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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决定,吹响了中国人民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军的时代号角。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历届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临夏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把握新发展阶段,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在顺利夺取了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后,趁势而上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励精图治、努力拼搏、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如期与全国全省一道同步建成了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了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的伟大目标,正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阔步前进。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临夏州小康指数为98.83%,标志着我州的全面小康社会如期建成。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情况
(一)小康指数完成情况
根据《临夏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测算,临夏州小康指数2018年达到94.27%,2019年达到97.83%,2020年达到98.83%,标志着临夏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六个方面”统计监测结果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的“六个方面”看,到2020年达到了小康标准值。其中,经济发展指数达到98.35%,比2015年提高13.13个百分点;人民生活指数达到97.67%,比2015年提高19.72个百分点;三大攻坚指数达到98.76%,比2015年提高3.52个百分点;民主法治指数达到100%,比2015年提高21.45个百分点;文化建设指数达到100%,比2015年提高20.55个百分点;资源环境指数达到100%,比2015年提高11.89个百分点(详见下表)。
2015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数
单位:%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小康指数 | 83.95 | 86.41 | 89.83 | 94.27 | 97.83 | 98.83 |
经济发展 | 85.22 | 83.18 | 89.18 | 94.78 | 96.66 | 98.35 |
人民生活 | 77.95 | 81.69 | 86.60 | 92.58 | 97.37 | 97.67 |
三大攻坚 | 95.24 | 95.01 | 96.33 | 97.87 | 97.47 | 98.76 |
民主法治 | 78.55 | 81.67 | 89.68 | 95.00 | 100 | 100 |
文化建设 | 79.45 | 89.00 | 90.10 | 91.29 | 100 | 100 |
资源环境 | 88.11 | 90.78 | 90.07 | 95.04 | 97.76 | 100 |
(三)50项统计监测指标区间划分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50项统计监测指标看,到2020年各项指标的完成程度良好,其中41项指标小康实现程度已达到100%,8项指标小康实现程度在90%-100%之间,1项指标小康实现程度在80%-90%之间。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
经过多年的拼搏奋斗,临夏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凝聚形成了“爱国爱党爱家乡、团结奋进创一流”的新时代临夏精神,成功营造了“安全、便捷、利民、友善”的新时代临夏环境,充分展现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山川秀美”的新时代临夏形象。
(一)经济快速发展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特色产业培育,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2015年的221.8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29.9亿元,年均增长5.8%,增幅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发展指数98.35%,比2015年提高13.1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63个百分点。在反映经济发展的7项指标中,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65.3%、互联网普及率指数100%、科技进步贡献率45.86%、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0.29%,4项指标小康实现程度达到100%;人均GDP达到13520元(2010年不变价),小康实现程度96.57%;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55.6%,小康实现程度98.9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6.75%,小康实现程度94.23%。
(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随着脱贫攻坚的顺利完成,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生支出比例逐年增长,年均占财政支出的80%以上,人民生活指数达到97.67%,比2015年提高19.7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94个百分点。在人民生活14项指标中,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36张、平均预期寿命74岁、城镇登记失业率3.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87、公共交通服务指数10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8.5年、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指数100%、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42人/亿元、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95.04%、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71人,10项指标小康实现程度达到100%。恩格尔系数31.01%,小康实现程度96.74%;基尼系数0.476,小康实现程度98.74%;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4.48平方米,小康实现程度81.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74元(2010年不变价),小康实现程度93.12%。
(三)三大攻坚顺利完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脱贫攻坚顺利完成,全州累计减少贫困人口35.98万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州64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8县市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贫困地区面貌和生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三大攻坚指数达到98.76%,比2015年提高3.5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7个百分点。在三大攻坚7项指标中,政府债务率51%、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现行标准)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数100%、污水集中处理指数100%、生活垃圾处理指数100%,5项指标小康实现程度达到100%。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8.25%,小康实现程度96.9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64%,小康实现程度93.75%。
(四)民主法治不断健全
城乡综合整顿整治十大行动成效明显,法治临夏、平安临夏建设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全州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民主法治指数100%,比2015年提高21.45个百分点,年均提高4.29个百分点。在民主法治4项指标中,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8.32个、基层民主参选率90%、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0.71人、人民陪审员参审率99.15%,4项指标小康实现程度均达到100%。
(五)文化建设快速发展
文化旅游首位产业发展迅猛,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不断丰富和完善,文化建设指数达到100%,比2015年提高20.55个百分点,年均提高4.11个百分点。在文化建设6项指标中,“三馆一站”覆盖率100%、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08%、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265.44元、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6.91%、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5%、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100%,6项指标小康实现程度均达到100%。
(六)资源环境稳步改善
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碳排放强度明显改善,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生态环境和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山川秀美的美好家园逐步建成。资源环境指数达到100%,比2015年提高11.89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38个百分点。在资源环境12项指标中,单位GDP能源消耗0.804吨标准煤/万元、非石化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30.46%、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8.8%、森林覆盖率11.62%、草原植被覆盖度71.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9.4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31.51%、单位GDP用水量118.45立方米/万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0.06%,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219.57公顷/亿元(2010年不变价),12项指标小康实现程度均达到100%。
三、深化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加快临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临夏州制定了以“经济发展提速增效、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开放开发全面加快、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六个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着力打造“五个区”建设“六个临夏”,全面推动临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继续扩大投资规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增强投资对经济的拉动力。从长远出发,投资一批成长性好的工业项目,优化投资结构确保良性发展。二是推进技术改造,着力培育重大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盈利性企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三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完善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科技投入体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动的技术创新体系,做好引进技术与产业发展的对接,促进重点产业优化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结构持续优化、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一是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扶贫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实行动态清零。二是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攻坚战。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高质量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黄河上游生态循环农牧业和特色种养业发展,持续发展壮大“牛羊菜果薯药菌花”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三是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完善和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品种改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机械现代化作业程度。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成一批功能全、承载力强的农业创业孵化园。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转型升级支撑能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动能快速成长。一是加强科技力量建设。坚持对内整合资源、对外扩大合作,走协同创新之路。加强产学研融通创新,推动科研项目、科研设备、资金人才一体化配置,开展线上线下技术对接,转化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助推我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二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进步、工艺更新和产品升级。加强技术交流,推动州内企业与发达地区创新主体建立协同创新共同体,增强科技转化能力,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三是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逐年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比重、财政科技支出比重。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选树一批专家能人、“河州工匠”,大力表彰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四)加快文化产业建设,推进文教事业发展
多年来,我州虽然十分重视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但是真正具有竞争力、集约化的大型文化企业很少,文化产业仍以传统小企业和传统产业为主,文化体育设施水平低、数量少,文化产品档次低,生产规模小,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要,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等新兴业态发展滞后。积极消除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资体制障碍,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力度,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新型文化投融资体制,建成弘扬民族文化发展的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氛围,加大财政投入,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努力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影响力。
(五)注重资源环境保护,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科学发展推进环境保护。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二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解决好工业“三废”和生活废弃物的处理。重点监控污染隐患,把污染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控制。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科技节能,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六)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把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在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涉及民生问题的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一是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政策,稳步提高低收入群众的收入水平,尤其是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水平。二是扩大社保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提高社会、企业退休人员和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多模式、多样式的医疗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居民生活差距,真正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1-10月,全州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树牢全力以赴抓经济、千方百计促发展的鲜明导向,宏观调控政策持续精准发力,高质量发展蹄疾步稳,全州经济运行延续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一、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
1-10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3%,高于全省增速27.5个百分点。分领域看,项目投资同比增长34.3%,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31.3%。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0.7%。按项目构成划分,建筑安装工程增长27.6%,设备工器具购置增长22.6%,其他费用增长127.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84.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77.4%,其中工业投资增长77.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7.9%。
二、消费市场持续升温
1-10月,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7亿元、同比增长23.6%,增速比1-9月加快1.1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1.0亿元、同比增长23.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0.7亿元、同比增长26.9%;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4.9亿元、同比增长64.3%,商品零售36.8亿元、同比增长19.7%。1-10月,全州共接待游客2719.7万人次、同比增长201.5%,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39.1亿元、同比增长295.3%。其中,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153.9万人次、同比增长154.7%,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5.1亿元、同比增长218.5%。
三、规上工业降幅收窄
1-10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7%,降幅比1-9月收窄0.9个百分点。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下降4.9%,制造业增长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4.5%。从隶属关系看,中央企业下降1.3%,省属企业下降4.7%,地方企业下降0.2%。
四、财政收入增长较快
1-10月,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5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1亿元、同比增长10.8%,非税收入完成6.4亿元、同比增长1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3.8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各类民生支出完成236.6亿元、同比增长6.4%。
五、金融存贷平稳运行
10月末,全州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003.1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住户存款735.6亿元、增长10.7%,非金融企业存款101.5亿元、下降17.3%。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669.5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住户贷款383.4亿元、增长3.7%;企事业单位贷款286.1亿元、增长17.2%。
六、居民消费价格总体平稳
1-10月,全州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3%。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上涨0.5%,衣着类下跌4.0%,居住类下跌1.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跌0.5%,交通和通信类下跌0.5%,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1%,医疗保健类上涨8.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3.6%。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0.3%,鲜菜价格下跌1.6%,畜肉价格下跌4.4%,水产品价格下跌2.0%,蛋类价格上涨1.9%,鲜果价格上涨2.8%。
下一步,全州上下要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锚定目标任务,鼓足干劲,紧盯薄弱环节,靶向施策,冲刺四季度,打好收官战,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年是贯彻落实《临夏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开局之年,临夏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努力使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社会环境。临夏州统计局按照职责职能要求,在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对《儿童规划》进展情况开展了统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全社会对儿童的关心保护和发展意识日益增强,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儿童身心健康与教育水平整体提高,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七个领域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优化。
一、儿童事业发展基本状况
(一)儿童与健康
全州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划》中提出的儿童健康保健工作目标,保障儿童健康权益,开展健康教育,儿童保健事业朝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目标稳步推进。一是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2021年,全州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0.44%,比2020年提高0.13个百分点;新生儿死亡率为2.15‰,比2020年上升0.05个千分点,婴儿死亡率从2020年3.74‰上升到3.8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92‰,下降0.42个千分点。二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儿童出生缺陷防治政策进一步落实,各项保障政策提标扩面,预防体系日趋完善,防治认知逐步提高。2021年,全州婚前医学检查率为17.69%,比2020年提高6.37个百分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55.8%,下降6.76个百分点;产前筛查率为30.75%,提高17.75个百分点。三是有效控制儿童近视。进一步规范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推动建立儿童视力电子档案,引导儿童科学用眼护眼,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2021年,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87.45%,比2020年提高0.56个百分点。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为36.68%、63.11%、84.06%。四是持续强化儿童疾病防治。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管理,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完善儿童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儿童疾病救治防治和诊疗进一步强化。2021年,卡介苗接种率93.83%;脊灰疫苗接种率94.18%;百白破疫苗接种率94.00%;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90.32%;乙肝疫苗接种率98.06%;甲肝疫苗接种率85.44%;乙脑疫苗接种率90.64%。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为1.18%,比2020年下降0.06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0.55%,远低于5%目标控制。五是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儿童青少年心理特点、心理疾病的常识科普,充分进行资源整合和联动,最大程度地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提升提供支持和保障,引导儿童树立正确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的教育逐步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机制不断完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社会关心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氛围逐渐浓厚。2021年,儿童超重增长率为0.72%,儿童肥胖增长率为0.39%,比2020年分别下降0.16个百分点和0.02个百分点,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良的比例为63.4%,比2020年提高1.1个百分点。小学和中学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比例分别为0.18%和11.50%,分别提高0.09个百分点和1.31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安全
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儿童安全自救自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一是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通过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估等策略,持续强化涉及儿童伤害防控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加强,儿童伤害预防服务能力和救治能力提升,儿童伤害死亡发生率下降。二是强化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着眼源头治理,开展隐患排查,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对产品造成儿童伤害的信息监测、分析、监督检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预防和减少儿童用品引发的儿童伤害发生。2021年,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5%。
(三)儿童与教育
儿童教育发展全面提升。一是逐步推进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基本实现全覆盖。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重点补齐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以及城市薄弱地区的普惠性资源短板,努力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21年,全州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95.5%,比2020年提高0.08个百分点。全州共有幼儿园1282所,增加5所,在园幼儿11.88万人,增加0.10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9.53%,下降了0.04个百分点。全州幼儿园共有专任教师0.40万人,幼师比为30:1。二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城乡中小学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学校师资力量均衡配备,全州所有县(市)整体通过国家均衡验收。2021年,全州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98%,比2020年提高0.06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均达到99.99%以上。全州共有学校2522所,专任教师3.01万人,增加0.11万人。三是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我州以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为重点,着力补齐教育资源短板,加快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2021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4.5%,比2020年提高3.26个百分点。全州高中阶段教育共有学校20所,在校生4.5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3.94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85.95%。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0.64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14.05%。四是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全覆盖,提高特殊教育质量。2021年,全州共有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214人,专任教师60人。
(四)儿童与福利
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残疾儿童和孤儿的各项福利政策,在实施救灾救济和执行城乡低保制度时,将生活条件困难儿童列入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一是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通过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优化保障服务等举措,儿童社会福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21年末,全州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19万人,比2020年增加0.99万人。2021年,机构内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1360元和1000元,与2020年持平。全州515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5.94万名儿童纳入低保对象范围。二是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促进机构优化提质,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截止2021年底,全州共有儿童福利机构6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5个,共配备儿童督导员150人、儿童主任1274人,基本实现乡镇级设立有儿童督导员、村级设立有儿童主任的目标。
(五)儿童与家庭
从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当中的作用,树立良好家风。一是用好家风培养熏陶儿童。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价值观,逐步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二是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家长学校、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三是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推进家庭教育地方立法及实施,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落实产假、父母育儿假制度、生育津贴等相关支持政策,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2021年,我州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0.54个。
(六)儿童与环境
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持续优化。一是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推进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供水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1年,全州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9%。截至2021年底,全州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42.72%,比2020年提高11.21个百分点。二是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扩大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2021年,全州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为192小时,少儿电视动画片和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分别为365小时和46.2小时。三是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2021年,全州青少年参加科普宣讲活动7.2万人次。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针对未成年人年纪小,对社会上的不良行为缺乏正确判断力的特点,我州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活动,开展儿童普法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一是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确定未成年人司法机构,依法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截至2021年底,全州共设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3个。得到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92人次,比2020年增长24.3%。二是加大对儿童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严厉惩处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行为,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2021年,全州共破获猥亵儿童案件13起。三是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2021年,全州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3.7%,比2020年上升1.6个百分点。
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全州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通过工作的逐步加强予以解决。一是《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滞后。二是儿童健康信息网络渠道亟待强化。三是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氛围不浓。四是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力度还不够强。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
对照《规划》,明确各部门责任指标,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建立常规性、连续性的监测评估制度,对监测统计的难点和空白点、尚未达标的发展目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使《规划》实施情况得以及时反馈,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社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维护少年儿童权益,让孩子们在阳光下健康茁壮成长。
(二)继续提高儿童健康质量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开展产前诊断、新生儿筛查工作,定期为幼儿,中小学生检查身体,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利用家长学校、社区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各种疾病的危害和预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学校要更加注重法制教育,注重因材施教、因势利导,重视青少年价值观和情感的成长,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司法机关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宽严相济的政策,本着治病救人的方针,以专业化预防手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要形成保护青少年、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减少不良行为对青少年的影响。
(四)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全社会要营造有益于儿童健康的良好氛围,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的文化产品,在儿童的成长中,注重家庭德育的培养。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事件;要加大儿童食品用品的检查力度,采取严厉的法律及经济制裁措施,强化源头监管;要防止儿童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安全意识,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
2021年是新一轮《临夏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首年,按照省统计局和州妇儿工委的统一要求,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临夏州统计局对2021年妇女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八个领域实施进展情况开展了统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妇女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妇女事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一、妇女事业发展基本状况
(一)妇女与健康
妇幼保健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2021年,全州孕产妇死亡率从2020年15.45/10万降低为14.37/10万。二是妇女健康管理服务不断完善。统筹推动婚前孕前健康检查,积极开展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推进青春期、更年期保健,实施妇女“两癌”检查,推动卫生健康项目惠及更多女性。2021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为17.69%,比2020年提高6.37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8.56%,下降3.24个百分点;宫颈癌人群筛查率为24.01%。三是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更好地落实功能定位;规范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改进。2021年,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0.44%,比2020年提高了0.13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逐步缩小,女性受教育人数的比例不断提高,妇女教育事业取得显著的成就。一是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和机会。2021年,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为2.02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51.33%。二是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2021年,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职业院校面向重点人群女性人口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较上年有所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为0.25万人,比2020年增加0.06万人,占全部在校生的38.93%,高等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为0.40万人,比2020年增加0.05万人,占全部在校生的73.54%。三是大力提高妇女科学素质。
(三)妇女与经济
随着全州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我州妇女在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乃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州妇女就业率和社会保障程度都有明显提升。一是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大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女性提升技能积极就业,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增加,妇女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21年,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为5.85万人,比2020年增加0.51万人;所占比重为43.8%,较2020年提高3.54个百分点。全部就业人员中女性为49.22万人,比2020年减少0.44万人;所占比重为44.73%,较2020年减少0.21个百分点。二是改善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状况。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女性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得到保障。2021年,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23.6%,比2020年提高2.4个百分点。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积极推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重视发挥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把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女性参政议政水平作为促进妇女发展、实现男女平等的硬任务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地工作,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展,妇女的参政议政水平明显提高。2021年,州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3.23%,比2020年下降0.07个百分点。一是女性干部的参政比例和议政水平不断提高。州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5.71%,比2020年提高5.71个百分点。二是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坚持把女干部选配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调整相结合,促进女干部在参与录用选拔、晋升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到100%,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2.5%,州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39.4%,州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3%。三是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将女干部选拔配备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更多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2021年,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中女性比重分别为13.2%和29.3%,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27.4%,比2020年提高7.6个百分点。四是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注重从女致富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未就业女大学生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提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委会主任中的比例。2021年,全州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62.3%,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38.5%,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5.4%,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15%。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加快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推进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各项社会保障实现了制度性覆盖,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一是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医疗救助保障,推进建立女职工医疗互助,满足妇女医疗保障需求。2021年,全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有110.66万人,比2020年减少1.98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48.46%。二是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建立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支持灵活就业女性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全州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76.11万人,比2020年增加1.36万人,占比为46.89%。三是扩展妇女参加各类保险覆盖面。各类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女性各类保险权益得到保障,妇女参加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2021年,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4.25万人,比2020年增加0.31万人,占比为42.8%;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3万人,增加0.09万人,占比为33.12%;女性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4.17万人,增加0.89万人,占比为34.98%。四是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2021年末,机构养老服务女性享有人数为0.03万人,与上年持平;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864个,增加28个。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妇女发展纲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一是制定出台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完善人口生育相关法规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不断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方面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二是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七)妇女与环境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持续推出的一系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带领全州人民包括广大妇女坚定不移朝着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迈进,使妇女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参与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提升城乡妇女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水源保护。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守护饮水安全命脉。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2021年,全州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二是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改造,完善落实城镇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推动将男女厕位比例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评选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2021年,全州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42.72%,比2020年提高11.21个百分点。
(八)妇女与法律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妇女与法律”作为重要领域,顺应国内国际新形势,紧密结合我州社会发展和妇女发展实际,依据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一是反家庭暴力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力度。加强宣传教育、预防排查,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强制报告意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提高审核签发率,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心理抚慰和生活救助,加强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二是预防和打击针对妇女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大。坚持问题导向,重拳打击侵害妇女违法犯罪,彻底铲除滋生犯罪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2021年,全州破获强奸案件5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6起。三是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为妇女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法律法规对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底,妇女获得法律援助166人次。
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州妇女事业得到了发展,妇女自身保护、妇女权益保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经济基础、自然环境、社会历史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女干部配备上仍存在统筹不够、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培养女干部力度,提高基层女性参政议政能力。二是妇女从整体上较男性受教育机会少,影响了妇女文化技能水平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存在妇女就业领域较窄、就业较难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规划实施绩效评估,强化部门工作责任。政府要对规划实施进行全面评估和绩效评价,针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当调整政策,实行项目资金倾斜,加大对指标末达标部门的督促力度,强化督查考核,有效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各项指标在规划期内达标。
(二)创新妇幼健康服务模式。统筹使用好现有的财政项目资金,促进与妇儿相关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政策措施有效开展,提高服务效能。
(三)拓宽就业领域。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特殊需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在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方面,适当对女性倾斜照顾。同时加强对妇女就业服务引导工作,促进妇女实现充分就业。
(四)切实优化女干部资源配置。同时加强女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女干部健康成长。
创新是工业发展的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临夏州近年来积极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实施“创新引领”战略的核心任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临夏州统计局精心组织、认真研究、狠抓培训、强化监测,多方面、多途径扎实做好全州科技创新统计工作,以优质统计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临夏州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逐年提升,研发创新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研发创新水平持续提升,研发创新支撑发展的功能作用成效显著。
一、现状特点
2022年,全州国家样本库中共有企业数233个,其中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数是71个,占全行业企业数的30.47%,与上年相比,成功实现创新比减少3.94个百分点。实现产品创新占全部规上企业的7.73%,工艺创新占全部规上企业的9.44%,组织创新占全部规上企业的21.89%,营销创新占全部规上企业的20.17%,开展创新合作的企业占全部规上企业的18.03%。一是工业和服务业创新企业较多。2022年,国家样本库中共有规上工业企业77个,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数是29个,占规上工业的37.66%;国家样本库中共有资质建筑业企业56个,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数是13个,占资质建筑业的23.21%;国家样本库中共有重点服务业企业100个,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数是29个,占重点服务业的29%。二是成功实现创新企业较多。2022年,全州共有75个规上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其中有71个规上企业成功实现创新。
二、存在问题
1、研发创新积极性不高。企业为科技研发创新主体,我州企业在科技研发创新方面的积极性与全国和兄弟市州相比有较大差距。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数量偏少,企业自主创新缺乏长远规划,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高。
2、研发创新统计基础不牢。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企业自主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无法归集、一些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没有设立研发会计科目或研发辅助账或设置不够全面规范、部分企业统计人员为省事漏报甚至不报研发数据等问题。
3、研发创新人才匮乏。虽然州委州政府出台了相关人才政策,但由于我州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及人才优惠政策等与别的地方还有一定的差距,企业仍然存在研发创新人才缺乏的问题。
三、几点思考
为进一步提高研发创新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全州研发创新统计业务水平,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对研发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方面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加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科技发展、创新驱动,引导和帮助企业大力开展研发、创新工作,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更好发挥人才作用推动研发创新。出台各种引智引才优惠政策,以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核心,对急需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特事特办,减少环节,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公平竞争和工作上升机制,着力改革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支持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产业技术关键人才,建设高水平的创新人才团队。
3、精准开展业务辅导,提升专业能力。及时传达省、州科技年报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并严格贯彻落实,及时组织科技统计年报业务培训会议,学习国家各项科技政策、研发统计范围、统计方法、填报依据、研发账目归集等,结合研发统计重点、难点和往年填报常见问题向企业统计人员进行重点讲解,着力提升企业统计人员的理解和填报能力。并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提高企业统计人员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研发和创新统计方法制度规定,坚守统计底线,准确掌握统计填报方法,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
4、加强企业调研,狠抓统计数据质量。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研发创新面临的问题和实际需求,解决在科技创新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调研了解企业会计账目和统计报表情况,指导企业规范准确填报数据,加强对指标间的匹配性、逻辑性、趋势性进行审核,加强税务、市场监管、科技等部门数据与企业上报数据的比对,通过线上审核和实地核查研发有关资料,有效掌握核查单位研发基本情况,抓好企业整改落实,提高数据质量。
1-9月,全州全社会用电量2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5%。第二产业用电量7.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其中:工业用电量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9%;建筑业用电量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第三产业用电量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乡村居民用电量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