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精准监测推进精准治理。省市场监管局建立涉企收费监测机制,省工信厅及时发布涉企收费政策,广泛宣传政府降费减负各项政策措施,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要求,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根据监测情况,多层次、多维度分析涉企违规收费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提高预警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规范化应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

  以评估督导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科学合理运用评估成果,规范化推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一)定期开展评估调查。每年对各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开展涉企收费状况调查,通过与企业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等情况进行评估,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系统分析整治成效及存在问题和原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运用评估成果。充分运用评估结论,适时调整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推动政策完善。针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或共性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定期通报评估结果。定期向各行业部门和市州通报评估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收费问题突出的行业部门和市州予以整改,切实提高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政府效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直相关部门要紧紧依托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整治各项工作,加强对全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建立政策制定、信息汇总、综合研判、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强化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治工作高效开展。各市州、兰州新区可参照省级长效机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要充分认识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推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坚持自查自纠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着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宣传引导。综合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现场宣讲等渠道,积极开展降费减负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相关政策宣传解读,鼓励市场主体和群众监督并提供线索,营造良好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附件1

   

  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建立涉企违规收费工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我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现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整治水电气暖、交通物流、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以及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

  (三)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地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职责,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共1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详见附件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1.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对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清退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查处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

  2.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整治行动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定期更新编制惠企纾困政策汇编。

  3.省财政厅:整治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方面的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重点查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基金落实到市场主体。

  4.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惩戒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建立涉企收费监测机制和收费监测点。

  5.省民政厅: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

  6.省交通运输厅、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重点整治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单位超过政府规定标准收费的行为。

  7.省商务厅:开展口岸收费规范清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助机制,加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

  8.省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开展各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评估。

  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重点整治银行机构服务价格管理不到位,包括落实各项减费政策和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重点关注商业银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行动的整改和新增业务服务价格管理及执行减费政策情况。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可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参与。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门提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涉企收费治理工作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推动落实,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相关地区开展联合调研,紧扣省委省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企业发展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研究分析问题,形成调研成果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省委、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市州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有关市州、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

   

  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何正义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陶英平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俊峰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何文涛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  峰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李春喜  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审计处处长                                

                    郝  昊  省商务厅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正勇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王  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

                   郑培黎  民航甘肃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赵  鹏  兰州铁路局财务部副主任


兰州银行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惠企政策解读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经济工作部署,落实落细我省助企纾困和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6月10日,兰州银行联合兰州市工信局、兰州市税务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人社局、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兰州市工商联举办了“政策大讲堂 服务面对面”惠企政策解读活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就近期出台的关于减税降费、稳岗扩岗、社保缓缴、创业扶持、大学生就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支持等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今年以来,兰州市为助企纾困,先后出台了《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1—5号、《兰州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任务清单》、《兰州市为“专精特新”企业办实事清单》、《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工作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加大税费减免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等措施,大力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兰州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继续推动惠企政策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助企纾困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政策落实;三是充分发挥市促进办的统筹协调作用,集中各部门优势资源,帮助中小企业切实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甘肃银保监局引导金融机构助力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发展

  今年以来,甘肃银保监局找准政策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引导银行保险金融机构有力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甘肃银保监局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千户贷款企业”清单和台账,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千户企业对接,采取务实举措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发展供应链金融,积极推广存货、仓单等质押融资业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8月末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2364亿元,同比增长11.71%,其中制造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62亿元,占比20%。
  优化科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建立信息对接机制,定期向银行机构推送省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目前“小巨人”企业获贷率达88%。强化小微外贸企业保险保障,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托底”作用,1-8月累计向286家外贸企业提供保险保障30亿元,支持我省机电、农产品和装备等外贸小微企业走出去。
  为确保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有力度、有温度,甘肃银保监局统筹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保障工作,今年7月疫情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放信贷576亿元,其中为1.24万户小微企业投放信贷144亿元。积极落实减费让利政策,疫情期间为9.37万户小微企业减费让利2314万元。督促银行机构合理采取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市场主体给予政策支持,1-8月延期还本1.7万户、743亿元,延期付息1057户、2.42亿元。引导保险机构推出防疫专属产品,落实保险延期服务、保费延期缴纳政策,简化理赔流程,优化线上服务,推出“抗疫保”“复工保”等特色产品,为323家建筑企业、1770辆客运车辆办理保险业务延期服务,19家交通运输企业缓交保费107万元。

甘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综述

  潮涌浪高天地阔 乘风借力奋楫行
  ——甘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综述

  
  十年栉风沐雨,十年砥砺前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不断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打造向西开放大枢纽、大通道,经济社会发展动能更加强劲,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甘肃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在改革开放大道上阔步前行。
  改革创新引领,夯实发展之基
  全省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至1项,税费业务精减49%,取消1107项涉税资料报送,业务办理时间压缩40%;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牵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办证慢、多头跑和准入不准营等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实施,稳定经济增长同转变发展方式紧密结合,更具竞争力的产业格局正在形成;
  ……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一些领域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改革就是要打破一些坛坛罐罐,突破一些条条框框。
  我省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实行“不来即享”“项目管家”等服务模式,打破“中梗阻”的局面。
  从“进两家门”到“一窗通办”,从手写录入到网上申报、自动算税,从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全电发票……十年间,我省税收征管改革在一次次实践探索中不断优化深化,在一次次回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中不断提质增效。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化机构改革,市场监管新体系建立,监管运行新机制更加顺畅,形成了融人融事融智、合心合力合拍的“大融合”局面。
  数字政府建设步伐加快、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初步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办”、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中小微企业在线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我省重点领域改革任务的有效落实,促进了政务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甘肃电投集团发挥全省新能源产业链主体作用,加快新能源风电基地开发建设。
  作为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始终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顶梁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
  特别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省属国有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打“主动仗”、啃“硬骨头”、蹚“深水区”,紧锣密鼓、蹄疾步稳推动改革,全省国有企业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大力推进重组整合促进行业结构优化,9组24户企业先后完成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累计完成产业类投资超过1200亿元,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属企业去钢铁产能240万吨、煤炭产能318万吨,完成172户“僵尸企业”处置。
  十年来,我省国有企业规模实力持续壮大,质量效益显著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2.89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2.85倍。2021年全省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98.67亿元、净利润139.74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82.63%和57.08%。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软实力
  近日,兰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通过“陇税雷锋”平台在线指导,帮助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兰州石油化工装备分公司对今年3月份应纳税款145.95万元,按照优惠政策办理缓税72.98万元,并将当月应申报的前期缓缴税费405.98万元也自动延长到今年9月份。
  “税费缓缴政策为我们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提振了信心。”该公司负责人张涌说。
  春江水暖,见微知著。营商环境的改善,企业感受最深,张涌说出了大多数在甘企业的心声。
  营商环境是最好的软实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营商环境建设关键环节,更大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落实惠企政策,更大力度疏通堵点梗阻,更大力度保障发展要素,更大力度破解企业“急难愁盼”,有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迈出新步伐、实现新提升。
  好环境,离不开政策层面的“阳光雨露”。
  十年来,我省着力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推进体制、机制、政策、工作和模式创新,减环节、减材料、减跑腿、减时间,涵养企业成长的“生态湿地”,打造持续向好的营商环境,全省市场主体活力迸发,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全省“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力度不断加大,简易注销、歇业登记、受益所有人备案等一项项创新性制度连续推出,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便利化措施和“甘快办”10项便企服务措施持续抓实,改革发展的活力得以充分释放和激发。
  我省企业开办时限持续压缩,市场主体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企业自己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提交企业开办所需相关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在网上办结所有企业开办业务。
  521项税收业务实现“网上办”,3.18万户中小微企业因“银税互动”获益,9877个重点项目享受全流程“项目管家”纳税服务,“不来即享”升级,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一键即享、直达快享……多项高含金量的举措加快落地,打通了我省税收征管的“堵点”,消除了纳税人的“痛点”,2021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10亿元。
  省商务厅在各市州和县区设立101个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机构,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代办服务网络,累计为1244个项目提供了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涉及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000亿元。
  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让客商进得来、留得下、发展好,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充分激发,发展潜能充分释放。2021年底全省市场主体达到203.27万户,比2012年增长150.4%。
  扩大对外开放,塑造发展新优势
  8月5日,从方大炭素传出好消息,首批60吨专门定制的普通φ700mm石墨电极启程运出国门销往海外市场。
  作为我省重要的出口创汇企业,近年来方大炭素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创新推进直供合作模式,实现与全球钢铁强企直接合作,每月有3000多吨产品远销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
  甘肃地处中国西北内陆,是古丝绸之路上的战略通道和商埠重地。进入新时代,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甘肃成为中国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和重要枢纽,迎来了融入国际合作、实现自身振兴的历史契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出台新时代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和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制定配套实施方案,谋划具体实施路径,着力打造向西开放大枢纽、大通道,空港、陆港等开放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对外投资合作不断拓展,对外贸易稳步增长,在积极参与和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上不断取得新成果。
  目前,我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14个商务代表处,与74个境外商协会建立合作机制,与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经贸往来关系,10年来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累计超过1500亿元。
  截至今年6月底,11户省属企业在2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全级次企业67户,境外投资项目超过25个,境外资产总额超过500亿元。金川集团印尼红土镍矿火法冶炼项目、白银集团秘鲁首信多金属尾矿综合开发项目等一批标志性工程成功落地。
  2012年,兰州新区获批成为第五个国家级新区,被国家赋予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战略使命。
  近年来,兰州新区立足综合保税区、航空港、铁路港、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构建“一区两港一通道”立体化开放平台,有色金属、机电装备、跨境电商、仓储分拨等特色外贸产业集群加速形成,与近6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经贸关系,对全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效应日益凸显,2021年进出口贸易额对甘肃增量贡献率超50%。
  近年来,我省积极组织参加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积极走出去、引进来,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合作,连续成功举办二十八届兰洽会,兰洽会已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途径、对外经贸往来的重要桥梁和永不落幕的经贸合作平台。今年第二十八届兰洽会共签约合同项目898个、总金额5311.13亿元。
  围绕“畅通道、聚物流、兴产业”,我省以通达国际的外运通道为支撑打造枢纽制高点,依托区位和通道优势,开行中欧、中亚、南亚、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际货运班列,累计发运1878列、货值28.6亿美元,通道枢纽的集聚辐射效应不断释放。
  兰州铁路口岸、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建成运营,肉类、木材、汽车整车等10个指定口岸建成投运,兰州、天水获批建设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我省内外兼顾、陆海联动、向西为主、多向并进的开放新格局加快形成。

  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让我们抢抓机遇,革故鼎新,劈波斩浪,以更大魄力和智慧深化改革开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注入不竭动力。




​省工信厅召开甘肃省数字政府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及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会

 
  根据2022年1月25日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全力推进甘肃省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及惠企政策不来即享平台建设工作,确保“不来即享”服务系统按照省政府要求于3月底高标准建成并上线试运行,3月14日,省工信厅组织召开甘肃省数字政府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及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会。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臧秋华,党组成员、副厅长陶英平出席会议。“不来即享”项目建设工作专班成员、中国移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厅领导和工作专班成员认真观看了中移公司对甘肃省数字政府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服务系统的演示汇报,讨论了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和下一步项目总体建设进度有关事宜。
  会议强调,要加快升级“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并纳入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企业库”和“政策库”,实现惠企政策与企业的精准匹配、精准推送,提升系统应用便利度、快捷度,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下一步厅工作专班和中移公司要积极配合。务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确保“不来即享”服务系统于3月底高标准建成并上线试运行。

兰州海关让企业尽享政策红利

兰州海关让企业尽享政策红利

去年全省出口企业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约940万美元 

  

  记者1月8日从兰州海关获悉,2020年,兰州海关共计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4901份,签证金额3.24亿美元,帮助甘肃省出口企业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约940万美元。其中,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3049份,签证金额1.66亿美元。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率达28%。

  原产地证书素有“纸黄金”之称,是出口产品在进口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据兰州海关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兰州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种类主要为一般原产地证书、中国-东盟、中国-韩国原产地证书,主要产品为石墨电极、铝片、种子、籽仁、有机化学品、苹果、蚕豆罐头、焦炭、啤酒花等。

  2020年以来,为缓解疫情影响,兰州海关着力优化签证流程,推广落实“智能审核”、自助打印、“多证合一”等便利措施,简化企业注册登记和原产地证书办理过程中的相关手续,让企业办理原产地证书签证“零跑腿、零接触”。同时,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提供“云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远程指导业务、宣讲政策,避免人员聚集,引导甘肃省出口企业用好用足原产地证书优惠政策,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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