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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发改电〔2024〕18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甘肃省关于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国办发〔2024〕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4〕428号)工作部署,常态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坚决纠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落实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同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健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推动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营造良好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二、制度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整治
切实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明确工作职责,为协同高效推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一)建立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11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建立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全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并承担日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严格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时更新《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甘肃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明确相关收费项目性质、收费文件依据、定价部门、行业主管单位等,便于社会查询、执行监督。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要督导收费主体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政府定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完善信息共享问题线索转办制度。建立工作信息简报制度,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整治成果、典型做法案例等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整理汇总形成简报并公开,推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加强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等方面的协作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对发现或受理的问题线索,属于自身职能的尽快办理,涉及多部门职能的由受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协同办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能的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自接到问题线索之日起,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由受理部门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方。(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常态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监管整治
常态化聚焦重点领域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坚决杜绝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省民政厅等部门和单位聚焦水电气暖、交通物流、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整治,深入收费主体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归集问题线索,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必要时可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梳理各自负责领域的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效、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下一步措施等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系统梳理总结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估后于11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联合报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配合)
(二)常态化推进涉企违规收费综合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研究针对性监管措施,重点检查科技创新企业和制造型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创新治理机制,扩大治理成效,聚焦重点领域依法查处涉企违规行为,推进跨区域、跨系统案件查办。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分析本行业涉企收费风险点,重点整治监管落实政策不到位、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充分利用“信用中国(甘肃)”等平台,公开涉企收费主体信用记录,对失信收费主体予以公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通过网络、电视等予以公开曝光。(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
(三)常态化推进涉企收费监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精准监测推进精准治理。省市场监管局建立涉企收费监测机制,省工信厅及时发布涉企收费政策,广泛宣传政府降费减负各项政策措施,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要求,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根据监测情况,多层次、多维度分析涉企违规收费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提高预警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规范化应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
以评估督导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科学合理运用评估成果,规范化推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一)定期开展评估调查。每年对各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开展涉企收费状况调查,通过与企业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等情况进行评估,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系统分析整治成效及存在问题和原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运用评估成果。充分运用评估结论,适时调整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推动政策完善。针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或共性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定期通报评估结果。定期向各行业部门和市州通报评估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收费问题突出的行业部门和市州予以整改,切实提高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政府效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直相关部门要紧紧依托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整治各项工作,加强对全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建立政策制定、信息汇总、综合研判、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强化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治工作高效开展。各市州、兰州新区可参照省级长效机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要充分认识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推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坚持自查自纠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着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宣传引导。综合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现场宣讲等渠道,积极开展降费减负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相关政策宣传解读,鼓励市场主体和群众监督并提供线索,营造良好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附件1
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建立涉企违规收费工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我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现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整治水电气暖、交通物流、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以及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
(三)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地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职责,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共1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详见附件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1.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对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清退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查处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
2.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整治行动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定期更新编制惠企纾困政策汇编。
3.省财政厅:整治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方面的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重点查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基金落实到市场主体。
4.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惩戒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建立涉企收费监测机制和收费监测点。
5.省民政厅: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
6.省交通运输厅、民航甘肃监管局、兰州铁路局:重点整治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单位超过政府规定标准收费的行为。
7.省商务厅:开展口岸收费规范清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助机制,加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
8.省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开展各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评估。
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重点整治银行机构服务价格管理不到位,包括落实各项减费政策和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重点关注商业银行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行动的整改和新增业务服务价格管理及执行减费政策情况。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可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参与。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门提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涉企收费治理工作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推动落实,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相关地区开展联合调研,紧扣省委省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企业发展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研究分析问题,形成调研成果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省委、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市州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有关市州、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
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何正义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陶英平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俊峰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何文涛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 峰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李春喜 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审计处处长
郝 昊 省商务厅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正勇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王 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
郑培黎 民航甘肃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赵 鹏 兰州铁路局财务部副主任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甘肃印发负面清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甘肃省亲清政商交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加快形成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与各类民营企业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的氛围,为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负面清单》是继去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甘肃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之后,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制度性补充。
《负面清单》列出“七个严禁”“二十八个不得”的具体要求。包括严禁破坏公平竞争环境,严禁违背政府诚信原则,严禁服务监管应为不为,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力,严禁违规干预企业活动,严禁变相侵占企业权益,严禁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等,对政商交往行为划出边界,反向警醒各级干部把握边界、规范行为,正向激励各级干部放下包袱、担当作为。
《负面清单》聚焦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划出一定不能做、做了要追责的“红线”“底线”。比如,在严禁服务监管应为不为方面,要求不得在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方面不作为、慢作为,该审批不审批、该服务不服务、该指导不指导;不得对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在严禁违规干预企业活动方面,要求不得对惠企政策的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违规截留扶持民营企业的资金物资,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民营企业项目选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采购销售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等市场经济活动。在严禁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方面,要求不得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税收征管等方面,对民营企业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不得违规在民营企业兼职或借用资质证书等领取薪酬;不得收受民营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
“《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划清了不可为的事项,明晰了工作底线,让我们在开展工作中更有把握、更有底气。”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有关负责人说。
“七个严禁”聚焦当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是对各地各部门以及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民营企业和社会的郑重承诺。为此,《负面清单》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担负起亲清政商交往的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各级干部也要坦荡清白同企业打交道,尤其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靠前服务,真心实意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实现“亲”而有度与“清”而有为的统一。
据了解,制定实施《负面清单》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提醒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在与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让民营企业切身感受到有温度、尺度和透明度的营商环境。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整改服务民营企业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严重违反负面清单的“四风”、腐败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同时,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免责机制,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负责,营造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良好干事氛围。
十年奋进正当时 实干兴企促跨越
——甘肃建投助力临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述
近年来,甘肃建投紧盯重大项目,持续巩固深耕现有市场,不断辐射延伸新市场,在夯实资产、管理、制度、人才等方面创新发展,着力从增加税收贡献和增加就业方面体现国企担当,与临夏州构建起了协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
临夏市环城北路、临夏州松鸣岩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和政县“三站合一”项目、临夏州各县市道路“建养一体化”项目、旅游大通道基础设施等一大批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典型项目,正在高质量快速推进……甘肃建投临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我州的一张张设计图纸,兑现成了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果,为临夏“十四五”发展蓄积了弯道超车的新动能。
甘肃建投临夏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隶属于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拥有八部一室,下辖10个子公司,全面布局文旅、培训、商贸、工程四大板块,业务主要对接当地政府,以建投特级资质承揽施工任务,同时负责建投集团总公司临夏地区项目的协调及管理。公司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据了解,自甘肃建投临夏公司成立以来,深耕我州市场多元化发展,以“职工属地化、经营属地化和管理属地化”策略,全面布局各县市文旅、培训、商贸、工程、工业等板块,在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科教卫生、生态改良、乡村振兴、国家储备林等诸多领域,发挥了国有企业作为经济发展中坚力量的作用。
翻开近年来的成绩单,甘肃建投临夏公司发展“含金量”十足:承接了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最大的市政工程项目——临夏市环城北路建设工程,中标价12.77亿元;永靖县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临夏市马家庄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临夏(四家咀)至和政(三岔沟)二级公路工程项目、临夏市环城北路桥梁及附属工程(二期)、永靖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等项目相继中标……
截至目前,甘肃建投在临夏州内投资建设竣工的项目29个,总造价20.89亿元;在建项目77个,总造价95.15亿元,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征程中贡献了重要力量。
在以各类重点项目建设助力临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甘肃建投许多精品工程获得诸多殊荣,得到了社会认可。其中,以“建养一体化”模式承揽的道路建设项目中,“康乐模式”被省委省政府高度认可,列为全省学习的模范;在和政县,通过与当地政府合资建设“沥青、商砼、水稳拌合站”项目,在完善升级我州工业产业链的基础上,保证了全州各类在建大型基础项目建设原材料供给,大大降低了全州各类建设项目建设成本,提升了建筑业全产业链能力,真正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近年来,公司先后承建的临夏州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奥体中心“三馆一场”等项目,现已成为我州建筑行业的标杆,曾荣获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国家AAA级文明工地、“飞天奖”等奖项……
十年来,甘肃建投临夏公司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如今,甘肃建投项目在临夏州遍地开花,打造了诸多精品工程、优质工程、放心工程,以品牌带动企业发展,为甘肃建投临夏公司赢得良好的工程口碑与品牌信誉。
“站在新起点,甘肃建投将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州委州政府打造‘五个区’、建设‘六个临夏’的奋斗目标,聚焦‘十有临夏’发展机遇和‘十大之年’美好图景,进一步整合产业相关、互补性强的资源,以做强主业支撑新产业培育,筑牢区域发展根基,大力弘扬‘实干家’企业文化,在巩固临夏州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征程中,服务临夏所需,竭尽企业所能,挥毫泼墨绘就美丽新临夏。” 甘肃建投临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芝树说。
近日,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州县(市)农业农村局和州农行工作人员走进牛羊养殖场和牛羊产业中小微企业,就第一批6000多万元的济临牛羊产业贷款项目开展入户调查评估。6月13日,首批260万元的济临牛羊产业贷已成功投放,标志着政银企在农牧全产业链合作方面探索出了新的路子。
据了解,济临牛羊产业贷是州委州政府为解决临夏州牛羊产业链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通过银企合作方式,由州属国有企业临夏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州农行签订农牧全产业链发展信贷业务合作协议后推出的新型信贷产品,采用免抵押、纯信用、低利率形式,重点支持有贷款需求的牛羊养殖户、合作社和市场前景好的牛羊产业中小微企业,为打造畜牧百亿级产业、促进牛羊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5月30日,省财政厅成功在深圳发行新增专项债券78.5亿元,截至目前今年我省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416亿元,共支持项目建设662个,项目总投资2815.2亿元,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上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提前谋划项目,严格项目审核,加快债券发行,及时拨付资金,全力支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发行的416亿元专项债券中,用于天陇铁路、中川机场三期扩建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90.7亿元,用于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等民生保障项目144.7亿元,用于能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建设等经济发展类项目109.5亿元,用于农林水利等乡村振兴类项目61.9亿元,用于生态环保等项目9.2亿元。
同时,省财政厅开辟资金绿色通道,对预算确定安排的重点项目,在债券发行前通过调度库款先行垫付,发行后再回补资金,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发行,合理把握发行节奏,有效降低项目融资成本。按月通报债券支出进度,督促进度较慢的市州和省级相关单位加快债券使用,促进项目加快落地实施。此外,省财政厅还发行新增一般债券105亿元支持全省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截至5月底,全省发行新增债券总规模达到521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5月16日,在州工商银行召开的“税银企”座谈会上,21户中小微企业现场用“银税互动”线上平台申请贷款,13户成功通过,总授信额度3540万元。其中,现场提款5户、金额1089万元,其余客户贷款正在办理中。
“银税互动”是税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将企业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有机结合,把企业纳税信用有效转化为信贷信用,帮助守信企业快速获得融资扶持的一种方式,可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变融资“难”为融资“易”,让越来越多的守信纳税人享受到真金白银的红利。现场参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银税互动”流程简便、效率高,申请的信用贷款缓解了企业当前的资金压力,为银企双方提供了很好的合作平台。
据了解,州工商银行现有网点11个,分布全州8县市,全行存款余额62.8亿元,贷款余额46.6亿元。今年以来,该行紧紧围绕省州重点工作,持续提升金融供给能力,与全州税务部门紧密对接,依托税务和银行双方大数据,抓好“百万头”肉牛基地、美食产业、“一带一路”食品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供应基地等特色产业支持,加大对纳税主体的信贷服务,向96户纳税B级以上中小企业办理线上税务贷等信用类贷款143笔、发放金额1.56亿元。此外,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需求,对34户B级以上企业新发放贷款7622万元,并对受疫情影响出现临时性资金短缺不能按期还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32户小微企业办理再融资业务36笔、金额7081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实现了企业、金融、税务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